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殺17風波
為何判「愛殺十七」有罪?
2006/07/11 

【記者陳昭如/專題報導】 

「如果我們不相信那些我們所憎惡的人,也有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這表示我們根本就不相信言論自由。」

── Noam Chomsky


人類爭取言論自由的歷史,幾乎就是爭取創作自由的歷史。然而諷刺的是,當人類社會獲致了最充份的言論自由之後,似乎卻開始對這樣的自由,產生很大的懷疑

日前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對八大綜合臺的「愛殺十七」連續劇處以廿萬元罰金,理由是該劇內容涉及校園恐嚇勒索,網路聊天內容談到強姦殺人與自殺,恐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因此決議罰款。

事實上,過去「愛殺十七」在中視首播時,就曾因內容涉及校園性與暴力,而遭讀者投訴「內容過於血腥暴力,會教壞小孩」,因此中視在播第二集時,便以「基於專業素養與社會良心」為由,自行刪除了約四十分鐘的戲,粗暴地肢解並扭曲了原創者的作品。如今NCC又以類似的理由,對「愛殺十七」開鍘,實在讓我們對臺灣的言論自由與創作環境感到寒心。

近年來,臺灣不論是中間自由派或溫和保守派,都對言論自由表現出極高的容忍度,但只要是碰上有關性或暴力等相關議題,卻又顯得異常地保守封建,舉凡任何描述有關性與暴力作品,就像是納粹標誌或三K黨焚燒十字架一樣,認定其本身必定帶有強烈的煽動性。尤其對保守派團體及中產階級父母來說,這類創作似乎一定會對兒童青少年造成傷害,根本就不應該出現。然而,自由的思想有賴於自由的發掘議題,如果連閱聽的自由都被限制了,何來自由的思想與議題的開發

以「愛殺十七」為例,無論是中視或NCC的理由,都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免於被不當的內容所影響,這樣的動機或許充滿正當性,卻也充滿專制性與獨斷性。如果說,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人民擁有的基本權利,那麼處罰「愛殺十七」者該如何自圓其說?身為大人的我們,有沒有權利替年輕人決定他們能看什麼?不能看什麼?為何看了就一定會對青少年的人格產生負面影響?

認為「愛殺十七」理應受罰者可能會舉出以下理由:第一,一切對性或暴力公開、正面的討論,都會導致暴力活動的泛濫;第二,暴力是危險的,人是脆弱的,因為暴力容易受到刺激而表達出來,所以唯有控制閱聽管道與討論空間,才能保護未成年的青少年,不受到這些作品的影響。但若是完整看完「愛殺十七」劇情的觀眾就一定會瞭解,這齣戲是藉由描繪確實存在於校園裡諸多令人歎息扼腕的事實,以深入探討青少年、教育、與人性等問題,所有的情節與對白裡的一字一句,都是經過編劇小組細心推敲與反覆修改才定稿的。如此字斟句琢,就是因為我們擔心這麼敏感的題材若是處理不當,很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反彈與後遺癥。然而NCC輕易且粗糙地無視於製作單位的用心良苦,理所當然地認定只要戲劇呈現暴力情節,就代表了製作單位贊同甚至鼓勵暴力,而對於更富予爭議性的「金色摩天輪」一劇,卻僅以「發函要求改進」。如此「割雞用牛刀」是否過於小題大作?也是否過於小看製作單位與(青少年)觀眾的判斷力?

惟有犯罪行為才應予以處罰與規範,至於文字圖像乃至於影像所勾勒的世界,則應純屬個人思想的自由。更何況,再血腥、再暴力的作品也未必會導致犯罪行為,因此在面對像「愛殺十七」如此用心良苦的作品,吾人又何須如臨大敵、嚴陣以待?處罰創作自由,就是限制思想自由。只不過以前是官方與少數人主張處罰,現在卻是連廣大的中產階級民眾心甘情願地要求媒體與官方單位出面干預啊!

【2006/07/11 中國時報】


熱門話題 劇情誤導不妥 非NCC愛殺

2006/07/14 
【楊英蘭/北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電處處長)】 

有關貴報十一日讀者投書反應為何判「愛殺十七」有罪乙事,NCC回應如下:

????本會組織法第一條即明示「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因此維護傳播之言論自由向為本會傳播監理主要方針,惟傳播內容對整體社會發展有深遠影響為不爭之事實,尤其對兒童身心健康,弱勢權益之維護,亦為本會傳播監理時應予平衡考量。

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應依法律為依歸,若有侵犯個人名譽、隱私或公共利益時,法律自當適時予以介入限制,絕非任何事件皆可以藉言論自由之名作為規避責任之詞。

????「愛殺十七」戲劇內容呈現方式不但無法發揮警示作用,反而造成對收視青少年心理產生不良影響,透過電視媒體聚焦與放大作用,誤導青少年思維,錯判為社會正常現象進而仿之,此一負面影響自當由主管單位介入處理。

????「八大綜合臺」頻道播出「愛殺十七」後,主管單位即常收到觀眾反應節目內容過於血腥暴力,該節目不妥畫面經提請NCC甫成立之「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諮詢會議」評鑑後,認為該劇節目內容涉及校園恐嚇勒索、網路聊天內容談強姦、報復、殺人、自殺等話題,已逾越「保護級」尺度,應予核處;至於該劇先前在「中視」播出時並未受主管單位核處,主要係因中視在播出同劇內容前已先行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自行審酌內容並修改不妥之內容畫面後播出,此即媒體自律精神之體現。

????本會再次呼籲各電視頻道應切實自律,依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製播節目,請依電視臺本身所訂定之自律規範確實把關,以免對兒童身心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2006/07/14 中國時報】 


愛殺17被重罰20萬 質疑NCC評斷標準不公

2006/07/014
【記者劉宜/臺北報導】 

八大偶像劇「愛殺17」因劇情涉及援交、自殺、校園暴力等禁忌話題,遭到NCC(國家通訊委員會)處以20萬元高額罰款。昨天,「愛殺17」製作群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抗議,希望NCC委員不要片面將「愛殺17」歸類為不良示範。

????製作人江豐宏質疑NCC的評斷標準不夠透明,也懷疑NCC委員根本沒看完整齣戲。他說,「愛殺17」是以嚴肅角度來探討青少年教育、校園、家庭問題,頭幾集只是劇情的鋪陳,但劇情最後都會導向道德良心的思考層面。

?編劇陳世杰則說:「現在的新聞戲劇化嚴重,天天上演自殺、色情、暴力畫面,放在成人世界OK,為何演出來就不行?不能因為觀眾是青少年,就只給他泡泡糖吃!」

????此外,NCC處罰過程草率,也讓江豐宏感到不滿。一般而言,罰款之前應該先來函通知,但這次是NCC先發新聞後,製作單位才被告知。因此,他希望NCC能給他一個面對面的溝通機會,他說:「我在乎的重點不是在於被罰款,而是我們用心做戲竟然被誤會。」

????「愛殺17」被罰款,但幕後團隊卻是「金光閃閃」,編劇陳世杰寫過「孽子」、「孤戀花」,也曾以「徵婚啟事」和「名揚四海」分別獲得亞太影展和金鐘獎最佳編劇。此外,另外2位編劇謝叔芳和陳惠真也因「18歲的約定」獲得金鐘獎提名。製作單位「三匠」也曾製作過大愛「孩子」、「把愛找回來」等多齣優質戲劇。

????江豐宏說:「『愛殺17』收視率只有2點多,『金色摩天輪』的收視群目標更大,但他們卻只得到口頭警告,難道NCC只敢拿小蝦米開刀?」過幾天製作單位會把劇本檔案和自述書送交NCC,爭取申訴機會

【2006/07/08 中國時報】 


NCC開罰 處分3暴力節目

2006/07/08 
【記者朱梅芳/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召開第一次「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諮詢會議」,昨天公佈包括八大綜合臺「愛殺十七」、衛視西片臺「火線救援」、三立臺灣臺「金色摩天輪」等3個節目因血腥暴力,遭諮詢委員審議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規定,NCC將對這3家頻道分別處分罰款20萬元、10萬元及發函改進。 

【2006/07/08 中國時報】 


NCC開鍘 「愛殺十七」被罰20萬

2006/07/08 
【記者褚姵君/臺北報導】 

NCC昨天開鍘,以節目內容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規定,分別處分八大電視臺「愛殺十七」二十萬元、衛視西片臺「火線救援」十萬元,及發函要求三立臺灣臺「金色摩天輪」改進。八大傍晚立刻發出聲明,強調在「愛殺十七」播出的三個月中,並未接獲有關當局告知該劇逾越保護級尺度,因此將在正式接到相關檔案後進行申訴;三立則表示因還未收到來函,無法做出正式回應。

NCC上週召開「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諮詢會議」,決議對八大、衛視與三立三家電視臺提出處分或建議改進。事實上,偶像劇(新聞網站)「愛殺十七」在中視首播時,支援與反對兩派早已吵翻天,「愛」劇題材新穎,跳脫一般偶像劇盡在無謂的情愛中打轉,但當中網路恐嚇、自殺等情節,對會否造成青少年觀眾負面影響,確實有考量必要。

NCC所發出的新聞稿中表示,「愛」劇除出現利器刺入肌膚及暴力畫面,言語文字亦不妥,有引發他人模仿之虞,恐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已逾越保護級尺度。依法核處二十萬元。

至於八大所表示在播出期間並未收到任何告知指該劇不妥,若有,八大一定立即修正改善,NCC則回應,重點不在節目播出距離現在多久或是否下檔,而是電視臺必須對所播出的內容負責。

同樣狀況也發生在三立,「金色摩天輪」被指要求改善的情節,製作人龔美富苦笑說:「那好久以前了欸,我不是很記得了,要等到收到來函才會更清楚。」「金」劇已經播出超過270集,劇情早已南轅北轍,龔美富說,現在都在演緝兇,早就沒有NCC所指的男女互甩耳光或拿酒瓶砸人的畫面了。 

【2006/07/08 聯合新聞網】 


愛殺十七3節目太暴力 NCC開罰

2006/07/08 
【記者范正祥、易慧慈/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認定「愛殺十七」、「火線救援」、「金色摩天輪」等三電視節目內容涉及血腥暴力,違反節目分級規定,決議處分八大綜合臺二十萬元罰款、衛視西片臺十萬元罰款,並要求三立臺灣臺改進。

NCC指出,八大綜合臺「愛殺十七」標示為保護級,第一、二集敘述就讀高中的雙胞胎姊妹,姊姊追查妹妹墜樓而亡的真相,內容涉及校園恐嚇勒索,網路聊天談強姦、報復、殺人及自殺等話題,出現利器刺入肌膚及暴力畫面,有引發他人模仿之虞,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已逾越保護級尺度。

衛視西片臺「火線救援」於普遍級時段播出,出現綁架兒童、利器切割手指、近距離槍殺、大量流血及綑綁人犯凌虐致死等畫面,充斥血腥暴力。原電影及錄影帶皆列限制級,不應於普遍級時段播出,違反分級規定。

三立臺灣臺「金色摩天輪」標示普遍級,卻出現男女互甩耳光,男子以暴力將女子推至牆邊,女子持破碎酒瓶指向男子等暴力畫面,不適合出現在普遍級。

針對「愛殺十七」遭NCC罰款20萬元,八大表示:「很遺憾。」 將接到相關檔案後循正當管道進行申訴。至於三立「金色摩天輪」內容遭NCC要求改善,三立表示,尚未收到NCC的函文,待收到函文後會進行處理。衛視西片臺則強調,以後會嚴格把關。

【2006/07/08 自由時報】 


NCC:中視播出愛殺17前已修改不妥畫面

2006/07/13 
【記者徐毓莉/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對部分違反電視(新聞網站)節目分級的電視臺開罰,其中八大綜合臺因「愛殺17」被處二十萬元罰款,今天八大電視臺反應為何「愛殺17」在中視播出未受核處。NCC表示,因中視在播出愛殺17內容前已依規定,自行審酌內容並修改不妥的內容畫面後播出。

NCC下午發布新聞稿說,八大綜合臺頻道播出「愛殺17」後,主管單位常收到觀眾反應過於血腥暴力的電話及郵件,而節目不妥畫面經由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組成的「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諮詢會議」評鑑後,認為節目內容涉及校園恐嚇勒索、網路聊天內容談強姦、報復、殺人、自殺等話題,已逾越「保護級」尺度,應予核處。

至於愛殺十七在「中視」播出時並未受主管單位核處,NCC指出,主要是因中視在播出同劇內容前已先行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自行審酌內容並修改不妥之內容畫面後播出。

NCC呼籲各電視頻道自律,依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製播節目,在審視節目內容是否妥當時,依電視臺本身所訂定的自律規範確實把關,以免對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2006/07/13 中央社】 

 

國際邊緣青少年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