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挫折、悲傷、忿怒、無助…是每一個人都難以避免的經驗,也是嚴肅的存在性議題。許多人在面臨痛苦的時候,會選擇使用一些「娛樂物質」來「苦中作樂」。從近年來「酒精濫用」的研究結果來推測,「娛樂物質使用行為」可能與遺傳有關,也可能是一種「自我投藥行為」,試以時下流行之「搖頭丸」為例,提供個人見解。
「精神作用藥物」這個橫跨物質與心靈的領域向來迷人,吸引無數研究者窮畢生之力鑽研之。起初,研究者熱中於分析天然植物可以影響心智的活性成分,例如:南美peyote仙人掌所含的mescaline,一些蕈類(近來媒體報導的「魔菇」)所含的psilocybin。從這些天然物質合成出來的許多藥物,會讓人飄飄欲仙,成為追求快慰的媒介,即「娛樂藥」;大部分的娛樂藥同時也是「迷幻藥」,能使人產生虛實難辨的幻覺經驗。有些娛樂藥是以合法藥物為原料再製造的衍生物,在歐美稱為「玩家藥」,
最常見的是phenylethylamines類藥物(mescaline是這類藥物的原型),搖頭丸之成分MDMA(3,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正是其一。
MDMA是在一九一四年由Merck藥廠合成並取得專利。一次大戰期間,曾被考慮拿來當作「飢餓抑制劑」(藉以提高士兵戰力),但並未真正上市。之後數十年間,MDMA幾乎被人們遺忘。美國軍方在五○年代進行一些秘密研究,至一九七三年公開研究報告,認為此藥毒性太大,不宜臨床使用。七○至八○年代,有一批研究者認為MDMA可以降低人的防衛機轉,提高自我洞識,因而有助於心理治療的進行。此後,MDMA再度躍上檯面,並成為街頭交易的熱門商品。美國政府在一九八五年將MDMA列為第一級管制藥品(
海洛因與LSD也屬此級),不過一九九四年 又同意對MDMA開放有限度的人體試驗。
MDMA有很多俗名,臺灣媒體常用的是「快樂丸」、「搖頭丸」,但一般使用者稱它為「E」(「Ecstasy」之簡稱),歐美另有「XTC」、「X」、「M&M」、「M」、「Hug
Drug」、「Love Doves」、「California Sunrise」、「Adam」等別稱,MDMA的衍生物MDEA則稱為「Eve」。
MDMA通常製成藥丸或膠囊,也有靜脈或皮下施打、吸食、肛門塞劑等使用方式,但較罕見。
目前行情價是一顆三百至五百元新臺幣。
MDMA主要透過名為「血清素」(serotonin)的大腦神經傳導物質產生作用。MDMA會阻止腦中血清素在神經末梢的回收,使血清素不斷堆積在神經突觸間,而放大血清素的效用。當神經末梢不斷釋出血清素卻來不及補充時,繼續使用MDMA也無法產生效果。有人因此認為MDMA不會上癮,不過還是有些使用MDMA成癮的零星報告。
MDMA的娛樂劑量約五十到一百二十五毫克,能使人產生欣快感,變得更敏銳、更警覺,精力旺盛,性慾提高;感覺週遭人事物變得美好、可愛、可諒解;生性內向的人變得容易與人親近,甚至可以輕易發生性關係。服用MDMA後半小時即可見效,約二小時後達到頂點,藥效可持續四到六小時。安非他命使用者常經驗到幻覺、妄想;但這些情形只發生在不到百分之二十的MDMA使用者身上。
由於MDMA看似可以「促進」人際互動,成癮性也不高,因此有些人稱它為「放心藥」(entactogen),但它其實不如想像中安全。首先,MDMA的娛樂劑量與中毒劑量範圍互相重疊,換言之,當使用者在「high」的時候,同時也冒著中毒的危險。目前坊間流通的MDMA藥丸或膠囊,成分純度不一,不乏假藥或摻入其他管制藥品(如:LSD、安非他命、ketamine),難以掌握實際劑量,中毒的危險性也大幅提高。此外,雖然MDMA的半衰期僅約八小時,但它代謝後的主要產物MDA具有跟MDMA類似的藥理作用,於是副作用的時間可能會長達數日。
MDMA的副作用及中毒癥狀來自它對腎上腺素受體(ad renergic receptors)的作用,在二十四小時內可以導致類似交感神經亢進的急性癥狀,包括:焦慮、激躁、食慾降低、口乾、惡心、瞳孔放大、盜汗、心跳過速、血壓過高,全身呈現緊張狀態、不自主運動(所以會「搖頭」),並有磨牙、牙關緊閉、震顫、肌肉僵硬、過度反射等現象。再加上MDMA會影響大腦對體溫的調節,所以使用者常呈現體溫過高、脫水及血中電解質失衡等。更嚴重時會產生痙攣、心律不整、腦出血、橫紋肌溶解癥、散在性血管內凝血、成人呼吸窘迫癥候羣、急性腎衰竭、肝細胞壞死,甚至昏迷。即使平安度過急性期,接下來的二到三天裡,常會全身肌肉僵硬痠痛、頭痛、失眠,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沮喪、倦怠、焦慮、激躁、輕度幻覺、身體感消失、怪異或衝動行為、恐慌發作、譫妄,甚至發作急性精神病。不過,MDMA使用者公認最難受的是「high」過之後的「crash」。
許多動物與人體研究證實,長期使用MDMA會對分泌血清素的神經造成損害,而且這些損害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才會產生明顯的精神癥狀。當癥狀出現時,表示損害已經無可挽回了。常見的精神癥狀包括:記憶障礙、決策功能障礙、衝動控制變差、恐慌發作、被害妄想、幻覺、身體感消失、回溯、急性精神病、嚴重憂鬱合併自殺念頭等。此外,還可能造成肝機能障礙、心臟血管病變、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等問題。
在歐美,服用MDMA致死最常見的原因包括:心律不整、體溫過高的合併癥(如:凝血病變、急性腎衰竭)、血壓過高的合併癥(如:腦出血)。日前臺北市也發生一起因服用MDMA導致血壓過高,合併急性腦出血致死的案例。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死亡案例絕大多數並未服用過量MDMA,而是在一般劑量下發生的悲劇。這些意外通常都是發生在徹夜搖頭的「銳舞派對」(rave
party)裡,當成百上千人同時狂high,周圍環境的氣溫不斷升高,將使舞者原已升高的體溫更難散熱。演變至此,銳舞已經成為死亡之舞了。
反毒的決心,絕非靠深夜掃蕩就可以達成的。以美國為例,從雷根時代開始,基於「Just Say No」政策,每年投入近百億美元的經費來反毒,但問題未有明顯改善。相較之下,荷蘭的「安全屋計畫」(Safe
House Project)採取的是「Just Say Know」策略,為使用者及製造商提供藥品成分檢驗的服務,以確定安全與否,不但可藉此蒐集新藥,更可追蹤藥品來源,與製造商溝通停產危險藥品。(另一個值得借鏡的例子:瑞典的性教育政策強調開放坦誠、分享知識,結果大大地降低青少女未婚懷孕及感染性病的機會。)臺灣未必要做到像荷蘭那種程度的「服務」,但是如何讓可能暴露在這些物質的族群(尤其是青少年),能夠更便捷地得到更多藥物知識,卻是刻不容緩。
近年來,臺灣也隨著歐美吹起一股「反反毒」的風潮。這類論調不外乎強調個人自由、反抗社會規訓,並根據那些贊成使用MDMA的研究者所發表的報告,主張MDMA副作用發生率極低,整體來看是相當安全的。不過,那些報告都缺乏嚴謹的對照實驗證據,只是少數個案經驗。站在醫者恪遵「第一要緊的是不要造成傷害」誓言的立場,權衡現有資料所揭露的利弊,在缺乏更多關於MDMA在人體內長期安全性的研究報告出現之前,筆者不贊同民眾使用搖頭丸MDMA。
(作者方勇駿╱臺北市立療養院成人精神科醫師)
【2002/06/02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