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擬參考梅根法案 

 
蘇嘉全:擬參考梅根法案 

中華資訊網
http://www.ttnn.com/cna/news.cfm/040622/120

有鑑於國內性侵害犯罪率持續攀升,犯行也日趨嚴重殘暴。內政部長蘇嘉全昨天表示,站在防治性侵案件發生的立場上,考慮參考美國「梅根法案」(Megan』sLaw)精神,也就是對性侵加害人經判刑確定或釋放後,應向警察機關登記並提供大眾查詢。蘇嘉全強調,他充分瞭解這樣的作法在社會上的討論空間極大,因此,有必要先進行充分溝通協商,更希望立法院能支援,在界定為「司法處分」的前提下,推動性侵加害人身份登記供大眾查詢的措施。民進黨立委周清玉、國民黨立委王昱婷等人昨天與國內婦女團體針對防暴三法(性侵害防治法、家庭暴力法、性騷擾防治法)的防治人力與預算問題拜會內政部。蘇嘉全表示,對於婦女關切的防暴三法,內政部將協調各縣市政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聘用社區人員協助。

由於兒童受虐、家庭暴力、性侵害等國內婦女關心的治安事件不斷發生,造成女性社會生存空間上相當大壓力,婦女團體代表也督促蘇嘉全,應儘速提出解決之道。蘇嘉全除了表示考慮引進美國梅根法案精神,針對性侵害防治法進行修法,讓性侵加害者身份得以公開被查閱外。也強調社工人力的重要性,若人員不足,導致通報管道無法暢通,便沒有辦法立即發現危險個案,解救受害人。蘇嘉全強調,政院非常重視兒虐以及性侵案件,他說,「只要能多救一名孩童,就算多花一億元也值得」。

目前政府有意規畫「民間通報獎勵制」,仿照破案獎金的作法實施兒童少年保護、家暴以及性侵害案件實施通報獎勵,增加誘因發掘社會幽暗角落的受害人。他呼籲,防暴三法的防治工作一定要依賴社會、鄰居的力量,才能真正發揮監督效果,全民應該一同防範不幸事件的發生。為推動防暴三法的修正、立法,在法院設置家暴服務處,同時將性犯罪及家暴案件的緩起訴罰款,運用於此類案件及團體上,立法委員周清玉偕婦女團體代表,昨天分別拜會司法院及法務部尋求支援。

所謂防暴三法,指的是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其中性騷擾防治法尚在立法階段。拜訪司法院時,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當面向司法院長翁岳生提出訴求,希望在法院廣設家暴事件服務處,期使家暴案件被害人,能在第一時間內獲得立即、完整且專業的扶助。目前國內法院,只有臺北、士林等七個地方法院設有家暴服務處。張麗錦認為,法院若廣設家暴服務處,被害人就不需要穿梭在各種不同的部門,而延誤處遇暴力、保障生命安全的時機。翁岳生回應說,如果對司法沒有傷害,且有解決問題功能,並對國家社會有幫助,將儘量去做,即使將來無法全面做到,也會提出充分的理由。拜會法務部時,周清玉提出聯盟修法版本,希望法務部支援對性犯罪者的列管措施,使性犯罪者判決確定或釋放後,應向警察機關登記,以供大眾查詢,為期五至?五年。勵聲基金會主任王玥則要求法務部設立共同基金,有效運用緩起訴處分金,同時應將從事女性保護之公益團體列為優先支付單位,以加強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工作。


梅根加三振法案 官民聯手治狼

http://lihpao.shu.edu.tw/Gender/2004/06/23/04K06221/

【記者陳怡君專題報導】隨著社會傳統價值觀崩解,家庭功能日趨不彰,泯滅人性的性侵害悲劇時有所聞,內政部長蘇嘉全考慮引進美國「梅根法案」精神,實施性侵害加害人社區公告制度。婦女團體則在立院為防暴三法的修正與立法使力,推動提高性侵害加害人假釋門檻。

美國梅根法案(Megan's Law)將假釋性罪犯分為4級,依層級通知社區或警局登記,亦即社區公告系統,在美國亦引起「罪犯人權保障」與「婦女人身安全」兩方人馬論戰。

而臺灣由婦女團體、學者組成的「性暴力防治聯盟」則主張,性侵害加害人判決確定或釋放後,應向警察機關登記為期5到15年身份資料供大眾查詢,目前已得到立院司法委員會列為優先審查共識,還需就細節進行協商。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大多數的學者與民眾是贊成社區公告的做法,只有人權團體考量到更生人權益,爭議的確比較大。

其實為了通盤降低婦女面臨性犯罪以及家庭暴力的威脅,性暴力防治聯盟推動防暴三法的修正與立法,包括了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性騷擾防治法。

為解決連續性侵害加害人再犯率高的問題,「性暴力防治聯盟」參考美國「高危險性侵害累犯法案」,該法案針對刑期已屆滿或將屆滿、但經評估仍有危險性的性罪犯,由檢察官向法院申請民事監護裁判,繼續監禁有危險的性侵害罪犯,期限不定,直到假釋委員評估其已無危險性。

而臺灣版本則是提高性犯罪假釋門檻,並施以獄中強制治療,未能通過評估而有再犯之虞者,不得準予假釋,且必須繼續強制治療。

另外美國在柯林頓總統時代實施所謂三振法案,即是對第二次犯罪者,先加重其刑期,如第三次繼續犯罪,即三振出局,永遠禁止其適用假釋。

婦女團體也強調,性犯罪者如果一錯再錯,經過治療、處遇卻沒有悔改的意願,也應該援引三振法案,將惡狼與社會隔離,避免更多女性成為暗夜倖存者。


內政部督促縣市政府加派家暴中心人力 

(中央社記者馮昭臺北二十一日電)近日接連發生數起家庭暴力案件,嚴重者甚至威脅社會安全。為督促地方政府重視家暴案,內政部長蘇嘉全今天指示組成評鑑小組,評估各地家暴中心人力,並將組巡迴團拜會縣市首長,若縣市政府仍不願補足人力,則公佈名單。


蘇嘉全藉機尋求社福界支援家暴通報獎勵金製度,透過社區和鄰居的通報,及早阻止家暴案發生。蘇嘉全表示,行政院已規劃撥款新臺幣一億元試辦獎勵制度並補足人力,希望社福界支援強化通報方案。

蘇嘉全並表示支援防暴三法修法。其中參考美國「梅根法案」精神修正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八條,有關性侵害加害人判決確定或釋放後五至十五年內,皆應在警察機關登記身份資料供大眾查閱的條款,蘇嘉全也首度表示「絕對支援」。

性暴力防治聯盟召集人、民進黨(新聞、網站)籍立委周清玉和國民黨籍立委王昱婷、北投國軍醫院精神科主任李光輝和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聯盟成員,拜會蘇嘉全,尋求政府支援家暴防治業務預算與人力。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吳珮玲指出,根據九十二年的評鑑顯示,大多數縣市防治中心人力單薄,派兼人員的升遷、考績和福利沒有保障,人員異動頻繁;而且政府近年人事減肥,社工人力遇缺不補,龐大業務無人提供服務,都造成家暴防治工作難以深入。

吳珮玲批評行政院提出家暴案通報獎勵計畫,讓很多社福界人士搖頭,因為現在欠缺的不是通報,而是通報後沒有足夠的社工可以處理,地方人力缺口嚴重,中央應該補助部分人事費。

蘇嘉全立即承諾補足內政部家庭暴力和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人力,但他認為由於統籌分配款已經撥給地方,縣市首長也可以運用公益彩券盈餘聘用社工,權力在縣市首長。但蘇嘉全指示兒童局和家暴委員會組成評鑑小組,評估地方用於兒虐、性侵害和家暴等業務的人力,再由社福團體巡迴地方要求補足,如果縣市首長還是不補足人力,將透過公佈名單施壓。930621

國際邊緣戀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