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了何春蕤吧

趙少康傳真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九年前主張「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一炮而紅,成為「性權」運動的代表人物。
前天,立委曾蔡美佐、台北市國中、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黃聰智、高資彬、律師尤英夫及兒童少年保護委員會、勵馨基金會等十多個婦幼團體到台北地檢署,告發何春蕤涉嫌在網路提供連結張貼人獸交圖片與「完全獸交手冊」的網站,觸犯 《刑法》猥褻罪,部份家長還要求教育部將她解聘。

彰顯另類 何罪之有
善牧基金會執行長湯靜蓮修女也指出「世間美好的事物那麼多,為何要去彰顯另類行為。」湯修女說的不錯,世間美好的事物很多,值得世人欣賞謳歌,但不會因為有很多美好的事物,醜陋或不正常的事物就消失了。我不反對衛道人士有權控告何春蕤,但我反對中央大學解聘她,不管司法如何判她。
台灣的教育及社會問題不在多元而在太一元化,不懂得設身處地換個立場看事情,如果連大學都不能討論、觀察社會異像,那大學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

中央大學 理應辯護
何春蕤是中央大學的資產,很多人不知道中央大學,但都知道有何春蕤這號人物,何春蕤被認為是中央大學的「人標」,中央大學為她辯護都來不及了,怎麼還吞吞吐吐地沒有一流大學的氣派。
何春蕤每次參與社運活動,都引起矚目,像九六年「社運工運同志鬥陣」、紀念彭婉如夜間大遊行「夜行無罪、妖嬌有理」,九八年公娼反污名大遊行「賣淫合法化」、同性戀老師爭取教科文預算「我是好老師,也是同性戀」,既有爭議,又富趣味,給人們多一個思考的角度。
你可以反對何春蕤,但不能消滅何春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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