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17歲 她是老鴇她賣春

2002.03.06  中國時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最近審理一件違反兒童性交易條例案,赫然發現應召站靈魂人物是年僅十七歲李姓少女、被迫賣淫的林姓大陸妹也年僅十七歲。同是花樣年華,兩岸少女一個賺女人皮肉錢、一個被逼出賣靈肉,令人不勝唏噓。 

林姓少女滿懷淘金夢,去年十月五日深夜,從大陸福建省平潭海邊,先搭小船再換大船偷渡來臺打工,沒想到人蛇集團早等著她上岸充當搖錢樹,上岸沒幾天就被賣至應召站。 

應召站調度中心設在桃園市民生路某公寓,由十七歲的李姓少女以其名義向房東承租,李女擔任指揮調度工作,接聽尋芳客洽詢電話,經初步過濾身份後,再通知馬夫約尋芳客查驗身份證,確定安全後再安排林姓少女至賓館接客。 

林姓少女原本不願接客,但應召站恫嚇不從事性交易還債,就要把她賣到更遠的地方。林姓少女心生畏懼,任由擺布。 

去年十月十二日,桃園警方根據色情小廣告,「釣魚」循線查獲該應召站,查出已賣淫一週的林姓少女。案經少年法庭法官陳添喜審理,又查出應召站不但涉嫌脅迫十七歲林姓大陸妹賣淫,居間指揮調度的靈魂人物竟是十七歲李姓少女。 

李姓少女法庭應訊時沈著坦承應召站尋芳客電話都由她負責接聽,但她只告知小姐僅陪客人看電影,客人如果問及可否性交易,就答稱「深入性」的服務七十分鐘、五千元,以防警察假冒嫖客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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