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政治ABC
卡維波(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

  以下是七篇短文(曾發表於香港《明報》),簡單說明「性政治」的觀念,也就是「性,作為一種社會運動,作為現代的解放運動」(性解放)的意義。

性運

  近代大規模的社會運動是從工人的階級運動開始的,階級也曾被當作最主要的社會矛盾和最重要的社會範疇。但是逐漸地,其他的社會矛盾也開始受到注目,這之中最重要的便是「種族」1和性別因素所掀起的少數民族運動與婦女解放運動。因此,曾有一段時間,階級、性別、「種族(族群)」被視為三大社會範疇,是各種社會批判理論言必稱及的「三大件」。

  現在,三大至少變成了十大,新增加的社會矛盾就是「性」,還有殘障(或稱「特能」able bodies),以及年齡與種屬(即動物解放),還可以加上生態運動與消費者運動等。

  世界各國反抗性壓迫而形成的性運動包括了同性戀解放、女性情慾解放、愛滋人權、妓權運動、反對政府檢查色情、SM戀運動、以及強調愉悅與性平等的全面性教育改革運動(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此外,還有一些方興未艾的性解放運動,像青少年情慾解放運動,以及身心特能者(disable)的情慾人權、雙性戀解放等等。這些性運動的主體則常被稱為「性激進人士」(sex radicals)或「性異議人士」,自由主義者則稱這些人為「性少數」,我則喜歡稱之為「性多元」(sexual pluralities)。此外還有各種稱法,如polysexuals、sexual variants、sexual diversities或sexualoutlaws(臺譯性/別壞份子)、性底層等等。

  社會在變化,可是也有人總死守著「三大件」,拒絕承認新興的社會矛盾呢!

性政治

  一般人多半能理解民主政治、階級政治、性別政治這些名詞。但是講到性政治就有點不明所以。

  民主政治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權力關係,階級政治是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權力關係,性別政治則是男與女的權力關係。這些政治都大致可以分出上下兩個階層,上層對下層有支配壓迫的權力關係,而這些政治的內涵則主要是下層爭取平等、分配的公平、反歧視。

  同理也可以推知,性政治必然是性上層與性下層的權力關係。目前的性下層包括了同雙性戀、性工作者、跨性別、性變態、濫交、愛滋病患、跨代戀等等,爭取的則是不受法律迫害的性人權,有平等的機會從政與就業(公教職)而不必掩飾自己的性身份,並且要求教育與媒體正面呈現其性模式。

  現時的性下層都必須矇混假扮才能取得社會地位與尊嚴:同性戀必須假扮為異性戀,性工作者必須假扮為良家婦女,通姦、濫交、性變態等等也是一樣,都因為污名和壓力而無法以其本來身份來面對社會。

  有人認為性歧視純粹是性道德的問題,但是「性政治」的觀點則把性道德看作性階層壓迫的工具。同時,性壓迫和階級壓迫、性別壓迫、種族壓迫、年齡壓迫有著密切關係。因此,性下層應該和勞工、婦女、少數民族、青少年等等一樣被看待,這些被壓迫者既聯合又鬥爭的關係也是性政治的一部份。

性解放

  「性」常常被認為是私事,是道德,是生物生理事實。這些都是避談性平等、性自由、性正義的「去政治化」做法。性的「去政治化」也使得一般人對「性解放」的理解變成了性開放、濫交、釋放性慾的同義詞而已。

  「性解放」是性政治的中心話語,歷來有不同的詮釋。但是我認為其意義應該從現代解放運動的傳統來詮釋,也就是從民主解放、民族解放、性別解放、階級解放運動的傳統與語言來看待性解放。換句話說,性解放其實是現代性的未竟事業,是現代平等政治的未畢之功,是人的全面解放的一個環節。

  現代解放始於知識或認識論的解放,也就是從宗教或傳統的教條解放出來,以理性思惟重新詮釋宗教與傳統;不但在科學與技術領域中,也在社會生活的許多層面上,運用理性的方法使人免於宗教教條、政治神話、舊道德與傳統的束縛。這個啟蒙的傳統摧毀了君主制所賴以正當化的各種常識、君權神授的各種版本(民主解放),打破種族優劣的神話、重寫殖民歷史(民族解放),進行政治經濟學批判、揭露剝削與原始積累的祕密(階級解放),將性別視為社會建構而非生物事實(性別解放)。

  在同樣的邏輯思考基礎上,性解放就是對於性矇昧、性神祕、性忌諱的「除魅」。性可以在公共論壇中被理性討論,性科學的啟蒙被視為性的現代化,性道德的討論也擺脫宗教和傳統教條而趨向多元。

誰需要性解放

  性解放在知識上意味著性的啟蒙與除魅,在政治上則也和所有現代解放運動一樣,爭取平等與正義。其核心主張就是:人不能因為彼此的「性差異」而處於不平等或被壓迫歧視的狀態。

  「性壓迫」就是人因為他的「性」而被歧視、貶低、懲罰、失去自尊,或因為性而在經濟、政治、社會地位、文化等資源和物質利益上得到不平等的分配。「性歧視」則是將性本身視為惡或基本上負面的事物(例如,性天才兒童就不像數學天才兒童一樣被視為好事)。

  因此晚近的性激進派認為,最需要性解放的就是現在遭受壓迫和歧視的濫交或性開放者、同/雙性戀、性工作者、跨性別者(變性或反串)、愛滋病患、奇特性癖者等等居於性底層的性弱勢者;他們沒有公平的人生機會,不能競選總統、當教師等。

  性解放就是性底層的解放,一如階級解放就是下層階級的解放、性別解放就是下層性別的解放一樣。人們不應該因為其階級、性別、性、種族、宗教而遭到壓迫與歧視。故而,人們不應該因為自身的性偏好、性取向、性生活方式、性實踐、性身份認同而造成在經濟、政治、社會地位、文化等資源和物質利益上分配的不平等。

  性底層的解放基本上也和其他解放運動一樣,採用相似的運動策略來爭取性平等與性正義。

性的政治化

  婦女解放興起之前,一般人談性別關係時都是從「去政治」的角度來談。例如大談兩性應該和諧、互相尊重,或者說男女角色分工不同、不宜撈過界,或者說性別現象乃生物生理因素所決定等等。這些說法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避談性別平等與性別歧視的問題。

  避免使用政治語言來談性別,通常就有掩蓋性別壓迫、維護性別支配的功能,故而,婦女運動要不斷地將兩性關係政治化。一如反對帝制的人不談什麼「君愛民、民愛君」,而要持續地把君民關係政治化,以喚起人民對平等自由的追求,來反抗君主專制。

  把一種權力關係「政治化」究竟是什麼意思?簡單地說,就是用現代的政治論述來描述、談論、解釋、分析、定義、操作、介入干預、建構、解構、改變?社會中的統治關係、階級關係、性別關係、性權力關係、種族關係、年齡關係等等。這個現代政治論述起源於民主鬥爭,而在階級鬥爭與性別解放的過程中逐漸成形,其中心話語就是壓迫、剝削、歧視、管制、支配、宰制、階層、殖民化、平等、權利、自由、正義、抵抗權力、多元、民主、解放。這些語詞的意義則會因應著適用的對象而隨時修正,並互相影響。

  所以,把「性」政治化,就是使用上述的現代政治語言來談性,來呈現和性相關的各種現象、關係、傳統、實踐、評斷等等。避用或不用上述語言,就有掩蓋性壓迫、維護性歧視的功能。

性道德或性政治

  很多人道主義與自由主義者都力圖證明性下層不傷害別人,像性工作者、同雙性戀、濫交、性變態等等性下層的所謂「犯罪」行為其實都是沒有受害者的,故而應當在價值多元的社會被容忍。這些提倡性自由的性道德辯論固然有助於性下層的平反,然而從過去性政治的歷史經驗來看,性上層不會因為理性的辯論而放棄壓迫特權,只有性下層成為一種政治力量才能迫使性上層接受平等。

  性下層的政略和任何社會運動一樣,有意識形態與動員組織兩方面,前者自然包括了性道德的理性辯論。不過「說之以理」總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文藝或「動之以情」的方式來喚起人們對於性下層的同情與同理心。此外,由於性道德的辯論總是限制在現有的論述與常識內進行,所以還需要從性運動的立場來發展新的性論述,提供人們不同的語言來談論一般被視為不道德的性行為,建立新的常識,以便超越或終結性道德的辯論。

  性政治發展到一定地步,必然會終結性道德的辯論。就像現在大部分人不再關心離婚再嫁、婚前性行為、同性戀等是否道德的問題,因為這些行為即使不被某些人所接受,也都已經在性政治的鬥爭中取得了正當性。由此來看,像性工作這種行為不被接受的主要原因,並不是一般人認為它不道德,而是(例如)妓權運動還沒有壯大到一定的地步,或者性工作還沒有更為普遍並深入社會其他層面。

  因此,從性倫理(性道德)走向性批判(性政治)是性運動的必然發展之路。

重新定義性暴力

  性暴力一般都只被當作「強姦」的代名詞。這其實窄化了性暴力的可能意義,侷限性暴力於個人私領域內,而忽略制度性的性暴力。

  性暴力,我認為就是因為「性」的因素而引起的暴力。性暴力是性壓迫社會常見的現象。國家機器,特別是司法、警察、教育與媒體等對於性的管制,靠的就是暴力。除了身體的暴力(例如毆打監禁)、心理的暴力(例如威脅歧視),還有物質與財產的暴力(例如剝奪生計)、正當性暴力(例如法律不認可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將性工作視為非法犯罪加以取締,就是性壓迫社會的性暴力之直接表現,此外還有同性戀與通姦的刑事化、管制色情、刁難跨性別者等。

  除了國家機器會施展性暴力外,不同的社會角色或個人也會施展性暴力,以維持性的階層秩序、性道德等等。強姦,很多時候也是男人對女性情慾自主的壓抑。這個「私領域」的性暴力,有時得到國家的默許或鼓勵,也有時被禁止或管制;這主要是因為作為壟斷暴力的國家,它必須要管制所有的暴力,防止私領域暴力的過度或失控而導致社會失序,進而危及國家的正當性或合法性。

  這些公私領域內形形色色的性暴力,使得同性戀者被路人毆打,使得跨性別者因為「奇裝異服」而被拘禁,使不守性規範者被炒魷魚,使愛滋病患被趕出住處。性上層對性底層的統治,就是個暴力統治。

(部份原文亦曾刊載於《聯合報》副刊,1996年8月19日。對於本文思考的更全面說明,可參考我寫的〈性政治:性運的由來及其派別〉,收錄於《性政治入門:臺灣性運演講集》,何春蕤、丁乃非、甯應斌合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出版,2005年。對同一主題但學術性質的研究可參考我寫的〈性解放思想史的初步札記:性政治、性少數、性階層〉,收錄於《酷兒:理論與政治》,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出版,1998年)


註腳:

1. 人類不論膚色深淺,都屬於同一種,並沒有人種之別,種族乃是虛構的;人類只有族群之別。所以應該用族群取代種族。不過為了用語習慣,有時我還是用「種族」,並且盡量用引號來提醒:「種族」乃是種族歧視者的虛假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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