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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網站留言 成大研究生惹一身騷

【2003/06/25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臺南報導 

成功大學一名曾姓研究生在色情網站張貼訊息,警方認為內容暗示性交易,上網與他聯絡,曾姓研究生回信並留下手機號碼,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移送法辦,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則認為刊登的留言無性交易內容,以不起訴處分。

現年廿四歲就讀成大研究所的曾姓學生,上月廿一日晚上在臺南市東區的「終極戰網網路咖啡店」內,上「臺灣性網情色網」並在留言板留言,內容為「不知有沒有人去過林桑介紹的那中華路過開元路的那家店啊?可不可以介紹一下詳細的情形呢?…如果要一起去的話,記得來信約小弟我一起去啊」。

臺北縣警局新莊分局警員自網路上發現這一留言,認為可能是曾姓學生藉此招攬女子和他性交易,因此化名「淑燕」並寄電子郵件給對方,曾姓學生除回信並留下自己的聯絡電話,欲和「淑燕」有進一步的性交易行為,警方因此把曾姓研究生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但曾姓研究生否認欲性交易,及強調所刊登的內容並沒有引誘或暗示性交易的訊息。他辯稱,因為想要了解這家店的營業性質,才在網路上張貼佈告,他和這家店根本沒關係。

檢察官認為,曾姓學生的留言內容應該是網友之間,利用網路交換對風化場所的意見,客觀上難以認為有引誘、媒介、暗示他人性交易的內容。而且曾姓學生為成功大學的研究生,應不至於為色情場所媒介,因此以罪嫌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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