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專家:福柯】

動物政治:生命政治的永劫回歸─從生命政治的動物性到動物的生命政治

鄭欣宜


 氣息與生命 (De Anima)1

 這是一斷追逐與捕獲的歷史。人不斷地尋求一個與他相像的生命,試圖在相似的軀體,找到失去的氣味。對動物,人充滿渴望,各種對待的方式只是使人更貼近動物。透過書寫,透過狩獵,透過穿戴,甚至透過吃,一種終極的合而爲一,將一個外在的生命融入自身。

 也許我們會說這是一段奴役的歷史,讓動物屈從在我們之下,生産出最大功效,過去透過鞭子,讓人得以行走更遠的路,現在透過實驗,讓人的科學能得出更多的答案。我們設法在動物身上滿足無止盡的好奇,牠們的血肉不但可以成爲我們的一部分,牠們的內在性更可以成爲天馬行空的想象。

 爲何我們總是有這樣的渴望,不停地捕捉動物,設法使牠們成爲我們得以掌控的物件?可主宰的客體,可獻祭的羔羊,可付諸筆墨的靈感,爲什麽我們可以面對自身矛盾的情感,以一種自然的姿態看待他,使牠成爲生活的一處自然風景,疼惜牠、愛撫牠、崇拜牠,卻能宰殺牠。

 這些問題的答案可能是一套象徵體系使然,使得我們得以運用習俗的方式對待動物,但另一個問題是,爲什麽是動物?似乎有種尋求同質的框架,不斷逼著我們向前靠近。或許,我們追求的其實是我們自身。重復書寫的人類歷史,將自己作爲客體之後,仍能繼續客體化的物件。

 他們/牠們

 從傅柯(Michael Foucault)對治理性的探討,現代政治的特色不是培養一個理性能投票的公民,而將人視爲一個生命單位,緊密地鑲嵌在各種管理階層,其存在的意義,不是能夠行使各種權利的條件,而是隨時被剝奪生命的前提下,把自身默默地含括主權之中。人如同動物般的存在,理性、秩序、邏輯,只是覆蓋在生命政治之上的裝飾,重要的是人被化爲基本元素,一個生命,一個戶口,一個具有生産力的成員。一位國民,其意義在於生活的種種由機構接管,從國家之眼看到的只是一個單位,我們可知文明並非造就理性的智人,而是造就動物般的生命狀態,鑲嵌在現代國家的生命政治中。

 人的生命系于國家治理,各式各樣的機構和法律餵養著他,但相反地,也能輕易地加以剝奪。阿根本(Giorgio Agamben)在《神聖者》Homo Sacer一開始就揭露現代西方政治傳統的核心問題:

 這個特別的句子「出生與生命(life)有關,但本質地存在是因爲好的生活(good life)」,不只可解讀爲出生(ginomene)涉及存有(ousa),也涉及在政治(polis)之中排除生命(zoe)達成的包括(inclusive exclusion),幾乎是以政治作爲一個場所(place),生命必須將自身轉化爲好的生活2,在此必須政治化總是預備好的赤裸生命狀態(bare life)(1998:7)。

 阿根本提到以「自然生命」(natural life)作爲思考當代政治的重要概念,如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條件》 (The Human Condition)中認爲,當代政治的轉變在於:將自然生命視爲政治行動的首要物件,傅柯的「生命政治」(bio- politics),更將亞裏斯多德(Aristotle)的名言「人是政治的動物」詮釋爲:人是具有能力成爲政治存在的動物(living animal),複雜的政治技術就是將野獸般的生命轉變成溫馴的身體(docile bodies)。(Agamben, 1998:3)探問政治的問題回到人的「動物性」(animality),因爲加諸在人身上的國家力量,並非基於人的理性,而是人的自然生命,也就是動物性的存在(being of animality)。政治的條件在於能夠使用的身體,能夠馴服的獸性,但馴服的結果並非理性的公民,而是受到看管的生命單位。

 如同牲口一般,必須被限制在一個範圍裏,接受定量飲食和飲水,定時走動使肌肉結實,可能還需要一位元專業獸醫定期檢查身體,因爲健康與肥美是生産力的指標,優良的血統將成爲生育的保證。阿根本所說的「生命政治視域」(bioplitical-horizon)不僅如此,他試圖找到政治技術與個體意願的交會處,(1998:6)即例外狀態 (exception),一個可以無刑責殺害卻非獻祭的生命(1998:81)。牠的生在於他死的可能,飼養的牲口出生的一刻,就決定其被宰殺的命運,隨時被剝奪生命的可能,確認牠活著的權利,也確認整個生命政治運作的過程。

 人如動物一般的存在,成爲國家權力滲透與作用的軀體,這樣的方式同樣操作在動物身上,再自然不過。因爲人爲動物創造的秩序泄露自己的處境:一段自然生命政治化的過程,一個絕對客體化的主體,一頭馴服野獸的身體。

 人如同動物般的存在,動物也如同人般的存在。牠們的生死不再是主人任意處置的財産,而是交給機構與法令一系列的管理:出生登記、血統證明、植入晶片、定期健康檢查、訓練常規,甚至死後的墳墓和葬禮都有規劃。動物世界變的井然有序,而且更能跟人配合了。

 動物成爲政治的領域,一個非人的存在,卻充滿人的話語。各種權力的干涉和競逐,動物是人的自我投射,也是人幻想他者的未竟之地。

 我們/牠們

 當我們試圖討論動物是什麽,會發現各種科學(生物學、人類學、語言學、醫學等)已長達幾世紀爲這個答案劃定範圍,不論範圍的邊界如何充滿爭議與武斷,最終的結論推向一個否定的回答:「動物非人」。人擁有動物缺乏的東西:語言和理性,動物沒有人的這項條件,所以只能是動物,然而,語言和理性是人的文化産物,動物的意義建立在人的缺乏狀態。

 阿根本談到人類科學的機器(anthropological machine)3 如何在排除/含括的過程中界定人,「的確,正因爲總是預先假設人類的存在,實際上這種機器製造一種例外,一個無法決定(indeterminacy)的區域,外在不過是自內在排除之物,內在相繼也只是外在的含括」(2004:37)。動物並非從自身得到界定,而是得自人排除的特質─動物性。動物性是人意圖擺脫的內在,而人性反而是一外在人的創造。

 動物性無關動物,動物性是人性否定的一面,反成爲人理解和定義動物的方式。動物性是自人身上驅逐的概念,因文明教化必須拋棄的內在,是界定自身爲智人(wise-man)的另一種方式。人性是一個否定的條件,否定內在人的動物性以確立自身。人以人性界定動物性,或說以動物性界定人性。因此動物性和人性是兩個互相界定的概念,人性不能沒有動物性的存在,作爲其反映自身存在的一面鏡子。人性意圖排除動物性,將其視爲他者,卻在不自覺中顯露了「牠」。就像理性非/理性、主體/客體、自我/他者的對應關係,並非互不干涉的兩端,他/牠們是共生的雙胞胎,強調他者,使自己更加明確,若要理解自身,必須不時觀照他者。但「他」和「牠」又如同鏡子的兩邊,有時扭曲對方的形象,有時壯大對自身的想象,鏡像處在隨時破裂的狀態,是一場無止盡的肯定與否定。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認爲,試圖將非人的各種生物歸於單一的動物性,就是象徵上的暴力與漠視。「我們必須面對生命氣息的萬物(living creatures)的存在,牠們的多樣性不是『動物性』單一且對立人性的特徵所能聚集」(2002:415) 實際上,動物是個龐大的概念,包含的遠超過我們能想象,對人卻是一個簡單的辭彙,各式各樣的生物種類,熟悉、陌生甚至不爲所知,我們卻習以爲常的使用這個辭彙。

 因此,不僅要問人與動物的差異如何維持,也要問它們各自的同一如何持續?爲何人總將動物性型塑成單一的概念,歸屬在同一的範疇?

 這個問題指向人性與動物性的相互界定,也是人如何拋棄內在,並試圖內化外在的過程。外在的動物範疇,和人內在的動物性緊密相關。這樣的過程不僅是人與內在的裸命(bare life)的分離,也顯現外在人與動物的分離。人不僅否定內在的動物性,也否定外在的動物。因爲恐懼自身的獸性,而投射出外在人與動物不可混淆的規範。馴服動物的歷史不是人對自然的勝利,而是在知識和規範中減輕獸性的威脅,所以試圖框限和捕捉動物,無數的差異統合在單一的概念之下。

 因此,動物性不是個動物的概念,是人否定他自身所創造的概念,動物性並非外在的概念,而來自人本身。投射在動物身上,形成看待他們的態度,對待牠們的方式。智慧、語言、理性不會出現在牠們身上,但性、愛、欲望、憤怒、逸樂等充斥在這個模糊的代名詞之中。爲何我們需要一個代名詞想象和投射?

 自人性驅逐的動物性並沒有消失,而找到具體的物件─動物,成爲人自身的象徵。既然內在的渴望無法實現,就以「動物」替代人的罪惡與卑劣,藉由牠們的死亡,人再次得到重生。人看待動物,猶如自我的投射,自身的矛盾也必須在牠們身上化解。因此,動物性是罪惡,也是拯救,作爲一個替罪羊的概念,是秩序的破壞者,也是秩序的恢復者(Girard, 2002:53-54)。人殺死動物,就如同人性殺死身上的動物性,得到提升與教化,確保純淨與理性。人在動物身上寄予內在的渴望,又必須犧牲牠們恢復人的存在。人對牠們的厭惡,就是自身動物性的驅逐,人對牠們的感恩,則是終結混亂後帶來的祥和,如同祭典中的動物,被賦予神性一般。我們愛戀與崇拜動物,卻又能奴役和殘害牠們,這是爲何我們對動物的態度如此矛盾的答案。

 然而,被驅逐、否定、遺忘的動物性仍會複返,以一種否定現實世界的方式複返,就如同人否定自身的獸性的過程。牠們以世俗否定的姿態若隱若現,這也是爲何我們對禁忌的事物充滿好奇,那些最危險、卑劣、無法忍受的景象,卻能激起我們的興奮和不安。那種情緒不是回歸自然的安息,而是對曾經排除的狂暴本性,有似層相識的快感。動物性以社會排斥、恐懼的樣貌迂回複返,那是來自混亂世界的呼喚,既恐怖又歡愉,既禁忌又媚惑,那是人的排泄物,拒絕承認的劣等品,但又如此親密和熟悉。

 而現在,要更進一步,將動物變成人們自身的寫照。一種克服恐懼的方法,就是把牠變成人,光是驅逐內在的獸性,或是以知識規範分隔人與動物,都不足以消除動物性或獸性對人的威脅,一勞永逸的方法是把牠變成「人」。

 交界之間

 阿根本提到,例外狀態是主權的核心,藉排除 (exclusion) 達成包含(inclusion)。交界之間,法令中止之處,才是主權最嚴苛之地。因此,法令真空的例外狀態,被主權決斷的時刻覆蓋,所以什麽事都可能發生 (everything is possible) (1998:36-37)。他提到狼人的故事,處在人/動物、秩序/自然、排除/包含的交界處,法令禁止 (ban) 於城邦法令之外的例外狀態,人人得而誅之而不犯法,也不構成祭獻或犧牲。故事的最終,狼人轉變成人並屈服在國王的主權之下。(1998:104-111)暗喻狼人必須轉變爲人,去除獸性達成人性的當下,是將自身性命交托主權的狀態。

 驅逐外在的動物或許容易,但真正的恐懼是內在人的人獸不分,具體表現就是狼人,這也是爲何其在寓言故事裏總帶有危險和致命的特質。人獸間的混淆不清,或是介於人與動物間的尷尬地帶,不僅代表象徵秩序的破格,也呼喚出人內心的恐懼(每個人的深處都窩藏一頭野獸)。驅逐或消滅狼人,就是設法恢復人獸分離的秩序,是人驅逐自身動物性的重復戲碼。如阿根本所說,城邦的主權就是在這種驅逐與吸納中確定(1998:90,105-107),人性的純粹與穩固也在消除混亂狀態(或說例外狀態)得到再次的保證。例外狀態不會造成主權的瓦解,反而成爲運作的動力,這樣的過程必須不斷重復和再現,使得象徵秩序與權力統治趨於一致。獸性是人性的潛能,它的不可能實現,促成人性不斷確立自身。4

 另一個例子是變種人(mutant),同樣處於兩者之間 (in-between) 的狀態,他們被強調不是似人的一面,而是動物般的外觀,或被稱爲怪獸(monster)。變種人的出生,總被視爲一個地區的噩耗,一個不幸的預兆,如果不是一出生就加以殺害,就必須徹底的放逐,讓自然的殘酷剝奪他的生存,甚至連殺害他的人都會沾染厄運。他們的出生造成人無法理解的恐懼,他們破壞的不僅是象徵秩序的清楚劃分,更被視爲自人體內在生出的變形、異種和怪獸,那個已經遠離、排除、禁止的動物性,出現在肉體的扭曲之間。變種人包含著人內在恐懼的複返,化成肉身來到世上,因此受到最嚴厲的禁制與排除。牠們不見得如狼人有驚人的力氣或神秘,也非古代神話的獸頭人身,他們是披著惡魔的詛咒的人,怪獸落在凡間的醜怪印記,一個動物化的肉體,必須嚴加看管和囚禁,套上被對待兇猛野獸還嚴酷的鎖鏈。他們不是外在人的自然世界,而是對人最隱密、顫慄的提醒,一個曾經驅逐的野獸又從體內誕生了。

 傅柯提到不正常的人 ( abnormal ),怪獸或畸形就是一種「自然秩序指出宗教與城邦律法的毀棄,法律本身的尷尬之處」(2003:64)。怪獸本身是動物與人之間的混合,是逾越各種自然限制分類和律法的産物。然而,它又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嘲笑著城邦與神性秩序,挑戰司法與醫療的系統。

 理性世界拒斥傳說和巫術般的話語,他們不再禁閉或放逐變種人,而將他們安排在人的秩序之中,醫學矯治變種人,使他們符合人的平均比例,生物科技研究基因,設法找出控制的變項,消除體內的惡魔因數。知識科學的權力,極力撫平畸型的外表,在狂暴的外表上完成精確的手術,並爲變種人的出現生産出各種理性的解釋。

 畸形或變種,與其說它們違反法律,不如說它們製造法律的例外狀態,形成司法系統的困窘和沈默。這些處在法律之外的狀態,它們引起不同於法律自身的回應,帶來「暴力─單純壓制的意志,或醫療治療和憐憫」(2003:64)。

 驅逐狼人構成城邦主權,界定例外的同時,保證自身的合法性。科學以及生産的無數知識亦然,在界定病態與常態的同時,確認自身的機構與制度,以及知識生産的正當性,病態對於常態的關係並非孑然相對立,而類似於常態的例外,科學知識的生産必須不斷找尋例外,將它們納入規則之中,例外並不破壞科學話語的有效性,反而成爲它們生産的力量。科學製造出病態,但無數的病態又促成科學。

 獸性之謎

 傅柯在《瘋癲與文明》中揭露了動物性,看見人極力抹除身上的「獸性」,顯現在瘋癲的面孔。「瘋癲變成某種供觀看的東西,不再是人自身包含的怪物,而是具有奇特生理機制的動物,是人類長期受壓制的獸性。」(1992:63)瘋癲被指爲泄漏的「獸性」,其實就是人輕視和憎惡的動物性,並非外在的野獸或惡魔,而是人們想象與投射的內在:

 瘋癲借用野獸的面孔。那些被鐵鏈栓在囚室牆邊的人不再是精神錯亂的人,而是被某種狂暴本性攫住的野獸:似乎瘋癲發展到了極點便越出了包容其最脆弱形態的道德失常範圍,而借助某種突發的力量與純粹的獸性發作結合在一起。這種獸性模式在收容院很流行,從而使收容院具有一種囚籠的形象,一種動物園的外觀。(Foucault, 1992:64)

 人與其內在的動物性剝離的過程,借著排除瘋人的過程再度上演,在人禁閉和展示瘋癲的同時,傅柯點出一個吊詭的局面,禁閉瘋癲是爲了規訓獸性,使人從野獸變成馴服的牲畜,卻提醒人的自然存在:

 人身上的動物性不再具有作爲另一個世界標誌的價值。他已經變成人的瘋癲,人處於自然狀態的瘋癲,只與自己有關。這種以瘋癲形式發泄出來的獸性使人失去特有的人性。它並不把人轉交給其他力量,而只是使人完全處於自己的自然狀態。(Foucault, 1992:65)

 我們不斷藉由指認他者以確定自身的存在,排除他者同時,將其納入自身的體系。如傅柯提到的知識體系,一直以人自身作爲支點,用各種暗喻描繪世界觀。動物或動物性,總是與人對立且次等的狀態,人對動物的態度,如同對待自身的動物性,想盡辦法驅逐和遠離,現在則禁閉和展示它,以至於藉理性之名分隔、管理、控制,不僅排除瘋狂野蠻的肉體,也將牠分解和納入秩序中的元素。

 傅柯認爲動物並非一開始就等同于自然的秩序,而是不斷對抗、威脅著自然秩序,是在「人作爲理性的動物」爲一種尺度之下,動物失去否定的力量,成爲自然秩序一部份,哲學有如人類學,將各種異質文化規約到單一中心秩序的詮釋。 (Foucault, 1992:17-20)

 德希達提出相似的觀點,他認爲命名/指稱(name)動物,將其他動物(creature)都歸屬在一個範圍,並稱爲「動物」或「動物性」,就是確認人性 (humanity) 的方法。人是建立在動物缺乏的事物上(語言、理性、邏輯等),理性/非理性、哲學/隱喻、人性/動物性的分隔與位階,維持兩者差異,建立穩固和單一界線,關閉各自開放的可能。

 德希達認爲這個界線必然是斷裂的深淵,必須藉由「書寫差異,縱深、多元、複雜此界線」(2002:415),跳脫邏輯中心主義,動物性必須遭逢解構,人與動物(或人性與動物性)非固定的兩個對立端,而能無限擴充各自的意義。但究竟如何擴充、書寫或想象,才能夠跳脫排除/吸納的邏輯?才能破壞、解開、扭曲自我/他者的象徵暴力體系?

 德希達提出「他者的凝視」(other’s gaze),是一種從他者出發的邏輯,擾亂自我的建立,使其無法輕易被穩定的二元對立掌握。因無法確定他者,將造成確認自我不斷延遲 (arrive late),如同標題「待續;未完」(more to follow),多元、分歧、差異、搖晃的他性,促使自我/他者之分的象徵暴力機制無法順利運作。

 而動物性又爲何總是單一、暴力、單向(人是主動者)、劣等?德希達雖然提出動物總是建立在缺乏的狀態,但卻並未繼續討論爲何動物性被建構成如此?或說動物性和人性的關係在二元對立之外,還有什麽樣的內在矛盾?

 在The Open: Man and Animal中,阿根本提到自十三世紀以來保留許多珍貴畫像的希伯來聖經,描繪人類歷史的終結,在末 世的酒宴上,皇冠底下的並非人的面孔,而是具有動物頭顱的人身。(2004:1-3)

 這幅人獸不分的圖像引申的疑問是,歷史的終結之後,究竟留下了什麽樣的人?或說他/牠還是人 (Man) 嗎?亞歷山大‧柯耶夫(Alexandre Kojeve)受到黑格爾的影響,認爲人不斷與自己的動物性分離,人必須要活在這個緊張關係中:

 人並非生物學定義的物種,也非一種不變的物質,而是處於一種辯證的緊張關係,不斷和內在的動物性分離,以維持人性。人必須不斷超越和轉化支援自身的人類科學意義上的動物,藉由否定的行動,才能主宰,以至於摧毀自身的動物性。(Agamben, 2004:12)

 但爲何人要超越和轉化動物性?或說動物性從人身上分離的原因是什麽?爲何人類歷史中充斥驅逐和吸納,直到人將自身當成動物,將動物當成人?

 阿根本提到,「柯耶夫專注的是人與動物 (人類科學意義上的) 關係中的否定與死亡」,人必須不斷超越動物性而達到人性的過程,

 但相反的,現代人關注的是其動物性生命(animal life),意即傅柯所說的生命權力(biopower),自然生命(natural life)成爲權力的物件。動物性的身體是一個觀念論思想未能解決的殘餘,我們這個時代的哲學困局(aporia)符合了身體爲何總是不斷 地被提出,並區分成動物性與人性的困局。(2004:12)

 現代政治將人視爲動物性的存在,我們前往的不是一個超越動物性、大寫的人,而是回到我們不願正視的內在動物狀態,人試圖驅離的獸性又回到身上,以另一種姿態規訓在國家的生命政治之下。

 阿根本討論西方區分(divide)生命的傳統,從亞裏斯多德的定義,可看出一種特定的方法論:當我們要定義「某物是什 麽」,總是先界定「某物屬於什麽」,因此,定義一件事物,必須先將某些特性選擇出來,使其與自身其他部分分離,維持範疇中的一致。在現代醫學的歷史,自人區分出兩種生命是必要的,一種是植物性、主管營養的生命(vegetative life),另一種是關係的、聯絡外界(relational life)的生命,手術和麻醉的成功,就是建立在兩種動物生命的區分。至今,一個人是否死亡 ,在於判斷其單純的生命狀態(bare life),而與腦部活動或主體無關(Agamben, 2004:15)。

 回到之前的問題:爲何人與動物、人性與動物性、人與自身的獸性必須分離?兩者關係總是對立的上下兩端?阿根本提出這樣的答案:

 我們能夠將人與其他生命對立起來,並同時規劃人與動物之間複雜的生活規範5(economy)(不見得是祭拜),只因爲某種類似動物性生命的東西,是從人之中(within man)分隔出來,因爲衡量和認知人與動物的疏遠或接近,一開始就在最親近和最本質的地方發生了。(2004:15-16)

 爲何人必須被分離成兩個生命,必須排除動物性的生命,人與動物的分離,人性與動物性的分離,人與非人的分離?阿根本提到,這也是西方哲學一直以來強調身心二元、身體和靈魂、心智和肉體的傳統必須面對的問題。因爲,人自身與動物性生命的分離,在於政治和科學的操作,如同傅柯提出的生命權力,必須運作在裸命的狀態,人的權力和價值,在這樣分離與排除的過程運作著(Agamben, 2004:16)。

 動物性源自人本身,並非異質物或外來威脅,而是內在的必然。我們一味強調人/動物、理性/非理性的區別,但它們卻來自同一起源,不斷確定自我而進行的分離與排除。人必須要面對自身的動物性,打開僵化的分界,更應意識到不斷製造分類(taxonomy)與分離(separate) 的機制:人類的科學,如何造就動物性的分離與人性的一致,將人的裸命攤在理性之下成爲生命政治的單位,以主體之名成爲可操作的客體。至今,甚至擴及非人的存在,同樣地,在人性之名下,對動物重復人自身的歷史:驅逐動物性,同時含括在人的秩序裏。

 阿根本認爲,我們應該思考如何阻止這個機器的運作,不再使自身處於拋棄/吸納的過程。開放人與動物的界線,或說人性與自身動物性的藩籬,此種開放並非將兩者同質化,而是開放差異的可能與滲透,重新與自身與外在的動物共處。就像人性歷史的終結,世界不再屬於人,也不屬動物,而是一個動物頭的人身,人與動物分界消弭的世界。

 複返與倒轉

 動物性原本內在人之中,因爲恐懼人獸不分的狀態,人極力排除動物性。對於強調理性的人,這種排除,不僅是人對自身的否定,也反映外在的驅逐。這是人自身的投射,也是對內在本性的移情作用。不僅是人性與動物性的分離,也是外在人與動物的分離。這樣的分離使人在動物身上,同時展現親密與蔑視、愛護與淩虐、崇拜與殺害的態度,以動物的犧牲,換來人的存在,人驅逐動物,如同人排除動物性的再次演出。人看到外在的動物,被他自身分離的動物性框限,所以看到的永遠是自身動物性的投射,永遠是單一、對立、次於人性的,形成二元對立的象徵體系。

 然而,被驅逐的動物性仍會不時複返,不論顯現在狼人、變種人、瘋人身上,或藏在世俗中最禁忌的事物,如性、排泄、殺戮、血腥之中,人既懷念又恐懼,人性處在不安之中,因此,排除/含括的過程必須不斷地重復,不斷地尋找新的物件。在《神聖者》中,現代政治難道不是人與自身動物性生命的分離狀態,交出裸命成爲公民?生命政治難道不是將人呈現爲動物的存在?排除的結果不是理性的主體出現,而是隨時可被拋棄的裸命狀態,也是人類科學機器運作的結果,這是阿根本展現裸命/主權的吊詭情態,是人性自身的否定,也是人自身的客體化。

 現在,人要重復自身的歷史,以動物爲物件,上演一段驅逐獸性、確認理性的過程。在理性之名下,相信動物有自身的權利,剝除動物的動物性生命,成爲生命政治的單位,將動物的生命交在人的秩序中看管。最後我們看到的,仍然是動物,只是一隻徹底馴化的野獸,一頭生命政治的牲畜。

 捕捉的歷史到此,是終結,還是開啓?

 牠們/他們?

 爲「人類一切均爲平等」的主張,在人類中尋求平等特性的「最小公約數」,意即獲得平等對待的基本特徵,可能面臨這條界線溢出人類,而達到「一切物種平等」的推論,因爲符合平等的特性也適用動物。

 (Singer 1996:407)

 1975年,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出版《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開啓「動物權運動」倫理學的根基;1984年,湯姆‧雷根 (Tom Regan)的著作─《動物權的案例》(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則從哲學的論證中,更加確定動物權利不可侵犯,以及支援動物權的理由和實踐。辛格強調的是動物與人的倫理關係,而「動物權」只是減少動物痛苦(less pain)一 種有力的修辭。雷根則直接點出動物與人一樣有與生俱來的權利(right)。

 辛格採取邊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lism),減少痛苦、增加快樂,他認爲我們應該以「承受痛苦的能力」作爲衡量標準,畫出一條界線,只要界線內的物種都有免於受到傷害的必要,「所有動物一律平等」,如果只是保護人的利益,就是「物種歧視」。與辛格相反,湯姆‧雷根反對功利主義的觀點,因爲那只涉及個人,而非群體的利益。他同樣主張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更進一步,他提出只要是生命的主體(subject of life)都有與生俱來的價值(inherent value),每個生命都有一個,沒有介於之間(in-between)的情形。(Tester, 1991:3-10)

 辛格著重某些行爲的後果,造成對物種的不道德,雷根則在意與生俱來的權利不被尊重的情形。(Tester, 1991:7)

 我們必須先定義權利的範圍,哪些動物應該劃入這條界線內,全部(雷根的天賦動物權)或是某些(辛格的痛苦能力界線)能進入這層權利的保護?如何爲其訂下生命的契約?我們不再問動物是什麽,或牠(它)們如何成爲動物?因爲跳脫動物本質的思考,將會模糊動物權的基本預設。動物性的「差異」不會出現在動物權的論述中,追求無限差異的可能,只是模糊權利的物件,阻礙權利操作的可能,更造成動物權理論指出的「物種歧視」。

 如同人將動物性加在動物身上,成爲一個鏡像的投影,人再次將人性賦予動物,使動物如人一般的存在。人有人權,動物 有動物權,這個建立在權利和自由意志的約定,將所有動物歸納出一個共同單位:單一的裸命,牠的生命是法律保障的物件,也是主權得以行使的範圍。

 與動物權的論述交纏的是人對自身的觀點,也是文明形成的態度,凱斯‧特斯特(Keith Tester)提出這樣的假設:

 這個假設是動物權的概念極少跟動物相關,更重要的,這是區分和定義人性的社會計劃中的一部份。動物對人思考自身是有用的。處於落入無用話語的危險,動物權可被視爲社會存在的本體論(ontology)。甚至,可被視爲這些哲學家:彼得‧辛格、湯姆‧雷根和史蒂芬‧克拉克(Stephen Clark)開始表達他們的疑問,因爲只有哺乳類動物才有的問題,一個先天的裂縫,是關於非哺乳類動物的道德關聯,試圖從人類的觀點分類這個世界。(1991:48)

 過去我們捕捉動物的身體和形象,成爲我們肉體和精神的一部份,現在,將進一步,將人自身的存在狀態,加在動物身上。動物和人的關係從未如此親近,借著排除/含括動物的生命,完整地將牠捕捉到人性的體系。

 因爲人類科學的運作,自人身上分離的動物性,反而成爲人的動物性存在,生命政治運作的基本單位。而今,在自身成爲徹底的客體之後,尋求下一個客體化的物件。意圖在動物身上建立的權利,難道不是似曾相識:理性主體和自由意志背後的基礎,是主權與裸命不可分割的相互建立。

 權利的條件(痛苦界線)不只藉助哲學的功利主義,更仰賴科學論證(尤其是神經科學)6。科學不只建立人性和理性的帝國,現在要將這秩序遍及動物身上。「人道」、「動物有權」、「爲動物立法」無數口號,是否又聽見驅逐獸性/成就人性的回音繚繞?各種動物的存在,也將被抽離成無數同質的單一單位,系于崇高的權利與法律,「凡動物均有動物權」─毫無物種歧視的宣稱,是生命政治的權力滲透。

 人總試圖使動物成爲掌控、談論、分析的話語,藉知識體系理解甚至治理這個世界。人爲的知識體系,如同培根(Francis Bacon)名言「知識就是力量」,成爲傅柯說的「知識就是權力」,將擴展到動物身上,在科學無數的客體化操演中打造出大寫的主體。如同生命政治的操演:激進的同質化和重新定義生命,另一種生命的政治化過程。

 當我們抨擊加諸在動物肉體上的虐殺多麽暴力,卻忽略象徵、思想、合法的暴力,如此粗暴地規範和限制動物,普遍化動物性成爲單一的權利,成爲我們權力的領域,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思考牠們,就如同我們難以其他方式面對自身。

 處在一個許多價值交錯的社會中,應該用哪種框架看待問題?人與動物的關係不只是文化的問題,更牽涉到倫理的問題。但是哪一種倫理?是普遍、單一、銘刻在論述上的倫理,還是講求差異、多元、彈性、在每個抉擇之前,展現當下處境的倫理(尤其是如此複雜的「動物」本身,以及如此矛盾的人/動物的關係)?

 我們無法處在單一的倫理準則,每種倫理觀點都包含著文化價值的型構,動物權是一個自歐洲(尤其在英國)向臺灣社會進入的政治運動,動物權本身如何型塑出來?它包含什麽樣的政治處境?在臺灣的論述中結合何種價值與信仰?又在什麽樣的場域和時機中呈現?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當動物權爲動物找到一種聲音 (voice) 時,我們是否該問那是一個什麽樣的聲音?是否掩蓋了其他聲音 (sound) ?

 意義重大的他者(Significant otherness)

 一家寵物食品公司推出好狗狗公民計畫,…一隻堪稱是好公民的狗,必須能通夠十項測試,包括接納友善的陌生人、禮貌端坐接受拍撫、儀容修整、能讓主人以狗鏈帶領外出散步、走過人群、接受主人坐下及停留的指令、隨叫隨到、和其他狗狗有禮貌的應對、有自信地面對外界干擾、以及暫時接受信賴友人託管等。7

 唐娜‧哈洛維 (Donna Haraway)在《同伴物種宣言》(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中,以人身邊的「好夥伴」(partner)─狗,被視爲「同伴物種」(Companion Species)的故事,思考人與動物的關係。她提到這本書的哲學思考:

 真實是一個主動的動詞,而名詞似乎像動名詞比八腳章魚有更多的吸盤。它們彼此之間的相互延伸,藉由它們的「理解」(prehension)或抓取,存有(being)彼此組成自身。存有並非先於它們之間的關係,『理解』有其結果。這個世界是在行動之中的一個環節(knot)。(Haraway, 2003:7)

 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如同章魚的吸盤,在不斷抓取中形成,我們認爲某物是什麽,是依據我們與某物的關係,世界的存有,在關係的變動中形成。我們並非一開始就將狗視爲「同伴物種」,而是在對待狗的各種方式選擇其中一種,型塑成現今對待狗的態度與作爲。替狗美容、整型、買名牌、住旅館,給狗人般的待遇,各式各樣的狗機構、狗證書,如訓練學校、參加比賽、血統證明、身分證、晶片,再再爲狗建立純正的系譜與清楚的行爲規範。狗和人的世界一樣複雜,牠不再是牲畜,而是家庭的一部分,床邊的親密伴侶。將動物形塑成人的一部份,寵物不再是動物,而徹底脫去動物性,成爲人的物品(object),如 布希亞所言,「人類自戀的家居世界組合,以及維繫人際關係的無力,轉而投注感情的安定之處」(1997:99-100)。

 但狗不必然是一個物品,我們不見得要循同樣方式對待動物,哈洛維認爲動物處在不斷變動的建構過程(contingent foundations),這不意味它是虛構的,而是一種基於不同時代、地理、空間的變動概念。「沒有任何一個同伴在這層關係發生前存在,這層關係也非一勞永逸的在那,是長久以來歷史的獨特和持續的變動使然,形成自然與文化,形成自然的文化(naturecultures)」(Haraway, 2003:12)。

 不斷形構的動物性

 哈洛維認爲「同伴物種」是關於四個複雜的組成:「共構(co-constitution)、有限(finitude)、不潔(impurity)、歷史性(historicity),同伴物種宣言則是關於歷史獨特中自然和文化無情的內爆,狗與人的生命的接合,互爲意義重大的他性(Significant otherness)」(2003:16)。狗並非生來就是我們的夥伴,狗與人共存的命運,充滿歷史和空間的差異,有時甚至遠超過現代標準能夠衡量,人與狗從彼此身上得到改變自身生活方式的重大轉變。

 我們與動物的關係總先於牠們的存在,亦即牠們之所以是什麽,在於我們和牠們維持的關係,哈洛維將「關係」(relation)作爲一個分析的最小單位,尋求重新磨塑(remolding/remodeling)的機會,重新看待我們身邊的物種,也使我們必須隨時調整自己,尋求與他者的適當的關係與距離。

 當我試圖理解動物是什麽,會發現人與動物的關係是一張複雜而矛盾的網路,因爲不同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建造了動物的各種存在。歷史和地域的有限性,限制我們對動物的思考,使我們誤認爲動物天性如此。試圖跳脫我們對動物的本質式、歷史性思考,藉由去除是什麽 (being) 的定義,才能從不斷變動的「關係」,發現更多動物的可能性(may-be)。而非將動物化爲人,使動物成爲「知識/權力」的物件。

 甚至,我們必須拆解「動物」這麽一個巨大的概念8,從自身與不同物種的關係中思索各種可能,動物性是難以去除的他性,是我們自身動物性的提醒,也是無法被知識或語言約簡的差異。動物是具有重大意義的他者,我們有責任向牠們開放,接受牠們的歧異,並且回應我們的態度。

 參考書目

 Baudrillard, Jean著, 1997(1968),《物體系》,林志明譯,初版,臺北:時報。

 Foucault, Michel著,1992(1965),《瘋癲與文明─理性時代的瘋癲史》(Madeness and Civilization: A History of Insanity in the Age of Reason),劉北成、楊遠嬰譯,臺北:桂冠。

 Girard, Rene著,2002(1982),《替罪羊》,馮壽農譯,北京:東方出版社。

 Singer, Peter著,孟祥森、錢永祥譯,1996(1975),《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臺北:關懷生命協會。

 Agamben, Giorgio, 2004(2002), The Open: Man and Animal. Trans. Kevin Attell,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8(1995),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Trans. Daniel Heller-Roaze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Derrida, Jacques, 2004, “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 (More to Follow)”, Trans. by David Wills, Critical Inquiry, Vol. 28 (Winter 2002) p. 415

 Foucault, Michael, 2003, Abnormal: Lectures at the Collège de France, 1945-1975. Trans. Burchell, Graham, New York: Picador.

 Haraway, Donna, 2003, 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 Dogs, People, and Significant Otherness. Prickly Paradigm Press.

 Regan, Tom, 1988,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New York: Routledge.

 Tester, Keith, 1991, The Humanity of Animal Rights. New York: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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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1“De Anima”爲《亞裏斯多德全集》第三卷的一篇,拉丁文“Anima”是希臘文“An-aeima”,指的是「帶著血液的存在物」,也就是擁有靈魂者,也作氣息、呼吸、生命。在書中談論的是「靈魂論」,所以英文本篇名爲“On the Soul”。亞裏斯多德在此探討生命的原理,不僅是人的生命,也包含動物和植物。

 2在阿根本文中,希臘人認爲「好的生命」意指「政治的生命」。

 3阿根本提出的anthropological machine,不只意指人類學的機器,文中的意涵是關於如哲學和政治學,系於生命政治的科學機制,以至於現代的醫學和生物學,因此作者譯爲「人類科學」。

 4獸性對於人性,處在可能和不可能實現之間。而潛能之所以爲潛能,在於它的無法實現。人與獸的關係,由於不斷否定獸性實現的可能,使得人性得以續存。因此獸性是人性不可能的實現,又是人性實現的潛能。

 5“economy”從字源上看是“eco-nomy”,生活與規範的結合,雖然現今的意義是「經濟」,但就文中的脈絡,作者認爲譯成「生活規範」較符合人與動物之間的複雜關係。

 6因爲辛格的痛苦界線在於是否有感知痛苦的中樞神經,而目前的科學結論是植物和某些軟體動物不在此範圍內。

 7 引文出自〈犬子豈可養不教〉,中國時報,1997/3/19,5版。

 8 如本文作者不斷談論「動物」或「牠們」,也是在生産另一種知識,在文本中書寫同一與差異,陷入將動物視爲單一整體的危險

 原載《文化研究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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