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搞少女 妻再帶她3P援交

【2010/04/17蘋果日報】

【張景閎╱彰化報導】

王志明的麵包店昨仍做生意,他對自己行為表示後悔。張景閎攝

彰化一對年輕夫妻,妻為錢背著丈夫和麵包店老闆搞援交,丈夫則收留蹺家少女和妻同床,把少女搞大肚子;離譜的是,妻還帶著少女和援交對象玩3P。少女家人發現女兒懷孕,怒告這對淫亂夫妻和麵包店老闆,三人分遭判刑,連法官都忍不住罵:「實在太離譜了!」

男只摸胸判6月

這對淫亂夫妻住彰化埤頭鄉,丈夫廖男涉妨害性自主罪,已在去年被判10月並服刑,今年元月出獄;其妻陳女因開庭不到被通緝,上月到案後被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夫妻事後已離婚。
陳女因被控媒介少女和麵包店老闆王志明(59歲)援交,昨被彰化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10月;而王男在搞3P時,因僅撫摸少女胸部,被依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並服80小時勞動。
王男昨低調說,很後悔,已和少女家屬10萬元和解。廖母則無奈說:「當時兒子騙說少女是公司同事,要帶回來住,我不答應,沒想到媳婦卻不反對,結果三人竟亂搞男女關係。」
判決指出,陳女常到王男的店買麵包,王男得知陳女沒錢,提議援交,從2007年7月起,做愛一次,王男便給她1000元。
同年8月間,家住台中市的少女(15歲),撥錯手機號碼,打給陳女丈夫廖男,兩人哈拉後被廖男勾搭上,一個月後少女蹺家投靠廖,3人竟同床而眠,廖男因此5次和少女發生性關係。

少女懷孕揭醜事

而陳女又邀少女一起找王老闆玩3P賺外快,少女欣然答應,在王男和陳女做愛時,脫光衣服供王撫摸胸部,完事後王男給陳女1000元,少女500元,曾兩度交易。
前年3月少女因腹痛打電話向父親求救,家人將她送醫發現已懷孕8周,才知女兒蹺家期間的事而提出告訴。

淫亂夫妻事件簿

★2007/06
陳女買麵包認識麵包店老闆王志明,因缺錢同意和王援交,每次代價1000元
★2007/08
少女誤打陳女丈夫廖男的手機,被廖男勾搭上
★2007/10
少女蹺家投靠廖男,廖男帶回家騙母親說是同事,和妻同床,結果廖男和少女發生5次性關係
★2007/12
陳女兩度邀少女一起援交,與王男玩3P賺錢,完事後王男除照例給陳女1000元,並給少女500元
★2008/03
少女因肚痛向父親求助,被家人發現懷孕,怒告廖姓夫妻和王男
★2009/02
廖男被判刑10月並入監服刑完畢
★2010/04
陳女與王男分遭判刑10月和6月
※資料來源:彰化地檢署、彰化地院

 

2007/102007/12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45290/IssueID/201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