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無須責任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小妹妹趴在書桌前費力地寫字,翻參考書,爸爸走過來關心地問她在做什麼,小妹妹說,她想要好好努力用功讀書、力爭上游,以便將來有成就後可以孝順父母。爸爸聽了皺起眉頭嚴肅的說:「妳當然可以這樣做,但是在做以前應當多聽取各方意見,深思熟慮妳行為的後果,並為後果負責。」
只有在這種聽來荒謬的例子中,我們才清楚地看出「為自已行為後果負責」的說法論述包含了強烈的價值判斷成分。事實上,一般人會覺得上述例子中爸爸的話有點莫名其妙,正是因為「負責任」之說通常是針對我們不贊成的行為。如果有人要努力讀書、日行一善、孝順父母、愛國等等,我們從不會對他的行為抉擇表達關切:「你要為自已行為負責!」
所以「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論述其實已經在主觀價值上判斷該行為是有風險的、不好的、不妥的、可疑的等等,並且企圖用「負責」之說表達警告、反對、勸阻,甚至恐嚇的意思(因此沒有人去提醒即將洞房的新婚夫婦、或在手淫前告誡自己要為性負責)。
在主流的性教育、性醫學、性別學者的文章或言論中,經常可以看到這種「負責任」論述,彷彿只要談到「性」,就必然要和「負責」連結。這個現象頗值得分析。
主流性教育表面上倡導要用正面、健康、光明的角度來看待「性」,但是充斥於其文章言論教科書的「負責」論述卻暴露了它們真正的用意:它們內心其實覺得「性」是危險的,不妥的、不好的,所以要再三叮嚀、勸阻、恐嚇。「負責」論述既然包含了價值判斷,這便表明了性教育或性科學並不是什麼「客觀中立」,而是在灌輸與教化一種特定的價值觀—通常是為當前掌權的性/別體制服務的價值觀。主流性教育其實是一種政治教育、一種御用科學。
在最無謂的意義上,人當然要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我們吃飯、辦公、排泄、唱歌??,都要為後果負責,因為我們吃飯可能會止飢、快樂、噎到、健康、消化不良、或惹惱了別人等等。但是這根本不是一件需要提出來的事實。所以如果不是為了警告、勸阻、恐嚇、提醒等目的,「負責」之說根本是非常無謂的。最多,它表達了說話者負面的情緒,就像三字經一樣。
可是有些事情追究起來,真正該負責的恐怕未必是行為者當事人呢!例如,我雖然知道臺灣空氣汙染嚴重、交通事故高、餐飲可能不潔,但是我還是冒險外出吃飯,如果我因而呼吸不適、出車禍、拉肚子,是否表示我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畢竟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還是說臺灣的環保、交通及餐飲文化才應該負主要的責任呢!
同樣的,在「性」的事情上,使「性」成為危險的不應是個人,而是整個情慾文化。正是因為情慾文化不以平常心對待性事,所以反而不能使性涉及的風險降低。過馬路可能是危險的,但是恐嚇行人要為自已過馬路的後果負責是荒謬的,只有改善交通,並且從小培養人過馬路的能力才是正途。性的事也是一樣:情慾文化要提供正面的支援環境,並且從小就培養人追求愉悅處理風險的能力。
如果說過馬路、外出吃飯、唱歌跳舞等無所謂責任,性也沒有責任之說的必要。
(原載於1995年9月18日臺灣《聯合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