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何春蕤:代理孕母

 (這是陽明大學學生官晨怡2001年3月7日針對代理孕母議題對我的訪談)

:先請問妳什麼時候開始注意到代理孕母這個議題的?最早…

:就是本地的新聞報導啊,大概最早的印象就從陳昭姿開始。因為電視上報導有關代理孕母的議題通常在人物部份就會訪問她,讓她講幾句話,因此我才知道本地有一個女人在積極推動跟代理孕母相關的議題。陳昭姿當時的說法就是,有些女人非常希望有孩子,但是有一些先天因素使她們無法受孕,因此她們希望能夠用代理孕母的方式來完成個人心願,說得蠻感動人的。我大概最初的印象就是這樣子。(官:在電視上?)對,在電視上看到新聞,在報紙上也讀到新聞,關於代理孕母這個議題,而且是由那些需要找尋代理孕母的人擔任最主要的發言者。

:那看到之後有什麼想法?

:其實我的經驗是這樣,在國外surrogate mother已經是個長久以來在公眾討論中存在的議題,我在國外的時候也注意到這個議題。當時我覺得這可以說是一個蠻突破性的做法吧!母親可以不再是生理的事實,不再是法律規範的或者婚姻規範的事實,而是可以在眾人同意的安排之下來決定生育這個活動要如何發生。一般來講,我們會覺得生育應該是在婚姻之內、夫妻之間發生的事情,如果有什麼不落俗套的做法,充其量也就是有些人在婚前就懷孕什麼之類的。可是當時我聽到代理孕母這個概念,我就覺得這是蠻開明的做法,因為受孕不再是一個侷限在婚姻關係之內發生的活動,而是可以在大家同意之下來做安排,來做合理的處置。我覺得這是一個進步的做法。後來在台灣聽到代理孕母的相關消息,我就覺得,哇,很不錯,台灣竟然也有人出來推動這樣一個想法跟做法。大概就是這樣吧!但是因為當時代理孕母並不是一個很廣泛的議題,即使我想接觸什麼人(例如陳昭姿),我也不知道從哪裡開始,所以我只是看到這個議題,我並沒有跟它發生一個主動的關連之類的。

:那在國外是什麼時候?妳當學生的時候啊?

:對呀,做研究生的時候。像這種話題在美國校園裡還蠻多人討論的,它牽涉到許多哲學上或倫理上的問題,所以在知識界廣泛的會有一些人談這樣的議題,然後也會有些人公開的張貼徵求精子啦、卵子啦之類的,蠻常見的,而且在美國,因為像「收養」這種非親生關係現象非常的常見,她們對這話題也比較多思考討論,所以在知識圈子裡面就會聽到有關的辯論跟討論吧!

:妳說妳那時候並沒有辦法主動去接觸什麼人?那妳什麼時候開始比較有這樣的機會?

:有一次(1999年吧)好像要在立法院辦代理孕母管理辦法的公聽會,那時候陳昭姿可能從記者那邊問到我的電話號碼打電話給我,她說她覺得很不好意思打攪我,因為我們完全不認得,但是她覺得我可能對這樣的議題有一些想法,可以去協助推這個議題。我猜想她之所以找我,可能是因為在那些年代,抗拒代理孕母議題的主力就是某些婦女團體,所使用的言論也是女性主義的言論,而我是少數在性方面有比較開明說法的女性主義者,對她來講,我大概是少數可以溝通的人之一。而事實上,更早一些時候,1997年台北公娼抗爭的時候,主流女性主義者就把代理孕母和公娼放在一起,顧燕翎在中國時報寫了一篇〈身體的工具化〉,批判代理孕母和公娼都是女性身體的工具化,都是服務男性慾望的做法。我就在同一個版面上回了一篇文章,提出很多辯駁來指出,我覺得以身體來作為最主要工作場域的女性出路,其實不見得對女性全然不利(官:所以從那時候就開始了?喔,那時候跟公娼事件…),而且女人所做的任何工作都可能服務父權,那麼又為何獨獨挑公娼和代孕者來批評呢?在這個辯論中,公娼議題和代理孕母的關連性就被討論出來了。從前記者可能問過一句兩句我對代理孕母的看法,但是這個時候因為我跟顧燕翎辯論,所以我在代理孕母這上面的立場比較明確而完整的說了出來,顯然跟反對代理孕母的大部份女性主義者不一樣。所以到了1999年的時候,立法院要辦公聽會,陳昭姿就打電話給我,她說:「我知道妳在這件事情上的立場,我們在立法院中有公聽會,婦女團體強烈批評我,妳願不願意來幫忙?」那我覺得我當然要幫忙啊!因為以前我沒有什麼管道認識她,沒頭沒腦的打電話給人家也是很奇怪的事情;更何況我本人的爭議性很高,人家的運動似乎也做得蠻不錯,不一定會接納我的協助,因此我也不知道怎麼加入代理孕母的抗爭。她說請我到公聽會去發個言,那我說好,我就去。那個時候我才第一次跟她同場見面。當然我們兩個覺得彼此都有點惺惺相惜,因為我們講話的方式有一些相類似的地方。

那一次見面,我對陳昭姿印象很深刻的地方,是因為我覺得她是個很能夠在群眾面前講話的人,也就是說,她雖然不是一個運動家,也不是什麼女性主義者,可是在那次公聽會裡,她講話的方式讓我覺得她比我認識的絕大部份女性主義者會講能講,而且講得好,效果很好。她沒有用任何女性主義的字眼,也沒有講什麼大道理,但她能夠很平易近人的打動她聽眾的心,能夠很理直氣壯的把自己的目標講得很清楚。我覺得這特別是學者派的女性主義者缺乏的群眾魅力吧!我相信陳昭姿的群眾魅力是來自她跟很多現實生活中的女人的接觸和認識。我覺得群眾魅力不是天生的、個人的什麼特質;其實群眾魅力是當一個人跟社會上很多不同類型、不同位置的人多多接觸的的時候所發展出來的某一種開闊眼界,也就是她有某一種「人同此心」的理解,所以能夠說別人聽得懂也聽得入心的話。女性主義者常常是學究型的人,就是坐在書房裡面讀書,從概念出發、從自己狹窄的經驗出發的人;可是陳昭姿的做法跟我的做法有點相近,是從人出發,就是從我們所認識到的一些極為普通的女人出發;這些女人生命中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各種很少為人所知的慾望和做法,都使得像陳昭姿和我這種人比較不會是書本型的講話,不是只講概念而已,而能夠觸摸到人的現實和靈魂吧!說肉麻一點,我覺得那一次見面,我對陳昭姿印象就很深刻,因為她真的好會講,而且她一點都不怕這些什麼立法委員啊、媒體這些,她就是明白的說:「我就是這個立場」。我覺得她的勇氣是來自於她背後站著這麼多叫不出名字的女人,那些無名的、沒有露臉的女人在她背後,那是支撐她前進的一個強大力量。這一點也是學究型的女性主義者非常非常缺乏的。雖然她們號稱搞運動,可是我覺得在群眾基礎上她們是十分薄弱的,只有一些概念引導,而沒有多樣生命的接觸吧!

那一次我的發言寫成了稿子,我的習慣是如果在公共場合發言,一定會寫稿子,這樣一方面可以思考得比較周詳,一方面也表示我對這個事情的慎重,希望能夠寫得深刻一點。那天我發言完了以後,陳昭姿跟我有點惺惺相惜的那種感覺,我們同樣都對這個運動的目標非常的努力,那也是我第一次跟她見面、認識。後來就沒有什麼密切的聯繫,因為通常這種東西要有某個場合才能遇到另外一個人。如果沒記錯的話,2000年還有一次在台北醫學院有關於人工生殖法案的討論,那時候我也有被邀請去,所以我在會場上又跟她同台過一次,這是兩次比較公眾的接觸吧!大概就是這樣子。另外還有一次很私人的接觸,那就是因為我在1999年10月底發現罹患腦瘤,我那時候因為在尋求各式各樣的治療可能,也曾經到過以腫瘤著稱的和信醫院,剛好陳昭姿就在和信做藥劑部門的主任,那時候因為不認識任何醫藥界的人,想到她是藥劑師,我就問問看她知不知道有什麼醫院可以看病。她說「我們和信就有」,所以我就到和信看過一次病,她還帶我在醫院裡逛了一下,大概就是這麼一點,五分鐘的接觸,這就是我跟陳昭姿的關係吧!

至於代理孕母這個議題,我對它的關切並不是把它當成單一的議題來看,而是因為在1994年開始,我在女性的身體情慾這個領域當中開始有一些不同於一般女性主義者的說法,引起很大的爭議,那個時候我對女人跟身體之間的關係有一個比較廣泛的探究、思考。我覺得這些都不是孤立的話題,在現代社會的發展情況下,當人際關係開始鬆動,當人的主權開始有很多不同的定義,或者接受到不同影響因素的時候,在這種條件之下,女人跟她的身體之間是不是還是要按照傳統那樣,要怎麼樣的處女呀,怎麼樣的貞節呀,或怎麼樣的母性呀?我覺得在現代的社會條件、文化條件之下,這些都需要被重新考量。換了如果是在農業時代,女人唯一的出路和唯一的依靠是婚姻、生育,而且要生男孩,如果是在這樣一個社會條件之下的時候,女人身體的純潔當然就很重要,因此那種年代,女人會以她的身體當成最大的寶貝,因為她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可是我們現在已經面對很不一樣的社會條件,在這個社會文化條件之下,身體已經不是女人能夠倚賴的唯一東西,她其實可以有很多其他人生發展的方向,也有很多其他的實力,她不必再倚賴她的貞節和生男孩的本事,來肯定她在社會中的位置。也因為這樣,女人把自己的身體看得比較淡,那是很自然的發展嘛!妳人生當中有很多其他的事嘛!所以像代理孕母這樣的事情,當我們能夠切斷生殖跟社會位置跟婚姻之間的直接關聯時,我認為這是另外一種出路,另外一種解放,另外一種自由。讓女人身體不是在一條軌道上行走,而是她有更多的人生選擇。

:那1994年那時候是性工作的議題?

:還沒,1994年其實是談論女性情慾的時刻,就是談論「性解放」、「豪爽女人」、「我要性高潮」等等,也就是女人跟她自己身體上的各種慾望和需求和感覺和文化的養成等等有關的一系列討論。那時候並沒有那麼直接的談到現在談的比較具體的這些議題,而是比較泛泛的籠統的談女人跟性之間的關係;但是在那時候,我們已經看得出來,邊緣的一些性實踐,譬如說婚外性、婚前性,或者各式各樣的變態性,其實是女性的前景;也就是說,我們的出路在那裡,或是我們更廣闊的空間在那裡。在這些邊緣性上面,主流的一夫一妻這種婚姻、這種關係、這種性,其實對女人來講,帶有太多文化的包袱和束縛,所以從1994年開始,各式各樣的議題慢慢的一個一個浮現,1997年台北公娼帶動的性工作議題是最清楚的一個標的。1995、96年的時候,同性戀的議題開始比較更明確的浮上檯面,性解放陣線則則在這個議題上推動最寬廣的空間。當時同性戀剛剛開始浮上檯面的時候,我們就開始從性解放的角度來強調同性戀其實有很多種樣貌,不侷限於一般人想像的那種又藝術氣質啦、又什麼什麼,很正經八百、奉公守法之類的人。我們其實覺得性少數有很多種面貌,這種面貌不能因為想要出櫃,想要被人認可,就必須顯示出某種很正經八百的形象,因而排擠了其他的性少數。(官:妳談的是酷兒那個時候的?)對,當時台灣提酷兒的時候,其實把酷兒放在比較抽象的層次上,因此我們談酷兒的時候選擇比較從性解放、性階層、性政治這些角度來談酷兒這個身份的多樣性,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可能政治性。

我覺得1994年是從女人情慾出發開始談,然後進入女同性戀議題(1996年女同性戀議題在婦女新知之內造成很大的爭議),然後1997年性工作的議題引爆,後來代理孕母這個議題一直到現在都還在發燒,然後最近這幾年援助交際、RU486以及墮胎這些議題都慢慢開始浮上檯面,都有比較多的討論,女性主義者也開始有比較多的人表達她們的立場。我覺得性解放這條路線上的思考是很積極的,它在這些新興議題上都沒有缺席;因為我們覺得這些議題被提出來,如果只能在最傳統的、最正規的那種論述中來談,那就不會有什麼突破。而性解放的眼界、性政治的眼界可以提供另外一些思考的方式來看這些議題,所以通常一有新議題出現的時候,我們都會從性政治這個角度來思考,並提出性解放觀點的分析和批判。對我來說,性解放就是一種性政治,她是sexual politics裡面非常重要的一支,特別關注的是在性這個議題上面,因著性的不同實踐而被污名、被排擠、被抹黑、被打壓的現象。從這個觀點來看,尋求代理孕母的人、使用代理孕母的人、代理孕母的孩子、代理孕母的家人都在同樣的政治邏輯運作之下被污名,特別是被一些好女人污名了。

:那1994年為什麼會開始去談這個性解放的東西?

:說來很話長吧!我們一直觀察到台灣情慾文化的變遷,卡維波寫過一篇〈一場性革命正在發生〉,裡面就指出情慾版圖已經有了重大的拓展,但是我們擔心這樣的情慾革命會不會只是拓展了強勢者(也就是男性)或者商業體系(例如各種商品和雜誌論述)的空間,而沒有更進一步改變性別不平等、階級不平等,因此主張女性主義和社會運動應該積極介入這個革命,好讓它也成為弱勢群體的革命,並挑戰情慾領域的權力操作。1994年其實在台灣婦女運動上是個關鍵點,師大的性騷擾案發生,促使婦女團體跟女性主義學者跟學生團體的集結,不但形成性騷擾論述的集結,也集體連線上街頭。這種很具體的公眾場域發聲,說出了女性主義者和女性主義團體對這個事情的看法;但是也是在這樣一個街頭運動中,我發現當時產生的性騷擾論述的口號也好、論述也好,都勾連了一個非常可憐的、柔弱的、清白的、受害的女性主體位置,渴求社會為她主持公道。而我覺得還有別的女性主體位置沒有涵蓋在這種論述中,還有別的策略需要被提出來,才不至於侷限了女人的力量

我覺得性騷擾最主要的影響不是在於它傷害了什麼柔弱女人清白的名聲之類的,也不是在於女人多麼害怕被騷擾,女人被騷擾時多麼無力抗拒等等。也就是說,那種可憐的、容易受傷的、需要大家保護的女人,只是女人中的一種;而打擊性騷擾,還有別的有力策略。我們談性騷擾,不能推出結論說:因此我們要多小心,因此我們要自保,因此我們要有更多的燈光照著,因此我們要有很多警察在街上巡邏。這樣的做法對女性拓展自在的情慾空間沒有任何好處,反而使我們受到更多管理和監控;那麼女人就不能「煙視媚行」啦,就不能騷騷的走來走去呀!換句話說,抗爭性騷擾,當然希望社會改變,但是那些改變的方向不能夠只為女人創造更大的管制或者監督,不能只描繪出一種很清純的、很怕受害的形象。就另外一些女性主體位置而言,性騷擾反映出來一個對女性情慾發展很不利的環境,所以性騷擾的論述需要跟一些很正面的、很強而有力的、女性肯定自身情慾空間的說法扣連在一起。當然,我之所以會採取這樣的說法,一方面是因為我覺得那個容易受傷的主體形象是很有問題的主體位置(強化國家和警察和司法的力量,這當然有問題);另一方面是因為我認識很多女人,她們不是那種受害主體的位置。後面這一類型女人是很強悍的,是可以跟人家拼回去的;你講一句黃的來,我跟你一句黃回去,叫你吃不了兜著走。在抗爭性騷擾的運動中,我才很清楚的看到,女人其實有很多種不同的樣子,她們可以就很多不同的主體位置;可是當時女性主義者就這個問題提出來的論述卻只能有一種受害的主體位置,而且這種清純受害主體的位置,在對比之下還會進一步惡化另外那些性感女性主體所承受的污名,使後者被排擠,或被人家斜眼看待,或者被人瞧不起。如果妳這個好女人的主體位置只是不斷去強化一些所謂壞女人的污名的話,那這個論述有問題呀!女性主義者怎麼可能只發明一種論述,只為某一種女人謀福利,而就讓另一些女人繼續在社會的污名中活下去?我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因此我覺得在性騷擾論述中要打開那樣一個狹窄的局面,讓某些女人肯定自我情慾的力量也能夠出得來。不是只有那種很可憐的聲音說,「你看我,我好可憐呀,你不要再騷擾我吧!」或者訴求大哥哥「保護我,不要讓他傷害我」。相反的,我提出的主體位置是強而有力的、是肯定的,是說「我要性高潮」因此我決不要你的性騷擾。透過這個肯定自我情慾的力量,女人可以發展新的、強而有力的聲勢去說拒絕性騷擾。

我當時並不覺得這樣一個新的女性主體位置有什麼太大不了的,只是沒想到後來會有那麼多人很介意這樣的立場,我是蠻驚訝的。很奇怪!原來女性主義者不喜歡這種女人,女性主義者喜歡那種柔弱的受害者、小綿羊,她們不喜歡大老虎型的女人。可是我就認識很多大老虎,而且長得很像小綿羊的大老虎女人,她們都很有能力可以處理騷擾,處理黃色笑話,處理那種很惡意的男性侵略,她們都可以處理。那麼為什麼女性主義者不能把這些人的智慧廣為傳播,讓所有女人都從這些智慧中得到更多力量?為什麼這些人要被排擠在外面,好像女性主義者一定要認為她們有問題似的?

性騷擾的議題其實很有趣,當年師大這個性騷擾案件發生在四月,沒多久又發生了藝人胡瓜跟酒店公關小姐李璇的性騷擾案。兩案併發,大家以為女性主義者一定會支援李璇,結果女性主義者竟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要不要去支持李璇。按理說她也是性騷擾的受害者嘛,婦女團體不是也應該出來說些什麼話嗎?可是因為她是酒家女公關或什麼之類的,大家立刻心裡面就打了個大問號,就有點懷疑,她怎麼可能被騷擾?好像覺得被騷擾、受害的那個主體一定要是某種清純的、脆弱的、無助的那種女人才可以,對李璇這事情反而有點躊躇不前。也因為這樣,婦女新知內部當時還進行過一個討論,像王蘋、倪家珍這些工作人員就覺得當然需要支持李璇──說實在的,她搞不好並不需要支持,因為李璇比許多女人能幹多了,她能處理這樣的狀況──只是婦女團體本身的這個遲疑需要被反省。因為在這個女人說她被性騷擾時,婦女團體竟然表現得很遲疑,因為不確定、不知道她是不是個「好女人」,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受到傷害。可是我認為不管她需不需要支援,婦女團體的態度應該是一視同仁,而不是說某種女人控訴性騷擾,我就特別存疑,那麼大學女生控訴的時候,我就覺得很清純可憐,全力護衛。

我覺得也是在這一類型的事情上面可以看到當時女性主義者在處理不同女人的處境時有著雙重標準,這些事情都使我覺得對於女性主義論述中假設了什麼樣的主體位置、什麼樣的主體道德形態,都需要被檢討,然後必須要有另一些開拓空間的論述。如果我們只是說我們很可憐,要大家保護,那我覺得我們沒有改變現況,我們只是更可憐而已;我們需要那些已經長出力量的女人,讓她們來示範她們是如何處理這些情況,我覺得這一類型的傳承更需要,而當主流力量打擊這些另類女人時,婦女團體更需要呵護她們,支持她們抗拒污名。可惜的是,到現在為止,我看到的主流婦女團體、主流的女性主義團體或者學者,其實對於這些生活經驗很豐富的女人沒有什麼興趣,像台北公娼、像檳榔西施、像援交少女,我其實覺得主流的女性團體都沒有興趣認識她們的生活故事,也沒興趣支援她們。主流女性主義者唯一能想到的好像就是,「哎呀,這些人真是投了男性之所好,被男性所利用呀」之類的。我覺得這是蠻遺憾的事情,她們從來沒有好好去認識這些「壞女人」她們是怎樣操作她們的生活的,也沒有興趣知道那些「壞女人」有著她們自己的什麼樣的力量。

:所以那是一個脈絡下來的?

:我對於女性情慾這個層面的論述,一直引導我在很多的議題上去思考不一樣的出路,而不是採用最傳統、最主流、最一般的那種正義凜然的立場。相反的,我會在邊緣的主體位置上去挖掘可能的視野、可能的實踐、可能的做法,也因為這樣,我對於代理孕母這樣的議題、對於公娼、對於援交這樣的議題,我都會以不太一樣的角度去看待。

:那有跟哪一些朋友討論過這些議題嗎?

:很少有人想談這種事情。性解放這個觀點在學術上以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為最大本營,在運動領域中則是以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為大本營。1994年性解放的論述出來,然後我出版《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在這領域中開始耕耘的時候,其實感受到一個比較大的壓力就是女性主義者對這樣的論調有很大的保留,她們很怕污名,她們覺得「如果跟性解放站在一塊,人家都把我當作豪爽女人,那怎麼辦啊」之類的。在集體上,婦女團體和女性主義者也怕和性解放的議題結合,所以當時女學會其實有一個清理門戶的宣告,就是宣告「我們女學會跟性解放不能畫等號」。其實我從來沒說女學會應該推動性解放,我只是說,女學會中有一個會員提出性解放的說法;但是那個壓力卻公開宣告與性解放切割,實際上就是把性解放的說法和成員逐出女學會。就是說:對不起喔,妳的說法我們完全不認可,完全不支持,完全不認定它可以在女性主義陣營中存在。我很清楚感覺到性解放的各種論點如果要繼續存在,就需要有自己的發言台,所以1995年我們才成立性/別研究室,以甯應斌、丁乃非、我,以我們三個人為鐵三角來推動這方面的研究以及論述的發展。另外,據說也因為跟這條陣線有關,像王蘋或倪家珍這種婦運的工作人員1997年在台北公娼事件中被婦女新知開除出來,當時她們的董事會還常常逼問她們,到底跟我的關係是什麼,或者跟性解放陣線的關係是什麼。(如果有興趣,現在苦勞網上有當時解聘事件的所有相關訊息。)現在她們自己也成立了性別人權協會這個小組織,有些議題,個人單打獨鬥沒有辦法推,妳必須要有某些組織的狀態,要有某些朋友一起做。就性解放路線而言,這兩個團體是比較清楚的立場,另外還有一些零散的個人,散在各處。我覺得比較重要的倒不是我們這兩個團體,更重要的是,我常常遇到一些很平凡的女人告訴我,她們在性解放的論述中找到了最大的力量跟安慰。她們會覺得說,「我突然看到了一片空間,原來,我的生活方式、我的人生選擇不一定要被踐踏,原來踐踏不是我的命,原來我可以有其他價值觀存在。」我覺得也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們還在繼續玩吧!因為理論的境界中本來就應該有一些開闊性的東西,妳不能老調談來談去,女性主義者不能永遠只有一個答案,那是很可怕的事情。或者,性解放陣線的存在,就是使女性主義裡面還有著不同的聲音,所以我覺得還是蠻有意義的。

:妳提到去立法院開那個會,那時候跟其他人對話情形是怎樣?

:立法院公聽會好像有沈富雄,還有好幾個立法委員,基本上是民進黨的,然後其他還有女權會的人,還有像我們這種所謂學者,還有像陳昭姿這種人。當時因為代理孕母這個議題,我們跟女權會有很大不同的意見,女權會是民進黨附屬的團體,她們後來在RU486的議題上比較進步,比較贊同RU486的進口跟使用,雖然還是要限制某些人不能用;可是在代理孕母這件事情上,她們是堅決的反對,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們就跟女權會的人,像徐佳青之類的,有過一些非常尖銳的對話。當天立法院講完後,晚上我還跑去胡婉玲那個民視的「頭家開講」節目,在節目上又和她廝殺一場。當時這也是蠻常見的現象,就是有一個議題在吵的時候,女性主義者會被邀請到不同的節目當中,在公共場合中討論或對決。當時我們跟女權會的人是有一些對話,我們也沒覺得怎樣啊!本來就有不同意見嘛!就大家來廝殺嘛!沒有不一樣的意見,那才無聊呢。

:那時候有一些對話?

:蠻多的,而且蠻針鋒相對的,非常清楚的針鋒相對。我們就是很贊成代理孕母的存在嘛!我們也提出很多比較進步的代理孕母的意義;相反的,女權會提的就是女性主義的標準答案嘛!就是說女人做什麼事情都是被男人欺負,好像女人結婚啦、戀愛啦、從一而終啦,這種大概就不容易受害。很奇怪呀!為什麼女人所開闢出來新的道路、新的人生選擇,總是要被女性主義者首先質疑,被女性主義者先扣上帽子,被女性主義指摘這不是一件好事,可能被人利用,可能被人傷害呀!可是我又沒有看到女性主義者用同樣的質疑態度去面對一些大家常見的女人人生選擇。女性主義者會質疑:「妳看妳們走代理孕母這條路,妳們想清楚了嗎?這樣不會擾亂家庭嗎?這樣不會害了小孩搞不清楚誰是媽媽嗎?」我在想,女性主義者不是本來就希望一夫一妻這樣的家庭體制或者傳宗接代這樣的說法有一些不同的發展嗎?怎麼在遇到代理孕母的時候就忘了原先的理想?難道那個理想只是說說而已?或者女性主義者會不斷質疑性工作者:「妳們真的是自願嗎?」我就想:女性主義者讀大學真的是自願嗎?讀博士真的是自願嗎?她們為什麼不用同樣的方式去質疑自己呢?所以有時候我覺得,只要女人開闢出新的道路、新的人生選擇,我總是要想辦法來找到一些比較開闊的說法,來使得這樣的做法成為一個更進一步去突破現況侷限的可能。

:那什麼是「好女人」?

:「好女人」就是在心態上、在生活上都固守傳統的某一些女性德行,而且認為只有她那一種方式是所有女人都應該遵循的形象或生活方式,那就叫「好女人」。她自己是已婚、未婚,完全不重要,我只是說心態,是一種故步自封,而且也積極去封鎖別人的人生選擇的人。就像「處女情結」一樣,我說了很多年處女情結,沒有人懂什麼意思,我一講處女情結,她們就以為我在說處女膜!其實我說的處女情結是心態上的畏縮,那種怯生生,那種不敢向外探索,不敢嘗試,總覺得自己身上有個寶,很怕損失什麼的。我覺得那就叫做處女情結。我批判好女人,主要是說她們有一種態度,有一種心態,有一種自以為義,覺得她才知道世界上唯一的一條正道,所有女人都應該像她這樣才對,那種好女人心態對別人而言是很強制的,而且常常和國家政府的勢力密切聯繫,對別的女人則形成極大的壓力和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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