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鬼氣不除 台灣鬼氣散不了
范蘭欽說台灣是「鬼島」,這話讓不少人生氣。但郭冠英事件發展到今天,卻也恰好證明了台灣的鬼氣不散。
魯迅曾說:「我自己總覺得我的靈魂裡有鬼氣和毒氣,我極憎惡他,想除去他,而不能」。省籍仇恨、族群仇恨,似乎已經使台灣成了一個鬼島。驅趕不散的鬼氣和毒氣,讓島民們痛苦不堪。
但魯迅那種「我也有鬼氣,我極憎惡他」的自我批判能力,在島上卻十分缺乏。說要抓鬼、打鬼的人,往往自己也是鬼。自己也是鬼卻不自知,千錯萬錯都是別的鬼的錯。這種鬼吵架的後果,就是愈抓鬼、鬼愈多,愈打鬼、鬼愈厲。
大家心裡有數,像范蘭欽那種帶有鬼氣的仇恨言論,這十多年來在台灣俯拾皆是。單單把范蘭欽當成獵巫對象,實在是太抬舉他了。一個在部落格匿名發洩偏見的小官,竟然會變成是一場政治獵巫運動的人頭。這對台灣的「自由民主」,不能不說是極大的諷刺。
值得深思的是:揭發部落客范蘭欽就是郭冠英,真是為了化解族群仇恨嗎?還是以抓鬼、打鬼之名,製造出更多的仇恨?在媒體的大力炒作下,郭冠英事件從無到有,「反對仇恨言論」的政治正確滿天飛,但試問:經過這起事件後,台灣的省籍仇恨、族群仇恨究竟是和緩,還是又加深了?製造、加深仇恨的罪魁禍首,真是小鬼范蘭欽嗎?還是政客、媒體這些大鬼,以及消費這起事件的眾多小小鬼?如果大家不斷製造、加深仇恨,樂此不疲,那族群平等法的立意豈不盡失?
郭冠英最後在壓力下選擇「出櫃」,其後果是,深藍與深綠之間的仇恨勢必火上加油。為此,我們當然要譴責郭冠英。但是外省深藍也是人,當人被不斷羞辱成是中國豬、外省狗、支那人、通匪賣台的內奸,心中會沒有鬼氣嗎?一個人要是老被罵不愛台灣,到了最後,肯定就不愛台灣了。既然如此羞辱他、排斥他,那要他怎麼愛台灣呢?郭冠英是鬼,老把愛台灣掛在嘴邊的也一樣是鬼;對郭冠英口誅筆伐的是鬼,為他辯護的也是鬼。這不是鬼島是什麼?
為了政治利益而炒作仇恨,究竟是愛台灣還是害台灣?真正愛台灣的人,會唯恐天下不亂,不斷製造對立和恐懼嗎?這究竟是愛台灣的表現,還是分類械鬥的現代版?如果島民不思化解自己身上的鬼氣,還不斷製造更多的鬼氣,還繼續消費仇恨的內鬥把戲,那別說棒球打不贏,向下沉淪恐怕是注定的。
中國豬、外省狗、支那人、台巴子等等,都可以不是仇恨言論,都可以不是令自己和別人憎惡的鬼氣,都可以只是朋友之間無傷大雅的玩笑話而已。但在郭冠英事件之後,台灣距離那一天又更遙遠了。
陳宜中 2009年03月27日 聯合報(《思想》季刊編委、台社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