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臺灣社?

■ 陳儀深(自由時報2006/6/15)

今年春天以來不知何故興起「臺灣社」的說法,從報紙上看到的願景是要結合跨國際、跨族群、跨年齡層的龐大團體,包括日本櫻社、英國英社、美國XX會,客家人的客社、原住民的原社,媒體人的角社、青年人的青年社等,這在稍有社團經驗的人看來就知道不切實際,因為這些社團大都尚未存在,即使存在到底由誰代表來表達意見?如何平等互動定期聚會?

到了五月七日在臺東召開第三次籌備會的時候,終於有人強烈建議仍以原來四社作為創社社員,新加入者須為既成社團,並須經社員(代表)大會絕對多數通過;當時得到大家同意,章程草案就這樣載明。在臺東的會議上還討論到:今日政治環境已非二○○一年「李扁同臺」可比,幾年來四社社員有的較親民進黨、有的較親臺聯黨,如今民進黨、臺聯黨頻生齟齬,四社成為一個總社以後如何「平衡」?這些問題尚未討論清楚以前,是否不要急於在六月十八日北社的募款餐會上揭牌成立?可惜此一意見一時無法達成共識。五月二十日在花蓮召開所謂第四次籌備會的時候,當地的社員其實也是第一次接觸訊息、參與討論,根本無法接續臺東場的議題;就這樣,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既然一定要成立,就應趕緊考慮實際問題:誰是足以號召各方的總社長?誰是堪當大任的秘書長?如果呼聲最高的人有敏感的兼職,是否符合「臺灣社」這塊大招牌應有的獨立精神與清望?如果四次的籌備會都忌諱討論此種敏感問題,是否太過鄉愿、太不負責?六月四日由中社在彰化賴和基金會主辦的「第五次」籌備會上,敏感問題終於被公開挑明,會中對於「趕鴨子上架」、「搞神秘」的做法多所批判。中社遂在六月七日中午召開緊急內部會議,壓倒性多數的意見是:為求章程周延並物色最適當的總社長候選人,請勿急著在六月十八日揭牌成立;若一定要六月十八日,則請勿將中社列名其中。

個人對於臺灣中社「勇於說不」的精神表示敬佩,事實上近年來本土政權之所以陷入困境,就是內部太少關切倫理問題、太多奉承和遷就,標榜救國救民的本土社團焉可重蹈覆轍?平心而論,臺灣四社創立之初即有臺灣社之構造,類似邦聯或聯邦制,若要改成中央集權體制或「變更領土」,皆應耐心經過特別程式,不可操之過急;如今中社只是不加入新成立之臺灣社,並未退出原來之臺灣四社,不應對它有任何排斥行為;更重要的是,吾人應正面看待籌組過程中的爭議,因為臺灣四社創立的宗旨之一即是提升臺灣文化,當前臺灣亂象的主要根源亦是欠缺「願意平等溝通」之對話性公民文化,過去這兩個月四社的密集互動是二○○一年以來的第一次,如果能珍惜這種對話和互動的經驗,必能增進四社之間的瞭解,發揮更大的戰力。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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