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會議 形式民主 

【2004/09/23 聯合報】

黃啟榮/自由業(臺北市)

「代理孕母公民共識會議」甫於日前結束。筆者有幸為公民小組十八位成員之一,提出一些看法。 

首先本次會議得以形成共識結論的知識基礎,其實是薄弱的。一者多數公民小組成員,受限於自身固有學能,對「代理孕母」相關議題,本極缺乏認識。二者主辦者並未提供全面性的資料以供參考。 

例如我們雖知道少數國家已有代理孕母的合法機制,但並不瞭解實際運作上,產生那些負面影響,可供我們參酌審議。也沒有本土代孕者願出面直陳代人懷孕生產喜或悲。又誠如工作人員所言,會中並未提供倫理與哲學領域不同見解以供探討。 

因此在反對意見的形成上,缺乏思考與論述的材料。在必須形成共識的自我暗示下,「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的結論,似乎早在吾人預料之中。 

或謂社會公民未必人人有充份獲得資訊及嚴謹思考的能力,小組成員既經取樣為全體公民的縮影,即使非專家學者,各界仍應尊重會議的結論。但十八位小組成員,在短時間內吸收了大量卻不完全周延的資訊,會議結束時,許多成員卻已彷彿是議題的半個專家。但是將半個專家推上檯面,是利大或弊多呢? 

再者會議進行的時間並不充裕,趕進度的情形一再發生,思辨的空間已被壓縮。致有許多成員尚未形成確切的意見前,已被其他人的主張影響思考方向。 

試觀本次會議結論報告,仍僅在多年來既存的討論內容中,並未有創新的見解。因此是否即得為衛生署據以推行的公共政策,頗值得吾人商榷。 

另,贊成公民會議的人主張其為「新形式的民主」。以本次會議為例,或許應思考其是否僅為「形式上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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