網路的「傳播公開性」真的和電視報紙一樣嗎?

網路的「傳播公開性」真的和電視報紙一樣嗎?──慎防保守團體藉機「淨化」媒體,兼談「劈腿」的正當性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一、慎防保守團體藉機「淨化」媒體,兼談「劈腿」的正當性
剛才何春蕤提到媒體為了炒作擴大性議題,往往採取最保守的報導角度,以便將所報導的性事聳動化──畢竟事件本身無所謂聳動,聳動與否乃是報導角度的建構,採取見怪不怪的開明報導角度就無法製造聳動了。比如說,撞見女友和別人性交,這有什麼大不了,想想看徵信社不是每天都在那邊抓姦在床嗎?夫妻出軌劈腿通姦的事情不是天天都在發生嗎?女友劈腿又算什麼?如果媒體在報導一項性的新聞時,不論是女老師賣淫或什麼議題,能夠同時有開明的性道德的觀點,有不同於保守觀點的聲音,那麼這就不容易造成聳動了。所以聳動新聞的背後其實也是媒體報導性新聞時缺乏不同觀點,沒有平衡報導的原則。

聳動新聞固然是報導角度的保守,但是閱聽人本身接受保守道德的情感召喚,不容許理性辯論的方式來面對爭議,只是一昧地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地去譴責那些劈腿外遇色情等性道德的觸犯者,也是聳動新聞結構的共犯。許多保守團體,不論是婦幼團體或媒體監督團體,最常痛罵媒體聳動,媒體炒作,他們想要的卻是一個淨化的保守性道德的空間。但是其實他們所創造出來的保守氛圍,正是聳動新聞的溫床。

保守團體對於性議題的思考方式是全有或全無的武斷思考,好像只要劈腿就是錯的,只要通姦就是錯的,色情一定對青少年有害等等。但是這種武斷思考當然是有問題的。例如,劈腿外遇是否有錯,當然要看個別的狀況而定。大家如果看韓劇的「冬季戀歌」,女主角有了交往十年的未婚夫,卻愛上了已經有了未婚妻的男主角,可是我想幾乎沒有觀眾會認為男女主角有什麼錯,反而會認為男女主角的未婚夫與未婚妻的阻撓,缺乏成人之美的善意。這個例子是說,我們要知道當事人的處境,才可能知道所謂愛情婚姻的背叛,是對是錯。有時候,即使我們作為旁觀者知道當事人的處境狀況,都無法做出判斷,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感情的事情有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無法客觀去判斷的。所以我們怎能一聽到有人劈腿,就去痛罵他們狗男女,然後非要報仇雪恨的樣子呢?對於劈腿外遇還有一種教科書式的標準答案,就是說要先結束前一段才開始後一段,但是這也是脫離現實的制約反應思考,因為大部分人都是透過比較才能對愛情有所抉擇,因為新的人出現,才發現自己是真的喜歡誰或不喜歡誰,誰又對自己比較好或不好,誰和自己比較適合或不適合等等。人也往往需要新的愛情才能有足夠的動力去結束過去的關係。所以東海大學的諮商主任趙長寧說得很好,他說:正常男女交往有感情重疊過渡期(也就是劈腿)是健康現象。還有,劈腿有時責任不在劈腿者,例如有人威脅變心就會殺全家,那只好一邊劈腿,一邊慢慢分手了。對於劈腿外遇的不分青紅皂白的譴責,會使得分手困難,也就是使得愛情選擇的合理性減低。

其實不只劈腿外遇通姦或色情,我們的社會對於性的理性思考還不足,媒體作為公共論壇,應該容納更多不同觀點。中央大學的性/別研究室就經常提供很多不同觀點,也出版了不少書籍。但是我們的網站還常被保守團體和教育部找麻煩。

總之,在目前缺乏對性的公共辯論與理性思考的狀況下,大部分人接觸的往往都是教科書式的教條。因此,只要新聞曝光,當事人就會被報導所隱含的保守性道德公審定罪。所有關於劈腿外遇等等的新聞都是在不深究當事人具體狀況的情形下,直接做出最簡化的道德審判。然後媒體又儼然成為揭發社會亂象、暴露不道德的人事物、戳穿偽裝而追求真實的社會良心。媒體披著這種廉價的道德光環,來正當化自身為了銷售財源的新聞製造。

有時候,聳動新聞不是媒體單方面的製造,而是保守團體刻意用所謂的調查與數據,製造出天下大亂、性慾橫流、幼小兒童集體限於被性侵害的危機等等;保守團體透過媒體來運作輿論,然後推動圖利自身的立法,以獲取更大的權力和利益。在何春蕤與我過去寫的文章都曾指出這一點。例如製造兒童接觸色情漫畫的道德恐慌,然後利用媒體來壓迫政府通過嚴厲的分級制度,又透過制度來牟利。關於這一點反假分級聯盟也有很多論述。我就不在此贅述了。

易言之,媒體與保守團體的觀點往往互相利用,來建構聳動和道德恐慌,也因為指摘不道德的性,而使得自身批上道德光環,掩飾自身對他人的傷害。可悲的是,被大眾媒體性污名與傷害的當事人卻無反擊能力,因為已經被性污名的當事人往往害怕媒體進一步曝光而不敢討回公道。性污名在媒體推波助瀾下變成嗜血記者的血庫和護身符。我們要思考,記者可以說不能稱我為妓者(倡妓的妓),但是大眾媒體卻可以毫不猶疑地稱呼性工作者為倡妓,稱呼跨性別者為人妖、稱呼性多元者為變態等等,這中間當然有巨大的性不平等。

二、網路的「傳播公開性」真的和電視報紙一樣嗎?
最後,我要指出保守團體關於網路的一個重要論點,那就是保守團體認為網路這種媒體在傳播上的公開性質和大眾媒體是一樣的,只要你在網路上貼了個訊息或照片,那就等於在報紙電視上播放一樣,都是公然。所以,不管你在網路的哪一個角落,如果貼了色文色圖,那就是公然猥褻,不只鄭先生有看到,所有兒童都看得到。就好像公立圖書館裡面的一本書,被說成和街頭書報攤的一本書,具有同樣的公開性一樣。事實上,美國的保守團體是利用後者這個論証點來要求公立圖書館將限制級圖書下架。

這個論點最近也被此間某些人擁抱,他們認為一個網路訊息引起五千人討論,那就和登在報紙是一樣的,網路既然是所有人都可以去,那和大眾傳播一樣具有公然或公眾性質。所以既然網路上已經公佈女主角姓名與照片,而且引起上萬網友圍觀,那麼這和公然登在報紙或上電視沒有兩樣,因此進一步將之放在報紙媒體上也不是使之公開化,因為已經在網路上被公開了。讓我說一下為什麼這個論點是錯誤的。

所謂「公開性」或「大眾性」其實是一個想像的社群,因為究竟人們有沒有看到今天報紙頭條,或者有沒有看到某個電視新聞,我們其實不知道,因為即使報紙或電視也不是人人都看的。不過我們對媒體的閱聽社群有某種想像,這個想像就構成媒體的公開性程度或大眾性程度。台視有某種公開性或公眾性,可是我們知道西班牙人沒在看,CNN也有某種公眾性,可是我們會想像台灣人有在看,雖然有可能今天台灣一個人都沒在看CNN。CNN和台視之間不是平等的,它們的公開性有別。大部分上網打B的學生在想像BBS的那個板的公開性時,會知道他們的爸媽不會去看,甚至也不認為他們的教授會有那個閒工夫去看去推文,跟你在那裡豪洨(ㄒㄧㄠ2),但是卻認為爸媽可能會在報紙電視上看到某個消息;我們社會對於大眾媒體的想像就是這樣,這構成了大眾媒體的「公開性」遠高於網路,大眾媒體也因此有比較大的力量(權力power)和公信力。

必須講清楚的是:我所謂的「公開性」乃是想像的,而不是實際上的公開性,不是實際上有多少人公然看到。這種「公開性」有程度之別,大媒體比小媒體有更高的公開性,大報比小報、大電視台比小電視台、大網站比小網站…有較大程度的「公開性」。

越大程度的公開性就蘊涵了越大的象徵力量,以及越大的公信力(文化正當性)。當然,這和參與這個公開性的想像社群有關係。如果一個媒體的參與者有政治或主流人士,那麼即使參與這個媒體的人是少數,它的公開性會比都是大學生參與的媒體要大得多。看立法院公報的人數少於看PTT恨板的人數,但是兩者的公眾性有別。我們想像陳水扁等大人物會看中國時報,但是不會想像他們看PTT,這就構成了報紙的公開性大於BBS媒體的公開性,同時報紙的象徵力量和公信力也大於BBS。BBS的消息就算有上萬人光顧,也會讓人半信半疑,但是報紙的報導卻能拿到法庭當證據。又例如,大眾媒體在反駁網路謠言時,有其公信力,但是網路在反駁報紙時,卻難以成為全社會所公然接受的闢謠。如果今天陳水扁在網路上說他贊成中國統一,但是報紙媒體不登,就算有十萬人次來吵架,也不會有什麼政治後果,中共的胡錦濤也不會上網來加入,但是反過來絕非如此。這就是大眾媒體與網路媒體的差別,他們有不同的大眾性或公開性,這個公開性是想像的,和實際上多少人來過某個網路或看到某個頭條沒有必然關係。因此,把一個BBS的板說成和報紙有同樣的公開性,言下之意是「網路上既然已經喧騰了,已經是眾所周知了,那麼報紙登出來也只是反映既定事實」──這是強辯。更何況,報紙電視與網路有不同的文化意義與公信力,兩者是不能同日而語的。

最後,我所謂的「公開性」(publicity)和「公共性」(publicness)原來是相同的意思,但是後來在歷史的發展中變得不同。公開性逐漸變成「公關(宣傳)」的同義辭。很多人會批評大眾媒體的影星八卦報導,都只是publicity,而不具有公共性。不過,我對大眾媒體的影星八卦等等,並不是全盤否定的。我的想法和立場表達在我最近出版的一本新書裡(《身體政治與媒體批判》,裡面有一篇<公共電視與公關電視>可以供大家參考。謝謝。

三、會後附記:公開性的邊緣與主流鬥爭
感謝在現場的一些朋友對我的發言提出寶貴意見。我想需要在此多講兩句來補充以上的發言。

媒體是有「主流中心」與「亞流邊緣」之分的,與CNN或西方的通訊社等中心來比較,台灣的電視報紙當然是邊緣,可是後者相對於BBS,台灣的報紙電視就是中心,而BBS則是邊緣的。媒體的中心與邊緣之分,往往對應著「公開性」程度的大小,以及公信力和權力的不平等。中心媒體的想像社群往往也比邊緣媒體更為主流,就像中產階級比下層階級更主流,中壯年齡層比青少年更主流,所以中產階級看的報紙就比下層階級看的報紙更中心,而青少年社群的網路媒體就比較邊緣,等等。

不過由於媒體的消費或閱聽社群是「想像的」、「象徵的」,實際上邊緣媒體可能會更有戰鬥力、更靈活、更有生命力、更讓人慾望與認同,甚至有更多的(主流)人士藏身其中,因此會逐漸構成對主流中心媒體的威脅,故而主流中心媒體為了繼續維持中心/邊緣的不平等,也會企圖不斷的收編邊緣媒體,例如台灣主流報紙的蘋果化,台灣報紙的網路化(這次報紙報導BBS即是一例)都是主流收編邊緣的現象。所以,邊緣媒體也往往要向更邊緣逃逸,才能維持邊緣性格,而不必自滿於「主流媒體都在重視我們」或「我們總有一天要進佔主流的中心」,這種沾沾自喜的「彼可取而代之」;其實後者只是收編的效果,也是逐漸喪失邊緣戰鬥力量的徵候(1990年前後的某些非統獨取向的社會運動首先提出了「邊緣戰鬥」的觀念)。當然,強調邊緣的顛覆力量與豐厚活力以作為自我培力,看重邊緣自身可以發揮的效應是必要的,網友們的這次抗爭絕對會是改造社會的最大動力來源。

(本文係【文化批判論壇第35場:網路是新聞製造便利店?性污名是媒體血庫財源?】 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