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 ] [ 回到目錄 ] [下一篇 ]

憐香伴:角色、扮演與慾望

蔡明諺

李漁和他的劇作

李漁(16111680)的戲曲就如同其為人,歷年來毀譽參半,褒貶不一。以內含〈憐香伴〉的《十種曲》為例,同時人正面的評價不少,如黃周星:「近日如李笠翁十種,情文具妙,允稱當行。[1]」或者稍後的鄒翰飛:「李笠翁《十種曲》風行海內,遂享大名。其於韻學,亦頗潛心。[2]」但是張行《小說閑話》(刊於光緒33年)對就李漁的《十種曲》頗不以為然:「小說在不落巢臼,然有意翻新,適見弄巧成拙。如李笠翁之《十種曲》,專以翻花樣見長,其實殊無味。此種花樣,偶一用之,未嘗不可。笠翁十種,種種如此,自以為巧,我以為拙也。[3]

有人以為李漁通篇在強調因果循環,報應不爽。但也有人認為李漁不過是邪魔歪道,背離傳統詩教,如刊行於光緒三十四年黃啟太的《曲詞閒談》就說:「李笠翁《十種曲》,惡孽魔障,純是惡鬼畜生道變相出來,無一超脫世界者。以此填詞,直與沿街乞食蓮花鬧無殊,真是風雅之厄。[4]」如此迥然兩異的評論,雖然看似都以佛教輪迴觀念為基礎去判斷、評價李漁,但也更突顯了前人對李漁評斷決裂的正反兩極。

     或許,我們應該把文章開頭的句子作個修改,李漁的戲曲並不是如同他的為人,歷來毀譽參半,而是應該換個順序:李漁在當時「不事檢點」的生活方式,導致了時人(及後人)對其戲曲評價的巨大歧異。這樣的批評觀點,讓李漁的作品在文學的「接受史」上,顯的更形複雜。而且這樣「推人及其作品」的評論立場,讓李漁劇作普遍而言評價甚差,最明顯的莫過於袁于令的說法:「李漁性齷齪,善逢迎,游縉紳間,喜作詞曲小說,極淫褻。[5]」換句話說,過去的學人習慣先以「道德標準」判斷李漁,然後由此(負面的偏見)判斷他的作品如同其人,同樣令人不敢恭維。

    因此,對於李漁劇作肯定或否定的態度,往往涉及評論者對於作者李漁這個人的評價如何。即使晚近如葉朗,他在描述李漁的「戲劇美學」時,依然提出同樣的評論觀點,他一方面承認李漁「是中國戲劇史和中國美學史上的一個傑出人物」,但一方面又緊接著特別強調:「毫無疑問,李漁的保守的政治立場、卑污的幫閒生涯以及庸俗、低級的生活趣味,必然地給他的創作和理論帶來嚴重的損害。[6]

姑且不論葉朗和長期以來的眾說紛紜,怎麼把李漁的生平和劇作評價,複雜地勾掛在一起(那牽涉的是文學評論觀點的基礎問題),至少本文的討論將不會再在這個框框中打轉。意即,我們不會再立足於對作者的評價上,去建構對作品的評價。過去的評論家有他們的文學史觀與詮釋觀點,他們對於李漁作品正面或者負面的批評,都有他們自以為是的穩固基礎,不管是基於道德價值,或是基於美學標準。至於我們所要探討的問題,顯然並非於此。

就《十種曲》所收的十部傳奇而言,李漁的〈風箏誤〉應該是最受前人重視與喜愛的一部[7],相形之下,〈憐香伴〉被單獨提出來討論的機會,真是少之又少。甚至遲至1997年出版的《李漁新論》,沈新林在評論〈憐香伴〉時,還是著眼於李漁「揭露了明清之際科舉的弊端」,或是愛情戲中對於「封建禮教的反抗」:

 

李漁的戲曲揭露了明清之際科舉的弊端以及朝廷用人的失當。……《憐香伴》中……文行兼優的范介夫,卻因受到小人的攻訐,被誣為宿娼酗酒、出入衙門,定為劣行,黜了前程。……這對科舉弊端的揭露,堪與《儒林外史》及《聊齋誌異》中的有關篇章一比高下。[8]

 

李漁的愛情戲中也有庸俗的應予批判的東西,如《凰求鳳》敘述三各女子同爭一個男子;《憐香伴》、《慎鸞交》中寫到妻子主動為丈夫納妾,表現了作者對一夫多妻制的讚美。但這些亦不能全部否定,女子主動追求男子,就是對封建禮教的反抗[9]

 

    不管是從李漁的為人,展開對李漁的作品討論;還是將李漁的劇作,詮釋為是反封建,是對現實僵化禮教的對抗;這兩種論述觀點都不是本文所要採取的。本文將試著從前人諸多紛雜的討論跳開,重回〈憐香伴〉這個劇本內部進行討論,將焦點集中於探索文字中角色的互動關係,及其情感慾望的流動方式及過程。不管是「男-女」或是「女-女」關係的結合,在劇本中都有著正面與負面的力量在作用、拉引。操縱這些慾望關係的力量有哪些?有哪些阻礙?又有哪些助力?這是本文所要討論的另一個主要問題。

     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們顯然有必要將劇本中的主要人物扮演職稱與姓名做一對照表,以便我們接下來的討論:

崔箋云

小旦

曹語花

         范石                      (後改名石堅)

花玲(崔氏之俾女)

貼旦

留春(曹氏之俾女)

小生

張仲友

老旦

靜觀尼姑

周公夢

曹個臣

 

 

慾望發動

我認為在這個劇本中,「同衾共枕」(指旦與小旦,但也同時指的是生與旦/小旦)的合理化策略有三:第一是宿命論,也就是把神佛的安排擡出來,強調的三人的結合是順應「因果」、「命定」。其二是第21齣中,小旦(曹語花)的說法,一種在語言文字上打轉的合理化策略,從「情」與「欲」定義的不同上去區別:「肝膈上起見的叫做情,從任席上起見的叫做欲。」(p69)最後,則是造成大團圓結局的最後一波助力,以政治權力(傳統的屬於人世間的最高位的男權)介入:皇上賜婚,聖命難違。(第35 並封)

在我們實際的討論中,第十章〈盟謔〉似乎讓我們達成某個程度的共識(共謀),意即把旦設定為「慾望的發動者、追求者」,而把小旦定位為「被引動者」。但是如果我們回到劇本情節的發展順序看,回到實際閱讀的時程中,則「旦/小旦」的關係,似乎不能被如此簡化,因為她們的互動有著一定的順序、發展,甚至是被設定安排好了。這裡頭有個「看似隱然」的操縱力量,而且這個力量具有著極高的主宰性,控制一切情節的發展與秩序,那就是因果,和執行(包含對人的獎賞與懲罰)這些報應的神佛。

〈憐香伴〉中的「執行者」是氤氳使者。對於這點有必要特別強調一下,不管是在第6齣〈香引〉中撮合旦與小旦,還是在第29齣〈挾搜〉中逞罰周公夢(淨),都是氤氳使負責執行,而不是釋迦佛、文殊、普賢,甚至不是文曲星君。即使在神佛之間,還是存在著固定的權力支配關係(類似階級的支配關係,),有些神佛處於優位,必然會有些蝦兵蟹將處於被支配的位置,這和人間世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是,神佛並不是以經濟因素為區隔。

即使是旦提出「來生要做夫妻」(p32),即使是旦穿上男裝,「這等打扮起來,又看了你這嬌滴滴的臉兒,不覺輕狂起來。」(p33)甚至更早之前,當旦與小旦初遇,曹箋云背過身去,私底下自言自語:「你看他不假喬妝,自然嫵媚,真是絕代佳人。莫說男子。我婦人家見了也動起好色之的心來。」(p20)即使是旦聞到香氣,主動提出要與曹語花相見(p19);即使一切的矛頭都指向崔箋云應該是慾望的發動者,但我們仍舊不能忽略,至少在旦發現小旦之前,曹語花帶著留春,已經在外「偷覷」許久。小旦甚至已經對著貼旦說出:「留春,你看好一個俏麗人兒。」(p18

在旦「發動慾望」之先,小旦已經暗暗先盯上她了。

當然我們尤其不應該忘記,當小旦帶著貼旦「暗上偷覷」的同時,氤氳使「暗立背後扇介」,這個小神不辜負自己的任務,正站在曹語花背後,努力地搧啊搧,好讓崔氏能聞到曹女身上的「異香」。結果旦果然聞到了,也讓老旦(靜觀尼姑)逼著請出小旦與之相見,因此就情節的鋪排而言,旦(崔箋云)是完全照著「機緣」的劇本在走的。氤氳使在後面搧-〉崔氏聞到了香味-〉婦人家見了也動起好色的心來-〉成就了這段機緣。

我們可以這樣說,沒有氤氳使(基礎動因),旦(箋云)好色的心便動不起來,崔氏如果是做為「情慾發動者」的角色,那麼很弔詭的,她的慾望發動在這裡所顯現的卻是「被推動的」,是被人(神)所牽引的。相對於崔氏,小旦在這裡可就顯得比較具有主體的地位,她在「偷覷」中隱然已經 喜歡上 :「好一個俏麗的人兒。」而沒有人(神)拿著一把扇子在她身後。

如果說旦是這個劇本中「情慾的發動者」,那麼她這個發動者一開始的主體地位是被支配著的。驅使這個情慾發動的是釋迦佛,執行這個情慾發動的是氤氳使。甚至我們再往前推,讓釋迦佛起心動念要成就這段因緣,是因為文殊詮釋小旦欲說不說的私情:「不過是顧影自憐,唯恐失身非偶,要嫁個才貌兼全的丈夫。」(頁16)所以如果照這些樣凌亂複雜的動因推算起來,那麼在這個劇本中「生/旦/小旦」三者間的情慾互動關係,第一個發動者應該是小旦曹語花。因為有曹語花的許願,才有釋迦佛的菩薩心,才能帶出氤氳使的任務,才能撮合整齣戲的因緣。

而且在第十齣〈盟謔〉中,首先提出要繼續維繫關係的,還是小旦曹語花,而不是崔箋云。小旦先「主動」提出:「奴家願與大娘結為姊妹,不知肯俯從?」(p31)只是崔箋云進一步要求「來世」要結為夫妻。所以我們過去的討論,把「崔箋云視為慾望的發動、追求者;曹語花視為被引動者」,這顯然是有問題的提法。因為我們發現在文字中,首先提出要接續進一步關係的「發動者」,不是崔箋云,應該還是曹語花。

但是我們同樣不能否認,雖然在「發動處」崔箋云的位置顯得被動,但就整個故事來說,當神佛退去之後,在人間世「生/旦/小旦」三者間的情慾互動,崔箋云還去取得了相對主動的位置。不管是後來第七齣決議要撮合范石與曹語花,還是第十齣提出要與小旦結為夫妻,甚至到後來第二十五齣應試女門生,混入曹府;崔箋云都是故事情節的發動者。暫且不論崔箋云的作為,主要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還是為了成就丈夫的因緣,抑或完成上蒼(釋迦佛)的好意;至少就故事的發展而言,崔箋云的主體性地位絕對是可以清楚辨析及確立的。而我在本節的討論,主要想說明至少在「生/旦/小旦」三者間的情感發動處,有個巨大的神佛力量在背後「操盤」。這個力量貫穿整個劇本,有其「絕對的」主宰性。即便這個權力運作可以被詮釋為:是為了使女同關係合法化的書寫策略。但我們同時不能夠忽略,促使女同關係建立的「機緣」,也是同樣由這個力量所賦予。這場團圓大戲能夠精采唱完,神佛的因素絕對不容輕忽。

 

 

扮演、遮掩、迂迴轉進?

「喬裝打扮」在戲劇〈憐香伴〉中,是情節安排最重要的關鍵,這段三人因緣能夠圓滿唱完,神佛的力量是左右情勢的決定性因素,而喬裝打扮則是情節得以延續,戲能夠繼續唱下去的關鍵。

喬裝打扮的手法,在〈憐香伴〉中前後出現三次。第一次是第十齣〈盟謔〉中,崔箋雲和曹語花第二次在尼姑庵相會,相約來世要做夫妻,於是換裝拜堂。第二次是在第二十齣〈議遷〉,石堅被革去功名後,回到家鄉「改頭換角」(p66),然後要再來報仇雪恨。第三次是在第二十五齣〈聞試〉,崔箋云知道曹府招考女門生,她便要裝個「父母雙亡,一身無靠」(p78)的孤女去應試。

喬裝打扮,讓〈憐香伴〉這個戲,產生了「戲中戲」的效果。第一次喬裝,崔箋云「打扮」成丈夫,曹語花做新娘,但這個要決定「角色扮演」的過程,或者我該說:這個要決定「扮演性別」的過程,卻也別有一番曲折。首先,兩個女性決定要「結拜為來世夫妻」後,提議要「裝龍像龍,裝虎像虎」,「既要做夫妻,就該做夫妻打扮了拜」,提出要「扮演」的這個角色不是崔箋云也不是曹語花,而是旦的丫環花玲(p32)。

一個丑角人物藉著插科打混的方式將「扮演」提出來,似乎可以躲避掉某種以男權為中心建構的「正當性」,換句話說,由丑角以比較戲謔的方式提出,可以讓人輕易將之視為只是無傷大雅的「遊戲」。其次,在決定「扮演性別」時,也就是誰該當新郎(男性?)時,兩個丫環起了一番爭執,留春(貼旦)和花玲(丑)都要自家小姐、大娘做「新郎」。而這顯然又和她們內含的「男尊女卑」的價值觀運作脫不了干係。

這一段「拜堂」,其實延伸出許多值得省思的問題。首先,這一齣戲標題叫「盟謔」,兩個女子結盟這不難理解,可偏偏就加個「謔」字在後面。這一齣戲被「蓄意」定義成「喜劇」的意圖非常明顯[10],而且這跟「才子佳人」(指一般社會認知上的男人與女人)要分別前離情依依、海誓山盟的「悲劇」性質,卻恰好完全相反。不可否認這裡有個「男權」的機制在運作著,也就是說,從傳統男性的角度來看,這兩個女人只是在「玩遊戲」,在玩一個「戲謔」的遊戲,就像小女孩玩辦家家酒[11]她們既不是認真的,也不會對男性構成威脅[12]

男性角色對這齣「兒戲」的態度,可以從第十四齣〈倩媒〉中,石堅、張仲友以及周公夢三者的對話看出來。他們大笑崔箋云與曹語花的拜堂行為是「頑皮」(頁46),張仲友說石堅所描述的女人們的行為如同在「做戲」,而他自己跟周公夢「只當作在看戲」。這三個大男人,都不把女人們拜堂同盟,而且是約定來世要結為夫妻當一回事,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在「做戲」,只是個無傷大雅的「頑皮」行為。但是曹語花可就不這麼認為了,至少她可是很認真的:

  

(小旦)我想天下事件件都兒戲得,只有個夫妻兒戲不得。烈女不更二夫。我今日既與你拜了堂,若後來再與別人拜堂,雖於大節無傷,行跡上卻去不得了。況我們交情至此,怎生拆的開?須要生一個計策,長久相依才好。

 

顯然女人們可不只把這場拜堂成親的戲碼,視為只是說說唱唱的「兒戲」而已。從曹語花的話來看,她們對於「拜堂」這件事,可是非常認真,而且她們也清楚地意識到,要為兩人以後相處的「合法性」另謀出路,兩人才有繼續在一起的可能。所以她們必須有「計謀」。而這個能夠取得合法性的計謀,就是崔箋云緊跟著提出來的,要小旦「同嫁范郎」。

女同要能相處在一塊,似乎要以同嫁一名男子作為合法的遮掩。

這一齣〈盟謔〉的戲中戲,是女同私定終生的「遮掩」,而「同嫁范郎」則是女同在社會價值的框架下,能夠保證她們繼續相處的「計策」。就「遮掩」而言,她們顯然是取得了絕對的成功,所以三個男人聚在一起說笑,才會根本不把她們拜堂當一回事。而就「計謀」而言,她們幾經波折,也終於完成了釋迦佛要「為崔、曹二女作合」的心念。很顯然的,「同嫁范郎」是個計策,是個合法遮掩(男人總可以有個三妻四妾,妻妾間也得相敬如賓),同時也是個「迂迴轉進」的策略。

 

相較於崔箋云為了「合法認同」的積極主動,石堅在整個故事中,就如同在十二齣自己所說,真是坐享「癡人癡福」(p40)。和崔箋云比起來,石堅對於娶得曹語花顯得消極而被動,雖然他也是「貪心不足」,但卻也知道見好就收,一試不成就寧願放棄,靠得還是崔箋云的主動出擊,最後落個兩美兼得。

石堅在劇中是個極為豐富的形象,才貌皆具,傳統士人經由科舉晉身宦途的「理想」階級。求聘曹語花被拒,甚至又被革去功名,他返回原籍,改回「石姓」,從頭來過,終究要來「報仇雪恥」。

 

變姓」(改變姓氏)後的「石堅」,同范石本是一人,但是「改頭換角」讓他有了東山再起的起點。范石的「變姓」,其實也是一種掩人耳目的做法,他為了重返仕途功名的「遮掩」,讓他成功地掩去了前科。所以前面的范石死了,換了個身份名姓重新出發,變成「石堅」這樣的遮掩,也是他重返科舉舞臺「迂迴轉進」的策略。當范石感嘆:「今日受了這場大辱,有何面目見人?」(p66)他的出路也同時浮現在眼前,既然這個「面目」沒了,那就尋個計策,換個「面目」再出發。而這個「變姓」計劃,如同崔箋云極力撮合石堅、曹語花,以能使自己女同的地位合法化,一樣獲得了最後的成功。

所以就通篇劇作而言,〈憐香伴〉是齣以大團圓為收場的喜劇。這裡頭唯一的挫敗,就是范石託張仲友去求親一段,佳人未得,反而被革去冠巾。但即使這個戲劇性的衝突似乎把范石逼上絕境,但是他仍硬生高唱:「激起英雄,破釜沉舟,轉敗成功。試看他年,烈烈轟轟!把往事暫付東風,恩和怨定相逢。」(p66)范石沒有被打敗,他改名換姓以「石堅」再出發,而且最終扳回了一城。

 

但仍須一提的是,改名成石堅後,生重新出發的基礎是「立志功名」p66),是要在科舉上扳回來,而不是繼續「慾望曹語花」。所以通過鄉試,石堅要赴京會考,崔箋云要求同赴京城,才會換來石堅的嚴正拒絕:「當初只因娘子沒正經,惹出那場大禍,革去了我的衣巾。如今才掙得一件青袍上身,又不要去招災惹禍。」(p76)就如同石堅自己所說:「我的親事斷不想了」(p77),改頭換角後的石堅,對於從未相見的曹語花已經慾望中挫。「范石時代」,由他出馬請託張仲友代為求聘的姿態已經不可復得,他已經失去了慾望曹語花的動力,接下來就只能看崔箋云如何捍衛自己的愛情,「圖自己的機緣」(p76)了。

因為很顯然,崔箋云跟曹語花在兩地相思,彼此相慕的同時,「石堅」永遠是她們略而不計的部分。石堅似乎只是她們「掩人耳目」的工具,只是她們遮掩自己慾望對象的一塊布幕而已。這塊傻呼呼的布幕,在劇作的後半段只剩下為求功名、報仇雪恨,他能作為遮掩的功能不變,但他已經失去了慾望曹語花的主體性。就如同堂吉柯德有了阿馬提斯後,他不再選擇慾望客體,而是由阿馬提斯替他選擇。曹語花拜過堂,有了崔箋云之後,她也不再選擇「合法的」慾望客體(夫婿),而是由崔箋云替她選擇。改名成石堅後,石堅也不再要主動求娶曹語花,而是讓崔箋云全權決定。所以故事到此,所有的發動力量都集中在崔箋云身上。

崔箋云改了身份(但不換名姓),考入曹府,當了曹個臣的女門生。曹語花與之三年別離,相思沉頓,兩人重新見了面的第一句話問出來的最是深刻:

 

姐姐,你從哪裡飛來?姐夫今在何處?你為何重作女兒打扮?(p85)

 

曹語花的問話,顯露了三年來她魂遷夢縈的「崔箋云形象」,並「不是女兒打扮」,而是那個在雨花庵同她拜堂的「標誌男子」p33)。崔箋云改了身份,投入曹府,這是她追求自己愛情的主動出擊。「直待好事成方才回轡,便區區金榜上題名我也誓不歸」(p79)。和現在的石堅完全相反,崔箋雲根本不把科舉功名當一回事,她看重自己愛情(慾望曹語花),絕對比看重石堅還要深刻。而崔箋云喬裝打扮的目的,就是要「做定圈套,從裡面打出」(p78),這個手法(幾乎是劇中成就女同關係最重要也是最熟練的手法),一樣是透過某些遮掩:以不同的身份掩去自己跟「范石」(已經不存在了)的關係,好瞞過曹個臣;以詩才及「結為姊妹」的關係(這是她們第二次結盟),掩去女同的慾望關係,瞞過眾人耳目,達成「共枕同衾」的合法地位。

扮演、遮掩、迂迴轉進、最後達成目的,這是劇中鋪排情節發展的一貫手法,反正故事看似搬演不下去了,就得換個面目重新出發。

 

 

雖小角必有可觀焉

 

老旦:方才大娘嗅得美人香,就把美人香為題罷了(p20

老旦:貧尼少時也學拈毫,自磨頂以來,十年不作綺語了(p20

老旦:你兩位既然這等綢繆,就該生個計策,再會一面就是了,何須作楚囚相對(p21

 

老旦靜觀尼在劇中,在「崔箋云/曹語花」的關係中,扮演著慾望的「中介」角色,甚至是「引動」的角色。如崔箋云與曹語花初次相遇,是她「移請兩人相見」(p19),假託自己「貧尼久慕大娘的詩才,今日幸會,可好面教一篇?」(p19)曹語花推說自己不識詩詞,她還硬幫磨墨,「且將筆強塞小旦」(p20)。而她的好心,似乎是源於她自己的「俗念」,似乎是為了彌補自己過去的遺憾:

 

老旦笑介:他兩個只因針芥相投,便如膠漆不解,可見世上不但色能迷人,才也能迷人,我當初發狠斷了詩緣,也只怕生這些掛礙,今日又經一番棒喝了(p21

 

在成就「崔箋云/曹語花」的慾望關係中,靜觀尼姑所扮演的,是一個正面、積極的角色,她「投入塵世」的積極態度,從中撮合,舉辦法會為她們兩人的相遇遮掩,代為傳信,追上曹個臣的家船還被數落一頓, 「討了一場沒趣」(p63)。種種和出家之人,遠於世間俗事的形象大相逕庭,靜觀尼在〈憐香伴〉中扮演著最積極成就「崔箋云/曹語花」的腳色,而且她跟同樣屬於「正面人物」的張仲友有個絕大的不同,就是靜觀尼姑要撮合的是「崔箋云/曹語花」,而張仲友要成就的是「范石/曹語花」,但是劇中的男性顯然都沒有意識到靜觀的真正企圖,因為包含范石自己也誤認為,靜觀尼極力維護的是他與曹語花的因緣。

很顯然這些劇中的「男性」,完全都誤解了劇中「女性」角色的真正想法。女性:包括崔箋云、曹語花、靜觀尼姑、花玲、留春,她們所有的人都知道「崔箋云/曹語花」是在「慾望彼此」,而且與范石根本扯不上關係。可是張仲友、周公夢、曹個臣,甚至范石自己,可能都不知道這層關係。例如第三十五齣,皇上冊封兩個女子的誥命上說:「長女忠矢不二,婦德可嘉;次女虛閑待賢,休風可式」(p107)。不管是「忠矢」還是「待賢」,這堆男人顯然都誤解了「崔箋云/曹語花」的關係,而且還自以為是、洋洋得意。

 

又例如第二十四齣〈拷婢〉中,留春供出了曹語花思戀的對像是「崔箋云」,可是曹個臣還是很自然的,順著自己「常識」所理解的,把女兒愛范家女子的原因,全數歸給「詩才」(p75)。殊不知「詩才」正是靜觀尼姑刻意拉攏而成的「藉口」(是她逼著崔箋云跟草語花寫詩互贈),這是一個打一開始就是為了遮掩女同慾望的布幕。殊不知曹語花日思夜想的可不是崔箋云所做的詩,而是同她拜堂那個「俊俏男子」:

 

(小旦)你若說起夢來,我比杜麗娘還覺受用。自從別他之後,哪一夜不夢見他,帶了方巾,穿了長領衣服,就像那日拜堂光景。(p70)

 

(小旦)俺與他,夢中游,常攜手,俏儒冠何曾去頭。似夫妻一般恩愛,比男兒更覺風流。麗娘好夢難得又,爭似我夜夜綢繆!不要說夜間作夢,就是日裡,恍恍惚惚,常見他立在我跟前。(p70)

 

所以推動〈憐香伴〉中主要慾望關係的正面助力,靜觀尼姑和張仲友的出發點完全不同,男人們把「崔箋云/曹語花」的拜堂視為無足輕重,不過是個頑皮的遊戲,但同樣的事情看在女性眼裡,可就全然不是兒戲而已。

 

在〈憐香伴〉中,阻擾「崔箋云/曹語花」慾望進行的反面力量,主要來自曹個臣與周公夢(這個角色光名字就顯現出十足的喜劇色彩)。曹個臣的形象非常巨大,他代表了絕對的、屬於父權中心塑造出來的權力形構,一切以「道德禮法」為最高指導原則的價值觀。他嚴詞拒絕自己的女兒當偏房(p50),又不肯招「布衣門婿」(p55),曹個臣代表了傳統家庭父權的絕對形象,保獲著自己的女兒,卻同樣完全不瞭解自己的女兒。

但是僅把曹個臣視為「父權代表」或是「封建餘毒」,顯然都會以偏概全,甚至是曲解了曹個臣複雜的位置。就父權結構而言,我認為曹個臣僅代表了傳統家庭父權的絕對形象,但他不足以代表整個龐大的父權建構。他能夠宰制他女兒的婚姻對象(但不能夠保證她幸福),但他的權力也就僅止於此。當他的女兒絕意要嫁石堅,甚至以落髮為尼相逼(p105),曹個臣只能把他的家庭父權交出來,交給另一個更巨大的禮法上的也是政治上的最高層權力決定,上個表章,「任憑聖上發落」。(p105

 

(旦)慈航便借柏為舟,洗脂浣粉離塵垢,俺自去削髮除煩把苦行修。

(小旦)他如今做了烈女,我被外人談起來,成何體面。罷。不如也去削髮除煩把苦行修。

(丑、貼旦急上)他兩個做了尼姑,我這幾根金絲髮也留不住了。(p105)

 

一夥女人全部要削髮為尼,但是喜劇性的效果能夠充分展露,丑、貼旦化解這緊繃的關係的作用不容忽視。這裡有個有趣的關聯點,當曹語花以「削髮為尼」相逼,使得曹個臣不得不讓步,就讓我們想起之前也曾經有段「詩緣」,但好險斷的快的靜觀尼姑。她在沒有落髮為尼之前,似乎也曾有過一場對世俗價值反撲的努力,但最後失敗了(參見前文引語),所以面對同樣的女同關係,她顯得特別賣力演出,努力撮合「崔箋云/曹語花」。

挑戰「崔箋云/曹語花」的結合,最後的一波阻礙力量,是「家君現任冢宰,姻親七貴五侯」的魏楷(p99)。魏楷和周公夢,其實構成了阻礙「崔箋云/曹語花」關係,非常有趣的相對形象。前者下聘崔箋云,後者要娶曹語花。前者代表了權貴背景的貴族階級勢力,後者是「只求樹不倒,不怕沒錢搖」(p27)的土豪劣紳。這兩者有些像是西方中產階級興起後,所代表的兩股構成支配社會的主要力量。一個是傳統的貴族階級,從小就是皇親國戚;一個是靠經濟勢力崛起,透過各種管道要打入仕途,取得更高社會地位的富豪階級。但是這兩股阻礙力量,前者被人間世擁有最高權力的皇上所打掉,後者被氤氳使搧了個噴嚏,夾帶私抄露了餡[13],算是「受了天報」(p92)。

因此,我認為這三股阻饒力量,包括曹個臣(代表家庭父權)、魏楷(世襲貴族)、周公夢(新興中產階級)所聯合構起來的,才是〈憐香伴〉所呈現出的具體社會面貌,才是傳統社會的層層掛勾、糾結的父權結構體。但是這些力量,最後都被代表最上位的,象徵人世間最高權力的「皇上」勢力介入所化解。

 

 

慾望流動的空間場域

 

作為「崔箋云/曹語花」慾望發動的空間場域,「雨花庵」顯得非常突兀。首先,它是一個出家人禮佛修身的場所,可是為什麼女同的情慾關係會發生在這樣一個「理論上」絕對禁慾的地方?而且這個地方,還能夠適度地被安排(十月初一,本庵修齋禮懺)成為「崔箋云/曹語花」能夠再度見面,締結良緣的場所。

其次,「雨花庵」的名稱,一點都不像是現實中對道觀、寺廟的命名,比較粗俗一點的想法,「雨花」這個名字似乎比較像是用來命名青樓妓院之類,而不會用在一個斷絕俗念的場所,所以這個名字會用在道觀上應該是一刻意的諷刺。雖然「雨花庵」跟「曹語花」的名字同音,詮釋上可以被視為不脫「宿命論」的色彩,但是一個原本用來清修的場所,冠上這樣「淒美」的名字,總是令人感覺格格不入,李漁似乎是在對我們固有的寺廟道德觀念進行顛覆,或者更嚴苛地說,李漁以他特有的價值觀,根本就不認為世俗的廟宇都只是修行的場所而已。

第三,這個「雨花庵」除了名字之外,它的內部構造也不似平常寺觀。曹個臣借宿雨花庵,對靜觀尼姑的質疑是:「寶庵花竹成林,欄桿曲折,不似梵宮結構,竟像人家的書舍一般。」(p12)在這個裡外皆不像尼庵的尼庵,曹個臣的想法是權住一晚,隔天就要走,但終究是阻止不了曹語花跟崔箋云「宿命式」的相遇,兩人的關係由此展開,終究要把這齣大戲唱完。

 

除了承載慾望發動的場域雨花庵之外,〈憐香伴〉還有兩個容易被忽略的空間,一個是海外孤島「琉球國」,一個是皇上的後宮。不管是「遊仙豔遇」或是「帝王艷史」,傳統小說中通常把海外仙島或是帝王宮廷,「描繪成令人眼花撩亂的人間仙境,從而滿足普通人羨慕富貴的慾望。[14]」仙境總是被確定在遠方的高山或海島上,而石堅出使琉球國,就呈現了相同的意味,他得以享受到全然不同中土風味的女色:

 

(琉球國王):敝國有一二蠻女,未知堪娛耳目否?

(石堅):天南春色,風景自殊,既有佳優,願新觀聽。(p102

 

所謂的「新觀聽」也者,就是能夠享受到新的感官刺激,這石堅擺明是來「見識海外不同」,在「遠方遠方遠遠方」,「也開懷尋歡暢」(p102)。琉球國很顯然和「漢地」拉開了一段距離,因為有大海隔絕,這個國度朦朧模糊地保有著濃重的神秘感,也寄託了普通人逍遙艷趣的仙境期望。

和琉球國相對的,在中土還有一個現實的「仙境」,那就是皇上的後宮。皇上代表了在人世間,最大的宰制權力,他凌駕所有凡人的絕對地位,「讓許多風流天子的典型,全都被塑造成群體慾望的化身」[15]

皇上代表了人間世最高的權力,宮廷代表普通人寄託慾望的場域,琉球國代表了海外另一個可能存在的慾望仙境。而當石堅從琉球國回來,帶了一批進貢禮物和「十名番女」,就將這兩者--想像中的仙境,和在中土被建構成的群體慾望化身的場域:宮廷--勾連起來,並且從此互通。甚至被御賜胡女(海外島國仙女)的石堅一家,不也由此順便晉身「仙境」?所以故事的結尾,石堅左擁右抱,不也正是搬回了個小後宮在自家洞房。只是男主角高興的程度,恐怕比不上女主角,因為石堅自以為成就了一樁美好因緣,收盡齊人之福,而崔箋云、曹語花恐怕也正為「她們」相愛終於能夠取得合法掩護,正竊笑不已。

 

 

結語

在〈憐香伴〉中,皇上從來沒有現身(這有點後來的卡夫卡意味,你永遠不知道城堡裡真正發號司令的是誰),只知道宦官從內殿捧了個聖旨出來,表章了崔箋云、曹語花:「二女不分妻妾,並封夫人,各賜胡女一名。」(p107)皇上為何最後有此裁示?劇本中並無交代。只知道皇恩浩蕩,最後成就了一場因緣,而這場大團圓的劇碼,也在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所有的人各得其所之下,唱完了最後的尾聲。

如果我們將「形-影-罔兩」的架構放在這個文字上,那麼我們可以說,這齣大戲表面上是撮合的是「石堅/曹語花」兩者的因緣,這是可言說的,被眾人公認的,可以被社會價值接受的,可以被看見和評論的,這是「形」。

可是背地裡,這齣大戲「主要」(至少就情節安排的比重來看是如此)還是成就了「崔箋云/曹語花」的女同慾望,但這被男人們視為兒戲、頑皮的部分,是不會直接被普遍社會價值所認可的(即使可能被意識到)。她們兩人的關係,一定要建立在「石堅/曹語花」結合的遮掩下,換句話說,她們的關係是依附在「石堅/曹語花」之下而存在的,這是「影」。

但是整個戲最後也因此便宜了「花玲/留春」的 女同?關係,他們在第十齣〈盟謔〉中,也學著拜堂成親;第二十七齣中,曹語花盯著崔箋云瞧,留春則是特別注意「那丫環也像花玲的嘴臉」(p85)。甚至後來崔箋雲和曹語花準備要遁入空門,她們兩個也是急忙道:「他兩個做了尼姑,我這幾根金絲髮也留不住了。」(p105)她們亦步亦趨地躲在「崔箋云/曹語花」的關係之下,如果崔箋云與曹語花出家,她們兩個也必須出家,而唯有崔箋云與曹語花結合,她們兩個才有可能在一起。所以「花玲/留春」的關係是依附在「影」之後的,更掩而不現的部分,這是「罔兩」。

 

景曰:搜搜也,奚稍問也!予有也不知其所以。予蜩甲也,蛇蛻也,似之而非也。火與日,吾屯也;陰與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而況乎以有待者乎!彼來則我與之來,彼往則我與之往,彼強陽則我與之強陽。強陽者,又何以有問乎!(莊子.寓言)

 

因此「石堅/曹語花」、「崔箋云/曹語花」、「花玲/留春」這三組關係,組成了一個類似「形-影-罔兩」的結實架構,後者的關係都是依附著前一者而存在。換句話說,從這個角度看來,後兩者都沒有主體性,他們都是「有待」而存在。但是作為「形」的「石堅/曹語花」就具有發動能力,或者這組關係具有自足的主體性而「無待」乎?從《憐香伴》的整個故事看來絕非如此,因為正如前文所分析的,真正具有發動力量的是「影」,「形」就某個層面看來只是成就「影」的附加價值,甚至只是個掩人耳目的幌子。更具體地說,在這個以「影」為主要說話主體的故事中,到最後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形」同樣是「有待的」,如果沒有發自深宮的一道黃旨,「形」根本無從建立起來,而倘若依照「形-影-罔兩」的架構,沒有「形」,則「影」以及其下的「罔兩」更是不可想像。

    但是如果我們這樣設想,也就是說,假若沒有皇上降旨,假若「石堅/曹語花」(形)的關係沒有建立起來,那麼「崔箋云/曹語花」(影)是否註定幻滅?其實不然。李漁無心地安排了崔箋云與曹語花相約要出家,正足以打破這個相待相生的依存關係。也就是說,即使「形」無法確立,但是「影」依舊可以找到生存的場域,也就是回到她們最初相遇的「雨花庵」,在這樣一個充滿象徵意味的空間場域中,在靜觀尼(另一個足以抬上檯面遮掩的形)下獲得生存的空間。也就是說,作為故事最後確立的「形」,「石堅/曹語花」的關係可能不必然需要存在,而「影」仍舊可以找到另外一個足以依附她們生存的「形」(尼姑庵),由此「影」就擺脫了固定的限制,而獲得了逃逸的空間。她們最後所獲得的「形」,就此不必然是她們唯一能夠選擇的蛇皮,不必然是她們能夠生存的唯一可行的遮掩,換句話說,「石堅」不再是她們的唯一條件,「影」由此獲得了選擇性。

    但是無論如何,即便她們不必然要披上「石堅」這層蛇皮,但她們仍舊必須找另外一張皮來遮掩肉身。也就是說,不管如何,「影」終究有待,只是依存的條件不再只有一個。而且她們最後也破解了「形」的主體性,因為「形」同樣是有待的,沒有皇上最後的旨意(此為火與日),「形」根本無從建立。但是最為尷尬的還是「罔兩」,故事最後「影」看似獲得了選擇性,不管是要披上「石堅」,或披上「尼姑」的外皮掩藏,終究能維繫生存,但是罔兩沒有選擇權,她們只能跟著影走。後續如何,至少文字中沒有給我們交代,她們的關係被更隱而含蓄地處理掉了。最終我們得以確知是,形、影、罔兩三者同樣都是有待而生,終究不得逍遙。

    但是被更為含蓄地處理掉的,則是周公夢最後在夾帶私抄不小心漏餡的「龍陽經驗」(參見本文註14)。不管是基於道德良心,或是基於因果報應,周公夢最後大徹大悟地選擇了以自殺結束生命,我們(包含作者與讀者)在不知不覺中以「善惡到頭終有報」的觀念寬恕了他,我們讓他含蓄地接受了他自己選擇的懲罰,而將他臨死前所暴露的邊緣情慾,連同他作為一個反面人物的劣形惡跡,都在他最後「確有悔意」地選擇自盡下,化為我們的悲憫與同情,而把《憐香伴》點評者所說:「從此龍陽輩,皆得以名山自負者多矣!」(p87)這種邊緣情慾繼續存在的事實,寬容而含蓄地處理過去。換句話說,周公夢所代表的「龍陽」者的邊緣情慾,在報應不爽的光環下被遮掩了過去,從此忽略不計。周公夢最終因他的覺悟選擇自盡而獲得了救贖,而我們「又何以有問乎」?

 

 

 

參考書目

 

《李漁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

沈新林 《李漁新論》 蘇州大學出版社 1997年9月第一版一刷

黃強 《李漁研究》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96年2月一版一刷

肖榮《李漁評傳》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7年11月新一版一刷

劉詠聰《德、才、色、權--論中國古代女性》麥田出版社 1998年6月初版

〈中國傳統才德觀及清代前期女性才德論〉

〈清代前期關於女性應否有「才」之討論〉

〈清代前期女性才命觀管窺〉

康正果《重審風月鑑--性與中國古典文學》麥田出版社 1996年1月初版

孫康宜《古典與現代的女性闡釋》聯合文學出版社 1998年4月初版

〈中國文化裡的「情」觀〉

〈走向「男女雙性」的理想--女性詩人在明清文人的地位〉

〈論女子才德觀〉

劉人鵬、丁乃非〈罔兩問景:含蓄美學與酷兒政略〉,性/別研究第三四期合刊。

劉人鵬、丁乃非〈罔兩問景(II):鱷魚皮、拉子餡、半人半馬邱妙津〉,性/別研究室超薄型學術研討會,1999.11.27。

 



[1] 黃周星《制曲枝語》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10。

[2] 鄒翰飛《三借廬筆談》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12。參考同前註。

[3] 張行《小說閑話》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28。參考同註1。

[4] 黃啟太《曲詞閒談》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18。參考同註1。

[5] 袁于令《娜如山房說尤》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10。參考同註1。

[6] 葉朗〈李漁的戲劇美學〉原載於《美學與美學史論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年7月。後收於收於《李漁全集》卷20,頁3179,參考同註1。

[7] 例如李調元《雨村曲話》的說法:「李漁音律獨擅,近時盛行其《笠翁十種曲》。……世多演《風箏誤》。其《奈何天》,亦見蘇人演之。」收於《李漁全集》卷19,頁323。參考同註1。

[8] 沈新林 《李漁新論》頁227-228,蘇州大學出版社 1997年9月第一版一刷。

[9] 沈新林 《李漁新論》頁231,參考同前註。

[10] 這個「蓄意」包括了劇中人物(男性)、作者、實際搬演的演員、還有劇本的閱讀者。

[11] 從劇本中推算起來,曹語花不及16歲,崔箋云不及18歲,否則她們不會立誓若違背盟約,一個難過「二八」,一個難過「二九」。(p34)她們的年齡約略不過現在的高中女生,當然更容易被認定這是小女孩在辦家家酒。

[12] 當然對於生(石堅)而言,能夠再討一個漂亮的小老婆,是這個遊戲的附加價值。

[13] 周公夢因為曾做「龍陽」,所以把小抄藏在肛門,他還為此津津自喜:「我如今將文字捲做個爆竹的模樣,等待臨場時節,塞在糞門之中,就是神仙有搜檢不出,豈不妙哉。說便這等說,也虧我當初喜做龍陽,預先開闢了這做名山,以為今日藏書之地。昨日將來試一試,竟是輕車熟路,絕非鳥道羊腸,何等便益。」(p87)

[14] 康正果〈仙趣與艷趣〉,收錄於《重審風月鑑--性與中國古典文學》麥田出版社 1996年1月初版。頁183。

[15] 參考同前註。


[ 上一篇 ] [ 回到目錄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