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論壇 900310
⊙卡維波
對於甚為流行的言情小說夾帶情色內容,立委與官員祭出了刑法,新的黃色恐怖儼然出現。這種棍棒齊下的圍堵禁絕法有太多不妥之處。
首先,或許立委與官員覺得這些言情小說的內容露骨、變態,但是這些言情小說畢竟不同於純粹的黃色小說,並沒有對性器官與性交過程做非常詳細的描述,可以說是打上馬賽克的三級片,不能說就是A片。畢竟,言情小說的情色終究還是有某種含蓄的美學,因此才可以讓熱愛羅曼史的讀者接受而不覺得性愛場面「噁心」。
如果要取締這種情色夾帶,首先就會產生雙重標準的問題,因為今天的書刊中可不只言情小說內夾帶著這類程度的情色:性愛場面的描寫(包括所謂變態性方式)在各類小說中比比皆是,甚至諾貝爾獎得主高行健的著作中也不少。那麼取締為何只鎖定言情小說?這種雙重標準豈能讓人心服?再說,本地生產或舶來進口的各家小說情色程度差異不同,在取締上勢必出現如何設定標準的問題,這都將增加執行困擾與濫權的空間,也會對出版與言論自由形成威脅。
言情小說也就是羅曼史小說,在臺灣一般人皆以瓊瑤為代表人物。瓊瑤就曾被李敖等男性作者批評為風花雪月、沒有價值,而過去的父母家長不贊成子女接觸情愛之事,因此禁止子女閱讀,有些女性主義者也批判羅曼史小說的文化工業灌輸了傳統的性別角色。但是近年來,替言情小說翻案的聲音越來越大,許多人認為羅曼史小說是女性主動書寫男女互動的文化腳本,因而有其正面意義。
傳統上完全沒有「性」可言的言「情」小說,現在為什麼會充斥著性呢?這顯然是因為不涉及性的空靈戀愛方式已經無法讓閱讀主體產生認同。換句話說,性是新一代讀者想像愛情時的必然成份。過去看傳統羅曼史長大,今日已經為人母(或祖母)的中老年女人,絕不能繼續幻想下一代兒女還會維持傳統的戀愛方式,更不能無視於已經變遷的社會而硬要把自己的性愛道德觀和口味強加於下一代。
事實上,多數情色言情小說均以處女為主角,顯然是清純作家寫給清純男女的幻想故事。這種小說根本就是少年男女的自慰宣洩工具,而非實戰指導;封閉此一疏導管道,反而會造成更多後遺癥。教育單位應該正視現實,將這些小說作為性別文化分析或性教育的討論教材,讓青年學生從中學會批判閱讀,勝過製造黃色恐佈的圍堵政策。
(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性/別研究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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