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濟助流鶯,就是要她悔改?
捐助急難中的人而不求報償,才是真正的愛心。大家捐款是幫助她渡過難關,並沒有附帶條件要如何如何,就好像捐款助學一樣,被幫助的學生沒有義務要考第幾名一樣。你只能期待而不能強烈要求,要不然就不是捐款而是交易了。更何況捐款的人是濟貧於一時,有什麼權利要求主導她的一生呢?你捐的錢夠一個人活一生嗎?這個錢能維持她有一段時間離開性工作,那就是完成你的心願了。
如果大家真的關心自己的錢如何被使用,對這一百多萬捐款的使用有意見,那麼大家面對每年繳納的幾千億稅款是怎麼樣被政客貪污或亂用,為什麼沒有同樣的義憤填膺?顯然還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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