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96年12月18日何春蕤在台北護理學院演講「愛要怎麼做:性醫學及其盲點」的一部分內容。由於當時正是彭婉如命案後不久,各種防暴論述使得女人充分感受到風聲鶴唳的恐怖統治,因此何在演講中特別針對這個趨勢加以介入,也以此批判性醫學在正當化男性強勢慾望上所扮演的積極角色。下面刊出的是從錄音帶整理出來的部份謄寫稿,盡量維持了原有的說話方式以保留原味。這也是「防暴三招」首度以書面文字──而非身體操演──的形式面世。後來刊登於《性/別研究》第5/6期合刊 ,「性侵害、性騷擾專號」,1999年6月:374-403。此文的pdf檔在此提供閱讀引用。本文最後還有三篇附錄,何春蕤以不同的敘事方式發展她的防暴論述。她當時對強暴的想法很大程度的受惠於美國女性主義者Sharon Marcus的論述。)
……最近我們看見不少女人被非常殘暴的殺害,現階段台灣男人對女人有這麼深的憎恨,這當然有很多複雜的原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台灣經濟結構改變、工業升級的過程把很多男人淘汰下來,在新的技術掛帥、效率第一的經濟體制中,階級差距更大,焦慮和挫折感也更大,而在台灣經濟結構重組過程中所造成的貧富不均,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競爭猜忌,目前正在以性別緊張的方式呈現。
我們可以回頭去看,大概直到五年前,台灣的財富不均分配所帶來的不滿,主要都是以族群之間的矛盾來呈現的──選舉的時候要動員人,當然就會找最清楚辨識的標記,族群共處的張力在這種時候就很容易被用來集結民眾──所以前一段時候省籍矛盾似乎非常的嚴重,但是現在就比較少聽到這方面的張力,為什麼呢?因為反對黨要向執政之路邁進,要贏得大多數人的支持,就不能只動員某一個族群的人口,那可搶不到多少票,因此在策略上就不能只靠玩族群政治。族群政治被淡化,階級矛盾卻隨著貧富差距、文化差距、前景差距而愈來愈嚴重,它需要出口,以免危及現有體制,結果就轉化成性別矛盾來表達。
換句話說,當台灣的經濟結構重整到了一個地步,經濟、財富、就業、生活方式等等方面產生很多各式各樣新的衝突變化狀態的時候,有很多人都感覺到自己混亂焦慮,流離失所,而這種流離失所的不安憤慨會找誰出氣呢?在選舉中才熱烈炒作的族群矛盾沒有什麼好吵的了,那要吵什麼呢?
四面一看,這幾年好像女人很跩的樣子,眼光好像很高的樣子,常常說男人不夠有出息,埋怨優質男人太少,嫌男人的能力不夠,而男人則覺得自己的鬱卒很重要的就是來自女人的要求和女人的競爭,那麼男人的怨氣要從哪裡出呢?於是性別矛盾成了代罪羔羊。階級之間的不平等和怨氣在性別這條線上表達出來,這一條線就促成了產生彭婉如事件的大環境。
所以妳可以從這邊看到,彭婉如的事件其實凸顯了我們這個社會上很多很多的問題,很多很多的張力,很多很多的猜忌。而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們的政府提出來的解決方法竟然只是篩檢計程車司機?這算什麼解決方法啊?
還有另外一套解決方法,就是告訴妳們女生要小心啊!晚上不要出門啦!之類的。這個禮拜六要去遊行【註:12月21日婦女團體在台北市街頭舉辦全國婦女紀念彭婉如夜間大遊行】,我跟我的學生說:「妳們來遊行啊!」有個女學生說:「晚上出門會危險耶!」我說:「喂,坐遊覽車耶!一起聚集一起去,50個人耶!」她說:「不行耶,我晚上11點鐘就覺得心裡怕怕的,黑黑的街道,走在外面多危險啊?」
有沒有看到?恐懼已經吞噬了女人的身體,已經讓女人沒有力量再去施展她的權力,而現在還在提出一大堆防暴的方式,告訴女人怎麼打電話叫無線電計程車啊!要記下車號啦!夜間不要一個人出門啦!在家要鎖好門窗啦!隨時隨地要小心啦!注意樓梯間、轉角、樹蔭、門後、樓頂、地下道啦!身上要帶著噴霧劑啊!電擊棒啊!哨子啦!但是這些方法真的救得了女人嗎?再說,這些說法的普遍傳達,再三提醒,形成了風聲鶴唳的情勢,這又要叫女人如何積極的面對現實生活呢?
我們講一點具體的東西:我認為現階段這一類型要求女人自保的措施,都在「害女人」!
讓我告訴妳為什麼這叫害女人。那些已經被強暴,已經被傷害,已經被侵害,小時候被叔叔摸過,被陌生人搞過,被長輩壓在身上洩過精的女人,我們中間一定有不少這樣的女人。而每一次有暴力事件發生,大家大談如何防暴的時候,妳知道這些在依稀的記憶中或者在清楚的意識中受暴過的女人要怎麼活嗎?當我們在講,女人要謹慎,要小心,不要衣著豔麗,不要口帶酒氣──這些都是彭婉如被批評的方面──在這些防暴說法的籠罩之下,妳知道那些曾經受過傷害的女人要怎麼活嗎?妳每一句叫女人小心防暴的話都在提醒她,過去是她的錯,是她不夠警覺,不夠堅持,不夠抗拒,不夠聰明,以致於遭害。換句話說,我們愈是加強這種自保型的防暴措施,就愈加深那些已經受到暴力的女人的痛苦。因為妳每一次說「小心謹慎」的時候,她的心頭都要緊縮一次,痛悔一次。而每一次我們「激動」的談防暴的時候,說真的,歸根究底,那種強烈的緊張狀態恐怕多多少少都出自於我們無意識中對於貞操的熱烈關注,而那個貞操情結告訴女人,一定要小心,否則貞操受到傷害的時候可就要毀掉一生了。
這些說法對女人的影響不單單是告訴她們世界有多危險而已,也同時還告訴她們要如何自持,如何穿著,如何投射自我的形象,如何做一個女人。換句話說,這些防暴的說法都在侷限女人的生命!
像我們中央大學的師生要參加這一次的夜間遊行,我在網路上面發了一個通告,邀請想參加這個遊行的同學來加入,而且我鼓勵女生要穿得妖嬌美麗,最好有點騷,最好有點艷。為什麼?一方面是因為我覺得這個紀念遊行不應該是悲悼哀傷而已,那只會讓女人喪志喪膽,我們需要用肯定自我的權利,來奪回本來就應該屬於我們歡樂遊玩的空間;另方面更是因為彭婉如事件以後有太多的人批評女人不要穿得太絢麗,否則會遭來傷害。這是對女人的恐嚇耶!可是我們把這個通告放在網路上的時候,就有一些男人寫回信說:「哎啊!最好不要這樣,我這是為妳們好啊!妳們女生穿著這個樣子喔!現在世界這麼亂,妳們還要自找麻煩嗎?」這種新好男人好多喔!問題是:新好男人,你如果真的關切我的安全,你怎麼不去改變我的環境,好讓我真的能夠昂首闊步的夜間行走呢?更何況,傷害我的也是男人,你怎麼就不想想怎麼去說服你的同道少找我麻煩呢?相反的,你只是叫我做縮頭烏龜,叫我躲起來,讓出空間來讓男人橫行!
另外還有一些男生就寫信來罵我們:「喔!妳們如果打扮得這樣妖裡妖氣的,要是被人家強暴的話,倒楣,活該!」這一類型的敵意表達也是很多。我們的女生當然也寫信去駁斥,可是男生們就一直用各式各樣的方式來進行兩手政策,一手說「我是為妳好」,另外一手說「妳被強暴是倒楣活該」,不斷的騷擾我們動員的過程。
女人為什麼要承擔這樣的勸說加恐嚇?女人為什麼沒有裝扮她自己身體的權力?沒有打扮她自己的權力?沒有夜間行走的權力?每一次的防暴措施都在告訴我們,不要出門,不要單獨,不要夜間,不要到人家房間,不要穿自在的衣服。這一類型的防暴措施難道是在為我們開拓世界嗎?不是!它是盡量的縮小女人的世界,縮小女人的身體,縮小到女人連站立的時候都不敢兩腿分開開的頂天立地的站立,而要盡量縮小一點,兩腿貼貼的,還要丁字式的重疊起來。妳有沒有注意過女人在空間裡面怎麼擺布她的身體?她就是盡量縮小,最好不要引人注意,唯有到了自己的房間才可以有一點放蕩不拘的時候,可是搞不好有些女人已經放蕩不開了,因為身體已經僵硬了。所以對於那些可以把腳跨個半天高,大大伸張身體的女人,我是非常敬佩的,因為妳們的存在,才是女人的希望(全場笑)。我們難道連自在展開肢體的人權都沒有?我們難道連隨意擺佈自己身體的順暢痛快都不能享受?女人的基本人權和身體自主權在哪裡?
我們不能一心一意只想到要防避暴力,就限制女人自己的生命開展;我們更不能因為要刻劃強暴的恐怖,就把受暴描寫成世上最可怕最痛苦的事,以致於在那些已經受暴的女人身上加上更重的十字架。妳必需要看清楚在這個社會文化之內,不管有沒有被強暴過,女人都共同分享一個命運,女人都被放在同一個位置上,都共同承受暴力的威脅,以及性的污名。但是我們當然應該討回公道,因為沒有我的同意而對我身體的侵犯,就應該被討回公道!
因此我們絕不能在談防暴時,再加深女人的傷痕,更不能因為要防暴而使女人減少她們行走的空間。如果我們真正要防暴的話,我會說;嗯!第一個要做的事情,恐怕就是要降低我們對貞操情結的依賴,我們要更加的沖淡貞操情結。
彭婉如事件之後有一次在廣播的叩應節目裡面,我說要防暴就要沖淡貞操情結,有一些男人就打電話進來罵:「奇怪了,就是因為大家不看重貞操,女人言行隨便,衣著暴露,所以才有強暴的事情,妳怎麼還會叫人沖淡貞操情結呢?」
我告訴妳為什麼要沖淡貞操情結。在強暴事件上最常見的現象就是女人不報案。女人為什麼不報案?不就為了貞操情結嗎?不就為了羞於見人嗎?不就是為了那種「妾身已是殘花敗柳」的感覺嗎?不就為了沒有辦法面對那個回憶嗎?而這種觀念雖然沒有明說,卻是在日常生活中日日深入人心的。我有一個研究生在教國中的時候遇到一個例子。有一個國中女生在校園內被強暴,覺得非常的羞愧,回家後就自殺了,校園裡老師們議論紛紛,有一位女老師竟然很沈痛的說:「還好她死了,要不然她怎麼活?」妳知道什麼是貞操情結嗎?就是這種說法!我好想問這位老師:「嘿!妳知不知道是誰不讓這個女生好好的活下去的?」女人受到傷害,就是受到傷害,有什麼可恥?為什麼不能說?為什麼不能講?為什麼不能活?是誰不讓她活?
不就是周圍人群的耳語嗎?不就是妳們每一個人憐憫的眼光嗎?不就是妳們每一個人轉過頭去悄悄講的那些話嗎?是誰不讓我活?不就是妳們這些因為看重貞操所以覺得我的人生已經毀了的人嗎?妳不要以為,妳看重貞操,跟我沒有關連。作為一個被強暴的女人,我深刻的感受到,妳對貞操的嚴肅看重,就深深銘刻了我的恥辱。妳對防暴的神聖關注,就對比了我的損失和痛苦。
我說女人同命就是這個道理。妳不要以為擁抱貞節不會造成任何的傷害,妳說:「那是我個人的價值觀嘛!」不!在這樣一個看重貞節的文化裡面,當妳熱烈的擁抱貞節,從貞節的神聖地位出發,來嚴厲控訴性侵害的時候,妳正在對那已經喪失貞節、因著喪失貞節而受辱的人增加壓力,因為她必須承擔整個文化對她的壓力。因此,在彭婉如事件的節骨眼上,我覺得我們要更加的淡化貞操情結,理性平實的面對女人身體心靈上的所有經驗,不管是遭人惡意侵犯,穿著清涼暴露,情至意盡的分手換對象,離婚再婚外遇等等。唯有淡化貞操情結,女人才會覺得身體上的情慾遭遇不是可恥的事,女人才敢出來報案,女人才敢控訴她最親近的家人對她所做的事情。我們一日不放鬆貞操情結,就有無數的女人說不出她們心裡的痛苦,沒有辦法面對她們所遭遇的事情。因此,愈是面對性暴力,我們就愈要把貞操的情結放淡,因為唯有這樣子才能把性暴力的整個醜陋面目揭出來。
當然,淡化貞操情結也還有它積極正面壯大女人的一面,等下我談「防暴三招」時會再說。最近在彭婉如事件後,大家都開始攜帶各式各樣的防暴裝備,開始心驚肉跳的過日子,可是我覺得我們不能這樣過日子。這種對於強暴、對於侵犯的恐懼,是會耗盡女人的人生力量的,它會讓我們非常緊張,會讓我們自我設限,這對我們女人實現人生,一點好處都沒有。還有人努力告訴女人應該如何應變,比方說,如何虛與委蛇,趕快到人多的地方去;可是平常又總是要求女生要誠實平實,溫婉柔順,遇到陌生男人的時候不能稍假以顏色,要正經純潔。這樣子的乖女生怎麼可能一下子就轉變人格,虛與委蛇,而且還騙得了對方呢?
講到真正面對暴力的那一霎那,有人主張教女人練防身術。我是有點覺得防身術啊!要看什麼人用什麼防身術。如果妳是這樣子「嘿!」「哈!」軟綿綿的比招式(全場笑),那可沒用!這種東西誰不會啊!從小到大,我們每天早會的時候都做早操,誰沒有做過?可是哪個人真正的好好的做過一遍?防暴的措施如果像花拳繡腿那樣練,是沒什麼用處的。
我倒覺得防身術要真的有效,女人最需要的不是手腳的招式,而是有殺人的狠心,就是那種不惜血本和他拼的氣魄。妳有沒有?沒有!因為妳從小就被訓練要溫柔,不要太兇悍。有個朋友有個國二的女兒,在班上常常被坐在後面的男生騷擾,比方說,用書本推擠這個女生的背,扯她的頭髮等等,寂寞無聊的男生找女生麻煩嘛!這個小女生有一天氣不過了,把筆記本拿起來,頭也不回的反手把那個男生打了一記,打得他頭昏腦漲的,可是下課以後,妳知道誰被老師召見嗎?那個女生!為什麼?因為老師說:「唉呀!妳怎麼愈來愈三八了?簡直沒有淑女的樣子!」這就是女人變溫柔的過程。還有一次,我去內湖國小演講,因為早去了一點,就站在二樓邊上看樓下的小學生,有一個二年級的小女生正在和同班的男生爭辯,然後不知道吵到什麼,男生伸手推了那個女生一下,這個小女生一點也不退縮,砰的打了那個男生一拳,然後回頭就跑,那個男生立刻拔腳追,全班也跟著追,一群人大聲叫喊,追了半天都追不上。我站在那裡,心裡有無限感慨,想到我自己日日面對的大學女生那種柔弱膽怯,聲音像蚊子叫一樣,我真的要問:我們是怎麼養女生的?竟然把小學二年級女生這麼強悍壯大的體魄,養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聲音發不出來的女生!我們倒底是怎麼教的?像這樣的柔弱女生,就算能模仿空手道柔道的招式,又怎麼能狠狠地一擊中的呢?
如果妳沒有那種要和人家拼命的狠勁,如果妳沒有常常鍛鍊手力體力,妳拿什麼去和歹徒拼?搞不好手忙腳亂的連皮包裡的電擊棒都拿不出來(全場笑),拿出來了以後也下不了手,因為妳就是從來都沒有發展過那種傷人的潛力嘛!因此,要想自我防衛成功,第一個就要鍛鍊起「發狠的心」。其實妳也不需要什麼特殊的工具,要是真的想要保護自己,妳就要有智慧能運用身邊最簡單的東西,但是用最大的能量,一擊成功。面對把車子開到僻靜之處的司機,妳要能狠狠地用皮包帶勒斷他的氣管;面對迎面擋住妳去路的歹徒,妳要能狠狠地用腳踹斷他的小腿骨,妳要能狠狠地用手指把他的眼珠挖出來!平常練習一下嘛!下一次家裡殺雞或者吃魚的時候,練習一下吧!(全場笑)妳說:「哎呦!好可怕哦!」我告訴妳,人家用暴力對妳相向的時候也很可怕喔!妳要哪一個?妳要不要保護自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全場笑)而且還犯得很兇悍!
我已經說過,躲在家裡,護不了自己,守著一個新好男人,也顧不了自己。女人就是要集體壯大自己,改變女人的力量和形象。我們現在已經不是自立救濟時代,我們是自立抗爭時代!在心靈和情緒上,妳就得強悍一點,在體力上,妳就得強壯一點。從現在開始,女人非得鍛鍊體力不可:多多游泳,練習四肢的協調;多多跑步,累積體力;練習舉重拳擊,知道攻防的招式。做這些練習,倒不是因為它們可以幫助妳防暴,這樣的目的性太狹窄了,對心理的恐嚇也太強了。不,從正面積極的角度來看,這些鍛鍊都會幫助妳減肥塑身,省下好幾十萬來(全場笑),也使得妳體力好,頭腦好,搞不好對妳的性生活更是大有好處:體力比較好,做愛也比較久嘛!各種高難度的姿勢也都比較容易嘗試嘛!(全場笑)對身體的熟悉和掌握都會使妳的性生活品質比較高。
另外,為了抵抗一般對強暴的過度恐怖想像,妳還需要常常練習沙盤推演,多看偵探片、恐怖片、鬼片、科幻片,讓妳的膽子大起來,讓妳的理性判斷強起來。有很多女生不看這種片子,覺得「哎呦!好恐怖。」可是,口味是鍛鍊起來的,怕吃辣的人,一點一點這樣吃,後來也會吃辣了。妳們甚至應該多看強暴片,一面看,一面判斷受害者犯了何種錯誤,錯過了什麼機會,應該如何反應,還有,加害者有什麼破綻,我們可以怎麼攻擊他;把片子當成模擬練習的機會,練習快速反應,要怎麼樣小心,怎麼樣攻擊,怎麼樣躲避。不但準備好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能夠一觸即發的產生攻擊力,也可以避免臨時事發的時候手足無措,或者一下子突然凍結、暈倒(全場笑),這都不是保護自己的方法。理性判斷的能力往往不是學校那種呆板教育有提供的,它們就是在我們休閒時看電影電視讀偵探小說的過程中累積起來的,既休閒,又娛樂,還能補腦壯膽,何樂而不為?(全場笑)
還有,作為心理準備,從現在開始,沒有任何一種身體經驗是應該為女人帶來羞恥罪惡的。發生在我身上,就是發生在我身上,怎麼樣?就算妳捏過我的屁股,強暴過我,又怎麼樣?我還是要好好的活下去,我還是要狠狠地討回公道,控訴你的暴行。我們不能因為自己身上某個器官遭受過什麼侵犯,然後就一生羞於見人,我們更需要抗拒別人對強暴受害者的歧視,這是我們應該努力改造的文化成見。
我一直希望強暴這件事情在我們文化裡面的位置能夠降低一點,不要總是被大家視為人生大痛,這樣才可以給女人多一點空間,多一點自在。就好像離婚一樣,從前是多麼可恥的事啊!人家都覺得這個女人一定是因為有什麼毛病,有什麼問題,心理有什麼什麼的,所以才被丈夫拋棄了,而離婚的女人也自棄自責,總覺得自己見不得人,因此更加孤立。好在離婚這件事現在已經因為施寄青多年的努力而逐漸正當化,許多離了婚的女人也開始坦然昂首的活下去,這才扭轉了文化成見,造成了一種新的文化革命,離婚不再一定造成人生大痛大害。現在那些被強暴的女人也一樣需要這樣的革命啊!我們需要創造一個文化環境,讓強暴不再是女人心中的大痛,不再是讓女人活不下去的東西,不再是女人心底的烏雲,而只是人生中的一件偶發事件。面對強暴的陰影,我們需要那種能讓女人壯大──而不是驚恐──的言論。我認為目前的自保言論都是限制女人身體自由的言論,是叫我們更加自我設限的言論,但是我鼓勵妳們的,不是「勉強自保」,而是「積極自強」。男兒當自強,女兒更要自強(全場笑)。妳們當然要鍛鍊身體強壯,鍛鍊妳的體魄心態,這種長期的操練和累積不是說說就好了,你們不做,不練,那就沒得救了。
可是在另一方面,要是遇上了歹徒,刀子已經架在妳脖子上,妳的褲子已經被脫下來,他預備要強暴妳了,妳要怎麼辦?在這個危急時刻,說什麼虛與委蛇已經沒有用,防身術也因為全然的劣勢而施展不開了,這個時候要怎麼辦?
老實說,沒什麼辦法了!難道要拼死一搏?
因此才有人會告訴女人,在這種時刻,想辦法活著才是最重要的事,我們犯不上為這個經驗送命。所以,不用掙扎,就默默的等候他完事吧!留得青山在,不怕討不回公道,就當它是一場惡夢,而夢總是會醒、會過去的。
這當然是一個辦法,一個消極但是不太費事的辦法,而且許多女人也會接受這個辦法。那些對身體感到自在、務實的面對危機的女人更會積極的盡力讓事情快點過去,盤算著怎麼收集證據,好在日後討回公道。
可是有些非常看重自己貞操的女人還是會不甘願,她們還是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貞操,她們還是會希望有些點子來應付這種情勢。畢竟,就算全然劣勢,難道女人就只能束手就擒嗎?我們可不可以做些什麼來設法避開這一劫?
有!當然有!可是我怕妳們根本做不到!因為這些絕地大反擊式的招式都需要妳在平常日子中就有經常的操練,它們需要妳根本的脫出小處女的溫和保守心態,它們需要妳改變對性、對身體的觀點,它們需要妳在平常日子裡就鍛鍊下面我要說的「防暴三招」。
說它們是「防暴三招」當然不是說只有這三招,而是說我先建議三招,大家再舉一反三,創意十足的設想別的招式,所以三招不是極限,而是開端。這三招當然也有其共通點,首先,它們都是多功能的身體改造工程,而不是像一般防身術那樣單單為了防範強暴而練。如果把防暴當成特殊活動,它就不容易融入日常生活,也不容易經常練習,畢竟,我們都是懶人嘛!所以防暴三招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它們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很容易操練的活動。其次,防暴三招的使用主要是在那種關鍵時刻,箭已經在弦上,事情就要發生,為了保住自己的身體不被他人器官強力進入而使用的招式,因此它們也不會和別的身體操練衝突,平常妳還是可以練習跑步、有氧運動、拳擊、瑜珈、防身術的。
說要鍛鍊招式,有些人就面有難色,覺得一定很費力,很困難。如果妳不介意,可以忍受強暴,那妳也可以省省事,等他完事;不過如果妳不想棄守,想要避開受暴,想要保住貞操,那麼就得學習「防暴三招」,做點改造本身人格和身體的練習。
妳說:「我不想改變自己,我就是要做我現在這個小處女的樣子。」
那好啊!那妳就只能以妳現在這個沒被改造的樣子接受強暴,要不然怎麼辦?妳總不能說,什麼都不做,就期望世界自動照妳的意思改變吧?
妳說:「好吧!好吧!我學!」很好,那就讓我們開始訓練課程吧!
比方說,第一招,就是學會替男人手淫,打手槍。男人拿什麼東西強暴妳?不就是那一根硬硬的東西嗎?妳不想被他強暴,那就把他解甲歸田不就好了嗎?(全場笑)當然有些歹徒更變態,會用別的東西,但是那畢竟不是常態,如果遇到那種真正殘暴的,大羅神仙也沒什麼辦法了。不過除此之外,大部分狀況之下,妳都可以用這個第一招來避免被他插入。
替他手淫是什麼意思?那就是說,妳不怕他的器官,敢碰它,還能替它服務。妳不要說「呦!好噁心哦!」,如果看著摸著都噁心,那他插進去了妳要怎麼辦?所以替他手淫的時候,妳當然不能一手掩住鼻子,一手替他打手槍(全場笑),這樣是不會成功的,妳的表情已經洩露了妳的厭惡。要真的讓他快快解甲歸田,妳就要擺出另外一套樣子,要輕鬆甜美的說:「啊!你不要這樣子啦!我告訴你,我很會的唷!讓我幫你服務一下嘛!」(全場笑)於是妳去替他解褲子,妳去輕輕的摸他的器官,輕輕的搞它,自己還要製造一點音效,像叫床那種「哦!哦!」(全場笑)妳們笑什麼?妳們不是想要自保嗎?妳們不是要保住貞操不讓他進入嗎?如果不這樣努力,那妳們要選擇被強暴也可以啦!兩條路,妳們選吧!妳是要被他強暴?還是要把他「幹掉」?(全場笑)
這裡的重點是,平常日子裡當然就得操練這方面的「手技」(全場笑)。而且,防暴只是手技的附帶效用,更重要的是,在練習的過程中,不管是撫摸黃瓜還是玉米還是茄子,慢慢的妳都不必再怕男人的性器官,妳不會像小時候看見暴露狂的時候那種驚惶,妳可以很平實的看待男「性」,而且現在妳練習了,知道怎麼做,還可以照樣施展在別人身上,促進你的異性戀性生活幸福美滿。真的!實驗研究一下要怎麼弄比較容易成功,比較容易讓他出精(全場笑),而且自己的手臂還比較輕鬆。(全場笑)
男人的性器官有什麼可怕的?妳倒底要不要救自己嘛!要救,那妳就不要嫌這嫌那的,就這樣去做!反正,要是替他手淫就可以躲過一劫,妳也還是划算的(全場笑)。我告訴妳,坊間那種防暴措施的附帶作用是讓女人自我設限,讓女人更擔心,更害怕,讓受過強暴的女人更覺得羞恥;可是我這裡說的防暴操練都是以積極效用為主,可以促進性生活,而且可以讓妳以一種求知的心態去研究性,防暴反而是附帶作用。
在這裡的先決條件是什麼?那就是在平常日子裡就不要怕男性的身體和器官嘛!很多防暴的說法都叫女人要冷靜應對,可是,平時又不讓女人接近男性身體,或者告訴女人那個器官很可怕,搞得女人在還沒遭遇男性器官的時候就已經先自我解除武裝,癱瘓投降了。要知道,冷靜是需要練習的耶!因此,有看到器官的機會,例如看到暴露狂的時候,就把握機會仔細的看他一看(全場笑);有機會摸摸玩玩那個器官的時候,就多多練習把玩(全場笑)。長期操練這種不害怕的心,在日常生活中就有平實看待身體的心態,臨到真正發生事情的時候,個人才可能冷靜的讓歹徒解甲歸田。
防暴第二招,妳忿忿的說:「我不要被他強暴,我也不想替他手淫,是他侵犯我,我憑什麼要討好他,讓他爽?」可是人家手中有刀,架在妳脖子上,妳又抗拒不了,那怎麼辦?人家褲子也拉下來了,器官也露出來了,就要上妳了,妳要怎麼辦?妳又不想就這麼算了,那妳只好發狠囉!可是要怎麼樣發狠呢?要想一舉抗拒成功,不容易啊!防身術裡面教女生要攻擊某些部位,可是前面我已經講過了,沒有殺他的狠勁,妳動了手也沒用,連打到對方身上都軟綿綿的沒力,那有什麼用?而且兩人身體已經那麼貼近,想要用什麼招式都有空間距離上的限制了。因此這第二招,就是要把對方最脆弱的部位刷一下子拽下來!(全場笑)妳覺得那太狠啦?好吧!那就讓他插吧!不要?好吧!那就試試第二招啊!
妳要搞清楚,男人脆弱的部位不是那一根喔!是那一根後面的那兩個蛋(全場笑)。不知道是哪兩個?趕快找個男人,交個朋友,然後檢查一下,認識一下部位嘛!(全場笑)男人下體那兩個東西是很脆弱的,很痛的,「蛋」嘛!一聽就知道是很脆弱的(全場笑)。妳們看他們男生上中學的時候,男生都知道打架的時候要這樣子自我保護【一腿屈起用膝蓋遮住下體】,就是為了要保護那兩個脆弱的東西(全場笑)。所以呢!妳們的攻擊就一定要針對那個部位。妳不要說:「哎呦!我們女人怎麼能這麼狠呢?他會絕後耶!」妳不要狠?那就讓他強暴好了!人家的刀已經架在妳脖子上,他可狠得很呢!妳還要婦人之仁嗎?
因此,為了要能夠一擊中的,平常日子裡妳第一個就要知道這兩個蛋在哪裡?妳們醫護人員應該很有機會實地觀察嘛!(全場笑)實習的時候,談戀愛的時候,總有機會看看到底是什麼位置,什麼角度啊!現在在關鍵時刻,歹徒自己已經脫掉了褲子,露出他脆弱的兩環,妳還不把握時機,動手把他那兩個蛋給拽掉,還要等什麼呀?(全場笑)
妳說:「啊!好殘忍哦!」可是,妳被強暴就不殘忍嗎?妳說:「那多難拽啊!哪有這種力氣?」不拽也可以,用力捏爆這兩個蛋總可以吧!(全場笑)妳說:「那多難捏啊!哪有這種力氣?」小姐,妳什麼都不想做,以為光光看著它們,它們就會自動爆裂嗎?(全場笑)妳總要練一點什麼實力吧!所以平常有事沒事就要練手勁,在家裡洗衣服、揉麵、捏肉丸、洗車打蠟、扭乾拖把、夜晚爬牆回宿舍,都是練習手力的機會(全場笑)。走在公園裡,看到樹枝、樹頭,都可以練練手的張力,扯扯它們,練習準頭嘛!(全場笑)連現在坐在座位上都可以練一練五指的屈伸,抓一抓座位的把手,一張一抓之間讓妳的肌肉活絡起來,也可以抓隔壁座位人的手(全場笑)。妳看電影裡面民國初年的男人,有事沒事手裡都在搓兩個鋼球,那就是練手勁嘛!妳也可以撿兩個高爾夫球來搓搓(全場笑),球面不平,反而增加鍛鍊的效果。這是一舉數得的事情。這些日常生活中的活動都可以隨時轉化成為攻擊的力量,這就叫做「多功能」的防暴招式。(全場笑)
最重要的是,妳要有那個狠勁!妳不要說就這樣拉一下碰一下他的身體而已,那可沒用,說不定還會激怒他,讓他警覺到妳的敵意和反抗。不!妳要一把就抓到,緊緊的捏在手裡,拼死不放,而且給他狠狠的拽下來!(全場笑)保證他會先顧自己的身體。以後要在鏡子面前練習,要有殺人的那個表情和緊繃的身體肌肉(全場笑)。妳們又覺得好笑了,我就知道妳們覺得不可置信。我告訴妳,它之所以聽起來不可能,就是因為女人從沒有練過攻擊力,從沒有想過要傷人,因此也從沒想過可以用過這一招,可是這一刻,人家已經侵犯了妳的主權,妳要自保就必須傷人。而我們在各種場合都已經看到男人這個部位的脆弱和痛苦,電影裡面,男人被踢到下體就立刻倒地(全場笑),妳還不趕快學嗎?。
要是妳嫌男人的器官髒,不願意給他手淫以便讓他早日倒台(全場笑);又不願意發狠殺生,拽下他的蛋,讓他倒地不起(全場笑);那就表示妳實在受不了和他的身體──特別是他的性器官──發生任何接觸(這種潔癖或畏懼還真是侷限了妳可以使用的招式)。可是他的整個目的就是要和妳的性器官接觸,而且接觸得很緊密(全場笑),那妳還能有什麼招式來避免呢?
我說還有一招,這第三招的運用可以讓他完全不碰妳,而且還拼命要躲妳(全場笑)。猜到了沒有?那就是要練習發瘋。妳要知道,不論妳年紀多大,長相什麼樣,身材如何,強暴犯可能都不挑剔(全場笑),都會想要強暴妳。妳也聽說過,有很多男人會避免和來月經的女人性交,以免見血光(全場笑),但是目前我們還沒有發明什麼新藥,可以一下子就讓女人來月經(全場笑),所以不能期望使用這一招。可是我們知道,有一種女人他不敢碰,那就是瘋狂的女人。
我說發瘋的女人,不是說那種阿達的、反應遲鈍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糊裡糊塗的人,那種女人反而是常常輕易受害的,我們不是常常聽說智能不足的女人被人強暴嗎?顯然發這種瘋的角色不行(全場笑)。我說的「瘋狂」的意思就是說,妳的情緒的幅度要能在最短的時間中呈現最大幅度的升降,而且是一種無法預估方向的升降。所以妳可能突然的大笑起來(全場笑),大家要練習哦!不過不是像剛才那種可愛笑,滑稽笑,不是這樣,是「大」笑,是像平劇裡面那種得意的、戲劇性的大笑(全場笑)。哈──!哈──!哈──!哈──!哈──!哈──!要真的大笑!分貝要很高,要完全不像日常生活中可能聽到的大笑。
然後,妳突然在幾秒鐘之內就在原地小起便來(全場笑),這不是不可能的,成語裡面說嚇得屁滾尿流(全場笑)就這這個意思,只不過妳把驚嚇的尿轉換成瘋狂的尿而已。還有,我說的是站在或者躺在原地尿出來,妳可不要躲躲閃閃的遮掩,相反的,妳要像完全沒事似的繼續尿,尿到全身順流而下(全場笑)。要知道,正常人都會因為社會化而表現出對屎尿的迴避和厭惡,可是,妳沒有!妳好像沒事人一般的繼續尿(全場笑)。也只有這樣,才可能讓對方相信妳是真的瘋了。
就在對方還沒有回過神的時刻,妳突然用手抹起地上的灰塵,混著自己的尿,抹到臉上(全場笑),一邊還要說:「來啊!讓我打扮一下,我要用最美的樣子來面對你!你在看我嗎?你可以再靠近一點。」(全場笑)妳覺得噁心嗎?告訴妳,他也會覺得噁心,這就是退敵之道(全場笑)。妳說:「太噁心了,我不要!」好啊!那就讓他強暴妳吧!
再下一秒,妳突然跌坐在地,兩眼圓睜直視,指著他身後嚴肅的大聲喊:「獃!來者何人?三太子在此,誰敢造次?」(全場大笑)要很大聲唷!還要呆在那個姿勢和表情上,停住一兩分鐘,一定會把他嚇住。平常多看看豬哥亮秀場上乩童起乩時的樣子,那種旁若無人的專注,模仿一下嘛!而且妳真的要不惜血本,像我這樣練習跌坐時磨破了長褲也在所不惜,才會有效。(全場笑)嘿!一條長褲,換來不被強暴,還是划算的。(全場笑)
再下一秒,妳突然衝向他,趴在地上大哭起來,嘴裡昏七八素的罵著各式各樣妳在連續劇中聽過的罵負心漢的台詞(全場笑),反正妳平常就要練習雞同鴨講,上句不接下句的亂說一氣,東指西指,指上指下,又哭又笑,目的就是要他摸不清楚妳是怎麼回事,因而怕妳躲妳。
這第三招的操作方式基本上就是用摸不著頭腦來驚嚇他,讓他完全無法評估妳倒底下一秒鐘會做什麼,讓他憂心妳的瘋狂會不會轉而「對他施暴」,讓他擔心靠近你就是一種危險,一種無法預估的情況。妳要知道,歹徒非常看重控制情勢,隨時要全面掌控妳的動作和反應,要是妳已經全然脫出這個軌道,他當然要緊張提防了。
妳說:「我做不到!」誰說做不到?沒看過九點檔的灑狗血連續劇嗎?(全場笑)這些演戲的人並不是真的瘋子,可是他們演來就入木三分,妳也可以練習把自己的情緒幅度延伸得寬廣一些,加入一些社團、小劇場之類的組織,多唱些KTV,練習入戲,練習進入別的角色,而且要練習進得很快,很突然,很猖狂,這才有效果。這一招不是對強暴犯有效,對所有對你不利的人都有效:以後裝可憐來騙錢,裝病來騙老闆,裝死來躲房事,都會有用的。(全場大笑)
「防暴三招」其實是要女人嘗試改變自己的形象,改變自己的態度,改變自己的身體,改變自己的感受,改變自己的心理狀態,而且在這些改變的過程中壯大自己,不再怕強暴的恐嚇,不再接受特別看重身體貞潔的文化教養,反而因為掌控自己的力量而可以想出另外各式各樣有創意的應付方法。老實說,如果一個人因為怕被強暴,怕到願意在日常生活中練習這些招式,改變自己,那麼很有趣的是,這個人終究就會把自己改造到一個不再恐懼強暴的地步。
改造女人的氣質和力量,脫出女性刻板印象的束縛,拆毀強暴的暴力統治,這──正是「防暴三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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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強暴的建構──防暴論述的文化效應與女性主義抗爭
何春蕤
1997年3月4日、5日奚密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上發表〈解構「強暴」的迷思〉一文,呈現了一些有關強暴的基本論點,也對我在1996年底一次演講中所提的「防暴三招」說法提出了質疑。這篇回應不但希望和〈解〉文對話,更要藉此向主流的防暴論述提出挑戰。
〈解〉文的中心論點──強暴的本質是性還是暴力──在美國女性主義反色情的陣營中曾經是重要的議題。1975年Susan Brownmiller曾主張,強暴根本與性無關,強暴是漠視女人意願、侵犯女性身體人權的男性暴力。不過,到了1980年代,另一位反色情的女性主義者Catharine MacKinnon則指出,強暴就是性,因為父權社會之內的「性」,對女人而言都是強暴,都是由男性觀點出發來控制女人身體情慾的作為。
我的立場比較接近英國左翼女性主義者Lynne Segal,我們都認為反色情女性主義的看法有其盲點。畢竟,嘗試把在各種社會脈絡下發生的形形色色「強暴」都歸結為來自性別或性的單一因素,這是過分化約了社會行為的複雜性——就像把所有強暴犯都化約為因為「自卑挫折」而以強暴「洩憤補償」的男人一樣。強暴當然離不開性、暴力和父權,但是之中還有許多性質極不相同的差異,也會和階級、種族和情慾的壓迫有關,例如特別針對女同性戀或妓女進行強暴、回教徒強暴天主教修女、下層白(黑)男強暴上層黑(白)女,這些現象都牽涉了很不相同的因素,不能單單被性別的因素解釋。而且,如果把約會強暴、婚姻強暴、陌生人強暴都歸諸於同一種結構性原因,那又將如何針對不同種類、程度的強暴情況來介入施力呢?
更重要的是,「強暴」的文化意義、認知、內涵、和效應總是在具體的日常論述中成形並鞏固的,是在我們如何談論它、建構它的時候定型的。出於這個考量,我也會同意把強暴行為建構為暴力行為,但是若要認定「強暴的心理動力就是暴力,而非性」,也因而完全排除對性的討論,我就有所保留了。我認為強暴沒有什麼單一或固定的成因或本質,強暴會隨著人們談論強暴的方式而改變。事實上,現今強暴帶給女人傷害最深最廣的倒不是其中的具體暴力,而是環繞強暴的情緒論述以及文化想像,所創造出來的那一個對性抱持戒慎及醜化態度的性文化(詳見下文),因此,女性主義者除了控訴暴力之外,還需要同時積極的以能夠改變性文化的新論述來建構強暴,以改變強暴對女性主體形成的強大塑造能力。我們要說:強暴事件就是暴力犯罪事件,和別的暴力犯罪事件一樣,我們在敘述或描繪強暴的時候,不必再加上特別的恐怖可怕或義憤情緒,因為這種特殊的對待方式往往同時勾連了父權對女人身體的貞節想像,強化女人對自己身體的戒慎恐懼。
換句話說,當許多人(包括奚密在內)不斷強調「強暴的本質就是(女人無力對抗的)暴力」,「男女在力氣身材上有絕對差異,女性無法準確有力的出擊」,「強暴幾乎無一例外的是在極度意外、驚嚇、和恐懼的境況下發生」的時候,我們需要再想想,這種出自萬分關切和十足誠意,帶著實證研究的自信和說服力的說法,倒底為女人留下了什麼樣的抗拒位置和情緒空間?而面對這種似乎絕望無力的情境,女性主義者要如何來切斷這個惡性循環的論述統治,尋找可以壯大女人的實踐和出路?
彭婉如命案為這方面的突破提供了最迫切的動力,因為案發之後的各種專家說法都再度使得眾多女人從五臟六腑的深處感受到無力的絕望。說穿了,各方專家(甚至社運人士)雖然嘗試著在這個聳人聽聞的案件之後提供某些防暴方法,然而這些論述都傾向於進一步把「強暴」實體化(reify)成為有某種固定、特定、不變的本質內容和意義的事件。在強暴的敘事結構中呈現的是一個截然二分的權力世界:女人永遠是無力無助的受害者,只能驚怖的看著性侵害以其最恐怖醜陋痛苦的形式發生;加害者永遠是獰笑可怖的非理性暴徒,以其最暴力最病態最強制的方式來對女人的身體進行凌虐;而「性」,則是男性暴力最可怕的呈現,最強大的凌虐,決意毀掉女人的一生。這種長久以來就重覆傳達的文化想像已經強到一個地步,強暴已經變成了眾多女人生命中不可動搖、不可改變的恐怖存在,而且強暴的傷害已經被視為必然是嚴重而不可挽回的。結果,不管自己有沒有經歷強暴的經驗,女人都在這無比巨大的悲憤驚懼中經驗了或想像了強暴,而「一生的傷害」則變成了強暴在這個文化中最主要的論述象徵。
我在1993年完成「性心情工作坊」時最深刻的體認之一就是:性侵害的意義、效應和傷害,正是在這種有關「一生的傷害」的道德信念和情緒反應中得到最大的滋養。而當我們在防暴論述中逐步鞏固對性犯罪抱持比其他犯罪行為更加特殊強烈的仇恨悲憤時,我們也同時在持續強化這個和貞操情結相通的意識形態,使得曾經受到侵害的女人再度深化她們的痛苦經驗,也使得尚未受到侵害的女人再度印證自小對強暴所養成的恐怖印象和無助恐懼,更使得男性權力再度宣告它的強大掌控,終究使得和情慾相關的一切悸動、記憶、感受、愉悅都再度蒙上陰影。而我在1996年底的演講中鼓勵女人積極鍛鍊「防暴三招」,就正是要在心理和身體上都拒絕這種論述循環所產生的惡果。
作為一個對抗主流論述、壯大女性主體的努力,「防暴三招」的意義並不在於什麼特定的招式會不會「有效的」阻止強暴發生──強暴情境當然可能有很多變數,加害者當然可能有各種暴力傾向和危險,事實上,任何防範都有可能無效──但是後面這類挫折心態的說法,除了懷疑一切防暴措施的效用之外,接下來還要說些什麼?更多的警語?更多的提醒?更深的「恐暴情結」?更可怕的男性形象?更脆弱的女性主體?或者,更多的倚賴「外力」(警察、國家、好男人)的保護和救援?
「防暴三招」在論述中要徹底改變的,正是女人在這種看似絕望的文化中養成的自認柔弱無助的軀體力量,正是女人在這種否性(sex-negative)文化中養成的對性器官和性活動的特殊恐懼和躊躇,正是(好)女人在這種性污名陰影下極力維護的自我道德形象定位──因為這些文化建構才是強暴恐怖之所以能夠在女人的生活世界中橫行的物質基礎。而任何防暴措施若要產生效用,都必須徹底挑戰這些文化建構,並提出另類的女性文化形象來改變強暴論述的基本邏輯。
也因為這樣,「防暴三招」所依循的邏輯根本不是慣常想像的「美不美,好不好,有沒有效」;而是突破文化規範的「狠不狠,陰不陰,夠不夠瘋」。它企圖徹底扭轉的,是防暴論述和一般常識中一再流傳的良家婦女形象,而這種深刻的挑戰所倚賴的眼界和實踐,是遠遠超過「個人」「防身」「招式」的。它的攻擊目標正是那個侷限女性想像的文化腳本。
由於〈解〉文作者奚密並不在演講現場,而只是讀到媒體上二手的報導,當然也就無從看到,面對一個長久以來已經被神聖化成為萬惡罪行的強暴,「防暴三招」最重要的意義是一種抗暴的「論述操演」(discursive performance)。它企圖透過那種在批評者奚密看來「輕浮草率」、不夠「嚴肅正確」、不夠「道德責任」的態度和語言,來進行一種女性集體壯大得力的儀式,因為所謂「端莊」、「嚴肅」、「道德」都包含著某種對女性活力進行規訓的壓力;「防暴三招」則企圖在氣勢高亢的「女」-「性」論述中重讀、重寫女人和性之間的關係,它企圖拆解女人和強暴之間似乎無法改變的宿命關係,它企圖改變「恐暴心態」在女性人生中造成的真正「嚴重傷害」。
讓我強調,這種使女性集體壯大得力的論述絕不輕看強暴的發生機率或是強暴的痛苦,更不會放鬆對強暴的防範和追訴──這些工作都可以在人權的基礎上進行。但是,防暴,就不能再強化強暴的恐怖可怕,不能再加深強暴的可能傷害。防暴,就必須要在論述中根本改變強暴的權力邏輯,改變那個使得強暴得以上升到首要地位的文化脈絡。
認為女人在強暴中就是無力無助的受害者的人,是沒有辦法在這種論述儀式中認識它的壯大企圖的。就好像截然批評A片傷害女性的人也無法接受有很多女人看A片時並不感覺恐怖,相反的,她們嘲笑色情片中對男性權力的誇大和膜拜,她們在最噁心、最露骨的色情材料中建構自己的性愉悅。
在我進行「防暴三招」的論述操演過程中,任何在場的人都可以清楚的看到,演講廳中的女人可能有史以來第一次在聽到或者想到和強暴相關的事情時,不再是恐懼的、驚惶的、沈痛的,好像時時刻刻都有惡事將要發生似的。相反的,在聽講過程中,她們是自信滿滿的、歡樂高昂的、興奮強悍的。強暴不再是必然使女人感覺無助無力的事,強暴不再是必然在女人生命中造成巨大傷痛的事,強暴不再是那個不可說不可談的可怕話題──因為,女人就連在例行的日常生活實踐(如我舉的揉麵、拔草等例子)中都有可能淡化強暴恐怖的統治,重建對性、對身體的友善憧憬。
質疑者或許還要繼續問「有沒有效」的問題。別的我不確定,但是我相信,那種不怕髒、不怕噁心、不怕搞爛形象、不怕男性器官、不怕性、不怕賤模騷樣、但是也隨時能爆發兇狠攻擊力、或者變換情緒角色的女人,她們在強暴情境中確實會有比較大的反應空間。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在強暴真的無法避免時,這種「反常」的女人也比較不會容許這個經驗成為「一生的傷害」。
拒絕讓「性」、「一生」、和「傷害」形成必然的三合一連線,這才是「防暴三招」所關切的真正重心。因為,對強暴的高度情緒貫注——也就是對性的強烈警戒——已經使得眾多女人在日常生活中日復一日成為強暴意象的人質。說得明白一點,不改變女人對性的基本戒慎態度,不淡化性在生命中的慎重意義,不拒斥「性接觸必然造成嚴重傷害」的說法,就不可能改變「強暴」的恐怖統治。這也是為什麼「防暴三招」會「輕浮/輕鬆」的把防暴操演和情慾開發連在一起。
防暴的真正深遠「效用」,不能僅止於避免強暴的發生,不能僅止於在尖刀下苟且存活,而更要在於拒絕讓強暴成為女人一生之痛,拒絕讓貞操情結借屍還魂的在防暴論述中再度統治女人的心靈和身體。這,恐怕就是我和〈解〉文作者最大的不同處了。(原載《中國時報》人間副刊1997年3月7-8日,本次刊登曾加以極少數修訂)
附錄2:驅散強暴的陰影
何春蕤
(前言:預防強暴的諸多警戒方法以及建議的臨場反應,常常把強暴超級特殊化,在無形中增加了強暴的恐怖,預先建構了女人對周遭世界的疑懼,更直接強化了女人對身體對貞操的看重。以下這篇文章希望淡化強暴在我們文化中所被賦予的「特殊」傷害地位,希望切斷正義與貞節之間看似必然的連結,更希望徹底改造女人的養成過程。本文原本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1998年4月106期38-44頁)
人並不是天生就會懼怕哪件事情的。
舊的養成文化
小孩子有時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成人說。明明是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孩子卻心無旁騖的追著脫手的球,衝入車陣中;明明是把鋒利無比的水果刀,孩子卻毫不放在心上的拿在空中揮舞,完全不怕失足摔跤時會戳傷自己;明明是放在高高的桌上的熱湯鍋,孩子根本搆不著,可是他卻拉著桌布,拉垮了湯鍋,也撒了自己一身熱湯。
意外當然是常常發生的。憂心忡忡的成人於是再三的耳提面命,再三的提醒教誨,再三的指出那些已經被火紋身、已經受傷受害的前車之鑑,更重要的是,「指出」那些受創的靈魂所要面對的歧視和孤立(雖然「指出」常常就是一種歧視和孤立),作為鑒戒以警告尚未意外的孩子要謹慎、沈靜、退縮──甚至是有點驚惶的、焦慮的、膽怯的、神經質的。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灌輸,孩子終於學會了懼怕,學會了恐怖,也學會了另眼看待(不管是充分的憐憫或十分的避諱)那些已經有過意外的孩子,在另眼看待中一再「提醒」後者的「不幸」。
成人說,這樣的養成過程是為孩子「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活躍一點總是比較容易招來意外的。
成人想到的是極力保護自己的孩子「避免」那些可能的歧視、傷害、和孤立。成人沒有想到的是,第一,這樣的保護往往剝奪了孩子生命的活力和探索精神,侷限了孩子的人格幅度發展;第二,在成人指出前車之鑑,教導孩子避免意外時,這樣的標記正在強化既有的歧視和孤立,對那些已經受傷的孩子而言是另一層傷害;第三,由於沒有去挑戰並改變歧視,當自己的孩子也無法避免意外時,又將如何?痛悔嗎?怨忿嗎?嚴責嗎?
許多孩子還是膽大氣盛的向前探進,不畏危險,不計後果。成人對著這些孩子搖頭:怎麼那麼不成熟呢?那麼不懂事呢?難道不知道這些事情的嚴重後果嗎?
問題就在這兒。事情的「嚴重性」倒底是什麼?哪種事情是「嚴重的」?「嚴重不嚴重」是誰的判斷?可不可能有別的判斷,不同的判斷?
在戒嚴時期中,研讀禁書對警備總部來說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渴求新知的青少年知識份子來說,那只不過是另外一個知識的來源而已。在威權封建的時代,子女想自主婚姻就是不孝,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年輕人來說,這是肯定自己心中強烈真確的情感,是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情。在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時代,想和男人一樣上學堂,想和男人一樣出外就業,想……似乎都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會敗壞門風,可是對女人而言,這不過是實現人生,掙脫限制,享受和所有的人一樣的權利而已。
換了一個時空,換了一個脈絡,在歷史的進程中,原本嚴重的事情都顯得那麼平凡瑣碎了:街頭不再有人偷偷摸摸的賣馬克思的著作,依賴他人挑選和決定的婚姻被視為盲目軟弱,不和男人一樣熱衷學習和就業的女人反而被人說是懶散不知長進。
於是原本嚴重的事不再嚴重,原有的禁忌不再是禁忌──這好像有個名字:就叫做解嚴,就叫做自由。
新的因果文化
同樣的,如果女人想要從對強暴的恐懼和驚怖中得到解嚴,得到自由,她們也得把心中自小深深栽下的永遠的痛,放進以上的這個脈絡中來思考如何改變其中的意義和內容。
畢竟,只有在那種用女人的身體貞節來衡量她的價值的年代,被強暴才被當成一切人生價值的失去,被當成女人最大的夢魘。而當時文化中對強暴的巨大可怕描繪也因此是可以理解的──強暴「毀了一個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這些說法都相對應於一個以貞節為本的文化,而這些話語共同建造了囚禁女人生命的地牢。女人怕出門,怕單獨,怕男人。
可是現在好像愈來愈不是那種年代了吧!如果說相較於過去的歲月,女人已經有了愈來愈多的人生選擇,有了愈來愈強而自主的氣勢,那麼,強暴所能形成的衝擊也應該有點鬆動了吧!貞節在女人生命中的地位應該有所不同了吧!畢竟,人生已經有了很多很多其他的意義和可能呀!
這就好像過去女人沒有離婚的選擇時,大家相信如果有女人決定離開婚姻,拋夫別子,她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身分名位的人,會被別人指指點點,會養不好孩子,最後抑鬱孤寂以終,而確實好像有不少女人以這種悲慘結局下場,因此這裡的因果關係似乎是命定的。可是面對這種惡劣局勢,婦女團體努力的並不是叫女人「避免」離婚以自保,並不是再度肯定離婚必定招來惡果;相反的,婦女團體積極的平反離婚的女人,挑戰悲劇以終的結局,並積極的修法,積極的提供諮商和支援,好讓選擇這個道路的女人不至於再成為證實這種因果的實例,讓離婚不再是一件可怕的壞事。在這個新的友善環境中,女人的選擇愈來愈多,自主性愈來愈強,離婚的負面衝擊也愈來愈有限。這就是改變文化、改變女人的具體方法。
這個例子讓我們看見,徹底改造這個對女人不利的文化絕對是有希望的。如果我們寄望幫助已經被強暴的女人不因此而失去人生的動力和快樂,如果我們寄望幫助未經強暴的女人冷靜自在的面對強暴、處理強暴,那麼我們首先就一定要設法改變我們談論強暴時的情緒,設法改變我們圍繞著強暴所建立起來的慣常因果,設法改變我們處理強暴的方式和態度。
因為,我們一定要動搖那個舊因果。我們需要開始說:強暴「不一定可以」毀掉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後面這些說法的普遍性,往往已經先行決定了女人只能如何經歷或理解強暴經驗,它們已經先行明定了傷害的必然和嚴重。諷刺的是,這些想要增加控訴的正當性的說法,其實不見得對起訴加害者有幫助,反而常常會在受害者的經驗上再附加傷害,強化她的受害感,用貞節觀的統一強大陰影滲透個人的經驗。
更深遠的影響是,這樣的說法並非只針對受過強暴的女人,反而是使得沒有受過強暴的女人都一起受害,在日常的驚恐中想像著強暴的恐怖,在時刻的警戒中凍結自己的生命,而每一次的想像和每一次的提醒都再度加深了強暴對女人生命的統治。
請注意,在這裡我不是說,強暴再也不會造成那些惡果。在眼下的文化條件中,有些惡果和傷害極其可能還會產生──畢竟,我們大部分人都還帶著文化的情感包袱,歧視和孤立仍然是常見的傷害──但是,我們此刻開始做的,是在原有的因果中開始注入變數,注入新的可能希望。
因為,只要惡果傷害不是「必然」的,因果的確定性就站不住腳,強暴的恐怖統治就開始罩不住了。只要「有希望」拒絕強暴形成一生的傷痛,拒絕強暴形成羞慚和恐懼,女人就有機會長出新的力量來,而這種新的力量和坦然將為女人帶來真正抗暴的實力。
脫罪論
改變我們談論強暴的方式?不再覆誦強暴的可怕傷害?那豈不是替強暴犯脫罪?──有人氣急敗壞的問。
(其實,這種氣急敗壞反映了一個把性看得很重的人,她所全神關注的是「討債」式的復仇,而很少關注自身如何擺脫怨忿仇恨,如何重新得力,以便透過這種不屈的高亢,來改變強暴的文化意義與權力效應。)
這是我們在思考如何改變世界時另一個需要面對的抉擇:我們要繼續訴說強暴的可怕傷害,以便追索正義,但是同時繼續挫折所有女人的生命,要女人自我限制她的人生,要受害者永遠舔舐潰爛的傷口?──還是改變說詞,不再加深女人的受傷感覺,但是同時讓女人脫出強暴的恐怖統治,在追求身體情慾的自由自主時,長出新的力量來反擊騷擾強暴?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要定強暴犯的罪,要伸張正義,就一定要訴求原有文化中的貞操價值觀嗎?就一定要把受害者描繪成可憐無辜的小綿羊(因而限制女人可以想望的形象和力量),一定要把加害者描繪成可怕的大野狼(因而強化男人的力量和統治)嗎?為了怕可能會替強暴犯「脫罪」,我們就不惜把女人「一再定罪」,不惜閹割女人的生命活力嗎?
我們能不能開始訴求另外一些可能增加受害主體力量的價值觀和權力理念,來定強暴犯的罪?
在這裡我先舉出一個可能。
或許,在這個愈來愈看重個人主權的年代中,我們需要把對強暴的痛恨建立在不帶貞操含意而只伸張個人權利的基礎上。
從此,強暴之所以可恨,不再是因為它毀壞女人的名節,不再是因為它造成一生的傷害,而是因為它侵犯了個人的身體主權,違反了個人的空間權利──不管侵害者和受害者之間有什麼樣的親密或陌生關係,是女人還是男人,是成人還是小孩,侵犯都是一樣可恨的,都是要被全民聲討的。在個人主權的基礎上,任何對於強暴的譴責都不必再勾連性的污名──新的防暴論述本身就要淡化性的污名──對強暴的控訴不必再同時污名受害者,相反的,討回公道將是為了強化個人的主權和力量。
在另一方面,要說出新的正義因果,要創造不同於往日的強暴論述,要生產沒有貞節情結的女性情緒和心理結構,我們當然需要新的眼界,新的經驗敘述,新的養成過程。這些新的文化材料要從哪裡來?
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它們不會來自振振有辭的專家學者,不會來自滿臉正義的女性主義者──這些人的有限人生經驗生產不出我們所需要的生命素材。
事實上,不一樣的強暴經驗和強暴故事,不一樣的面對性的態度,早就存在:它們在那些被大家不屑的女人(如豪放女或倡妓或辣妹或霸王花)的生命中,在那些被視為輕佻的女人身上。對這些女人而言,性交不是什麼身體靈魂的交會,不是什麼嚴肅慎重的「一生的事」。性交只是黏膜的接觸摩擦,只是身體的一般活動,並不帶著什麼特別深刻的意義,也不會因此就形成身體被他人佔有或一生忘不了的傷害──她們也常常因此被大家視為「隨便」、「淫蕩」。
可是,這些不落俗套的女人卻是第一批成功的拒斥和性相關的附加意義和情緒的女人。她們已經發展出一種新的強悍力量,根本就不會容許對身體的侵犯形成更大的人生傷害,她們拒絕讓性成為個人人生唯一的價值和意義指標。可惜的是,大家對她們的排擠和孤立封住了她們可能的經驗分享,斷絕了我們可能的創意來源,也造成了我們自己的困境,我們自己的損失。
想要向她們學習?想要分享她們抗暴或伏暴經驗?想要學習她們看待身體的自在和輕鬆?那還要看大家會用什麼態度來看那些不入流的女人,要看大家會用什麼樣的誠懇和善意來贏得她們的信任。
換句話說,對強暴的文化意義的改造,要從對所謂壞女人的平反開始,要從肯定這些不同的情慾身體開始,要從珍惜她們已經開拓的女性情慾空間開始。
附錄3:拉鍊夾住陰毛的男人
何春蕤
標準的強暴場面:暴風驟雨的夜晚,驚恐萬分的女主角,猙獰邪笑的醜陋男人。男人龐大的身影一步步逼近,女人無處可躲,無力抗拒,只有連聲說不,或者尖叫救命,但是風聲雨聲中又有誰聽得到呢?
小時候,在還沒有任何情慾衝動或情慾感覺,在完全不知道男女之間的事的時候,我們就已經知道,強暴是一件可怕的事,男人是充滿敵意的野獸。因為我們在觀影中看見了劇中女主角的驚恐無助以及施暴者的殘忍饑渴,也看見了女性觀眾眼光的迴避和她們臉上肌肉的痙攣。
這些景象的出現頻率是那麼的高,每個電影、每個電視劇、每篇小說的前景後景中似乎都有某個在強暴的煉獄中苟且存活或者痛苦喪生的女人。
這個不變的情節是如此的必然,只要天色黑暗下來,只要我們獨行,只要男人的呼吸靠近,我們就直覺的繃緊了每一根神經。
我們不是沒聽過各種防範之法,我們不是沒有嘗試著練幾招防身術,我們不是沒有在皮包裡帶著哨子、小刀、辣椒噴槍、電擊棒,我們甚至也努力的留在家中——可是我們還是害怕,還是心悸,就好像我們都已經被強暴過,都揮不去那可怕的陰影一樣。
我們不是沒有聽過教官和防暴專家的耳提面命,我們不是沒有上過警察伯伯們提供的防暴課程,我們甚至讀了不少極有女性意識的強暴分析——可是糟糕的是,我們在這些描述中重複的聽見:
1.男人和女人的力量就是懸殊差距,怎麼也無法對立,而且在強暴過程中女人常常早已被打昏,根本無法抵抗。
2.強暴犯是心神不正常的人,因此暴虐易怒,十分兇殘,他們的目的不只是性,還要施暴。面對這種局勢,女人是沒有多少籌碼可用的。
3.強暴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女人不但身體受害,更會在心理上留下不可磨滅的終生傷痛。
結論是,女人在強暴的情勢中無力回天,因此最好的防暴措施就是不要亂走,不要亂出門,不要亂搭計程車,不要亂言語衣著輕佻。反正——責任都在女人自己。
要不然就是要求多派警察巡邏街道,多組織可靠的無線電計程車司機,多設路燈警鈴電眼,多找家人朋友陪伴外出。反正——女人也沒有別的法子想。
於是日復一日,女人心驚肉跳的過著日子。面對強暴的威脅,我們無處可逃,無力可擋。
直到──我們遇見了一些不一樣的女人,聽到了一些不屬於統計數字、不能被抽象分析、不帶著涕淚交零,反正就是很不一樣的強暴經驗。
有一個中年女人說,她年輕時有一回和幾個男性朋友一齊聊天喝酒,後來大家喝得興起,就大鍋炒了。當然,被炒的是她。不過她說的時候既沒有痛心疾首,也沒有痛不欲生,只不過平平淡淡的說完故事,還伸了個懶腰,就好像當時被炒完以後一樣。
還有一個女人說,她有一回在自家公寓大樓的樓梯間遇到一個男人想要那個,可是這個男人一定是驚慌過度,因為他的褲子拉鍊竟然夾住了陰毛,那可真是痛不欲生!結果女人倒是寬宏大量的放了他一馬。
第三個說,她中學的時候被鄰居的叔叔拉倒在床上,想要強姦她,但是還沒進去就洩了,長大以後,特別是她了解了許多中年男子的情慾困境後,她想起來還蠻同情那個可憐的叔叔呢!
第四個說,她被強暴的時候不知怎麼的,就是忍不住的想笑,笑到那個男人窘窘的不知如何是好,只得訕訕的離去。
聽到這裡,一屋子的女人都笑倒了。那一晚,強暴開始失落它原有的陰霾和恐嚇力量。
沒認識這些女人的時候,我們已經在空泛的故事中想像著強暴,已經在抽象的場景中經歷了強暴;強暴似乎已經變成了我們生命中不可改變、不可挑戰的事實。我們從來想不到強暴可以是爆笑收場的,也沒想到過強暴犯可以是被人同情的。
這些女人自在講出她們的故事後,我們驚訝的發現,不是所有的強暴犯都是順暢無比的為所欲為的,不是所有女人在強暴中都是劫數難逃的,強暴更不一定必然要是痛苦羞恥的。事實上,這些女人在敘述她們的經驗時都是淡然、甚至是高亢欣喜的。
現在我們在努力的思考,如何再找到另外一些女人,另外一些在強暴陰影中沒有受傷或者拒絕受傷的女人,我們需要聽到更多幫助我們掙脫強暴陰影的故事,我們需要累積女人揮灑人生的故事。(原載《柯夢波丹》雜誌1997年4月號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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