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09 中國時報
鄭王桃色事件負面示範
柯惠敏/北市(自由業)
觀察這幾天鄭王桃色風波的發展,我深深覺得此事件再度強化了傳統父權體制、為臺灣倡議已久的女性自覺意識再度立下了非常惡劣的示範。
首先是鄭妻的態度。據報載鄭余鎮除了這次與王筱嬋的事件之外,之前桃色風波便已不斷,更傳出甚至與某女子已育有小孩。固然夫妻間的種種,外人難以真正瞭解,然而就鄭余鎮過往的「輝煌」經歷看來,他的家庭對他種種違背婚姻承諾的行為極為默許包容,鄭妻最重視的只有所謂的名分。這種為了維繫早已有名無實的婚姻,不惜長年壓抑自我、放棄發聲權利的無止盡忍讓,最後仍得面對花心老公一去不回頭的公然背叛,鄭妻失去的不僅是棄之無甚可惜的丈夫,最重要的,她失去了生而為人應有的尊嚴。
再者,鄭余鎮家人無法影響鄭的行為,竟宣稱鄭余鎮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中了王筱嬋的符咒。這種說詞一來凸顯鄭家人的無助無奈,人力已無效只好將一切歸罪於不可知的怪力亂神;二來複製外遇事件中,男主角本身少受責難,卻將第三者妖魔化的傳統處理手法。換個角度想,怎麼不說是鄭余鎮惑於王筱嬋美色,對她下符咒以讓王心甘情願地跟隨經濟並不寬裕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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