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余鎮與王筱嬋_婚外戀事件簿

 
   
鄭余鎮 王筱嬋 呂珮茵
立法委員 鄭余鎮立委辦公室總召集人 鄭余鎮元配
 
 
 
  編案:

 

臺灣媒體於2002年八月初揭露民進黨立法委員鄭余鎮其與辦公室總召集人王筱嬋的婚外情,隨即鄭余鎮立委夫人呂珮茵,也透過媒體表示她「生為鄭家人,死為鄭家鬼」,不肯離婚的決心。

 

而後鄭家向媒體表示,鄭余鎮之所以跟王筱嬋在一起是因為王用邪術──養小鬼的手法,使得鄭余鎮對她言聽計從。此外媒體刊出鄭余鎮的女兒寫給爸爸的公開信,希望爸爸回家。但此同時也有鄭余鎮的同僚,同為民進黨立委的蔡啟芳出面稱讚鄭是「臺灣的溫莎公爵」──不愛江山愛美人,並希望大家給「他們」點時間處理這件事。

隨後鄭、王兩人相偕赴美,並委託律師邱彰(此人與鄭本同為民進黨立委,但已被開除黨籍,且因係不分區立委,故在開除黨籍後失去立委資格)幫忙辦理離婚事宜。但在臺灣的元配呂珮茵卻藉由向社會大眾道歉的機會,強調不離婚的決心。

事件當中牽扯出婚外情、外遇的爭論,並且因為鄭、王兩人在事件爆發之前,就已赴美國賭城結婚,故而對於臺灣婚姻法(離婚法)也有相當大的衝擊。故而,特此整理成一單獨網頁,希望能有助刺激累積這類討論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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