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小百科》何謂戀童癖? 

記者薛桂文/報導

流行樂巨星麥可傑克森性侵男童的官司獲判無罪,但長久以來,有關他「戀童癖」的傳聞,始終未間斷;到底什麼是戀童癖?怎樣的人會有戀童癖?而有這種傾向的人又有無改變的可能?

根據美國精神科醫學會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的定義,所謂戀童癖或戀童癥(Pe-dophilia),是指大於16歲以上的人,會對13歲以下、或尚未進入青春期的兒童,產生性幻想、性衝動、並希望與其發生性行為,而這種衝動可能造成患者社交、工作等日常功能上明顯的挫折或壓力。

中山醫學大學精神科副教授賴德仁指出,簡單地說,戀童癖患者偏好從兒童身上獲得性快感;這些人有男、有女,他們喜歡的兒童可能是同性、異性、或兩種性別都對他們有吸引力。

據國外研究,在戀童行為中,大多是藉暴露自己的性器官給小孩看、或玩弄小孩的性器官,來得到滿足,只有少數人會有真正的性交;而其侵犯的對象,可能是自己家中的幼童或任何小孩子。

分析被捕的戀童癥犯人背景,這群人較其他性變態的年齡為大,常見幼年家庭生活不快樂,造成依賴、沒有自信的人格,對性態度也較保守,且在正常婚姻性關係上適應不良。

賴德仁說,這類患者很少主動求醫,多半是在犯罪被捕後,經精神鑑定而被發現,目前並無有效的藥物可用,只能藉心理治療、監禁來矯正其行為;但性偏好不容易改變,這些人就像強暴犯一樣,再犯的可能性不低。

【2005/06/15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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