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交際不等於性交易(網頁文字)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作為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援助交際」網頁的主打文章。2001年撰寫。該網頁於2002年遭保守團體檢舉而引發爭議,爭議的焦點之一即是「援助交際不等於性交易」這一說法」。有關這個爭議的整體脈絡,可參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18年5月出版的《援助交際在台灣》一書」

援助交際不等於性交易

透過警方與媒體的建構,援助交際被化約為「利用網路從事性交易」。雖然確實有職業應召以「援助交際」之名來從事性交易,但是實際上的援助交際非常有別於傳統性交易,特別在以下三個面向:

  • 援助交際有傳統性交易所無的「交際」層面。對於主體、人際關係與性愛文化的影響,有別於傳統性交易。此外,許多援交並非透過網路,而且和一般約會交際的界限模糊。
  • 援助交際有非職業性交易者的參與,而且結合了特定弱勢族群或次文化(青少年、胖妹、社交困難者、舞男夢者等等)之社會處境,是這些族群的培力(empower)實踐。
  • 有些援助交際根本不是性交易,例如(1)雖然有金錢援助,但是沒有性關係,或者(2)雖然有性關係,可是並非金錢交易,只是花費援助(請客或贈禮)。換句話說,援助交際有「合法援交」的部份,援助交際不一定是非法的。

「援助交際」不等於性交易

「援助交際」這四個字的含意與實踐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非常的多樣,不能逕自被認定為性交易。「援助交際」有時是主流社會對青少女偏差行為的新標籤,有時成為邊緣青少女的新自我認同,有時被網友挪用成為一夜情的新協商模式,有時成為失望邂逅的金錢補償,有時是職業性工作者的新刺激花招,有時是業餘性工作者的新自我命名。但是這個文化名詞卻被本地的執法單位簡化當成法律名詞,一體視為性交易,並以「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嚴厲處置這個名詞在網路上的流通

由於對網路新興科技保持疑懼,以及方便辦案和爭取業績,司法機關不循正當的蒐證和調查程序來確認當事人確實有性交易的意圖和行為,卻僅憑網路上的文字就假設當事人意圖觸法,並且在沒有特定嫌犯的情況下,以誘捕手段來陷民入罪,一些缺乏社會經驗的單純大學生往往就成為警察業績的犧牲品。這樣的執法已經妨害了網路的交際自由。

援助交際的新論述建構

下面我們針對主流的援助交際論述,提出新的對抗論述。主流把「援助交際」簡化建構為「性交易」,以便直接用司法暴力來鎮壓;我們的抵抗論述要重新建構援助交際為一種性交際。我們提出的口號「援助交際不等於性交易」和「性交易/性工作合法化」並不矛盾,但是這兩個訴求,有不同的指涉與理據,但都是妓權運動應該致力提倡的。

援助交際不是性交易,援助交際是一種交際

援助交際是個被濫用的名詞,其真正精神乃是一種交際而非交易。非性交易的援助交際並不違法。網路上貼出「援助交際」未必代表性交易,不應當作觸法,人民有言論自由。

性愛是一種交際,性愛也是一種援助

性愛原本附屬於婚姻,但是因為女性地位的提升,性愛可以只是交際行為。

婚姻原本就是一種援助,因此在廢除婚姻以前,性愛也有援助性質。

新的性愛交際乃是交際而無人際糾葛,性愛而無婚姻枷鎖

援助交際這種新的性愛交際形式,乃是女性自主意識與能力提升後,性愛不再以婚姻為目標而脫離傳統人際關係的產物。

工作也是一種援助,交際是一種工作

援助就是幫助人在社會上生存,因此工作本身就是援助;現代交際也化身為如公關之類的工作,由此可見,援助/工作/交際的界限並不清楚。 

尊重非性交易的援助交際,乃是尊重他人的性自由

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要求宣導「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尊重他人性自由就包含不要干涉婚姻之外的新性愛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