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把香港推回中世紀黑暗年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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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5 出處:明報新聞網】 【明報專訊】一幫傳媒道德警察,既是東征十字軍,也是中世紀黑暗時期的獵巫者,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用敏銳得像獵犬一樣的嗅覺,四出搜捕違反他們宗教規條道德標準的言行。但他們卻畏強凌弱,欺善怕惡。不少主流傳媒,販賣色情,剝削女性,但因為人家財雄勢大,十字軍獵巫者明明看見了,卻把頭別開。他們只敢揀弱者埋手,港臺的《同志‧戀人》早前被推上火刑架,最新的受害者,是《中大學生報》。 有獵巫者,就有宗教法庭。香港的宗教法庭,名曰淫審處,與影視處、廣管局三位一體,前科纍纍,劣斑斑。審裁員看見女性私處就震怒,看見男性陽具就發抖,這種缺乏常識、保守迂腐的審裁準則,數十年不變,於今尤烈。 有宗教法庭,還須民粹群眾。耶穌說,誰沒有罪,就拿起石頭擲她吧!部分主流傳媒忘了自己又是如何淫亂缺德傷風敗俗,二話不說,向幾位手無寸鐵的莘莘學子投以亂石。學生報內容如何「出位」,廣大群眾,連影子都沒看過,但一犬吠影,百犬吠聲,在輿論帶導群眾附和下,同學連反駁的機會都沒有,瞬間被亂石擊成肉醬。 本來,一所自由開放的大學,即使最離經叛道的聲音,都可以在免於恐懼的環境下辯論交流。北大校長蔡元培,身家擔保,奔走呼號營救被北洋軍伐拘捕的示威學生。我不期望中大師長會有蔡元培的人格擔當,但今天同學面對外界指控司法壓力,至少,不應未審先判,未判先罰。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但中大校方以校譽作為擋箭牌,將學生置於學校的對立面,以圖劃清界線,如此作為,與落井下石有分別嗎?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為何「出事」?有傳播學院教授說,是因為「部分內容涉及人獸交及亂倫,是被裁定為『不雅』的主要因素」。教授德高望重,權威不容懷疑。但身為學者,理應客觀持平,憑良心說公道話,若然「情色版」這樣的問卷內容是二級不雅,全港起碼有九成銷量的報紙,都不能免於被檢控被定罪被停刊的命運,不知大教授有沒有作過認真的學術研究? 先有獵巫者,再設宗教法庭,又來了民粹的輿論和群眾,再加上毫無承擔的大學師長,就是這樣,一下子把香港推回中世紀黑暗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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