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參政之路:同志也要半邊天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2000年臺灣總統大選期間,總統參選人許信良及其搭檔朱惠良與臺灣同志協會共同舉辦「彩虹情人節」活動,陪伴同志朋友共度2月14日的西洋情人節,穿西裝的朱惠良和著新娘禮服的陳文茜在同志朋友的祝福中舉行一場虛擬的同志婚禮。許信良並當場發表他的同志政策宣言,主張制訂「反歧視法」,讓不同種族、性別及性傾向的人在法律上獲得尊重;制訂「同居伴侶法」,讓同性戀者可以和同居伴侶享有與異性戀婚姻配偶相同的權利;並在教育中增列性別平等及同志平等課程,導正同性戀被污名化的傳統觀念。之前,新黨的總統候選人也在一次記者會上提到過要保障同性戀人權。這大概就是此次總統大選和性相關的僅有議題了。
 
   性是否必然在大型的選舉政治中缺席呢?主要候選人是否必然不重視性呢?是因為性的重要性比起其他議題微不足道嗎?還是大多數選民對性事早已有定見共識,故而在選舉中挑戰性常識者無法形成議題呢?

  當然,性在選舉政治中不是完全不會被提到。不過,因為性是很容易被打擊但無法還手的隱性人口,所以常常是政客表現政績的最愛,例如,有些政客為了掩飾自己的骯髒邪惡,讓自己看來很道德,就會以攻擊掃蕩「性」為美化自我的手段。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選舉中浮現的性相關議題幾乎都是負面性質的,像防治性侵害、性騷擾、或家庭性暴力等等,很少是正面的、積極的性要求,像要求「性自由」等等。

  或許有人認為,正面追求性的幸福快樂是個人的私事,很難拿到公共領域去討論,所以選舉政治很難出現性的議題。不過這個看法或許在未來將被修正,因為現在「性權」的觀念逐漸在抬頭中。例如國際最重要的性學組織─世界性學會─便在去年提出了《性權宣言》,列舉了十一項性權(其中首項性權就是「性自由權」;之中「性的自由結合權」當然也包括同志的結婚權)。宣言明白的宣告:就像免於恐懼匱乏的權利、生存權、言論權、隱私權等等人權一樣,性權也是基本人權的一種。

  事實上,性權的觀念早在19世紀末便已經出現,而且隨著現代化的進展,現在全世界都有了形形色色的爭取各種性權利的組織,大部分仍屬邊緣性質,其訴求也比上述「世界性學學會」的宣言來得激進。不論如何,隨著性權觀唸的出現與普及,有朝一日,性權也可能會成為選舉政治的議題,就像民權、女權、勞工權、消費權、環境權等等一樣。在歷史上,像女權、勞工權、環境權這些權利一開始也是不被社會認可,沒有正當性,甚至還被認為有害社會發展或團結;但是隨著社運團體爭取權利,這些權利逐漸也被認為是基本人權,甚至成為選舉政治的重要訴求。性權,當然也可能步上述運動之後塵。

  一般來說,今日世界上比較常見的性權利運動與性解放運動包括:同性戀運動、愛滋人權、全面的性教育、性工作除罪化、色情言論自由(反對查禁)等。另外,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性運動,像雙性戀、S/M、跨性別與變性、代孕者權益、殘障情慾、天體運動、青少年與老人的情慾等,還有一些和女性情慾相關的運動(如胖女人情慾、女人拍色情片、頌揚性格暴烈及侵略「性」的女人等)。此外,幾乎每一種性的偏好(腳鞋戀與各類戀物、屎尿戀、屍戀等等),雖然未必形成運動組織,但都至少有宣傳的活動,過去以刊物書籍,現在則普遍地以網路為宣傳方式。

  由於世界各國情況不同,所以形成的性運條件也不同;上述的各類性運與性權議題在回教國家比較少見,在歐美國家就比較多見。此外,性運動的盛衰也隨著外在壓迫條件的變化而起伏。例如,女性情慾的解放運動、天體運動、「濫交」都曾在1960與1970年代的歐美大盛,但是隨著人們對於女性情慾和天體運動的接受,這些已經不再是引人注目的議題。1970年代開始的戀童運動由於被各國政府壓迫,現在只在歐洲還有公開的宣傳組織(按:本書出版時,這些組織都在全球警方迫害下銷聲匿跡)。

  在臺灣,除了男女同性戀運動、女性情慾解放(可包含反性騷擾)、性工作妓權運動、爭取代孕合法化之外,其他的性權議題比較少見。不過以臺灣的現實條件來說,像通姦除罪化、青少年情慾解放、雙性戀、反對查禁色情言論等等,都是在未來有發展空間的運動。(此文原寫作於2000年,在後來的六年間,臺灣新出現的性運則有跨性別、BDSM「皮繩愉虐」、反對分級制度、新嫖客文化與倡妓文化、聲援何春蕤與晶晶書庫的刑事訴訟、反對警方釣魚濫捕援交、藥物相關的同志轟趴事件、女同志的色情書寫、天體運動等等)。

  但是這些性運的性權議題在未來如何能進入選舉政治呢?很明顯的,性運本身先必須成長,成為有力量的壓力團體。但這又將如何達成呢?

  樂觀的看法是說,社會潮流朝向開放,在性開放的大勢下,性權將水到渠成。不過,這種看法太過於樂觀。因為性權是一種政治意識,權利主體要產生被壓迫、被剝奪的感受,同時也要有一套政治語言(認同、解放、人權、壓迫、歧視等)來談論性,才可能把性開放的力量轉化為性運動。否則性將永遠是「私人」「道德」問題,而不是「集體公共」的「政治」問題。這就好像,女人可否參政、受教育和就業的問題若永遠都是個別女人「守不守婦道、符不符合婦德」的問題,那麼就不可能有女權和婦運出現了。

  總之,沒有政治意識的性開放,並不會帶來性權意識的覺醒。色情刊物在地下的廣為流傳,未必就能喚起人們對法律查禁的憤慨、對自身權利被剝奪的不滿。因為被壓迫者、被歧視者本身也可能會內化歧視和壓迫,而將歧視壓迫視為理所當然。就好像在同性戀沒有政治化以前,雖然有很多同性性行為,但是當事人未必自我認同為「同性戀」,也極可能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罪惡。但是同性戀權利運動不但使很多人認同自我,也使同志認識到同性性行為之所以被認為「不道德」或「病態」,乃是因為這是個在法律、教育與社會制度各方面都壓迫同性戀的社會,因而意識到:爭取同性戀權益就必須徹底全面地改變社會的各種制度。

  另方面,性開放對爭取性權絕對是很重要的,因為性開放所帶來的實踐與文化資源都可以幫助性政治形成一些新的火力。像文章開頭提到的總統候選人的情人節虛擬同志婚禮,之中穿插的同志扮裝歌舞和另類的情人節言論,就遠比主流候選人在情人節表演的「丈夫愛老婆」乏味劇碼要好看得多;而這些歌舞與言論只可能在一個性開放社會中出現,人們在性開放的風氣下才敢「亂說亂動」。

  關於性和選舉政治,有一種悲觀的看法認為:由於選舉政治是數人頭的,政客不敢得罪「道德的大多數」,所以性少數很難出頭。更何況,由於道德的污名和法律的迫害,大部分性少數都是隱性的,不敢現身或不能自我認同,所以也無法形成組織運動。

  其實,人數多寡在選舉政治中不是絕對的影響因素,而且性少數介入選舉也有很多不同的途徑。就以1998年臺北市長選舉為例,公娼存廢的議題就扮演了一個積極施力的角色。

  但是性少數的隱性特質的確是性運動很大的一個困境。試想,在性工作者自覺羞恥、通姦者自覺不道德、雙性戀者自覺病態的情形下,她們又如何能自我認同和現身,以致於形成壓力團體進而參政呢?

  不過,這個明顯的困境就更凸顯了性權利意識之重要性。只有當性政治的意識形態得到比較廣泛的宣傳,使用許多激烈的手段來喚起性權意識(這都是當年民權、勞工權、女權等運動採取過的有效策略),使得性少數認識到道德污名和法律迫害根本就來自性壓迫社會的不公不義時,她們才能理直氣壯的要求改變。

  在今天,女人開始從政了,但是女同志還沒有從政;勞工或許開始介入選舉政治了,但是性勞工還沒有參選在所謂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下,性還是處於被壓迫的底層,然而性少數參政之路的坎坷已然戳穿了公民權的虛幻。

  你要想成為一個在公民權上不打折的性公民嗎?下一次候選人用他們的統獨立場來爭取你的選票時,你要先問問他們:你支不支援我的性呢?

原載於《花花公子》中文版45期,2000年3月。關於性少數女性的參政,可參看何春蕤的〈「香爐」也有參政權〉,收錄於何春蕤《好色女人》,元尊文化,1998年,頁127-130


附加收錄

性產業發聲 澳洲性愛黨成軍 ﹙自由時報2008/11/18﹚

〔編譯管淑平/綜合雪梨十七日外電報導〕澳洲政壇即將有新成員加入—一個以「嚴肅看待性愛」為號召的「性愛黨」二十日將正式成立,宗旨是反制當前政府對性相關議題的保守封閉態度。

性愛黨主張,澳洲政壇對性這種人類天然需求的觀念太過古板。該黨發起人、成人情趣用品零售業和性娛樂產業遊說團體「愛神協會」主席派登女士說,政府過濾網路情色內容的管制措施促使他們決定採取行動,要以政治方式回應衛道人士看待人性需求的態度。

澳洲政府一月間公佈一項網路淨化方案,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必須過濾色情或其他被認為不適當的網路內容,避免兒童接觸到網路色情和暴力。

派登認為,此舉將傷害情色產業,「這種過濾政策實際上就是把所有成人網站都列入黑名單,在澳洲新聞媒體上絕對合法的內容,上網路看卻被禁止。」她強調,這種網路淨化政策一旦施行,澳洲情色工業將在五年內關門大吉。為反制政壇保守派力量,派登說,「如果不能打敗他們,就加入他們」。

性愛黨已提出加強全國學校性教育、廢除過濾網路情色內容提案、支援同性戀合法結婚等訴求,憑藉澳洲有四百萬人接觸情色相關商品的「群眾基礎」,該黨有信心在聯邦和地方選舉中取得若干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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