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公關秀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其合法性一直遭到質疑,日前大法官解釋文認定NCC組織法違憲,不啻是雪上加霜。

在這種情況下,NCC企圖要強化它存在的正當性是可以想見的;只是我們不希望NCC採取的是「道德公關」的老路。所謂「道德公關」乃是一般政客常用的手法,就是以建立自身清高的道德形象,來和群眾做公共關係,來換取民眾的支援,來正當化自己的存在,來掩飾政績不彰等等。而建立自身道德形象的手法不外乎是「淨化社會風氣」,諸如掃黃、查禁色情之類,於是這些「野火燒不盡」的社會現象就變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道德形象資源。

NCC的許多業務和作為,不見得能引起一般人民注意,不容易爭取大眾對NCC的支援,然而NCC近來似乎也開始對電視節目進行充滿爭議性的「掃黃」,形成一種變相的檢查制度。日昨NCC就一口氣對九個電視節目開鍘,罰款從10萬到35萬不等,其理由則幾乎都是節目有性暗示、低俗等等。
但是,開放社會的電視不應該禁絕性題材的存在(與中共電視對比即可知),而且各種分級(普級、保護級等)的尺度也應該隨著社會變遷而開放,以免造就與現實脫節的偽善,反而讓下一代無法平實地討論性事。再者,性的題材很容易被認定為低俗,然而低俗卻又是個充滿階級主觀判斷的觀念,特別是,下層草根民眾的趣味很容易被認定為低俗。凡此種種都說明瞭,NCC作為一個新興機構,對「掃黃」更應該謹慎從事。

NCC的「掃黃」開鍘出現在NCC合法性被挑戰的時刻,很難不令人懷疑NCC是否正採取「道德公關」的做法來強化自身存在的正當性。

參考附錄:
柴智屏:至今仍不知新聞局標準
陳玉珊:「愛殺17」確實有點冒險

【劉宜/臺北報導】時報資訊 (2006/07/14 09:23)

NCC成立後,偶像劇「愛殺17」成為首度開鍘的對象,且被罰20萬的重刑,因為立場不同,引發兩造爭執。其實,在一般觀眾和業界人士眼裡,也有不同看法。

「偶像劇之母」柴智屏做戲多年,但她老實說,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新聞局的標準在哪裡。她認為,做戲的原則除了「闔家歡賞、老少咸宜」之外,戲劇的外埠市場也是她做戲時的考量重點。

柴智屏說,相較於大陸嚴禁同性戀、未婚懷孕等題材,臺灣的尺度的確寬了許多。但如果新聞局或NCC有更明確規定,統一標準,製作單位會更瞭解方向,並樂意遵從。

曾製作過「王子變青蛙」、「愛情魔髮師」的三立戲劇總監陳玉珊則表示,「愛殺17」的做法確實有點冒險。因為,劇中演員都是人氣青春偶像,支援的觀眾以青少年居多,這些青少年是否能對劇情作出正確判斷,是製作單位應拿捏清楚的。但她也質疑,電視臺已經刻意將「愛殺17」安排在輔導級時段播放,為何還會受罰?是否NCC的規定有不清楚之處。

不過,站在觀眾的角度,並不是電視臺演什麼,大家就會強迫接收。一般偶像劇的留言版上,網友多半討論哪個男主角帥、哪個女主角美,甚至因為支援不同的偶像而引發口水戰。但「愛殺17」播出時,該劇留言版上竟出現「異常現象」,網友開始討論起男女主角的心態,以及社會現象和教育問題,比其他偶像劇的留言版更具深刻性的探討。

一位署名「緣」的網友說他看了戲開始對死亡感到恐懼,引發許多網友的鼓勵,「我們要想一想父母把我們生下來,一定有意義的,我們來這世間其實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要趁這機會來向自己的夢想努力吧。」

相較於年輕觀眾選擇利用網路抒發心聲,有的家長則選擇到NCC投書,顯然擔心這齣偶像劇帶來的負面影響。不過,戲劇界人士普遍認為,現在青少年接收資訊的途徑太多,隱藏的危機千百種,身為家長,與其在看得到的電視劇上面作文章,還不如教導青少年正確的是非觀及判斷能力。

(《自由時報》民意廣場 2006.08.05)

 

 

 

回首頁 | 回 性別研究室 | 學術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