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信用卡使用不當 家長可逕行停卡
財政部:學生信用卡使用不當,家長可以逕行停卡

家長:不要再發卡給我小孩

法界:有侵權疑義

學生:辦卡就是要刷 欠債算什麼 賴著沒關係

銀行:學生呆帳沒那麼嚴重,學生消費力不如預期

 

學生信用卡 家長可喊停

【記者李莉珩/臺北報導】 

為防止學生毫無節制刷爆卡,財政部全面加強學生信用卡管理。財政部金融局長曾國烈昨天表示,沒有獨立經濟來源的學生,若要辦卡,事先須取得家長同意;如果家長向發卡銀行要求剪卡,銀行不須取得學生持卡人本人同意,就可以逕行停卡。

立法委員錢林慧君昨天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要求金融局解決目前很多學生刷爆信用卡無力償還、銀行找家長還債的問題,曾國烈做上述表示。曾國烈還說,財政部規定,無獨立經濟來源的學生申請信用卡,每張信用卡額度上限兩萬元,最多每人申請三張(合計三張卡的最高額度為六萬元)。

有關發卡銀行要求父母清償子女信用卡帳單的問題,金融局高層官員表示,沒有經濟來源的學生在申請信用卡時,須取得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書,這樣等於父母替子女的信用卡做了「保人」,若子女無法清償信用卡帳單,父母當然有義務要替子女還債。

不過,為了保障父母權益,金融局規定,父母有權利向發卡銀行要求停止在學子女的信用卡,也可以調閱在學子女的每月消費帳單明細,不須經學生持卡人同意。

官員說,對家長而言,如果評估子女本身沒有持有信用卡的需求,或是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就不要替子女簽具申請信用卡的同意書」,以免子女刷卡消費超出自己的還款能力,父母必須替其償還。

官員指出,金融局目前對學生信用卡的管理規範,基本上先以是否年滿二十歲為區分。若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申請信用卡一定要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

如果已滿二十歲,發卡銀行則會審查申請人是否具學生身份、是否有獨立經濟來源等等。如果具學生身份、又無獨立經濟來源,申請信用卡仍須取得父母的書面同意書。年滿二十歲的學生,本身有打工等獨立經濟來源,發卡銀行可視情況適度提高刷卡額度。

曾國烈表示,如果學生無力償付信用卡消費帳單,家長又不願代償,一旦出現信用不良紀錄,將會被發卡銀行通報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不良紀錄將被保持五年。 
【2002/11/01 聯合報】


學生猛辦卡 家長急跳腳 

彭禎伶/臺北報導 

「鄭大文是學生,如果你們再發卡給他,我是不會再幫他付錢的!」鄭太太無奈又氣憤的回答銀行信用卡部門的照會電話,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兒子,憑著工讀的薪資證明,到處辦卡,信用卡帳單如雪片般飛來,最後都是爸爸媽媽替他付卡費,為了不讓兒子在人生剛開始就留下信用不良的污點,鄭太太只有要求銀行不要再發卡給自己的兒子! 

專門處理信用卡申訴案件的金融局官員也語重心長的表示,現在的學生爭取經濟自主的權力,但對自己的信用卡債務卻不負責任,大多都是家長在善後,目前還出現許多已滿二十歲的學生,到一些直銷公司打工,這些公司會要求他們簽署購買公司商品的契約,並提供假薪資證明,替這些學生辦卡,再刷卡購買這些商品。 

「這些二十歲的學生,居然連自己簽了什麼契約都毫無概念!怎麼會這樣子!」目前讓金融局及銀行最頭痛的就是這些年滿二十歲,卻還沒有獨立經濟來源的學生族群,有些人刻意隱瞞學生身份,同時用盡各種辦法取得薪資證明,向銀行申辦信用卡,最後往往都還不出錢,要之前不知情的家長出面解決,引發許多爭議! 

有些家長被通知還款時,還會破口大罵銀行為什麼要給學生那麼高的額度!為什麼一再發卡給他!但銀行也相當無辜,這些草莓族,隱瞞學生身份,就為了取得更高的信用額度,這些人已經滿二十歲,如果不是以學生身份申請,就不需家長同意,如果又有薪資證明,銀行沒理由不發卡。 

所以金融局就發函各銀行,要特別針對這種族群查覈其身份及薪資證明,如果發現有不肖公司專門為學生製造薪資證明,銀行及家長也可向司法單位檢舉其偽造文書,銀行一旦發現辦卡人具有學生身份,也該在聯信中心網站上馬上補登學生身份。 


家長可停卡? 法界:有侵權疑義


記者黃又怡/臺北報導

律師指出,財政部金融局針對18歲到23 歲的「類學生」信用卡將設限,但民法賦予年滿20歲的人有完全行為能力,若有侵權行為,法定代理人無須負連帶責任,因此規定家長單方面就可禁止20歲成年人的刷卡行為,在法律上將產生疑義。

律師建議,政府主管機關若能對20歲以上學生申請信用卡時,不要求父母擔任連帶保證人,賦予成年人完全的責任與權利,不僅較符合民法相關規定,也可藉此加強這類學生使用信用卡的責任感。

財政部金融局將進一步管理學生卡,賦予家長可隨時喊停的權利,即使是滿20歲的成年人,也可在父母一聲令下,暫停使用信用卡,法界人士質疑這項規定的合法性。

銀行業者則指出,金融業界多半對主管單位過度的規定敢怒不敢言,但普遍認為用「防堵」的方式抑制年輕人消費,是治標不治本,倒不如以教育來誘導年輕學子正確的消費觀念,業者並可提供一定程度的配合,甚至為學生信用卡附上教育功能的「使用說明」。銀行業者表示,可以體諒主管單位保護學生的用心,但不贊成抹殺年輕人的消費自主權。 

【2002/11/01 經濟日報】

國際邊緣青少年解放陣線青少年人權、法律與政治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