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歸學術 宗教歸宗教
中國時報 2000/11/30
曾嬿芬、吳嘉苓、林鶴玲〈曾嬿芬為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嘉苓為同系助理教授、林鶴玲為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輔大祭出教義憲章規範授課 不只戕害學術自由 亦侵犯社會學關懷、批判精神

 據報導輔大行政會議不久前投票通過「教師聘任規則」修正案,增列「本校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如不遵守天主教大學憲章…….,應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前項所謂不遵守,係指教師於教學或其他公開場合,經本校使命委員會審查通過認為有明顯否定天主教基本教義,如人性尊嚴、生命尊重、家庭價值等之行為,且無改善之意者而言。」作為在大學教學的社會學者,我們認為該條款嚴重侵犯社會學教學與研究的基本精神。

如果依照輔大校方對天主教基本立場的解釋,社會學教學與研究的許多議題,極容易被認為是違反天主教的教義。翻開我們常用的社會學導論教科書,有幾個章節就不能在輔大被教授,包括:社會學的基本問題〈強調批判性立場的思考〉、社會學研究方法〈從質疑各種觀點的預設立場出發〉、家庭制度以及親密關係〈探討各種可能的形式與歷史變遷〉、偏差行為〈強調偏差的社會文化形成與主流社會之偏見〉、社會控制〈討論各種控制的機制包括宗教〉,宗教社會學尤其不能被討論,因為如果有老師討論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合理化既有的社會秩序與控制的觀點〈比如美國黑奴曾被迫放棄非洲的宗教,接受基督教,透過基督教,他們被教導要訣對服從主人以便求得永生〉,他\她便有可能受到質疑。因為這些社會學的關懷和批判,顯然不符合單一面向的宗教價值觀,也都有可能被認為有「攻擊」某些宗教的嫌疑。

以「家庭價值」為例,我們在課堂上使用美國社會學家阿榮斯所寫的《良性離婚》一書,探討社會對於離婚的偏見,採用英國社會學家紀登斯所寫的《社會學》教科書,分析其中討論的「公社、同居、同性戀雙親家庭,單身」等婚姻與家庭外的選擇,或是藉由鄭美里所寫的《女兒圈》來理解女同性戀的同性伴侶經驗、另類家庭的建立,這是不是「明顯否定」「家庭價值」?

輔大副校長詹德隆日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學校在意的不是教師「教授墮胎等課程」,而是「教師是否在學生面前攻擊天主教有關墮胎的立場」,但是什麼樣的言論算是「攻擊」?提出不同於天主教教義的墮胎觀點,或是如上所說的家庭價值,算不算是一種攻擊?「批判」這個社會學的基本精神與「攻擊」的差異在哪裡〉?在「不能攻擊」的前提下,在強調多元觀點的社會學課堂中如何呈現討論?例如,贊成墮胎的同學意見可不可以在課堂上表達?

除了授課外,在這樣的大學中身為社會學研究者,是不是有那些題目不可以被研究,或者即使作了研究也必須得到與天主教教義相符的研究結論?比如同居行為、同性戀、離婚、墮胎、人工生殖等,天主教的觀點都可能是學術研究的對象〈而非結論〉,「不能攻擊」的限制下,是不是根本地戕害了學術自由?

而我們憂心的是,這些對教學與研究「無限上綱」的限制,都威脅了社會學最珍貴的資產,那就是教導我們如何對我們的社會採取批判性的理解。任何必須在一單一價值觀的規範之下教書、做研究的有形管制或無形壓力,都將嚴重影響知識追求的自由與開放性,這種開放性從一開始就是建立在人們企圖透過別人〈研究者、教師、作者〉對自己以及對社會坦誠〈不預設立場〉的理解,來理解自己以及社會的基礎上,而這求知的開放性需要一個捐棄自己成見的過程。我們無法想像如果越來越多人以宗教立校的大學,不尊重這種開放性追求知識的可貴,我們好不容易得到的學術自由,將面臨何等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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