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頒獎啦!

馮建三

(原載於聯合報1996年4月2日)

那天十多人聚首,沒頭沒腦,有個傢伙拋出一句閒話:「今天早上發生了什麼事?」天曉得,好夢方圓。「奧斯卡頒獎啦!」,等不得旁人回應,出題者自己宣佈了答案,然後四周嗯嗯作聲,原來大家通通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真有「趣味」,怎麼眾人訊息如此靈通,都注意到了奧斯卡。這批朋友當中,說不定有多位並不知道同一天在國父紀念館裡,陳京與侯麗芳正在主持廣播金鐘獎哩。

國防武器與影視等文化產品,依序是美國最重要的兩項輸出產品,前者殺人見血,後者讓觀眾娛樂至死,認真說來,對於輸入國都不是什麼好事,可偏就常常被搶著要。不只這樣,頗多時候,臺灣政府想花錢,都還買不到武器,低聲下氣還不一定管用;而屢次不爽,從電視到報紙,大幅報導好萊塢動態及頒獎,也已然行禮如儀,影劇新聞免費替奧斯卡曝光做宣傳,那還真是唯恐不及。

所以,最符合我們利益的作法是什麼?武器方面,雖然不好說打戰不必,棄子投降,但若想擁兵自重,嚇阻對方,那也行不通,較好的原則還是兩岸勤加往來,能合就合,否則就好聚好散。在好萊塢影片方面,中共的作法說不定還可以來個「創造性轉化」,用它一用。

去年此時,奧斯卡獎項頒布以後,中共宣稱這些影片傳達西方資本文明的價值觀,下令中國媒體低調處理,以免對於中國人民造成不良影響。當時國人頗多竊笑,認為中共干涉新聞自由,到了這個地步,豈有此理。

現在,若說我們捨棄意識形態的角度,改採務實的經濟眼光,那又可以如何看待低調處理奧斯卡新聞的作法?如前所說,這些報導,本來無異於廣告宣傳,因此何妨在商言商,向片商酌收報導費用。不要忘了,許多美國電影也向其影片中出現的商品公司,收取廣告費,如一九九0年的《第六感生死戀》及《小鬼當家》,演員分別提及了十六種及三十一種商品,各說了二十三次及四十六次。這並不是巧合,事實上,這些產品得以現身的代價是二至五萬美元。另有片廠將電影廣告費分級,如產品入鏡兩萬美元、對白提及四萬,明星手持展示則要價六萬。打從民國三七年左右,好萊塢電影就一直攻佔了臺灣電影院線四成多的收入,近一、二年更可能超過一半,摳下其中一部份,報導越多,摳得也就應該越多,然後專款專用,提撥作為國片輔導金,不也相當劃得來?新聞媒體或許基於競爭,不肯這麼做,果真這樣,則新聞局協調一下也很好,何況胡志強局長剛才以全國最高票,當選國大代表,正需要善用時機,以行動宣示服務選民的決心。

若有人擔心這個作法違背自由貿易的精神,那倒可安心,因為好萊塢的崛起過程,得力於美國政府的幫助,不算太小,我們的政府在臺灣電影製片業,跌入谷底的現在,稍微介入,山姆大叔應可諒解。早在一九一八年世界電影市場還以法國為優勢的年代,美國就制定了Webb-Pomerene輸出貿易法案,刺激其企業以聯合行為對外輸出,而得到最大好處的正是影視業,以一九六二年作例子(其他年代的資料,未作統計),聯邦外貿委員會的調查數據,清楚顯示,十二類得到法案好處的產業,出口總值近五億美金,內中電影與電視節目,佔去一半以上,幾達三億,多於其他十一類產品的總合。再者,美國影片輸出協會向來有「小國務院」的稱呼,為什麼呢?正為了美國通常會藉助外交力量,幫忙好萊塢打通影片的輸出管道,小國務院之名,絕非浪得虛名。

萬一美國片商不肯拿錢出來,媒體當然也就不肯報導,那觀眾怎麼辦?別急,喜歡看美國片的觀眾,應該會用網際網路的WWW,而奧斯卡與好萊塢新聞上網路,那就更簡單,就讓雙方交會於當今的高科技,虛擬真實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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