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以老實朱為筆名經營〈老實朱信箱〉,發表於《中國時報》28版,1995年6月23日】
親愛的老實朱:
您好,我有二個血淋淋的案件,一發生於摯友之身,另一則本身之切身之痛。
一個月前,朋友走在忠孝東路四段SOGO百貨附近,忽被一相命先生叫住,因和同學相約時間尚有半小時,好友便上樓一觀。樓下收費一千二,樓上則為六百元,名為摸骨神相,朋友上去後,那人便對她上下其手,既是摸骨,她最初也不以為意,豈料先生變本加厲,手入衣中恁行亂行,朋友敢怒而不敢言,回家後一直鬱鬱寡歡,想檢舉又不敢。
我是個社會新鮮人,有很好的父母及男朋友。某日,在街上行走,忽被一女人撞到,起初不經意,還笑著對她說:「沒關係。」孰料一分鐘後我就暈倒在地,事後,我知道「我失身了」。看過報上很多類似的事件,誰知真降臨自己頭上,我和家人都不願鬧大,我們在明處,歹人在暗處,他們又從我身上查得一堆同學及辦公處的資料檔案,曾打電話至家。我不知怎麼辦?我也不知有沒有被拍照或……?親愛的老實朱,我該怎樣做?
心煩意亂的雅雅
雅雅:
我想歹徒之所以敢作案,可能就是判斷受害者不敢報案。這類歹徒也都是慣犯,看來已經有整套作業系統程序,受害者可能正每日不斷增加中呢。
你寫這封信的目的也許是告誡別人小心,但是可能成效不大,只有抓住歹徒才能徹底解決你和你朋友的苦惱及鬱結。你們不怕,歹徒自然就會害怕了。所以我會鼓勵你們勇敢地去檢舉報案。
惡男惡女的不老實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