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妻供友淫 荒唐3人行

【2008/07/27 自由時報】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

竟有這款尪!丈夫強迫妻子與兒時玩伴上床,時間長達10年,妻子不堪其擾,鼓起勇氣報案性侵;張姓男子坦承與友妻「炒飯」,供稱是好友同情他沒結婚,最後因丈夫苦苦哀求,被害人撤銷對丈夫告訴,張某則被屏東警方函送法辦,讓檢方大呼不可思議。

檢警指出,被害人丈夫與張某是國小同學,也是兒時玩伴兼死黨,丈夫現已50多歲,目前在高雄私人公司工作,夫妻婚後多年,張某仍孤家寡人,平日受邀夫妻家作客,熟絡如同一家人,並常跟團出遊過夜。

求妻與友上床教戰

有一天,丈夫竟突發奇想,要求妻子與好友上床,教戰性經驗並解苦悶,還告訴好友「免錢」。

與妻完事 叩友接棒

40多歲妻子向警方控訴曾經反抗,因丈夫脅迫,才糊裡糊塗和張某發生關係,因夫妻與張某都是好友,也有好感,又不忍對方被關,才一直沒有報案;更誇張的是,妻子還曾與丈夫剛辦完事,丈夫竟脅迫她電告好友「接棒」,直到張某結婚,仍忍不住偷吃,最後一次是在去年12月發生。

妻子不堪其擾,日前向警方報案;檢警指出,丈夫和張某只承認2次,第一次於去年6月間,張嫌接獲這對夫妻電話通知,丈夫先和妻子炒完飯,丈夫抓妻手、摀妻嘴,叫好友上床再戰;第2次於去年12月底,直接玩3P。

張某與友妻發生關係後,同事獲知曾勸他「小心仙人跳」,但他不相信好友會害他,期間好友曾向他借數千元,他告訴好友「算了」,就當性愛學費「做堵」(台語),直到張某結婚,才結束這種荒唐性愛,張某也不敢告訴妻子此事。

否認脅迫 3人友好

丈夫否認恐嚇脅迫妻子與好友發生關係,表示婚前妻子對張某也有好感,後來選擇嫁給他,3人都是好友才會分享妻子,通知張某到家與妻性愛,僅有2次。警方指出,丈夫因為上夜班關係,案發時間都在白天。

雖然三方說法有些出入,但都不否認「三人行」之事實,因夫妻的性侵告訴,屬告訴乃論,妻子最後撤銷對丈夫「性侵」告訴,但張某性侵友妻屬公訴罪,全案已移由屏東地檢署偵辦。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7/today-so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