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同志與雄女同志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有些人在看到基督徒聚會的安詳和樂,或者政黨群眾遊行的熱情興奮時,心裡會興起一股歸屬感,想要加入他們成為一份子。這就是「認同」的表現。

對於這樣的「認同」,社會道德都不會反對,甚至有時還加以鼓勵:例如經理希望工人「以廠為家」,政府希望人民愛國之類。但是還有一類認同卻被視為擾亂社會秩序。例如,男人認同女人,異性戀認同同性戀,成年人認同少年人,知識分子認同工人,健全者認同殘障,漢人認同原住民,人類認同動物等等。這類認同之所以會有擾亂效果,往往是因為認同雙方的權力不平等,而認同卻打破了不平等所造成的隔離。

香港出身的研究者周華山曾寫過一篇〈直同志站出來〉,談的就是這種「認同政治」的問題。周華山在性愛取向上是所謂的「直男」(異性戀男人),可是他卻研究且支援「同志」(同性戀)及「女性主義」。他在文章中說他曾有過參加女性主義及同志的研討會,卻因「直男」身份不得其門而入的經驗。他也很討厭一些研究同志的「直人」,以宣告自己是異性戀的方式來撇清。所以他後來宣告自己是「直同志」,並認為異性戀男人也可能會認同女性主義與同性戀者。

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不乾脆自稱『同志』?」何必要再加上一個「直」!反正「認同」和行為並沒有必然的關係。例如很多沒有異性戀性行為的處男處女,卻自認為是異性戀,那麼沒有同性戀行為但卻自認為同志,又有何不可!(如果不論血緣、語言、性別、性取向,只要認同臺灣就是臺灣人,那麼為什麼不能只要認同同性戀就是同志,只要認同女人就是女人?)

讓我用性別的例子來顯示其中原委。

由於異性戀男人是強勢,所以當他們認同女人及同志這些弱勢時,可能會引起疑懼或排斥。箇中的原因有時是因為弱勢者自覺實力不足,主體性不夠強,所以暫拒強勢者於門外。如果女人或同志已經是強勢主流,那麼收編別人都來不及,根本不會不歡迎別人的認同:有些強勢主流甚至還會強迫別人表態認同呢。還有的時候,拒絕別人認同是一種「本質主義」的立場。像強勢的納粹黨人之所以拒絕非白人的認同,乃是因為他們主張種族認同是有本質的,這個本質就是血源,沒有白人血源的人就不可能成為白人。

不過一些女性主義者,在現階段懷疑「男人認同女人」的可能,倒不是基於這種生物本質論(因為男人有不同的基因或性器官,所以不能成為女人),也不是基於經驗本質論(因為男人不能經驗女人的壓迫,所以不能成為女人)。事實上,她們明白這些本質論都站不住腳:例如具有男性基因或性器官的人長期變性或跨性後,就和女人無異,所以認同和基因無關。或曰男人沒有生小孩的能力或經驗,所以不能認同女人,但很多女人也沒有生育經驗,卻無礙其女性認同。至於女人受壓迫的經驗,應當和任何一種群體受壓迫的經驗一樣,是可以被曾有其他受壓迫經驗者所溝通領會的─如果說一定要親身體驗才能領會壓迫經驗,那麼未被強暴過的女人是永不可能透過溝通教育來領會被強暴的經驗。可見,本質論式的說法殊不合理。

現階段男人認同女人的問題其實在於男女的外觀不但有別,而且外觀還是男女的社會區分之重要基礎。一個人即使認同女人,也會因為其男人外觀而自動享有男人的社會權力。所以要打破男人認同女人的障礙,必須鼓勵外觀上有女人樣子的「人妖(跨性別)」或「娘娘腔」的出現。可是,如果你不是跨性別或看來很娘(似女)的男人,雖然你是認同女人的男人,但是因為你正常男性外觀所帶來的優勢權力,所以尚不能自稱為「女人」,大約只能像認同同志的異性戀自稱「直同志」而非「同志」一樣,只能自稱「雄女人」吧。

有些雄女(即生理男性的女人),由於其性愛對像是女人,所以自己稱為male lesbian,就是「雄女同志」(亦稱,男性蕾絲邊)。一個雄女同志有可能就是跨性別,也可能是雄的「政治女同志」(political lesbian);所謂「政治女同志」就是一個異性戀女人因為反對性別壓迫而愛女人、成為女同志。此外,由於一個雄女同志可能會愛上另一個雄女同志,所以可能會有兩個生理男性談一場女同志戀愛。

不過有些男變女的跨性別者,無論是在外觀上已經完全女性化,或者是外觀會被識破身份的扮裝者,她們都喜歡被稱為與被視為女人,由於她們已經沒有男性外觀的優勢權力,甚至還有扮裝被當變態的污名,基於性政治的反壓迫連線,我認為她們的弱勢足可以夠格稱為「女人」,而不再是「雄女」(熊女?)。有些女性(主義者)拒絕承認跨性別為女人,其實是犯了本質主義的謬誤,誤把性別等同於生物基因或特定女性經驗,而非社會與性政治的建構。

回到直同志的問題。周華山在1990年代初提出「直同志」時,雖然其主觀願望比較偏向「打破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必然對立」(周華山語),但是在性政治上「直同志」可以變成某些異性戀男人(直男)的反省與反壓迫認同。不過隨著性政治的酷兒化進展,「直」變得越來越給人保守的感覺。有些人會抱怨「直同志」之說「模糊了被壓迫的同性戀族群之主體性」(徐佐銘語);有些和男人上床的直同志則被歸類為雙性戀,有的直同志變成跨性別或愉虐戀,而和跨性別(男變女或女變男)上床的直同志則又變成其他東西(跨性戀?)。總之,在酷兒的1990年代,大家都不安分。直同志因為「直」(很不酷兒),也幾乎沒有人要做直同志了。

(原載於1996年1月22日《聯合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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