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決心取締檳榔西施~警察站崗篇

【編按】日前【罰半套】的警方玩權弄法事件,在桃園縣這兒取締西施中,可能也快要出現了,為了取締找不到合理法源,就東拉西扯來解釋法律,看似符合法治,實則是給了警察玩權弄法的曖昧空間,當然政客們是不會在乎啦,畢竟對付的都是無權無勢的性工作者。

2002.10.10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原標題:警察站崗?檳榔族「過門不入」

桃園縣政府強勢取締檳榔西施攤在即,多家業者近日頻投訴警方執法不公,不但選擇性執法、且刻意站崗驅趕客人。警方表示,執法標準以是否妨礙交通為主,絕無選擇性執法,更不會派員站崗。

縣府宣示自十月十五日起,依「三不」(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標準取締檳榔西施攤,政策還沒實施,業者已感受取締壓力,尤其全縣幾處被列為取締重點區域西施攤,除了檳榔西施頻遭員警告誡、也有不服取締業者與警方發生爭執,被依妨害公務法辦。

檳榔西施攤業者指出,警方取締工作如一視同仁,業者在公平競爭基礎下做生意,無可厚非,但警方目前做法明顯有選擇性,只要與警方關係比較好的西施攤,警方取締時明顯睜一眼閉一眼,其他業者就任憑宰割。

業者表示,員警最最近常至西施攤巡邏,且刻意前後包夾,讓買檳榔客人不敢靠近攤位,有時員警甚至隱身攤位旁站崗,俟客人駕車靠近攤位,員警就衝出開單告發,嚇得客人不敢再上門買檳榔。

警方否認業者指控,指基層警力吃緊,根本不可能排班至檳榔西施攤巡邏或站崗,至於取締標準則依現場交通情形而定,目的在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絕不會選擇性執法。

警方強調,目前除了宣導縣府三不政策,執法標準視業者有無在車道上任意販賣檳榔,如已明顯妨礙交通依法取締,有些業者自律不妨礙交通當然不予取締,業者指警方選擇性執法,係對法規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