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孩子洗澡是性侵害? 以孩子心理舒服與否認定
2002/12/26
http://www.ettoday.com/2002/12/26/350-1392366.htm
記者孟祥傑/臺北報導
臺北縣鶯歌鎮傳出父親性侵害親生子女的疑雲,已經令許多父母擔心,幫孩子洗澡碰到下體可能就被認定為性侵害,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伍維婷說,雖然其間的界線比較難以認定,但若是孩子的心理感到不舒服,應該就不能算是單純的幫孩子洗澡而已。
伍維婷表示,本案其實又是一件有些羅生門般的疑案,究竟孩子的父親有沒有趁著幫孩子洗澡時做出不當舉動,還是隻是不小心碰觸到孩子的下體,目前真相都還不清楚,其中癥結點就在於孩子的證詞前後不一,其中是否有受到引導或是另有隱情,都還需要相關單位進一步釐清。
對於性侵害的認定標準為何,伍維婷認為就如同所有的性侵害案件一樣:「加害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理感到不舒服!」不過她也強調,被害人心理的感受還必須經由專家評估、輔導與專業上的認定才行。
她表示,國外在推動兒童人權工作上,都成立了專家證人機制,由社會工作者、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共同評估兒童人權問題,其中也包括兒童是否遭到性侵害的案件,反觀國內卻不見這種機制,因此她建議國內要儘快成立這種專業機制,兒童人權才能獲得更多的保障。
伍維婷指出,兒童遭性侵害案件出現前後證詞不一的現象,其實在國外也相當常見,但是如何透過專家證人機制認定,避免被害孩童受到家人引導、威脅,或是在媒體渲染炒作下,父母在鏡頭前哭訴導致其證詞反覆,則是國內在處理兒童案件上急需解決的環節,否則社工人員的專業尊嚴也會遭受打擊。
社工師:父親幫女兒洗澡 應注意碰觸準則
2002/12/26
http://www.ettoday.com/2002/12/26/350-1392339.htm
記者黃曼瑩/臺北報導
臺北縣鶯歌鎮傳出疑似父親幫女兒洗澡,被女兒指控性侵害,輕度智障女兒說辭反覆,性侵害案無法成立。其實醫院急診社工師所接觸疑似被直系親屬如父親性侵害案例,非常少見;仍以遭到朋友「性侵害」的比率最高,但有時「受害者」可能是與對方「兩情相悅」,卻被家長發現而強硬拖至醫院驗傷,以致當事人與父母在急診室內為驗傷僵持不下。
馬偕醫院急診社工師組長張志峰表示,除了由社會局轉介而來的性侵害個案,醫院急診社工師所接觸到疑似被直系親屬如父親性侵害的案例,其實非常少見,而是以遭到朋友「性侵害」的比率最高。
一般有疑似被性侵害的個案被父母帶至醫院驗傷時,有的情緒激動,但也有的很落寞,社工人員必需先介入安撫情緒,待平穩後再交由婦產科醫師驗傷,並一直在院內陪同,進行心理輔導。
部份個案驗傷時,醫師並未在私處發現明顯受傷情況,有的僅是區域性紅腫,但家長可能執意要開立驗傷單,據此做為告訴証據,由於非醫師不能也非職權能判定是否遭到性侵害,所以開立驗傷單後,還是會依家長要求通報警方接手處理。至於驗傷單也僅是提供參考的証據,而非如採集到精液等直接証據,所以醫療上能協助的也有限。
張志峰表示,有時也會碰到一些不願配合驗傷案例,即「受害者」與對方發生「關係」,可能是「兩情相悅」,結果家長堅持要告對方,但「受害者」卻不願意,所以在急診室內,也可看到母女兩人為驗傷爭吵,而僵持不下。
對於女兒指控遭到自己的父親性侵害,張志峰表示,其實醫院急診室少見,表示並非普遍現象。父親應該要有正確的性觀念,懂得了解尊重孩子的人格,並要注意心態,如果有因洗澡等情況的碰觸,也應該注意肢體碰觸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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