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窗同褲襠 同妻也無妨

【2008/07/27 自由時報】

〔記者黃良傑、魏怡嘉/綜合報導〕

「為什麼會讓兒時玩伴玩妻?還搞3P」、「為何遲來報警?」妻子埋怨被夫脅迫,丈夫卻反問警方「為何不能和好友分享妻子」,承辦員警聽了無不搖頭。

妻子報案揭露丈夫荒唐行徑,警方不解她為何受害10年才報案,妻子無奈告訴警方「一個是丈夫,一個是好友」,後因好友張某結婚後,竟然欲享齊人之福,她因不堪其擾才報案。

甘心戴綠帽 警無言

警方則不解丈夫甘心戴綠帽的心態,直問他「為什麼要這樣?」沒想到丈夫竟回答「好朋友可以分享,沒有關係!」讓警方無言以對。

警方查訪2人從小同鄉鄰居,還是國小同學、死黨,長大後雖離鄉各自工作,但經常保持聯絡聚會,經常相約一起參加團體旅遊,也會互通錢財,3人感情深厚;張某也向警方坦言愛慕友妻,可能被好友看穿才安排,他沒有性侵友妻,是夫妻2人自願的。

與人共妻非精神病

對此,振興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嚴烽彰表示,與人共妻並非精神疾病,事實上與其個人興趣、癖好及選擇有關,雙方因而協議「分享」,臨床上並未有人因此而求診。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7/today-so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