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娼看法之三

廢娼看法/性產業政策 市長促中央早訂定

【2001-03-28/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記者董智森/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說,如果時光倒流,他會重新考慮是否廢娼,但他擔任市長時,議會已通過法令,市府只有執不執行的問題。

馬英九表示,部分議員有不同看法,但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今天起,市警局將加強臨檢、取締非法色情,而有關全國性產業政策及是否設立色情專業區,他將建議中央及早訂出。

馬英九昨天也在市政會議中,要求警察局、社會局及勞工局應做好配套措施。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午夜後,警察局將前往收回公娼證,未繳回的證件也一律註銷,等於所有公娼證全數無效,市警局將在萬華、大同兩處公娼區持續臨檢,大力取締私娼。

馬英九表示,他十分清楚廢娼並不能解決色情問題,根據媒體調查,五成以上台北市民贊成設立色情專區,六成四市民認為設立色情專區有助於解決地下色情問題。

馬英九指出,廢娼是四年前即做出的決定,前市府將原來的「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廢止,引起公娼反彈,後來市議會另訂定「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前市府認為窒礙難行,提請議會覆議,在失敗後仍不執行,要求內政部解釋是否違法,內政部認為沒有違法,但前市府仍不執行,他上任後才依法發布實施,依法同意給予兩年緩衝期,他明白很多公娼還想再做下去,但再做下去就沒有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