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2 立報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陳冠希事件引發媒體大幅報導,痛斥陳冠希是「淫魔」,但作為偷窺共犯者的媒體與觀眾是否毫無責任?學者專家昨日舉辦「性、警察、互聯網 -陳冠希豔照門的社會攻防」座談會,學者痛批,媒體偽善批判陳冠希,逼迫他向社會大眾道歉,只是為了滿足媒體期待,媒體與偷竊照片者才是真正應該究責的對象。
打破傳統貞潔定律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說,陳冠希的錯充其量是不會保護檔案,該道歉的對象是受害女星,而非社會大眾,但媒體大肆報導,造成事件失控,逼迫可憐的當事人獨自面對社會壓力,被迫順從社會主流價值。
她強調,事件發生至今,沒有聽到任何反面聲音,但可以發現年輕人支持阿嬌的態度,顯見年輕一代對「身體的自在」,已打破傳統華人社會對貞潔的戒律,她向婦女團體提出質疑:為什麼事件發展至今,沒有人願意為女性的「性自主」表達支持。
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魏玓指出,陳冠希在事發不久後就立刻以自拍方式向所有涉入女星道歉,但卻無法滿足主流媒體需求,不斷的報導形成主流價值向陳冠希施壓,造成日後陳冠希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向主流價值妥協。
該追究的是偷竊者
他強調,陳冠希的自拍都屬於性自主的範疇,根本不需要向社會大眾道歉,但因為媒體不斷施壓,讓事件轉變成陳冠希必須代表經紀公司向社會道歉,但真正該追究的應該是偷竊照片者,但在這次的新聞事件中,卻沒有發現警方對此有任何作為。
媒體偽善過度批判
中研院人文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宜中直指,原本在房間做的事,卻被媒體放大變成社會公審,甚至將這樣的行為定位為「污穢」、「淫魔」等,陳冠希只是代罪羔羊,遭受華人社會性保守派的批評。
他推測,如果陳冠希照片風波揭露的是妻子的照片,肯定不會遭到這麼嚴厲的社會批判,他質疑,你情我願有何不可,卻被妖魔化成如此程度,媒體批判中充滿父權思想。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會拍出這樣的影片與照片必須存在非常大的信任感,但台灣社會的偽善,卻把議題操縱成「性道德淪喪」,到底這事件誰該負責任?警方又做了什麼?很遺憾只有網友被抓,卻不見警方追蹤偷竊照片的始作俑者。
花魁藝色館站長董籬引用電影無間道的一句對白:「我只想做個好人。」他認為所有批評者都是權力擁有者或想要擁有權力者,把自己設定成好人形象,以社會主流價值觀強力批判陳冠希行為,逼著陳冠希向毫無關係的社會大眾道歉,從璩美鳳事件以降,每個對社會的道歉都將成為下一個事件受害者不得不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