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女裝十多年 少年男兒身曝光

2002/10/25 聯合新聞網

記者田德財/花蓮報導


  【編按】奇觀式的描述,大驚小怪的看待跨性生活,徹底暴露出偏見與歧視的操作。這些自詡為社會中堅的警察、媒體人士,卻往往正是社會偏見與歧視的源頭。


  花蓮縣萬榮鄉十六歲的楊姓少年,穿了十多年的女裝,昨天涉嫌行竊機車被警查獲「身分曝露」時,不僅員警嚇一跳,連與他交往一年多的十四歲蔡姓「男朋友」也大吃一驚。


  楊姓少年昨天一身女裝,頸部佩戴著一條仿鑽石項鍊,鍊墜有數十顆人造鑽石鑲製成「KISS」英文字,十分耀眼,上午騎機車載著他的蔡姓「男朋友」被警攔下,警方查出是贓車帶回派出所處理。


  外觀女性化的楊姓少年沒有身分證,最初員警把他當成少女,調出戶籍資料發現是男性,但他的名字又相當女性化,還一度以為戶籍登錄有問題,最後查對正確,他才坦承自己裝扮成女兒身的內情,不僅讓員警嚇了一跳,也讓交往一年多的蔡姓「男朋友」驚訝不已。


  楊姓少年說,他有二個姐姐,下有一個妹妹,生長在「女兒圈」,從小就很喜歡裝扮成女孩子,穿女孩衣服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快感,自己一直有「我是女孩」的心理,家人也沒有反對他穿女性衣物。


  念小學時,他也是女兒裝,國小畢業後,一直都女性裝扮,有時還擦擦口紅,還穿父母給他買的裙子,到公共場所如廁時,「都進入女廁所,不然我穿著裙子上男廁一定會被人誤會。」 有人問他上女廁時是站著?還是蹲著?他撥撥散髮,一副女孩模樣說,「當然是蹲著,不然穿著裙子站著小便被人看到,不嚇壞人?」


  他的蔡姓十四歲「男朋友」昨天得知自己交往的「女朋友」竟然是男兒身,大吃一驚問楊姓少年「你真的是男的?」楊姓少年點點頭。


  楊姓少年昨天下午被警方送往花蓮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送達法警室時,警方還特別交代法警「他」的真實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