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少東召妓 嫖到泰國人妖
2004/1/30 自由時報
記者蘇恩民、邱俊福/台北報導
某知名企業少東,在台北市大安區召妓,指明要「Special」的服務,業者特別挑選一位身材、長相、肌膚、技巧均屬上選的女郎「出勤」,兩人上賓館闢室翻雲覆雨,剛完事,就被大安警分局臨檢逮個正著;少東原覺倒楣,但更令他幾乎崩潰的還在後頭,原來幾分鐘前令他銷魂蝕骨、讚不絕口的美女,經警方盤查發現竟是尚未變性、「貨真價實」的泰國人妖。
據悉,企業少東一聽惡耗,當場臉色垮下來,面如死灰,眼睛睜得像十元銅板般大,久久說不出話來,深恐自己貪一時之歡而感染愛滋病;警方已將兩人抽血送驗。
員警好奇盤問,兩人都是男人,到底如何「辦事」?有沒有戴保險套?企業少東一臉茫然,仔細回想,自己也不確定辦事的「位置」是否有誤;至於保險套,還不知道對方是人妖時,企業少東不假思索老實答覆「有戴」,但獲悉自己上了人妖後,趕緊坦承「沒戴」,慌張詢問員警「我怎麼辦?會不會染上愛滋?」在場員警見他六神無主,莫不寄予無限同情。
這起企業家第二代召妓,卻在不知情下嫖到人妖的罕見案例,是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奉命執行查緝色情勤務,而不小心曝光;若非如此,恐怕少東永遠不知道自己曾和人妖做愛。
據悉,警方日前晚上駕車在轄區內各賓館、旅社穿梭巡邏,行經安和路一段一家賓館前,發現一輛計程車搭載一名外貌似外國女子抵達,員警根據她的穿著、舉止,懷疑她可能是應召女郎,派員尾隨跟監,一個多小時之後,發現她和一位男士步出房門,立刻上前攔查,證實她應召來性交易。
員警依現行犯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隔離訊問,清查身份後,企業少東才知道嫖到人妖,猶如晴天霹靂的表情,令員警差點噴飯,但是隨即正色訊問。
少東承認,他是某知名企業小開,在友人慫恿、推介下召妓,當時心想,既然要玩,就要玩點不一樣的,遂指明要求對方提供「Special」的服務,並允諾只要滿意,願支付六千元買春費用。
企業少東說,和對方談妥價碼後不久,一名年輕貌美、身材高、長髮披肩、波濤洶湧的東方美女,即依約到賓館房間敲門,他當時還很高興業者為他挑選了「特別美」的美女,做夢也料不到是假鳳虛凰。
這名美女在派出所偵訊之初,警方並未認出「她」是男兒身,直到搜出護照,根據護照性別欄註記,才發現「她」是泰國人妖的身世;從這一刻起,為「安全」起見,員警特別注意保持適度距離。
據了解,泰國人妖的花名叫「巧兒」,他堅決否認賣淫,宣稱自己只是前往賓館「參觀設施」,但企業少東這方已坦承召妓,故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並將「她」移送外國人收容所安置。
外傳,案發後,少東的父親某知名企業老闆立即派人到場關切,並請求警方封鎖消息,以免家醜外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