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謎題(翻譯校訂)

(樸蜜妮Minni Bruce Pratt是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英美文學博士,專攻婦女研究、女性主義理論、同性戀與跨性別研究,也是多次獲獎的作家,現任漢彌頓學院婦女研究系系主任。本文是《她/他》(1995)一書的序,樸蜜妮在書中以流暢深刻的散文,剪影了她和愛侶費雷思相愛相知生活中發人深省的點點滴滴,也側寫了婦女運動日漸僵化的性別政治與跨性別主體之間產生的張力,曾被美國圖書館協會選為年度同志及雙性戀好書獎五本獲獎作品之一。由張玉芬翻譯,何春蕤校訂。刊登於《跨性別》,何春蕤編,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3,頁345-358。右圖為丁乃非陪同外賓前往故宮參觀的照片,右起:費雷思,樸蜜妮,Kazumi,三橋順子,丁乃非)

quiz. 名詞【來自拉丁文quis什麼,who誰,which哪個,what什麼﹔quid誰,how如何,why為什麼,wherefore何處】1.  [罕用語],詭異或古怪的人; 2. 戲弄、惡作劇; 3. 一種提問,尤指測試某人知識的非正式口頭或書面測驗

1975年,我第一次和女人戀愛,也第一次搞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當時我還是有夫之婦,結婚將近十年,有兩個兒子。每個人對我生命中的這個轉折都感到震驚,包括我自己。從幫我處理離婚的律師到我那一堆女同志朋友們,每個人都想知道:我以前有沒有過這些感覺?我何時領悟我是「異於常人」的?我何時開始「轉變」?而我所居住的北卡羅萊納州顯然也想知道:我明不明白,我不能既當母親(所謂的好女人)又當女同性戀者(所謂變態的女人)?

為了回答他們,也回答我自己的疑問,我做了也許每個向自己現身為同性戀的人會做的事:我回溯我的生命,尋找記憶的線索,掙扎於一大堆問題之中。我過去不覺得「異於常人」,但是我真的是異於常人嗎?(異於誰?)我改變了嗎?(從什麼變過來的?)是不是我青少年時是異性戀,只在二十多歲時成為女同性戀?還是我一直都是女同性戀,但是早年曾被迫成為異性戀?比起我那些「一直知道」她們在情慾與感情上被女人吸引的朋友們,我是個比較不真切的女同志嗎?女同性戀女人是什麼樣的女人?我是個「真的」女人嗎?

這個自我探索的核心是我的第一段友情。當時我5歲,她也5歲,她是住在我隔壁的白人女孩,是個tomboy。從阿拉巴馬州小鎮的高中畢業之後,我就沒和她說過話,但是從母親那裡聽說她從未結婚,我很奇怪自己對她的記憶那麼強烈。後來某天傍晚,當我在一家伯明罕書店朗讀我的詩作時,她正好走進來,穿著牛仔靴,白襯衫敞著領子,合身的休閒褲,看來成熟而優美,很像一個陽剛女同志(butch dyke)。她從小就認識我,但是就像所有其他人一樣,她也對我長大變成女同性戀感到震驚。

當我再度遇見她的那一刻,我發現還有另外一堆問題需要我再次回顧我的人生,好好再檢視一下:我們的童年都在那個仇恨女性、種族歧視的虔誠小鎮上渡過,可是怎麼我們兩個都長成了女同性戀?為什麼她──不只是女同性戀,而且還是個T──會是第一個讓我動情的人?當時並沒有什麼語言可以描述我們這種人,那麼我們又是如何辨識彼此的?我們在彼此身上留下了什麼樣的標記?而當我們只有5歲大的時候,我們對彼此有何認知?是「T」和「婆」嗎?是「男孩」和「女孩」嗎?為什麼我在她的記憶中只是個「女孩」而不是個「女同性戀」?

我再次回顧我們兩人,當日的那兩個小女孩,我看見手中鬆弛的風箏線,風箏搖搖欲墜開始摺彎,她卻伸手拉著我和風箏一齊迎風前進。我對她說:「可是我們長大以後我就一直遇不到你,你都和男生玩,而我怕男生。」她說:「但是你不知道的是,我怕女生。」整個高中生涯,她熱愛著那些看來非常女人味的異性戀女孩,也不斷的痛苦失戀,但是在畢業舞會上,她和足球隊隊長攜手出席,我則穿著露肩的粉紅色舞會禮服,沈靜、笨拙地獨自坐著,充滿期待的力量,但就是無法昂揚的走入那間大廳,雖然廳裡的舞者們和我一樣,熱切的渴望──但又鄙視──女人的力量。

20年後,這些問題終於在我面前展開:我的婆風格(femme style)──我微微傾斜的頭、我發問的方式、我的聲音語調──和我的性慾望有關嗎?我的婆風格和我如何看待自己身為女人的事實有關嗎?男性特質(maleness)和女性特質(femaleness),和我們後來長成T/婆認同有什麼關係?陽剛氣質(masculinity)和陰柔氣質(femininity)的表現和我們身為女人又有什麼關係?

後來我再次回到伯明罕城時,她安排了一個同學會,找來了我們高中時代的同性戀同學們共進晚餐。那頓晚餐的五個人都是白人,這個友誼網絡就和我們年輕時所受的教育一樣,都是種族隔離的,我們從未遇到過在鎮那一頭學校裡的黑人學生。當年我們對於鎮上的祕密生活所知不多,現在我們聚在一起,準備好好挖掘一番。我們五個,包括了我和我那第一個女朋友,我的第一個回憶;包括我高中時最好的朋友,她也長成了女同性戀,並且做了媽媽;包括我第一個男朋友,現在成了男同性戀,溫柔得讓我想起為什麼當年曾想當他的女朋友;另外還有一個固守鄉里的男同志。我們五個人閒扯著當年曾經迷戀過誰,曾經和誰偷偷牽手,而對方如何投桃報李。

講到最後,我們發現,在我們那個大約只有兩千人的小鎮上,同志名單卻長得驚人,遠超過我猜想可能是「女同志」或「男同志」的那些人。有一位結婚很久的女同學畢業後和一位女健身教練交往;另一位女同學曾經周旋於數個女情人之間,直到有人半夜踢破了她家前門;有一位已婚的主日學校老師,她的女兒結婚之後曾和一位女友相戀,而這個女友幾年後卻和這位當主日學老師的母親有過一段情;還有一堆男孩,要不是彼此做愛,就是在教堂或牧師住所欣賞彼此和牧師兒子性交;還有個男同性戀有天晚上打開家門,發現門階上有個信封,塞滿了某個已婚友人的照片以及他懇切的性邀請。

我們各自述說著在高中時如何面對那個強迫異性戀體制的詰問,這個詰問只允許兩種作答方式,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直」或「同」,「異性戀」或「同性戀」。其中一個選擇會帶領我們遠離迷宮,進入成年,另一個則直通地獄。不過,現在看來,我們在公開統計時宣告的選擇是一回事,我們隱密的生活現實、誰曾經把手放在誰的臀部上、我們埋藏在內心深處的夢想,那些又是另一回事。異性戀機制確實存在,但是它的日常實踐──至少在我那南部內地的家鄉──突然看起來並不比地方週刊輕薄泛黃紙張上的結婚照來得堅固。

但是法律和習俗卻經常強大到足以要求我們的公共生活符合社會常態和規範,而異性戀疆界則強化了其他那些尚未被人察覺疆界的(種族和階級的)建制。我在地方報紙上看到警長及其副手站在法院旁的照片,他們正在把一堆被沒收的威士忌倒入街邊的排水溝中,小鎮因此瀰漫著私酒的味道。但是報上卻從沒有我女友家的照片,沒人看得到她陪著那幾乎被貧困壓垮的母親在廚房擦地板;也沒有她父親的照片,沒人知道他為了養家餬口販賣私酒而入獄。我的白人父親死在鄉下養老院中,報上刊登的是他從半職業棒球到鋸木廠的輝煌生涯,這個版本完全沒有提到他偷喝私酒,也沒有提到他談論誰即將掌握這個世界時的種族歧視論調。養育我長大的黑女人和他同一家養老院,房間就在他對門,但是她死的時候沒有任何報導提到她的死活或者她帶大過多少小孩,也沒有提到她的女兒或兒孫。

當年我訂婚時,地方報紙曾經發佈消息,還刊登了我的照片,照片中的我整潔而婉約,預備嫁作人婦。但是鎮上的公共紀錄──從綠湖區到六哩區的週刊八卦專欄──從來就沒有記錄過我們這些同志朋友們曾經鍾愛5年、10年的愛人,也沒有提到我們曾經生養的孩子。然而在我們身體深處,我們知道這條路並不是死路,也不會是一片空白,一張白紙。我們已經踏實地走入了我們自己的生命。

最近一次回家鄉,我把我的新愛人介紹給我的初戀女友,她們熱情的彼此問候。多年來我都一直愛著T,這次我找到的伴侶是個石頭T,她的陽剛氣質甚至使她常常被誤認為男同志。我找不到適當的語言來談論她或我們之間的關係,我必須學習說:我愛上了一個很跨性別的女人,她的出生性別與性別表現之間存在著明顯的衝突,以致於街頭的人稱呼她「女士」,街尾的人卻稱她「先生」。而我也開始領悟到我自己比從前想像的更為複雜,我開始從那些盤根錯節的語言文字──女人和女同性戀、婆(femme)和女性(female)──中抽離出自己的獨特存在。

那晚我想起我的第一個朋友,一個被她母親的羞辱灼傷的女孩,我想起那些「走路要淑女一點」和「別這麼大聲暴躁」的威嚇(這些訓斥足夠讓你厭惡自己,幾乎發瘋)。我想到我自己,那個在照片中搔首弄姿猛拋媚眼的小女孩,還有老師給我的無理選擇:「要聰明就不是女生,要是女生就不該強悍」(這些說法讓你厭惡自己,幾乎脫離自己的身體)。我和第一個女友曾經在下課時間脫光腳,在遊戲的沙堆裡拼命的扭打,只為了想擊敗對方。我們是怎麼存活下來還能再次見面的?我們是怎麼存活長成這麼特別的女人?因為對我們而言,「女人」這個字眼根本無法充分描述我們的身體透過性與性別而經歷的人生轉折。

從沒人問過我們:女孩、男孩、男人、女人的生理性別(sex)到底有多少種形式?從陽剛到中性到陰柔之間有多少形式的性別(gender)?女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之間,慾望和解放之間,是否有著什麼關連?沒有人告訴我們:我們的道路會分歧,而且總是會再度分歧,岔向許多不同的方向。沒有人問過:身體的性別(body’s sex)可以因染色體、荷爾蒙、性器官而有多少種區別?在家或在工作時、在電腦上、在你親吻某人時、在夢中、以及走在街上時,性別表現(gender expression)可以怎樣的無限多樣?沒有人問過我們:在你的夢想中,你想要自己成為什麼樣子?

1975年,我第一次和女人相戀並且知道那就是自己想要的,當時我才剛剛開始稱呼自己為女性主義者,剛剛開始覺悟女性的身體可能落入多少陷阱──性侵害、強暴、家庭暴力,我們的思考在羞辱中回顧自己的身體。我學到原來女人的身體往往還沒有徵得同意就被用來製造小孩或製造他人的「愉悅」。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能夠解釋自己生命中原本難以理解的許多事情。

我開始回想並且發現,過去搞不懂的一些事情其實有著固定的模式,例如男同事所提出的性暗示評語;還有那些我原本不覺得有重要意義的行為,例如男面試官會詢問我對育兒有何安排。生平第一次,我明白了自己是個女人,是男人面對的「異性」(opposite sex),我屬於一群承受歧視與壓迫的人──但是有能力反抗。我在歷史與權力的迷宮中找到自己身體與生命的定位。

女人所受的壓迫使我覺悟,女人得到解放,我才可能自由。身為解放運動的一份子,和其他女人聚在一起探討如何得到自由,這些經驗充滿了絕妙的歡愉。在意識覺醒小組、政治行動團體、文化事件、文學集會中,在每一種女性團體和女性空間中,我們開始認識到社會壓迫如何封閉侷限了我們的生活。

我們也閱讀了女性主義學者們對於終結女性所受到的性別壓迫所提出的建言。我找到了幾位檢視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和女性壓迫之間關連的作者,但是我所能接觸到的其他理論大多是跳脫歷史(ahistorical)和侷限於單一文化(monocultural)的,它們所強調的解決之道也多半在於消除女人男人之間的差異。有些提議廢止生理功能上的明確區別,例如法爾史東(Shulmith Firestone)建議以人造子宮來消除女性生理功能,她相信那是男女性別分野及不平等的基礎。其他人則覺得答案在於終止性別表現的不同形式,也就是終結陰柔(femininity)及陽剛(masculinity)的不同形態,海爾布倫(Carolyn Heilbrun)就宣揚某種中性的陰陽同體(androgyny),以消除「性別角色」(gender roles)的兩極化,她認為那是男女之間權力差異的源頭。鐸爾金(Andrea Dworkin)則發起改變有關性交的實踐,以掃除那些她認為會永久延續男性特質(maleness)和女性特質(femaleness)──也就是宰制和臣服──的性影像和性舉動。

我覺得這些理論很有說服力,或許只要消除了性差異或超越了性別表現就能讓女人不再承受性別壓迫。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些理論並沒能解釋身為女人的我日常所承受壓迫的某些重要面向。例如,我曾經孕育生產兩個小孩,醫生對待我的方式只會讓我想要問:「如果有人造子宮,會是誰的手來操作這項科技?是為了誰的利益?」另外,我的兩個小孩都是男孩,他們兩、三歲的時候就已經各有其陽剛與陰柔特質的獨特混合,我們可不可能訓練他們成為某種沒有性別特質的中性人?這會是他們採取行動反抗世界不公義權力時需要的技能嗎?至於性交,這是我在與男人的關係中體驗過最多愉悅的時候(我的丈夫一向非常小心翼翼地取悅我),要是沒有對懷孕的恐懼和對我自己慾望的羞恥感,我在性遊戲中應該會享受更多愉悅。然而,我丈夫的陰莖並沒有因此就宰制了我的生活,相反的,我非常關切的是,那些大公司白種男性面試官在我求職面試時如何揮灑其權力,又如何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優勢而永不雇用我。

還有,在我挺身面對婦女解放運動的公敵時,我讀過的理論好像幫助不大。我和我居住的北卡羅來納社區中的右翼女性熱切辯論,她們抨擊男女平權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時所用的策略就正是批評婦女運動企圖消除性差異與性別差異。她們指責:平權就意味著男女不分的廁所,平權就是同性婚姻。她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挑戰性別疆界,你就會消解性別的保護作用,使女人在面對虐待時更為無助。她們想要說的是:如果你挑戰性別疆界,那就會使男人與女人互相學習彼此的行為而且以此取樂。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這些猛烈的批評,而這些指控在全美國都得到迴響,因而成為全面反女性主義戰爭的一部份力量。我在婦女運動中最早學到的標語就是「生理不能決定命運」(Biology is not destiny)和「女人是造成的,不是天生的」(Women are made, not born)。我閱讀過的女性主義理論分析認為工作、家務、情緒都是按照性別來分配給男人和女人的。但是除了這些以外,我──以及那個支持平權修正案、成員主要是中上階級白人的婦女改革運動──對性、性別表現和情慾都提不出一個足夠複雜詳盡、足以回應這些右翼攻擊的分析。

事實上,在這些辯論中我們或許應該說:女性受暴的解決之道,不能只是用限制女人的行動來達成保護的目的,我們的運動應該幫助女人學習和盟友們聯手反抗,以保護自己能安全的遊走世界。我們或許應該回答:男人女人之間的分裂分化,是被設計來延續經濟體系中的上下性別階級,使圖利者從兩性間的戰爭獲利。我們或許應該回應:女人不是男人的對立面,而解放意味著跨越所有專橫的性別疆界,讓我們能隨心所願,在生活中的任何層面上都能把自己放置在男性特質-女性特質光譜中的任何位置上。

在婦女解放運動內部私密的空間中,我們確實討論了這些爭論,但是在充滿敵意的公共空間裡,即使只是建議在兩性所謂的「正常」舉止中做出最輕微的改變都可能引發爭議,因為那就等於質疑整個「文明」(civilization)的基礎。婦女運動中的改良派對於公然面對女同性戀或跨性別的議題一直愛恨交織;事實上,就算婦女運動偶爾處理到種族和階級的議題,她們的態度也是不情不願、反反覆覆的。對這些改良派而言,運動的勝利就僅僅是部份突破所謂「女人」端莊舉止的界限,或者稍稍擴張「好女人」的疆界。

有些改良派女性主義者之所以堅守「女性特質」的內涵,是因為她們從未反省對自己階級種族地位的效忠。對另外一些改良派女性主義者而言,這則是個策略性的決定:她們相信在政治上定義女人時如果能淡化其中的差異,將可以在這個不友善的世界中為較多女人爭取到較大的空間。她們希望建立一個堡壘,以此作為未來建設和解放的基地。但是事實上,出於其種族、階級、性、或性別表現上的考量,而把那些模糊了「女性」定義及疆界的女人排除在外,反而使得女性的空間更為緊縮,更為危險,也更弱化了婦女運動,侷限了它的基礎。

最終我離開了這種改良式的政治,迎向那些願意擁抱女人多樣複雜性的文化和政治行動。一開始和我合作的那群女人主要是白人,有勞工階級也有中產階級,而且都是女同志,但是我們也都深受黑人民權運動和解放運動的影響,認為全體女人的自由和消除種族歧視緊密的相連。此外,黑人女性主義者和黑人女同志的政治與理論工作也讓我們學到如何去質疑不同範疇──包括種族、性/別、階級和性慾──的「差別」,把它們放在經濟和歷史的脈絡中思考。

但是,即使我們思考如何透過這些連結、鬆解和重編來拓展婦女解放,我們仍然尚未全面探討性與性別的內涵。關於「男性意涵」(manhood)和「女性意涵」(womanhood)仍有許多問題沒有答案或者根本尚未提出。每個人都帶著我們這個大文化氛圍所賦予女人、男人、陰柔、陽剛的許多負面假設與價值,而這些負面觀念不但限制了女人的行動,更阻止我們認識「陽剛」與「陰柔」不應該構成性、種族和階級壓迫的基礎。

一個被認為太「帥氣」(T、butch)的女同性戀經常被假設至少有一部份是個男性沙文主義者,她有可能會因此被趕出女同志團體或不准進入女同志酒吧。而一個太「嬌媚」(婆、femme)的女同性戀者也經常會被認為是個尚未解放心智或身體的女人,她在日常和女同志朋友或情人爭論時可能會被輕蔑的斥責:「你的舉止就像個異性戀女人」──我就碰到過這種情況。可是同時,不管是帥氣女同志或嬌媚女同志或是存在於兩者之間的各種性別表現的女同志,大家都在試圖解析我們還有哪些行為殘留了來自仇恨女性文化的壓迫模式。1982年在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Barnard College舉辦的「學者與女性主義者」研討會就反映了這些掙扎,一群不同性口味的女人組成了一個聯盟來籌劃舉辦這場會議,希望能藉此檢視愉悅和危險是如何複雜交織在女人的性與性別表現上。然而,她們卻被另外一群組織起來反色情、自認是「正牌女性主義者」的女人們指為「性變態」和「蕩婦」。

就在那個時刻,我正在華盛頓附近一所州立大學教婦女研究。某天,我們在課堂上討論著一般女同性戀的生活,但是特別關注到T/婆(butch/femme)。當天我的穿著很隨意,但是明顯是婆的風格,坐在我左手邊的白種女人則是身材高大,筋肉結實,留著短髮,穿著黑皮夾克,每天騎哈雷機車到學校。然而她卻強有力的說:「T和婆已經不復存在了。」就許多方面來說,這是1980年代我所身處的女同志-女性主義空間中很典型的一個時刻。身為女人和女同性戀,我們希望能脫出那些為我們這些生為女人的人所設置的圈套,我們也希望能避開那些隨著我們的性別而強加上來的負面價值。我們不想做周遭文化定義下的女人,所以必須擺脫陰柔;我們不想被男人壓迫,所以必須擺脫陽剛;我們還想終結被強加的慾望,所以必須擺脫異性戀情慾。

對某些女同志而言,脫離這重重圈套的方式之一就是選擇中性(androgyny)或者實踐一種「相互且平等」(mutuality and equality)的性,以此嘗試消除我們日日可見、林林總總的「男人」和「女人」面貌。另外一個方法就是把我們對「陽剛」女同志和「陰柔」女同志的敵意歸罪於同性戀恐懼(homophobia),而不承認其實大家對於「好女人」和「解放了的女人」應該有什麼樣的性別表現是很有成見的,而這些成見才是敵意的源頭。第三個方法就是否認我們社會文化以及我們自己心中都潛存著深刻的恐懼,我們都恐懼性和性別的流動不定。

這種恐懼可能用各種不同的形貌出現。例如,男女同志報紙的分類廣告版面上仍然有人會在徵友欄註明「不要T,不要嗑藥的人」(No butches, no drugs),這類說法把女人的性別反叛等同於自我毀滅,幾乎就是男同志徵友廣告中註明「外表直,不C」(straight-appearing, no femmes)的翻版。或者,情慾討論中也可能會排除T/T和婆/婆的配對,說這樣的同性情慾太詭異。另外,我們有些人雖然認同自己是T或婆,但是卻可能拒絕認同另外那些性別表現很極端的T或婆。就像一位非常酷、非常世故的女同志在舞會上可能會說:「我是婆,可是我不像那樣」,以此來鄙視那個她認為嬌媚得「過火」的女人。

活在20世紀的美國,我們知道跨越性與性別疆界的人往往要承受嚴厲的懲罰,那些宣告自己擁有獨立的女性主體意涵的女人也要面對可怕的懲罰。不過,其實這也並不稀奇,因為權力機制至少有部份奠基於對控制差異──特別是性、性別與情慾上的差異。難怪我們會覺得節制、同化和「正常」表現性與性別比較安全。但是,「節制」就表示必須「乖乖待在界限內」,我們又是待在誰設立的界限內呢?

儘管越界會有處罰,我們還是每天繼續和我們所有的矛盾差異共存。我依然站在這裡,在風格上毫無疑問的「陰柔」,在個人經驗上非常「女人」,在政治興趣上非常「陽剛」,在我致力寫作超越女性家庭領域的詩作時,我同樣的很「男性化」。我在出生證明上的性別被定位為「女」,但是只因為我是個女同性戀,我就被認定不夠女人,不能保有從我女身所出的小孩的監護權。身為白人女孩,長在種族隔離的文化中,我被期待要「像淑女」,要性壓抑,但是要順從同階級的白人男人;而其他膚色較深的女人卻被詛咒為「淫亂」,好讓她們的身體被逮捕、被剝削。從青少年時期起我就出外打工──許多人認為這是很男性的事情;但是我現在的工作是老師,是個適合女人擔任的溫婉工作──只要我不告訴學生我是個女同性戀;因為別人認為女同性戀這種情慾模式看來太具侵略性又太「陽剛」了,不符合我的「女性陰柔」。

我自知是個絕對的女同性戀,但不是像異性戀世界假設的──女同性戀者都「很男性化」──那樣。我經常在不同的場合(在我課堂上、在朗讀詩作時、回應好奇的計程車司機時)宣告自己是女同性戀,可是如果我不說,一般人都把我當成異性戀女人。然而,要不是我偶爾「豪邁化」(butch up)我的風格,我還會被我的女同志世界懷疑是太柔媚而不像女同性戀。而在女同志空間內部與外部,有些人有著這樣的預設:「真正的」女同性戀者應該不會像我那樣,喜歡我的女同志情人那麼的陽剛。

我要如何在我的經驗、我的政治、我的身體中調解性與性別的衝突?在某些時刻,有人會給我們機會暫時逃脫這個謎團,因為總是有人要給我們機會選擇正確的是非題答案,總是有人要我們填寫問卷。然而我們所勾選的欄項(M或F、男性女性)完全無法涵蓋我們任何人在性與性別上的複雜性。

本書中的故事屬於一個新近浮現的理論,以理解在以下交會處所出現的複雜性:美國婦女解放運動的女性主義、國內與國際有色女人的書寫、女男同性戀解放與雙性戀解放的酷兒觀點、以及正在浮現的跨性別解放思想。跨性別解放運動擁抱的是變裝皇后和變裝國王、變性人、反串者、男女人和女男人、雙性人、跨性別主義者、以及所有在性與性別上曖昧、中性、或矛盾的人們。這些交會點清楚的顯示,一個人的性別表現與性在任何方面都不會一貫地陽剛或陰柔、男人或女人。我在這個理論中發現了許多自己經驗的面向,我欣喜的發現也愈來愈清楚的看見,我和他人相連,因為性別壓迫與性別解放影響到我們每個人,而身為女人和女同志,我的抗爭和其他在性與性別上受壓迫的人的抗爭重疊合流。我的一位朋友曾這樣描述這種喜悅:「就好像我從籠中被釋放出來,而我竟然過去不知道自己身在籠中。」

這個理論探索無窮的可能、也探索性和性別的流動不定。坐在鄰桌吃壽司的黑人女性可能骨子裡、手勢舉止、聲調語音都很優美可愛,但那並不表示她的性器官是女性的。如果公寓樓上那位英俊的菲律賓男人外貌像異性戀,那並不表示他的情慾取向對象是「異性」。在醫生診所裡坐在你身旁的白種女人可能出生的時候是男性,而且有著複雜的荷爾蒙與外科整型手術歷史;或者她可能生來是個女的,但是也經歷過軌跡不同但是同樣複雜的荷爾蒙與整型手術。地鐵上那個你認為是白種男人的上班族,可能生來是個女的,可能認為自己是個T,或者認同自己是個男同性戀。從這個角度來看,問卷上的M或F選項欄目其實真的沒什麼用處。

現在我站在這裡:遠離我出生的阿拉巴馬州,在那裡一所種族隔離的小醫院裡,護士在我的出生證明上勾選了F(女性)、W(女人);遠離我第一個T女友以及我們在雨窪中赤腳玩水的嬉鬧時光;遠離我20年前作為妻子和母親的身份,當時我開始質疑我被定位為女人後的命運。我的生命經歷了20世紀美國社會各種深刻變革運動交會時的巨浪,我經歷了黑人民權運動和解放運動、婦女解放運動、女男同雙性戀性解放運動、以及跨性別解放運動。這些運動發展出各自的理論,也複雜化了我們對種族、性、性別、情慾和階級分類的質疑。這些理論也都增強了我們的能力,去對抗以這些分類為名義強加於我們身上的壓迫。但是,要想把理論化為行動,我們就需要在我們日常生活各自的古怪游移多元中找到已經存在的那些具體行動。我寫作以下這些故事,就正是要為這個理論提供血肉與活力。

──譯自Minnie Bruce Pratt, S/HE (Ithaca: Firebrand, 1995), 11-22. 經作者授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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