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法院裁定判賣淫合法 

2000年03月1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22:51北京時間06:51發表  

去年政府查封妓院曾引起從業人員的憤怒抗議 


本臺記者沙贊發自達卡的報道: 

孟加拉國高等法院在一項判決中裁定賣淫為合法,法院還指示當局釋放關押中的幾百名妓女。 

由於這項裁決,孟加拉國已經成為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裡,少數幾個允許賣淫的國家之一。 

高等法院的裁決肯定將使保守派和一些穆斯林團體感到震驚和憤怒。在大部分穆斯林國家裡,賣淫是受到禁止的。 

在孟加拉,婚外性關係經常受到指責,多數的婚姻由父母包辦。 

提出訴訟的是去年在達卡郊外政府關閉妓院、驅趕三千左右妓女之後,一直被關押在流浪收留中心的幾百名妓女。 

法院裁決:驅趕行動是非法的,因為靠賣淫度日在法律上並不受到禁止。 

代表妓女的律師說:這項有爭議的裁決反映出國民對這些妓女境遇的深切同情。 

這些妓女被驅趕之後曾經舉行示威,要求有工作的權利。 

孟加拉國的色情行業人數眾多。聯合國的調查說:每天都有幾十萬人嫖妓。 

聯合國官員擔心:孟加拉很快會面臨愛滋病人數的大量增加。而目前的人數相對印度和泰國等鄰國來說還是比較低的。 

孟加拉國的許多衛生官員對法院的這項裁決表示歡迎,因為這有助於加強控制愛滋病蔓延的努力。 

他們說:取締賣淫、查封妓院只會使得他們更加難以向妓女派發安全套。 

資料來源: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924000/9240682.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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