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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8.09  中國時報 
立委緋聞 受夠了
◎邱莉莉
(作者為臺南市議員)


立委鄭余鎮與王筱嬋剪不斷的「曖昧關係」,在鄭余鎮表示要與元配呂珮茵結束婚姻關係,並願意和王筱嬋長相廝守後,這件政治人物的婚外情風波,可說已經正式脫離「緋聞」層次,暫告一段落,後續可能就如同雙方當事人所說,「純粹是家務事」而已。 

離婚,是鄭余鎮給這位跟他數十年的糟糠妻,一個最後也是最殘忍的交代。對於這紙無情、當然亦談不上什麼負責的離婚協議書,外界當然是不能諒解的,無論是鄭、呂的家人、或是一般大眾。 


但是,反對有用嗎?呂珮茵即使再等,淡去愛情與親情的丈夫也不會回頭,社會的道德壓力,說難聽點,在鄭余鎮心中根本起不了一點漣漪,「我連家都不要了,我還怕什麼」?事情發展到這樣地步,局外人的我們,除了能對呂珮茵女士寄予深深祝福外,也只能多搖幾下頭、多嘆幾口氣,以表示對婚姻關係中情義俱失的傷感。 

為了和助理攜手共度而與老婆離婚的立委,鄭余鎮不是第一個,他當然必須受到良心與社會的譴責,但外界大可不必以「欲其死」的態度來看待此事。筆者所在意的是,鄭余鎮在這件風波後,還有沒有能力扮演好立委的角色、是否還有心擔起社會公器的職責?晚報偌大的標題寫著「寧與筱嬋廝守、不當立委」,顯然鄭余鎮現在也察覺出與王筱嬋的婚外情,對其政治生命有無可彌補的殺傷力,但是他仍寧願以此為代價,去尋求他認定的「真情」,這不禁令我們憂心,不願繼續經營政治基業的鄭余鎮,會不會提早「關門打烊」,向立法院和他的選民說「好聚好散」。 

私德與公眾形象是政治人物最基本的自我要求,既然無意政治的鄭余鎮本身不想對此多做維護,那也罷了,但是立委是公器,如果不想幹,就辭職,不要儘說些「要交出立委薪俸」的胡話。醜聞纏身讓鄭余鎮「政治人格」破產,如果連後續的立委任期都無法克盡職責,向選民做最基本的交代,那麼鄭余鎮勢將面臨真正「人格」破產的危機。 

「就放過我們吧」!這是鄭余鎮與王筱嬋對外界批評所做的回應,只不過我想,更多的臺灣人也要向鄭余鎮和其他政治人物說同樣的話。不要再把什麼「外遇」、「偷情」、「做法」等狗屁倒灶的事帶進公領域,立法院是「立法」不是「做法」的地方,多留些精力關懷這片土地,畢竟人民已經受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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