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教育:面對性騷擾

「性騷擾」這個名詞源自西方,它浮現的社會脈絡是很清楚的:在「職場」中因為權力不平等而形成的騷擾要脅,並且實際影響到個人的工作和升遷,這樣才能夠被列入「性騷擾」的範疇之內。換句話說,性騷擾是攪亂職場倫理的作為。如果是在公車上或在路上被人吃豆腐,沒有人會把它當作「性騷擾」來控告;事實上,在西方,只要訴諸「公然猥褻」或「侵犯人權」,或者由被侵犯者痛打那個侵犯者兩個巴掌,這事情就已經解決了。也因為這樣,西方文化積極調教女性在被人侵犯人權的時候挺身相爭,只有在職場中因為牽涉到這樣的行為影響工作上的權力關係運作,因此才特別設立性騷擾的相關法令以規範職場人際互動。換到了臺灣,大家對什麼樣的舉動構成性騷擾還沒有建立足夠的共識,再加上人權不張,以致於性騷擾的指控常常因為定義、證據和控訴方式的紛擾而很難達成共識。

由於性騷擾和性侵害防治已經成為本地教育的既定政策,各級學校也已經成立各種申訴管道和專職的處理單位,對性騷擾多樣複雜面向的深刻認識,就成了目前亟需加強的工作。為提升學員對這類案件的敏感度和縝密思考,以具體的情境來操練學員的推理和分析能力,工作坊撰寫了五個不同的疑似性騷擾個案,分別交由各小組個別討論處理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推理調查的程式,並且研討如何同時關注到以下的幾個層面,以協助瞭解真相,討回公道,並且避免製造不必要的不良效應:

  1. 處理個別案件時應注意的事項:請注意個別案件的「特殊性」,例如牽涉到的人、其間的關係、之前的導火線、具體的行為、發生的情境、主體的感受、各方的說詞及動機分析、本案可能的牽連、對廣大脈絡的意義等等。
  2. 處理個別案件時應有的態度:老師的身份態度主要是哪些?(法官、檢察官、鎮暴警察、福爾摩斯、包青天、慈濟義工、朋友、輔導老師、公關主任、大哥哥大姊姊、新聞局長、狗仔隊、復仇使者?)怎麼知道什麼情況什麼時刻要用哪種態度?平常時如何調教這種態度?
  3. 進行細節事實調查的技巧:「X檔案」的男女主角(或者超級任務的阿亮)如何進行調查?如何決定需要和誰談話?談話時需要問哪些問題?如何篩檢哪些資訊是無關的?如何避免侵犯他人隱私?如何追尋線索發掘不為人自覺的觀察?如何求證?如何調教這些能耐?
  4. 處理行政人員、家長、媒體及同學們對這個事件的關註:關注常常也牽涉到成見或偏見,如何公開說話、如何淡化而不徇私、如何安慰而不掩蓋、如何教育而不恐嚇,這些都需要更成熟圓潤的技巧。
    這個練習是判斷力的練習,也是對人際關係更細緻理解的練習。從學員們無休的爭辯和細膩的討論看來,性騷擾這個觀唸的複雜性還有待大家在更多的案例和更坦承的討論中認識。

第一組

案例:
國中學生小華課後與同學小瑜到速食店吃東西,鄰桌有個年齡相仿的學生一直看著小華。後來小瑜離開座位上廁所,鄰桌的學生就坐到小華身邊,先是誇獎小華可愛,說著說著就把頭埋在小華胸前,說很喜歡小華身上的味道,說完就走開了。小華覺得很困惑,因為不知道對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舉動,而自己其實不至於會討厭對方的行為,但還是覺得怪怪的,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性騷擾。等小瑜回座之後,小華就把剛才發生的事告訴小瑜,並說出自己的疑惑。小瑜說其實也有相同的困擾,上個星期在掃除的時候,小瑜倒退著掃走廊,掃著掃著,手中的掃把柄正好戳到旁邊同學的屁股中間,那位同學當場大叫起來,控訴小瑜「性騷擾」,在附近打掃的同學也都圍過來看熱鬧。小瑜嚇了一跳,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說,雖然是無心的,但自己的確有戳到人家的屁股呀!那幾天小瑜就成了大家議論、嘲弄的對象,既尷尬又難過。像這樣的案例是性騷擾嗎?


第一組討論時覺得這是兩個非常模糊的、很難界定是不是性騷擾的案例。組員們首先覺得困惑的是,故事裡那個把頭埋在小華胸前說喜歡小華身上味道的鄰座學生是男還是女,接著大家對小華是男是女也有猜測──顯然大家對人物之間的性別異同非常敏感,覺得會影響大家對行為意義的判斷。第二個困惑就是,故事中的小華覺得不至於討厭但是覺得「怪怪的」,這個說法的含意不清,也使得組員們來回猜測:這個「怪怪的」感覺是來自於社會的價值觀規範不應該有這種事情?還是小華本身真的覺得不太舒服?畢竟,身體感覺常常也是很模糊,很矛盾的;沒有經歷過這件事情的小華還不知道應該如何來理解和描述這個經驗,也就只能用「怪怪的」的說法來籠統描述。

講到這種意義不明的接觸,組員們立刻聯想到常常在兩性教育中被視為重點觀唸的「尊重」一詞,並且指出不同的人對這個名詞的定義會不同。有位組員舉了一個例子,她認為如果和同學很要好,喜歡靠在同學的胸前,這個同學也不反對,這就不是不尊重的舉動,但是如果她打這位同學的頭,而同學不喜歡人家打頭,那就是不尊重。反過來說,有人會不喜歡別人靠在胸前,可是不介意別人打他的頭,這個時候,如果你靠在他胸前,那就是不尊重,但是你打他的頭,那倒是無所謂的。換句話說,當事人對什麼才是尊重她的作為,可能會有很不一樣的定義,旁人要是沒搞清楚,當然就很容易被說成不尊重了。

學員們認為,當小華來問老師的時候,老師要先了解小華到底知道不知道她對自己的身體有多大的自主權,她到底對自己的身體感受有多大的掌握。如果她本身是因為社會的價值觀說不可以這樣子而感覺怪怪的,但是她本身可以接受這個動作而且覺得舒服,那麼她就可以接受這個動作而不必管社會的價值觀或別人對她的價值觀怎麼樣。但是如果小華覺得這個動作讓她很不舒服,她個人不願意接受這個接觸,那麼這就構成了性騷擾。此時,有人提醒說話的學員,在這裡小華好像已經被設定為女性,不過這位學員堅持,即使是男性,這樣的判斷也是有效的方法。

一位男老師提出一個案例來幫助大家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小華的經驗。他說他大學的時候有一個女性朋友來找他談,說她讓男朋友碰觸了她的胸部,但是心裡覺得怪怪的。這位男老師就很直接了當的問她:「你男朋友碰觸到你胸部的時候,妳覺得舒不舒服?喜不喜歡?」她承認有。這位男老師於是直接的指出,她之所以會來詢問這個問題,是因為這個喜歡的舒服感覺讓她產生了罪惡感,後來女孩子也同意這個說法。這個老師因此認為,也許小華覺得怪怪的,是因為她喜歡那個碰觸的感覺,因而產生了罪惡感,也許這種內在的罪惡感才是老師們需要去輔導的;畢竟,人總要學會肯定自我,才能夠對自己身體的感覺做出判斷。

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是小瑜不小心戳到同學屁股而被人控訴性騷擾。小組討論的結果是,這個案子當然要加以輔導,而且對象不但是小瑜,也還要包括那個控訴性騷擾的同學。組員認為應該把兩個同學都叫來,先確定小瑜是無心的,要讓她知道那個部位是對方不希望被碰觸的,以後不要再犯;然後幫助雙方瞭解兩個人彼此的界線在什麼地方。如果真是無心,小瑜仍然需要道個歉,以獲得對方的諒解。如果事情傳到全班的話,老師就需要在全班面前把這件事情說清楚,讓大家知道每個人自己身體的權力在什麼地方,要知道自己的極限在什麼地方,因為不是每個人的身體界線都是一樣的,有些人是這裡可以碰,有些人是那裡不可以碰,所以要讓大家知道自己的界線在什麼地方,要對自己的身體有絕對的瞭解。這一番討論顯示,學員們針對個人身體界線感受的個別差異有很高的敏銳度,不會隨意就判定某些部位的碰觸就一定是性騷擾,也很清楚知道個人的感覺和對身體部位的定位是很關鍵的考量。另外,遇到這種事情,與其讓它在班上同學之間形成人言耳語,倒不如由老師好好的謹慎處理,消除敵意。

第一組的另外一位女老師提出一個她自己經歷的案例作為參考。她說有一次一群男女生下課在聊天,有一個男生就開玩笑的要一個女生把衣服扒開,好讓他們把她的胸部當成射飛鏢的靶。這樣的話別人聽來雖然很突兀,但是那個女生不覺得怎麼樣,也沒有什麼反應,倒是另外有一個男生聽到,非常生氣,就跑下樓去拿木棒打那個講話的男生。老師們接到這個案子時都一頭霧水,以為是打群架,後來才知道前因後果,就問這個女生是怎麼一回事,那女生說她也莫名其妙,不曉得那男孩子為什麼那麼生氣?老師們以第三者的立場,認為這個男生是替她打抱不平,因為覺得她受到了羞辱;當然這個打抱不平的男生可能也有情緒管理的問題,因此才會去拿木棒,老師們猜想他是不是私下喜歡那個女生。不過講這個故事的老師說她自己的瞭解是,這個男生並不是喜歡那個女生,而是討厭另外那個說要丟飛鏢的男生,因為另外那個男生本來就是全校最壞的一個學生,校長都說就只差沒殺人放火,什麼壞事都做了,所以這件事情只是一個導火線,敵意早就在那裡了。

小組討論這一連串的案例後產生了一些困惑。一件事情在外觀上可能被視為性騷擾,但是如果當事人不覺得是的話,外人是不是要灌輸她被侵犯的觀念?像小華的案例,老師聽說這個情況的時候好像會覺得那是性騷擾,可是如果小華覺得蠻舒服,而且還有點想知道對方的名字,或是想和對方交往,那麼老師要把性騷擾的觀念提出來嗎?組員討論了一陣也沒有定論。至於小瑜的例子,外觀上看起來根本就不是性騷擾,只是不小心戳到屁股,結果緊張的同學就說那是性騷擾。這兩個例子其實顯示了兩種極端的情況,因此當動機和感受都不明的時候,要斷定一件事情是不是性騷擾,實在是一件需要小心處理的事情,老師需要很仔細的瞭解情況,瞭解當事個人的的感受,再決定要不要做特殊的處理。
那個丟飛鏢的案子引起了一位男老師的不安。他個人的經驗也看過在某些班級會有幾個男生結成一個幫派或是一個團體欺負他人,因此這位老師在想,當這群人是一個惡勢力的時候,那個說自己不在乎的女生倒底是真的不在乎,還是不敢說或不敢聲張甚至問她情況的時候她都不敢有所反應,遇到這種情況,老師也需要小心分辨。同組一位女老師提出補充,覺得那個個案的三位當事同學都要分開來輔導,特別要針對那個用木棒打人的同學,幫助他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另外也要做班級的輔導,因為這件事情鬧到全班都知道的話,全班是應該集體討論一下,讓同學談談哪些處理方式不妥當,學習應該怎麼樣做會比較好,還要認識到開玩笑的程度是不是要有節制,這些討論都可以激發同學們自己培養處理事件的能力。另外,組員覺得老師同時也要提醒同學自己身體的界限在哪裡,自己要清楚,也要表達給別人知道。

這一組的老師們對自己的角色也有一些反省。他們覺得老師們遇到任何案例,第一個都是扮演檢察官的角色,馬上就去蒐證,到處偵訊同學,然後就是扮演法官的角色,判定誰對誰錯誰道歉,但是組員們也覺得老師們應該冷靜下來,不要太快戴上這些角色。就像小華的例子,她個人不覺得受到騷擾,老師就應該陪著她,讓她講出她心裡最深處真誠的感覺,誠實的面對她的感覺,幫助她澄清她到底是怎樣;小華不覺得她有什麼損失,這並不一定完全是無知,或是她害怕什麼,而可能是很複雜的矛盾心理。這個時候老師需要順著學生的感覺,慢慢理解,反正並沒有什麼大害,不必急著一定要她有受害感。

寫這個案例的工作人員也上場補充,小瑜這個案例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中的學生不小心捅到女同學的屁股,然後那個女同學就一直哭,說她是被性騷擾,這個女孩子平常就很乖,因此全班同學都覺得她一定是被騷擾了;而那個戳到人的學生剛好是一個壞學生,平日也騷擾過別人,所以大家很快就下了結論。可是質問他的時候,這個所謂的壞學生什麼都不講,後來案子搞得有點大,甚至請專業的輔導老師出來輔導,大家都說那個女孩子多麼可憐,等到專業的輔導之後才知道原來確實只是不小心而已,大家問那個所謂的騷擾者為什麼不講清楚,他說因為大家都說他是錯的,因此他也就不想講了。像這樣的案例都提醒組員們重新檢視自己,思考自己的成見是否會影響到判斷。而且由於這兩個案例都是處在灰色地帶,所以組員們也認識到並不容易達成共識,反而在討論的過程當中,看到很多不同的思考。

聽到那個男生差點被冤枉的故事,另外一個女學員提起數年前美國女星茱蒂福斯特主演的轟動電影「控訴」,片中也描述了一個在酒吧中自得起舞的女人被酒客輪暴,但是承辦的檢察官不分青紅皁白,竟然先懷疑她是不是因為行為不檢點或穿著暴露才招致傷害,可見得某些成見已經預先左右了大家判斷是非的能力。這位組員認為即使是性工作者也應該有權利享受尊重,不能因為她的職業就被人輕看,甚至被人侵害。另外,在教導孩子的過程當中,老師們也常常輕率的貼標籤,總相信好孩子講的話就是可信度比較高,而不是那麼好的學生講的話,老師對他的評估就會打個折扣,這種雙重標準常常令青少年寒心,也使得一些原本遊走在邊緣中的青少年不願意回到正途來,而那些所謂的好學生有時為了成績反而還會偷改分數,實在蠻值得深思。一位男老師對小瑜的處境特別有所感,認為假如小瑜真是被冤枉的,不是色情狂,也不是變態的,那麼老師應該加以輔導,讓小瑜在班上能夠站起來。至於全班的後續教育,學員建議可以讓同班同學來角色扮演這個故事,然後設身處地的去想想意外是多麼容易發生,而且也體會一下小瑜被冤枉的感受。

小華和小瑜這兩個案例的判斷都牽涉到當事人本身的感覺,組員們也都認為只要當事人不覺得有騷擾就不構成騷擾。問題是:怎麼知道自己的感覺到底是怎麼樣呢?在一般的騷擾案裡,不舒服的感覺比較沒有爭議,不舒服就是不舒服,可是像小華那樣僅僅覺得怪怪的,又沒有什麼討厭的感覺,那就很難說了。可是,為什麼她沒有辦法決定自己的感覺是喜歡還是不喜歡呢?這個問題在前面一位男老師提出的例子中有部份的答案:如果一個社會文化長年警告女人,說她身體的感覺是不可靠的,說別人的親近都算是騷擾,說她如果不覺得那種親近是不好的事情就是不知廉恥,那麼,在當事人的身體有舒服的感覺時,她的文化調教就會立刻讓她覺得有罪惡感,或者覺得矛盾困惑;而在小華的例子裡,因為她個人也沒有太多情感經驗和身體經驗作為參照點,以分辨舒服還是厭惡,這樣一來,自然就無從判斷自己有什麼感覺了。

這一大段討論使得學員們逐漸認識到性騷擾的複雜,以及個人和群體心理的矛盾微妙,也對太過簡單的「男生是色情野狼,女生是純真綿羊」有了比較不那麼簡單的接受。

第二組

案例:
巧美原本很排斥數學,但國三換了一位年輕幽默的夏老師教數學之後,巧美的數學成績突飛猛進,甚至還被選為數學小老師,而巧美也因此藉著討論功課、考試時間等機會,而能常與心儀的夏老師單獨相處,甚至常常九點留校溫書結束之後,仍繼續討論。但就在聯考只剩60多天時,巧美卻一連七天都沒來上課,好不容易巧美來學校了,但卻是由她父母帶著巧美來找導師,說夏老師對巧美性侵犯。導師為了瞭解狀況,再三詢問,但巧美卻支支吾吾說不清楚,而巧美的父母則在一旁表示校方若不嚴懲夏老師,就要報警,向媒體投書等等。身為導師或輔導老師的你,要怎麼辦呢?

第二組討論後建議的處理原則就是,首先把他們分別帶開,個別的聽他們對事情經過的描述,免得幾方當面說話的時候情緒太激動,反而說不清楚。最重要的一點是要錄音存證,免得日後翻供,死無對證,也免得轉述的時候記錯了細節。

小組的分析認為這個案例有各種可能的發展經過。第一個當然很有可能就是夏老師確實對巧美性侵犯,然後巧美的情緒非常的不穩定,才會七天沒有來上學。第二個也很有可能的是,巧美本身愛慕老師,但是和家長講不清楚,然後家長禁止她來學校,最後家長決定來和夏老師算帳。當然,第三個也有可能的是,夏老師有時候無意間碰到那個女孩子的肩膀或者哪個部位,而造成了巧美的誤會。不管怎麼樣,由氣急敗壞的家長來訊問事情真相,通常會因為家長的情緒而使得孩子說不出話來,所以在這種案件中錄音存證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個比較安靜安全的地方,好讓當事人在比較沒有壓力的狀況下說出實情,然後再讓家長聽聽女兒到底講了什麼。接著也有人提到各說各話的問題,認為即使把當事人各帶到一邊去勸他們說實話,也不見得三方的說法會一致,學員們認為到這個時候就只有交給一個中立的調查委員會去處理了。

講到第三個可能,組員岔道去談到底身上哪些部位的碰觸有可能造成誤解,這也是一般性騷擾防治論述中很重要的話題。有人說,就像棒球賽投手投球的好球區一樣,打擊手的肩膀到膝蓋之間算是好球,因此對性騷擾的斷定來說,當事人的肩膀以下到膝蓋都不可以摸,肩膀以上就比較沒問題。可是,要是照前面第一組的討論來看,有人會很寶貝自己的頭,在那種情況之下,摸頭也算性騷擾;要是這樣也算性騷擾,學員們覺得就有點太過分了,師與生之間還能用什麼方式來表現親密的讚許呢?棒球「好球帶」的說法引發了討論。有學員詼諧的問,如果一個人的性感帶是他的耳朵和嘴唇,那麼是不是應該延伸好球帶的區域?也有學員說,只要當事人不想被碰,哪裡都不能碰。

針對師與生互動時到底要維持什麼樣的規範,這個小組還提出了另一個角度的觀察。大家都注意到,通常男老師帶女學生的時候,性騷擾的案例容易發生,也容易成立;那麼,換了女老師帶男學生呢?學員們同意比較不會連想到性騷擾的問題。原因據說有二:第一,女老師的形象像媽媽一樣,大家比較無法想像女大男小的關係,而很容易想像男大女小的關係。(沒有人想到舉世聞名的戀母情結。)第二,大家承認男生比較容易被當成色狼,而大家想像不到女生也可能是色狼。

這時候一位年輕的男老師不平的說,女生當然也可能騷擾別人,他在課堂上就曾被女學生騷擾過:
可能是因為我第一次教女生班,有一次我在課堂上問了一個數學問題,有一個同學跟我說:「老師,你就問那個西瓜小姐吧!」我說:「誰是西瓜小姐?」然後她們就指某個方向,我就往那個方向看,就說:「誰啊?」就有一個女學生曖昧的說:「老師,就是你下面那個啦!」聽了這句話,全班大笑,我想了一下才懂了,原來西瓜小姐就是坐在第一排我面前的一個女學生的外號,而當時她正是我「下面的那個」。

這個笑話可能有點隱諱,全場的老師也想了一下才懂了,鬨堂大笑。不過,教室裡面像這類的異色笑話顯然也不少,有些女老師也說男生會以各種聯想和笑話來測試女老師。至於肢體接觸方面,一般來說,女老師對男學生的身體接觸看來比較是關心,而如果是男老師觸摸女學生的話,可能大家就會比較帶一種有色的眼光來看。一位男老師提到,如果男女朋友同居,後來分手,大家也常常會認為是這個男孩子始亂終棄,而不去探討她們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分手,這樣的成見實在對男人不公平。畢竟,女學生騷擾男老師也時有所聞,一位女老師就說她學校有位新來的年輕帥哥老師,女學生就常常在下課的時候找問題去問他,還不時靠近他,用胸部去擠他,害得這位老師窘迫不堪。

師與生之間的肢體互動有時是出於個人習慣和別人不同,有時也可能制度化成為班上一般運作的方式。一位女老師說她有一位女同事,女兒都已經讀大學了,但是班上有兩個男學生就曾經來抱怨,說被這位女老師摸過手臂,覺得很不舒服,這也證明女老師有可能製造出在騷擾別人的感覺。還有一位女老師提到學校有位同事在課堂上告訴同學,只要考得好,老師會給一個吻作為獎賞,不管男生女生都一樣。結果有些學生不介意,有些學生就覺得不願意這樣。但是工作坊的學員中也有老師聽了這個例子以後,覺得在臺灣這個師生距離頗為冷淡的校園文化中,這樣和學生表示親切的方式也未嘗不可。從這些個實際的案例來看,校園中的性別互動還真的是很頻繁,很多樣。

在這個時候一位男老師提出了不一樣的意見。第一,他強調,不是所有的騷擾都是性騷擾,不舒服的感覺未必是性騷擾,有些感覺可能和性完全無關,而如果我們習慣性的用「性騷擾」來套所有的不舒服感覺,那隻會把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泛性化」而已。第二,很多時候,一個舉動構不構成性騷擾,要看有沒有性騷擾這個說法可用。比如說一個女老師和女學生在一起,女老師有時會碰碰女學生,一般人可能不會認為這是性騷擾,因為在這種情形中,大家根本就不會想到性騷擾,即使女學生覺得不舒服也不見得會說那是性騷擾。但是,一旦這世界上出現一個名詞叫「女同性戀」,那麼大家可能就會開始猜疑女性師生之間的碰觸是不是也是性騷擾。這種恐慌也可能發生在家庭中。過去父母常常幫子女洗澡,也一直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當一個社會風傳父母會性侵害子女,形成男性恐慌時,什麼動作都會變得非常敏感。這也就是說,性騷擾不見得是特別碰到什麼部位,而是和一個社會的文化共識有關。

談到性恐慌,許多學員又開始聯想各式各樣的可能案例。一位男老師說,如果一個同性戀的老師拍男學生的肩膀,即使是無心的,也可能會形成學生的不安。一位女老師承認她看到國三的男生上衣釦子沒扣好時,也曾動手替他們扣,學生因為和她很熟,還笑著說她在性騷擾,使得這個女老師悚然一驚,再也不敢碰觸男學生。這些案例的述說使得一些學員覺得,有些人已經把性騷擾當作一種口頭禪,如果是這樣的話,老師在聽到學生隨口使用這個名詞時倒大可不必太放在心上。
師與生之間的肢體接觸實在是很多樣。一位女老師很感性的說她有次帶一個班,感情非常的好,畢業要離別了,老師就說要和每一個女生抱一下,然後和每個男生握握手,結果大家都眼眶含淚,擁抱或握手作別,到了最後,有一個男生排在隊伍最後,要求要和老師抱一下,後來老師也和他抱了。這樣的案例在討論性騷擾的脈絡中出現,為處處戒慎恐懼的心態帶來一股清泉。別的老師也提到,在為單親學生做團輔的時候,有一個主題就是「老師抱抱」,當男同學和女老師相互擁抱的時候,這些單親學生都說感覺很好,好像母親抱他一樣。像這樣的時刻,師生關係中有一些肢體接觸反而是很有建設性的舉動。

事實上,抱與不抱,常常是一個文化的問題。西方的文化是肢體接觸很多的文化,所以父母和子女之間常常抱來抱去,親來親去,摸來摸去;對東方人來說會覺得好肉麻,因為我們的文化比較不講究碰觸,東方人在成長的過程當中幾乎只有在餵奶的時候被抱過,之後父母就會覺得,你已經大了,還抱什麼抱?因此東方人的身體的肌膚很少感受過另一個身體貼近的溫暖。不過,這樣的狀態目前也在變遷中,慢慢有很多人教導父母親應該多跟孩子接近,有事沒事都抱一抱,所以我們是處在一個變動中的狀態,有一些人會覺得抱已經沒有什麼特別感覺,可是有一些人還會把抱當成很嚴重的一件事情。因此,遇到這種感覺上的差異,大家還是要隨機應變的去想,因為各個狀況裡面很多人會對身體有不一樣的感覺。

另外,這一連串的現象報導也引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那就是,很多時候,性騷擾的控訴是由旁觀者提出的,也就是說,當事者不覺得怎麼樣,但是旁觀者卻堅持當事者是不知好歹,或者經驗不足,心智未成熟,因此被性騷擾都不自覺。例如,有些人看見別人之間的親密舉動,覺得那個老師明明在騷擾學生或同事,就對這個景象做出斷言,這個時候這個人完全不尊重當事人自己的說法。可是當自己家裡有人控訴某人騷擾時,這個人又不見得會採取行動。換句話說,很多人在面對別人的調情愉悅時,有非常強的道德光環,堅持那是性騷擾,可是在另外一些人真的控訴受害的時候,卻沒有同樣的道德勇氣支援別人討回公道。這裡的雙重標準值得大家思考應該如何尊重當事人的感受,畢竟,實際接受那個身體碰觸的是當事人,不是旁觀者。

巧美的故事還是讓有些學員覺得需要再多談一些。在故事中巧美支支吾吾的說不清楚,如果老師也沒有辦法讓她說清楚,學員建議可以去找巧美比較信任的老師或者同學來和巧美談,可能比較講得出來,也可以去找巧美的朋友,因為有時候學生會把她的心事跟她的好朋友說。另外,有學員覺得故事中的夏老師所做的事還是有一點非議的,因為夜自習留到九點之後,他還單獨和女學生相處,這種行為也要檢討一下,免得招人非議。還有學員指出,當這種事情鬧到家長都來學校興師問罪,即使最後女孩子和夏老師都是無辜,他們還是最大的受害者,因為所有的老師甚至同學都會知道這件事,也不容易從記憶中抹去,那麼這個女孩子和這個老師可能最後都不得不轉學,以避免人言。像這樣輕易就喧鬧搞大一件本來沒有什麼的事情,到頭來似乎對所有人都不利。

講到鬧大的事情,一位老師說她要報告過去的一個經驗。民國68年2月她接一所私立高中一年級的班級,3月底班上有個學生被抓到無照賣春,關了三天左右,後來父母領回去,報紙也有登出來。這個學生回來上學時,這位老師實在忍不住,就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學生說:「無聊嘛!」然後老師就問她:「妳開價多少?」她說:「三百元。」這位老師聽了勃然大怒,她覺得學生的第一次應該是連三萬塊都不止,結果只開了三百塊!太離譜了!老師非常生氣,把學生大罵一頓,後來同學也問東問西的,最後這個學生就轉學了。

這個驚人的案子帶動了另一輪的討論。學員們都對這位老師的勃然大怒很有興趣,懷疑她為什麼對這第一次的價碼那麼介意,因為那是貞操情結的一種表現。有學員指出,就是因為這個社會對女性的第一次另眼看待,看得很重,因此才有了雛妓的現象,許多人嫖妓都要找年輕的少女,以便擁有她的第一次,也因此使得很多青少女迷失自我,把自己的第一次拿來賣,或者以為自己一旦失去了第一次,其他的都不重要了,因此在失身之後往往跳入火坑。工作坊的學員們覺得,社會大眾以為只要把第一次的關卡把持住就好了,就不會有事了,但是很不幸的就是,許多女性的第一次是不小心而失去的,甚至有的是被強暴的;沒有了第一次之後,這些女生在這個看重第一次的社會裡要怎麼過日子?所以學員認為如果不破除貞操觀念,如果不把所謂的第一次看淡,女生還是會繼續受貞操之害,而這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是共犯。

談到這裡已經將近晚上九點半,才完成了兩組的報告,工作坊決定第二天早上再繼續討論。

第三組

案例:
陳君淩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國三學生,父母於一年前離婚,與母親相依為命,家裡經營小吃店維生。君淩一放學便回家幫忙,打烊才有時間挑燈念書。某日君淩因體力不支在體育課上暈倒,由班長吳明青護送回家。明青瞭解君淩的家庭背景後,便經常陪同上下學,或送些小禮物表示關心及鼓勵。後來君淩被選為副班長,常和明青討論班務,或協助收作業,一起代表出席會議等等,二人接觸的機會增加。


某天,明青請君淩留校協助整理同學成績,結束時因時間已晚,便邀請君淩一起晚餐並陪同回家。二人沿途有說有笑,勾肩搭背,狀甚親暱。走至君淩家附近的暗巷,明青趁機擁吻君淩,一手順勢往君淩下體伸去。慌亂中君淩跌倒,擦傷了膝蓋。君淩回家後,在母親極力詢問之下說出此事。隔日,母親到學校找導師理論,說明青對君淩霸王硬上弓。班上同學表示,曾親眼目睹明青和君淩獨處時,曾有牽手、親臉頰、互相按摩、在暗處並坐勾肩談天等動作。如果你是導師,你會怎麼辦?

主持報告的組員堅持要先講一個笑話讓大家開心一下。她說,有一個媽媽告訴她的女兒,和男朋友出去的時候一定要把握原則:「他摸妳胸部的時候,妳就說『不要!』,如果他更過分,摸到妳的下體的時候,妳要大聲的喊『停!』」,女兒說聽懂了,媽媽就很放心的讓女兒出去了。結果那個男朋友果然開始上下其手,他摸到胸部的時候,那女兒就照媽媽的指示,說『不要!』,摸到下體的時候,她就說『停!』,結果男朋友的手上下移動的速度越來越快,女兒的說法就變成『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

這個笑話果然提神,全場大笑了半天才靜了下來,讓小組開始對手邊的案例進行報告。小組認為,不管這個案例中的學生是什麼樣的性別配對,最需要搞清楚的是,他/她們在做這個舉動的時候知不知道這個動作可能代表什麼樣的意義?知不知道這個進一步摸下體的動作代表了什麼樣的多種可能含意?另外,光是瞭解這孩子的動機和輔導這孩子事後的心理狀態並不足夠,還要輔導那個帶孩子來學校的母親,因為孩子感到痛苦或壓力的來源多半是他的母親。

和前面兩組一樣,這一組也留下了很多困惑。事實的難以斷定、個人心理的難以捉摸、矛盾情緒的難以肯定,這些都使得學員們在思考性騷擾時感到十分無力。而這也暴露了現階段談性侵害防治和性騷擾防治有一個很大的盲點,這個盲點就是,如果我們沒有一個容許孩子自在探索身體、交友、表達自我的文化環境,孩子在遇到陌生的情境和舉動時還是會因為沒有經驗的參照點,又因為完全沒有經驗,沒有期待,所以會沒有任何想法,不知如何理解,也不知如何回應。而如果說成人們想的,只是在事情發生以後來處理問題,工作坊的學員們認為,這恐怕也不是教育應該做的事情;畢竟,教育是應該先提供一個比較豐厚的文化環境,讓孩子們有各式各樣的經驗,好讓她們在做自己的判斷到底喜歡還是不喜歡的時候,有一點點過去本身的經驗來作為基礎。如果性騷擾的防治只是講事情發生以後如何處理,那恐怕也太晚了一點。

談到預防性騷擾,一位女老師說到她個人的帶班經驗以及其中的性別關係。她在學校中觀察到,有些班級裡的男女生通常會因為性別因素而形成完全的對抗,只要班長是女生,男生就要拱出一個副班長來抗衡,反過來也一樣,男生女生的競爭力非常強。但是這個老師注意到有一個班裡的學生,他們是良性競爭,常常女生會來告狀男生哪一點做的不夠好,甚至不合理,然後男同學也會指出很多理由,說女同學的不合理跟霸道,她/他們就在這種競爭的情況下過了兩年。也因為良性的競爭,無論在各方面的表現都會很特別,例如,班上也有大哥,但是這個大哥是不抽煙,不喝酒,不打架的,他沒有任何的惡習,可是他大哥的名聲是從國小就被人家養成的,從國小就是大哥級了,但是老師覺得他並沒有什麼大問題。這一班到了三年級的時候突然就不再吵了,因為男女生忽然發現他們對對方都很有吸引力,那兩股對抗的力量就沒有了,班會時他們都覺得一週一節不夠,因為有太多東西要討論,有任何不合理的事情,他們都要掀開來說,老師也讓他們說,講到後來達到一個共識就行了。結果三年級的時候,他們已經學會了和諧共處,雖然彼此吸引,但是也不會採取什麼特別的表達。

這樣的經驗給了這個老師一個啟示:性騷擾是在有一方不喜歡,覺得他是被騷擾的時候,才是騷擾。而男生會做那種無聊低級的動作去作弄女生,很多時候是因為要引起女生的回應,可是如果平常兩性就已經有很多善意的互動,男生就不會需要再去做那種無聊的事情。另外,性騷擾也常常是一種利用性來作為手段的騷擾,其實是在發洩一種不公平。當學生覺得沒有被老師公平的對待,又不知道要如何向老師表達時,就想要用這種無聊的手段來發洩他們的不滿。因此如果班級上有正常的管道,彼此在日常生活中也互相慢慢就瞭解,就比較不會有那種敵意需要用性騷擾來發洩。

這裡提出來一個概念就是,很多時候人們本來可以用別的各式各樣的方式來發洩不滿,騷擾別人,但是他們之所以選用「性」作為手段去騷擾別人,就是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性」是一個很容易達成羞辱的方式,和「性」連在一起的污名使得「性」永遠和負面的情緒連在一塊。很少聽到有人用孝順去污辱別人或者侵害別人,也很少有人用人道的悲天憫人精神來污辱別人或侵害別人。原因就是,像孝順和人道那一類的情操都被當作很正面的東西,大家不會用它們來傷害別人。相較之下,「性」從來沒有被養育成一個正面的東西,「性」很少被鼓勵當成一種表達愛的方式,很少被用來作為一種尊重別人的方式,很少被調教為一種需要遵循對方意見的方式;更常見的是,大家都把「性」當成一件很討厭的、惡劣的、污穢的、殘暴的事情。這麼一來,也許原本人對人的敵意並沒有性的意含,只是因為利益相衝而已,但是這樣的敵意忌妒很輕易就可以利用「性」這個方便的武器來污衊別人,以便發洩敵意。因此,我們需要改變大家對性的芥蒂,讓性不再成為那麼方便的武器,讓性不再永遠和負面的情緒相關。這也是防範性騷擾的一種方式。

一位學員提出了兩個疑惑。第一,大家說當事人不舒服才叫性騷擾,可是很多性騷擾的案子是當時不覺得不舒服,事後才覺得不舒服,也就是說,之後才覺得好像被人利用了,或者被人佔了便宜。這樣說來,當事人有可能是因為之前不知道要怎麼保護自己,所以事後才覺悟,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早就要告訴她一些觀念,好讓她能夠更快認識到真相。第二,這位學員同意我們不應該對別人的調情歡愉有所壓迫,但是她覺得看某些漫畫時覺得很噁心,而很多孩子都喜歡看這類漫畫,問題是,如果老師禁止學生看這類漫畫,這樣算不算剝奪學生的歡愉?

針對第一個問題,一位女老師說她有一個同學在讀高中的時候,坐公車時旁邊坐了一個男生,後來她偶而往他那邊瞄的時候,赫然發現那個男生竟然暴露著他的下體,好像還拿出來把玩,然後露出那種很奸的笑聲。這個女同學當時的反應是整個嚇呆了,面無表情,下車之後她才反應過來,然後就開始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她後來描述這個經驗時覺得,是事後才感覺當時被侮辱了,因此有些時候當事人面無反應,可能是內心也很恐懼,不太敢反應,事後脫離了那個情境才說得出來。但是對於要不要事前就把這些可能遇到的情況告訴學生,學員們也沒有共識,因為事前的警告並不見得就能免去驚嚇,反而有可能會造成孩子的過度緊張恐懼。就這一點來看,讓孩子早早就平實的認識兩性的身體,倒可以削減一些焦慮;說不一定,連那個暴露狂都可能因此而早早就消除自己對本身器官的焦慮,而不必後來訴諸暴露。

一位男老師說他有一個朋友,爸爸很早就過世,所以家裡從來都沒有男性,因此她對男生也沒有什麼概念。讀北一女的時候她有一次搭公車回去,旁邊就有一個男生發出奇怪的聲音來,然後把生殖器掏出來,這個女生還對他說:「先生,你那是什麼東西啊!」可是她當時並不會覺得不舒服,因為她對那個東西一點概念都沒有,後來懂事多一些之後一直埋怨學校裡沒有教育女生認識身體,到後來她結婚的時候才知道男生的一些構造。

公車暴露狂的故事縈繞在學員心頭。一位女老師說出她早年被騷擾的經驗,她認為自己反應比較慢,很理性,因此有時即使遇到這種情況也會沈著的不動聲色,因為還沒有想出來到底要要如何回應。她年輕時經常一個人去看電影,因為視力2.0,因此都坐在最後一排,有時在黑暗中就會有手偷偷摸摸摸過來,但是因為她已經有心理準備,也不會輕易就覺得受到傷害,反而轉頭過去瞪那個伸手來的人,好像要把他看清楚是誰,這樣,百分之九十的情況都會把那人看跑了,因此她也不覺得這種性騷擾對她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聽到這裡,另外一個女老師很納悶為什麼公車上那個女學生看到暴露狂之後會又哭又叫,事後還需要輔導。一個人應該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受到傷害,就好像別人講你的壞話,你也可以決定要大哭大叫還是置之不理,因為,要是她講得不實在,你又何必多費體力?因此這個女老師覺得應該幫助學生建立一個保護自己的心理盔甲,不要輕易受傷,這才叫做真正的自我保護。

一位男老師為這一段來來回回的討論總結了三個要點。第一,性騷擾的經驗常常可以在事後透過某種重建,某種新的建構,來引發一些對於當時經驗的解釋。例如,可能當時沒有覺得什麼,甚至覺得某種舒服或者說不出來的感覺,但是可能在日後的理解中變成一種覺得很羞恥的經驗,甚至有罪惡感。這就是說,我們社會文化在談論性騷擾之類的事情的時候,應該盡量不要在論述裡面把女人變成受害者,否則她就只能永遠在這個受害經驗裡面認識自己,也就永遠跳不出那個痛苦的折磨。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建立一些不一樣的談性騷擾的方式。

第二,在被「騷擾」的過程中,人當然有可能產生各種各樣的感覺,有些甚至會有某種祕密的愉悅的,例如被男人吹口哨,目視,稱讚身材,講黃色笑話,擁擠推壓時,都有可能有某種不必然不舒服的感覺,但是在批判騷擾者的時候,我們不必懼怕這些當時的感受(例如暗爽或不覺得不舒服)會使得那個騷擾的意圖正當化、合理化。他的作為侵犯了我的人權,就是違法,就應該受到譴責。就好像有一個人被搶劫,他在被搶劫的當時可能也得到了某一些人生經驗,有一些人生的體悟,但是這並不表示行搶者就做對了事情。所以,建立新的性騷擾「非受害心態」的說法很重要,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不追討加害者。

第三,從一個社會長遠的角度來看,性騷擾畢竟不同於性侵害,不同於非常激烈的身體傷害,那麼事實上我們應該盡量讓這裡可能的傷害盡量減低到最小,所以,任何有關性騷擾的說法都應該注意,不要加深受害者的自憐,也不要讓一些原來不覺受害的人開始受害。

就第二個有關噁心漫畫的問題而言,一位男老師表示,看不看漫畫是個人的選擇,即使別人覺得漫畫的內容很惡劣,很討厭,很不喜歡,可是這個讀者並沒有強迫那個人看,也沒有在看完之後做出同樣的動作,因此並不應該禁止他看漫畫。一位女老師立刻提出疑慮:「的確,沒有人強迫我看,但是我只是覺得如果讓一個孩子繼續看這樣的東西,合適嗎?」這位男老師的回應是,把漫畫分級,讓不同年齡層的孩子只能接觸某些類型的讀物。另一位男老師的回應就更積極一些。他說他過去會禁止學生看第四臺或是一些比較猥褻的漫畫,覺得這些東西是不好的,可是現在他覺得,學生確實可能有這種需求,譬如說正在進入青春期因而有這樣的原始慾望;成人們覺得這些東西不好,但是又沒有提供一些覺得可以給學生看而學生也可以接受的東西,這麼一來,禁止反而無效,只會讓學生轉入地下,不讓成人知道他們在偷看色情而已。

一位女老師提到,曾經看過一本漫畫,畫的是在日本電車上一位上下其手的騷擾者的日記。她對這本漫畫最不滿的就是畫中的女性通常面部表情還很享受的樣子,好像爽到了似的。這位老師認為這樣的劇情描述會誤導孩子以為騷擾別人,別人表面上沒有反應,其實是很喜歡的。另一位老師指出,色情漫畫的問題說實在的和性騷擾並不是那麼相干,這裡牽涉到的是影片書刊對於青少年小孩的影響,而這個影響很難判定。因為不同的人去看這些東西,會有很不一樣的感受,也會有不一樣的意義。一個在學校裡面很受歡迎的帥哥看漫畫,對性的事情好奇,可能會讓人覺得很可愛,但是一個很醜的少年看漫畫,對性的東西很好奇,看起來就很猥褻的樣子。有人看了漫畫會喜歡,有人看了會覺得沒什麼,有人看了會噁心,個人的反應是很不同的,因此不能一概而論漫畫一定會導致什麼結果,也因此言論檢查制度的假設是有點問題的。從某個角度來看,這種漫畫其實很多時候有昇華的作用,並不見得就會「導致」犯罪,反而可以紓解衝動。

報告了很久,組員們好像並沒有對主題案例提出什麼特別的處理建議,反而在報告中帶出了很多和性教育相關的爭議問題,也開拓了學員們的眼界,也是一種獲得。

第四組

案例:
陳老師剛接任二年十三班導師時,對班上一個叫小淇的女孩就十分注意。小淇功課不怎麼樣,卻很活潑,人緣很好。她身上常常有大鈔,每週的二、四、六早上還會吃到她請的早點。問她,她總是說,我覺得開心呀!一個早餐才二十元,很便宜。後來,陳老師實在忍不住了,找來小淇的好友小茜弄清楚到底怎麼回事。小茜老實回答,其實自從國小五年級起,小淇的爸爸就每週跟小淇「睡」三天,睡完一次給她一千元,隔天小淇就會免費請全班吃早點。小茜補充說,小淇說爸爸對她很好。陳老師該怎麼處理這個案例呢?


這一組在討論後提出了明確的處理方式。首先,老師應該設法找這個學生來,然後跟她建立信任的關係,讓她能夠暢所欲言,然後盡量以明確的方式詢問她跟她父親的關係,瞭解到底是怎麼樣,然後老師們必須按照程式,通報學校的有關單位,比如說輔導室,然後透過輔導室去連絡社會局或者性侵害防治中心,對這個父親也應該加以輔導或瞭解。

這個簡單的流程看來清楚,但是在討論中有許多細節跑出來。例如,事發後父親會不會跑掉,不接受,或者連絡不到?通報後如果專業人員判斷這位學生有受到性侵犯的話,暫時要把她跟她父親隔離,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小朋友可能還要回到家裡,面對父親,這又如何處理?如果父親真的亂倫,可能需要透過一個法律程式來追訴,那麼在法律處理的過程中要怎麼樣去保護這個小孩子,或者要怎麼教導她能夠自我保護?另外,循著前面討論性騷擾時認為應該尊重當事人自己的感覺,小組組員也覺得需要發掘小淇和父親睡覺時個人的感覺如何?也許她覺得完全不怎麼樣,或許覺得很好,很喜歡這種感覺,很喜歡她爸爸,很喜歡跟爸爸一起睡,很喜歡睡完之後父親給她一千塊,那麼外人是不是應該尊重她的感覺,尊重她的想法?當然這裡也還有真實性的問題:是不是真的就是這個樣子?小淇說得是不是實情?她的朋友們是不是按照真相完全告訴老師?或者有加油添醋?

一位還在實習的女老師補充了她的疑慮。她認為一般遇到這種案例時,老師的焦點都是放在拯救這個孩子,保護這個孩子上面,因此在瞭解真相時,多半傾嚮往負面的方向去想,用負面的詮釋來聽所有的情報,然後老師又必須考慮法律條文,要通報,要做這個那個,那種拯救的責任好像背負得太重了。而由於這個重擔,也傾向於忽略孩子自己的感覺。大人可能已經決定親子之間的身體親密關係不妥當,但是很多法律條文都是人定的,也許在未來公元幾千年以後,會有新的親子關係的變化。因此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可能敏感度要更高一點,不要先入為主的決定一定要怎麼處理,只要在孩子真的需要的時候支援她,以避免製造對她的傷害。就小淇來講,現在她的狀態並沒有心理的創傷,但是處理的過程中就很難說會有什麼深刻後果了。

亂倫的實例如何呢?一位從事輔導的老師說她總共經歷過兩個亂倫的案例。第一個發生在她剛從學校畢業沒有多久,案中的父親從孩子國小開始,就對兩姊妹都強加侵害,國三時學生才來找輔導老師,但是像這種問題一般都不會讓普通老師處理,一定會轉介到家扶中心,也就是離開老師的處理範圍了。第二個案例比較嚴重,個案是在國一的時候來找輔導老師,學生的大腿整個都打到黑青,每天都打,這個父親是她的繼父,母親在工廠工作,每天要走半個小時去上班,爸爸都是在媽媽去上班的這一段時間進行這種亂倫的舉動,而且蠻嚴重的,後來這個案子也轉介到家扶中心去了。這兩個個案當中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當老師告訴案主的母親時,兩個母親都絕對不承認自己的丈夫有這種行為,這也暴露出處理亂倫問題時的障礙。

另一個女老師也碰過亂倫的案子。但是她說直到現在,她都無法斷定這個故事的真假,因為這個亂倫的案子並不是學生自己上門來求助,而是因為曠課而被發掘出來的。那個學生很固定的每禮拜一曠課,所以級任老師就去追蹤,但是怎麼問都問不出來,只好把學生送到輔導室來,大概因為是專業,輔導老師很快就切入問題,斷定是亂倫。但是這位說故事的女老師覺得,小孩子並不知道什麼是亂倫,通常都是到了國二,上過健康教育以後,那種痛苦才會出來,就會開始逃避;因此她覺得這個已經到了二年級還一副幸福快樂樣子的女孩的故事,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在此,一位男老師指出,所謂「亂倫」的案例顯出兩種很不一樣的面貌。好幾位老師所講的都是因為孩子本身就覺得不舒服,出面控訴,對錯分明,處理起來也是比較容易。但是如果這個孩子並不覺得不舒服呢?如果孩子像小淇一樣,本身並不覺得不愉快,並沒不舒服,反而很喜歡,也沒有受到實質的傷害,那麼老師要不要介入呢?──當然,老師也已經看到介入的結果就是讓這個孩子開始受害。另外,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之下,當孩子說她喜歡的時候,成人多半認為她是被迫說謊話,而不肯相信這是她真實的感受呢?撰寫這個案例的作者在場回應,說她在國外的案例中曾經讀到類似的難題,那個小女孩本身並沒有覺得很痛苦,反而是一副幸福快樂的樣子,一直到國中的時候,鄰居的小女孩跟別人說,才被發現。而在此之前,她和父親處得很好,也沒有發生什麼事情,可是自從事發之後,她爸爸被關起來,她才開始很痛苦。

類似的案例在本地也是有的。一位女老師就說,她有一個學生,國一的時候轉進來,導師發現她和父親長期以來是以夫妻的方式生活,母親已經和父親離異,她就等於代替了本來母親扮演的角色,而她自己非常的喜歡。但是導師發現之後就覺得好可怕,於是立刻採取了所有的動作,從轉介到調查到警察司法單位,也通知她母親把她接走。可是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由於沒有提供任何其他的後續輔導,教導她認識這個關係在社會的眼中是什麼意義,因此這個孩子覺得其實是被迫離開她心愛的親人,所以她一有機會就回來跟她爸爸住在一起,學校根本沒有辦法有任何的強制手段來對她做什麼,只能把他們隔離。可是現在交通很發達,那女孩子只要手邊有一點錢,就可以跑回來,然後和她心愛的情人住在一起,兩個人覺得好像是亡命鴛鴦一樣,也不顧別人的看法,在村落裡面乾脆公開化。像這樣快活度日的「亂倫」要不要處理呢?

一位女老師說這類問題和那個孩子的年齡有關。父親當然有可能利用女兒喜歡討好父親的心態來誘姦女兒,但是如果這個女孩子已經滿二十歲,而她選擇和父親或其他親人發生這種關係,那應該如何看待?如果今天她是十歲、五歲、六歲、七歲、八歲,那麼我們到底要不要承認小孩子也有身體的自主權?孩子身體的自主權,我們真的可以完全交給她嗎?從這個角度來說,設定法律上有效的自主年齡似乎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有學員提出一系列問題。當亂倫已經發生後,在處理時是不是一定要讓當事人覺得它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是不是要這個女孩子認為她的一輩子已經完蛋了?是不是她經過亂倫之後還可以很愉快的享受未來的人生?如果說她不覺得痛苦,我們是不是要讓她感覺到她已經受傷了?這種受害的感覺是不是一定要加給她?另外一位學員指出,在小淇的案例中,是老師自己去找小淇的朋友來談的,並不是小淇主動求助,甚至小淇本身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因此這位老師提醒大家,也許老師真的把自己的責任攬的太重了,隨時隨地都在想找到一套很好的因應措施。或許也確實可以把事情料理得很好,可是事後呢?在長遠的未來,當事者或其他人他們會怎麼樣?這些更為廣泛的後果是老師們無法承擔的。

一位老師把這個討論綜合起來,提出一個歷史和文化的說法。首先,以歷史的眼光看,亂倫並不一定會造成人的嚴重傷害。事實上,人類社會老早就有以我們現在的眼光看起來是亂倫的狀態。例如,猶太人的婚姻習慣是兄終弟及,如果兄死,弟是可以繼承他的妻子的;匈奴也是父死子繼,就是爸爸死後還可以兒子來繼承他的妻子。這些社會都對我們眼中的亂倫習以為常。即使臺灣,在幾年前,表兄妹之間的婚姻也常常傳為佳話,但是現在卻說三等親之內的婚姻叫亂倫。另外,現代社會事實上也在走向一個「亂倫」的社會,因為亂倫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生殖關係上,但是現在生殖科技和婚姻狀態慢慢隔絕開來,可能以後孩子會和父母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可能是幾百年前別人留下來的冷凍精子卵子結合而成,他和此刻的「親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如果還是被視為亂倫就很奇怪了。另外,多重的離婚和再婚也會使得原本不相識的人突然進入了某種親屬關係,因而在發展家庭內的親密關係時被視為亂了倫。這個社會是個在變化中的社會,如果有一對親子此刻可以抵擋得住四周的人對他們異樣的眼光,發展他們的親密身體關係,有可能在幾十年、幾百年之後,人類會覺得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只是在我們這個時代受到了打壓而已。

報告到了最後,學員們的思考仍然停留在要如何幫助小淇之類的女孩,但是他們也開始反省自己是為什麼那麼熱切的想要「拯救」小淇。有些人會說需要灌輸一些所謂的羞恥的觀念,好讓小淇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是對一個本來很有自信,覺得人生很好的孩子來說,接受一個想要她覺得無限羞愧、羞恥、自責、怨恨、罪惡感的救助或輔導,這到底有什麼意義?難道善惡觀念一定要以她的全面自信破產為代價?

校園裡的各種異常現象層出不窮,是因為這個社會本來就存在在變化糾葛中,個中的抉擇當然是既複雜又難解的,但是學員們已經開始學習不再像過去那樣自滿於自己的道德光環,他們真正開始深刻的思考,什麼樣的細緻處理才能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什麼樣的寬厚心腸可以對抗教學的要求和制度所帶來的急切感。答案,不會是簡單的,正如沒有一個案例是簡單的。

第五組

案例:
林老師在某國中擔任英文科科任老師。個性非常認真嚴謹的她,不知道是講話的方式不對,還是她對學生的期望太高,要求太多,她發現有很多學生喜歡在課堂上和她頂嘴。

有一次她在課堂上教KK音標,在教到[O]和[?]這兩個音標的時候,學生在臺下突然笑得非常曖昧,叫他們跟著唸時,大家唸的更曖昧,而且還聽到幾個學生說:「她好像叫得蠻爽的」,「她在那個時候可能都是那樣叫的」,「她大概是沒有男人讓她叫,所以上課一次給他叫個爽」等等。老師當下聽了非常不悅,立刻叫那些學生扛著椅子到教室後面去罰站。沒想到有一個學生居然跟她說:「站就站嘛,有什麼了不起的,我爸說啊,女人還不都一樣,就只是多了那對奶子和那個洞而已嘛!」當場又惹的全班大笑。聽到這句話,老師氣的滿臉通紅,叫那個學生到臺前來,叫他再講一遍試試看。那個學生就真的又講了一遍,她氣得打了那個學生兩巴掌。

從此以後,學生們更喜歡在課堂上開黃腔,等著看她要怎麼樣處理。還有不知名的人在她停放在學校的機車把手上套保險套。還有學生會故意在她背後說:「我打賭她今天穿的是紅色的‧‧‧」,讓她真是不勝其擾。要是換了你,你會怎麼辦?


小組首先認為林老師可能是個有點過度認真嚴謹的老師,對學生有很多期望,基本上這種老師都會比較「龜毛」,任何小事她都會注意,有一點點看不順眼就會去糾正,比較不能夠放輕鬆,因此才會在長久的互動後造成師生之間的敵意情況。其次,如果這一連串的衝突是隻發生在某位同學和林老師之間,那麼有可能是這位同學有些特別的問題。

小組覺得像這樣的情形,可以分開來談。在唸音標的時候被學生搞笑是很常見的,事實上,就連最古板的國文課也可能在學生的創意中變成色情語言,這種時候老師需要放輕鬆一點,不必把它想得太嚴重,輕鬆帶過即可,學生的注意力很容易轉移的。特別是剛出來教書的女老師,遇到這種言語性騷擾的學生時都會面紅耳赤,不知如何是好,然後最後通常就會惱羞成怒,賞學生兩巴掌,或叫他去罰站,往往會造成不可開交的狀況。小組建議老師一開始就要放鬆心情,先處理自己的心情之後,再來處理這件事情,或者先暫時離開這個教室,不要因為衝突而影響到其他的同學。也有老師建議乾脆就來上一堂性教育,給學生一個正確教育的機會,沒有什麼難以啟齒的,一個人如果在做一些快樂的事情的時候,本來就會有一些正常的反應,高興的時候會大叫,會唱歌,沒什麼特別的。另外,如果這是個人的衝突,也可以找這個學生比較信任的老師從中瞭解這個學生為什麼會對老師講這些話,或做出這些行為,他的用意何在,事後的想法如何等等。有些學生不是惡意,只是好玩,或者是要故意引起老師的注意等等,老師嘗試瞭解實際的情況,就比較不會錯誤的處置了。

這個案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當老師嚴重反應,以致於後來發展到了這麼嚴重的一個對立的狀態,那麼以後這個老師和學生之間的對立狀態要怎麼樣去處理?以後這個教室裡面還要如何經營教學的品質、教學的互動關係?因此,就長遠來說,老師都需要學習四兩撥千斤,不要讓一點點小小的玩笑發展成嚴重對立。老師在聽到學生的搗亂之後,除了可以轉化成性教育的課程之外,還可以輕鬆的帶著學生去想像KK音標裡面其他的母音子音可以被轉化成什麼樣的文化意義。比方說長E音就可能變成臺語電視節目「天天開心」的結尾語「咦~~~~~」,這樣就會比較輕鬆好玩,學生也比較容易記得。事實上,每一個音都可以賦予一些新的文化脈絡和故事,都可以變成好玩的東西,達成學習的效果。真正要避免的是把「性」弄成一件很大的事情,很嚴重的事情,以致於老師和學生之間完全對立起來。

至於後面那個更為敵意的對立,學員們認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師生之間如果原來就對立,本來關係就已經很僵,學生當然會故意找碴的。所以小組建議平常在上課處理學生的時候,就盡量不要弄到跟學生太過敵對的狀態,像這種情形叫學生去罰站,還要他抬椅子,那就更尖銳化了,所以才會有後面那麼難聽的話。假設之前沒有處理好,已經很尖銳,那麼在學生講出後面那個更難聽的話時,老師需要警覺不要再講下去。很激烈的時候,需要緩和一下再繼續上課,因為一直尖銳下去,通常對老師會很不利,那一班全班的氣氛都可能變成反對這個老師了,如果再處罰或再怎麼樣,老師真的會下不了臺。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再用老師的權威進行處罰。

老師們對這樣的對立場面也有反省。一位女老師說她覺得老師的階級觀念太根深蒂固了,老師總是把自己放在一個權威的輔導者的立場,所以他/她們的權位跟身段永遠放不下來。其實在課堂裡面學生這樣做是很普遍的,只要把他看作是個平常的事情就可以了,老師需要自己用智慧去轉化這種尷尬的情況,而如果在平常時間老師就能夠把學生看成平等地位,其實就比較不會生氣,輕鬆的帶過,這些事情都很好化解。關鍵還是在於老師和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的關係是否友善,而這和老師的自我定位大有關連。

工作坊的學員們對案例中那個學生的爸爸在家裡說的那種粗俗話也不以為然,覺得這個爸爸可能不太尊重女性,所以他兒子也不太尊重女性,因此當孩子不喜歡這個老師時,他就會有這樣不太尊重的話出現。這恐怕也不只是針對這個英文老師,這個學生可能只要看到他不喜歡的女性就會用這種方式來攻擊,這裡的問題就在於爸爸給他的觀念。小組覺得也需要了解一下這個爸爸,進行一下輔導,免得爸爸繼續殘害孩子的心靈和態度。

別的女老師提起也遇到過類似的情形。學校裡也有女老師感到非常困擾,但是把學生趕到訓導處也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因為下一節還有,下下一節還有,長久之計還是要化解敵意,輕鬆看待玩笑。有時身材非常好的女老師走在校園裡,後面就跟著一些男生,口裡說著什麼奶茶大杯小杯的;女老師要是想運動,打個籃球,很多男生都圍在籃球場,甚至男老師也跟著起鬨,說快要流鼻血之類的。後來事情愈來愈嚴重,有些有經驗的女老師就私下找了一些男孩子,問他們到底是欣賞老師還是想羞辱她,並且告訴他們,老師很傷心,覺得被羞辱,提醒他們欣賞她身材好,也需要用有氣質一點的方法來表達,比方說用讚嘆的眼神。這樣的溝通,學生還可以接受。另外,有些老師很容易受到傷害,也需要有人勸她們:學生是小男生,她不是小女生,不需要和他們一般見識,以致於自己覺得受到傷害。老師就應該堅強一點,有智慧一點,好好的活用技巧,經營教室裡的氣氛,而不要在一聽到和「性」有關的話就勃然大怒。

一場有關性騷擾的討論帶動了許多深刻的思考,所有抽像的原則和高言大智都需要座落在文化歷史社會的脈絡中來實踐,而這場綿延七個小時的討論已經為性騷擾的議題新增了許多厚實。老師們在其中認識了己身的成見和畏懼,也認識了人與人之間複雜矛盾的互動和吸引,相信這個經驗會為日後的教室氣氛注入一股新的寬厚和包容。

2008 性/別研究室製作 |回青少年性/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