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邀元配3P 遭囚禁毆3小時

【2010/04/21蘋果日報】

【李光濱、王文傑╱花蓮報導】

夫簽字離婚才罷手 醋妻判4月

花蓮縣瑞穗鄉一對從事檳榔批發的江姓夫妻,丈夫傳婚外情,妻早想離婚,未料情婦還得寸進尺,用丈夫手機打給妻挑釁說:「你老公邀你跟我一起玩3P。」江妻氣不過找三名小混混,強押情敵痛毆,直到丈夫趕到簽了離婚協議書才罷手。情婦事後告江妻傷害、妨害自由,花蓮地院昨判江妻四月徒刑,得併科罰金十二萬元。

「我床上技巧比妳好」

警方調查,做檳榔批發的江泉宏(三十六歲),和妻黃椿茵(三十四歲)結婚十年,育有一兒一女。兩年多前,江男和女子林桑竹(四十二歲)交往,後來林女不但不隱瞞,還登堂入室找江妻談判,江男婚外情才傳開。
為此黃女和丈夫多次口角並鬧離婚,並兩度向警方報家暴,但因江男愛面子,始終不同意離婚。未料去年七月初,林女竟用江男手機打給黃女挑釁說:「你老公說我床上技巧比妳好,要不要一起來玩3P啊?」黃女氣炸,找了男子李建和(三十八歲)開車載綽號「阿明」、「阿弟」男子,到吉安鄉一家遊藝場找林女。
黃等四人將林女押上車毆打,再載到瑞穗鄉住處繼續痛毆,控制林女行動三小時後,直到江男接獲消息趕到,同意和黃女簽下離婚協議書,才將林女放走就醫。林女被打得臉部、頭皮、頸部、大小腿、背部都受傷,驗傷後向警方提告。黃女鄰居說,江姓夫妻去年底離婚,目前黃女自己開檳榔攤為生。

情婦挑釁被打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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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男搞外遇,情婦林女得寸進尺,用江男的手機打給江妻說:「你老公邀你跟我一起玩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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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妻氣不過,找了三名混混將林女押上車毆打,在到丈夫趕到簽下離婚協議書才罷手放人。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53722/IssueID/201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