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火車趴係人民自主揪集的的私密活動,經媒體惡意批露,煽起社會性恐慌之後,輿論不但對參與者進行道德批鬥,揪團人蔡育林且被送入司法審判。雖然整個活動並無違反個人性自主,也沒有破壞社會秩序,更無性交易或營利之目的或行為,但是仍以剩餘經費49元羅織定罪,以刑法231條「媒介性交易營利」判有期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
司法順應主流道德情感,做出侵害多元情慾自主的判決;本 身屢屢出包、商譽早已破產的台鐵,則高調的對蔡育林提起 「毀壞商譽」的民事訴訟。諷刺的是,原本少人問津的台鐵客廳車廂,卻是從2012年火車趴事件之後營收連翻三倍。現在台鐵企圖以道德清流之姿,踩在多元性實踐者的背上,以清洗自己的營運失職惡名,此乃「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老大行徑。
第三次庭訊將於4月10日上午在新北地方法院進行,我們需要大家到場支持,入庭旁聽,以便讓法官知道,台灣司法審判與掌握公共資源的惡霸財團不能這樣輕易的聯手對多元性實踐者進行打壓。我們的到場也將是捍衛人民多元情色集結自由的具體行動。
呼籲司法回應多元,台鐵立即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