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資優生為何自殺?

【這篇投書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1994年7月28日】

如果有一對青少年男女在旅館自殺,人們對自殺原因的第一推測當然會是「殉情」,可是為什麼在北一女的兩位資優女生的自殺案例中,我們在媒體上的初步反應裡卻看不到「殉情」這種可能的推測,而只是表示「大惑不解」。難道「同性戀」是件醜聞,是見不得光的事,因此不能和兩位「資優生」聯想在一塊兒?會不會正是這種社會歧視逼死了兩個女生?

當然,北一女兩名女生自殺的原因不一定是同性戀殉情,還可能有其他原因。但是我覺得社會、學校、及家長均應以此事件為誡,主動積極改變本身可能具有的錯誤心態。例如,對於青少年的同性戀根本不應視作「需要輔導」的心理疾病,相反的,學校應當鼓勵同性戀學生社團的成立,家長應鼓勵子女閱讀同性戀刊物書籍,使青少年不會感到同性戀是少數異類。這樣一來,異性戀青少年會因對同性戀的了解而無歧視心理,同性戀青少年也會因彼此互通聲氣而不感孤獨與罪惡感。

我們的社會更應儘速還給同性戀應有的人權(像婚姻自由),而不要將同性戀者逼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