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84年2月17日何春蕤還是研究生的時候以「苻艾俠」為筆名發表在《中國時報》海外版的文章,原題為〈鬧洞房〉。後收入《為什麼他們不告訴你》,台北:方智,1990年,208-210頁。該文之pdf檔在此提供】
中國人的婚禮,不管多麼新潮西化,儀式結束、賓主盡歡之後,總會有一群好友結伴前往新房。名為祝賀洞房之夜,實則設計各種花招和表演給新人執行,否則便不肯離去。小倆口雖百般推託卻無法逃避,總得一一照辦,鬧到精疲力竭,客人才肯放過他們。
鬧洞房的習俗已有悠久的傳統和歷史,現代參與者的樂此不疲心理實在值得探究。
有些已婚的好友帶頭起鬨是因為報復心理。如果甲曾在乙的洞房夜出過難題,則乙在日後甲入洞房時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此外,如果私人之間有些沒有明說的小過節,心中的不快也會在此刻轉換為惡作劇的形式來表達。
另外有些人出於嫉妒或虐待狂的心理,也會加入起鬨。他們看見別人終成眷屬,即將享魚水之歡,心中一方面欣羨,另一方面則希望小倆口吃點苦頭,難過一下,也好補償自己的匱乏。
儘管有人需要譁眾取寵,領頭起鬨,其他的人即使猶豫,卻也同意惡作劇的進行,但是這些明顯的原因都無法完全解釋鬧洞房的節目內容為什麼總是那一類的,而且還給參與的人帶來極大的快感,造成新人洞房客人爽的現象。
其實在我們這個重重性禁忌的社會中,即使洞房夜有婚姻合約的保障,它所要進行的活動還是個禁忌的題目,鬧洞房這個習俗則正好暴露了這個社會有關性的矛盾價值。
一方面有許多文字、歌謠、習俗、民風來歌頌洞房的快樂,另方面如果新人要享受性,就得先付上沉重的代價,承受周圍所謂善意人士的擺弄,非得把一個非常私人性的活動弄成社會性的審核過程不可。這種要求新人為性付上代價的心理,當然會加深性禁忌,把性行為神秘化、神聖化,但同時也加強無意識中由於性禁忌而來的壓抑,這個壓抑一旦有機會便會決堤而出。
洞房夜時集體作弄新人正是一種挑戰性禁忌的表現。愈保守的社會愈把性及相關的討論劃為禁地,洞房夜的實際內容人所周知,在此恰當時機之下,正好假藉助興道賀的名義,要新人把性公開在群眾之中。由於真正表演的(犯戒的)是新人而非賓客,客人即使只是過乾癮(自己口頭上吃豆腐或者窺視新人表演的親密行為),也因壓抑暫解而帶來極大的滿足與快感;集體的共同參與更肯定了這種活動的道德正當性,不必有罪惡感。這種暫時的、合法的發洩,反而有助於性壓抑的持續。事實上,性壓抑愈強的人,鬧洞房時也鬧得愈凶。
鬧洞房之所以鬧得起來,主要是因為新人也接受了同樣的價值觀和性禁忌,因此,新人愈是羞答答,感到受窘,鬧洞房的人就愈感得意,得寸進尺。如果新人大大方方地在眾人面前表現親密而且不以為意,甚至享受親密,彷彿無他人在場,那麼,受窘難堪的就變成鬧洞房的客人了。畢竟,新人洞房,為什麼要讓客人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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