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中大校方三思   
       

 

敬啟者:

近日有關《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風波越演越烈,主因與時下嘩眾取寵的傳媒生態有關,現階段確實更需要清晰頭腦處理是次事件。

《中大學生報》具悠久反思社會的優良傳統

大學的使命是維持自由的言論空間,思考和反省社會生活之問題,而不是盲從主流意見。在這一點上,《中大學生報》不但歷史悠久,且更扮演著同學與眾多社會事件之間的橋樑,並致力發掘眾多於主流傳媒未能充分多元討論的社會實況。單以最近一期為例,就包含有關天星、皇后、臺灣樂生園等人民規劃事件,以至到警權問題、五.一勞動節行動的報導,社會運動人物專訪,討論資本主義與基層人士生活關係等。觀乎過往,《中大學生報》也培養了不少同學,畢業後獻身人權、基層、性別平等、綠色等社會運動。故此,《中大學生報》在社會上亦擔當著重要的社會輿論角色。因此,《中大學生報》能夠在自主、獨立及充分的言論自由的情況出版,實有其重要的社會意義,亦是中文大學學生組織歷來反思社會的優良傳統之一。

校方應實事求是,不應跟風炒作「大學性新聞」,偏聽傳媒歪理

現今社會的傳媒生態特式之一就是喜歡發掘與性有關的議題,尤其是與大學生有關的性話題,更不論什麼事都會化成醜惡萬分,然後還交給全香港市民看,毫無討論餘地。就以今次事件為例,觀乎學生報這幾期的內容,有九成都是關於社會、政治、基層、性別平等的議題,可見是有誠意之作,然而傳媒為突顯炒作的內容卻故意封鎖這方面的訊息,顯然有違新聞報導守則。
情色版方面,同學透過問卷形式收集被訪者的性陳述,多年來民間社會中包括婦女界、同志界、學者等亦有進行過類似資料收集。一些社會及民間較少討論的議題,亦能帶動社會及同學反思。傳媒小題大做,扭曲內容原意,校方沒理由跟風認同傳媒不盡不實的報導。
令人失望的是,校方作為中文大學的師長,要拿一份《中大學生報》來看,實易如反掌,但校方不單止一句公道說話未曾講過,更一味只是懂得跟著傳媒炒作的尾巴來走,甚至忙亂到在影視處都未有裁決前就發出要脅學生報社員的言論和裁決,讓傳媒可以有材料繼續炒作新聞。我們身為社會人士,看著如此只愛面子,不愛學生;只有跟風,沒有批判的教育者,實感到不無心驚。

《中大學生報》作風耿直,過往得罪高層多

更令人擔心的是,由於《中大學生報》具耿直求真、積極批判的風格,故在過往數年,開罪了不少社會上有名有勢之人,當中亦包括校方高層。尤其在過幾兩年來,批評中大校方「偽國際化」、反對校方胡亂砍伐校園樹本(即由校友發起的「保樹立人」運動)、反對院長委任制(中大的學院院長本為教職員民選)。當然,我們會明白,被批的人,可能都希望將《中大學生報》除之而後快。現在中大校方沒有在多方面 (包括學生、學生報社員、校友及民間團體)充分討論下,急急忙忙就作出禁制編輯出版及分發刊物等決定,實難脫偏幫權貴、處事不公,甚至借機報復之嫌。

校方的裁決不得人心

中大校方不守紀律聆訊程式,快刀斬亂麻,先判後審,在同學不在場的情況下,作出「缺席審訊」實有違公義和民主,把學生報定性為「不雅及粗鄙」,此裁判應視為無效。更嚴重的是,校方的無效裁決勢將影響「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的思維,令學生報更易被判處刑事罪和罰款。作為民間團體及人士,決不能接受這種違反民主、黑箱作業的裁決,亦質疑「淫褻審裁處」在龐大的傳媒負面輿論及校方結論之下的客觀性。

四點要求

校方當然有權表達自己立場,但無權為社會定義「道德標準」,更絕不應藉此處分學生及禁制出版,審核刊物級別的權責應只限於司法機構。
在此希望校方

1. 立即停止一切要脅學生及《中大學生報》之言論及;
2. 立即收回所有裁決結果,讓廣泛師生可作討論;
3. 承諾堅守師生共治的理念,並停止干涉學生組織的自主運作;
4. 支援學生及《中大學生報》的表達自由,並提供面對司法程式及結果所需的一切資源。

以免讓中大校方因是次處理不當而令校譽有損。

此致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及逸夫書院院長程伯中教授
崇基學院院長梁元生教授
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教授
聯合書院院長馮國培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教務長蘇基朗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輔導長何培斌教授
校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裁決小組




發起團體: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 自治八樓)
聯絡人:楊健濱 9722 7201
歡迎團體及個人聯署

如要聯署,請到:

http://www.smrc8a.org/petition/cu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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