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9 台灣日報】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學術自由和道德約束要如何拿捏?因為在網路上張貼人獸交圖片而被檢方起訴的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台北地院昨天進行言詞辯論,在庭上滔滔不絕的何春蕤離開法庭後表示,檢方的起訴反映了對學術研究的無知及不尊重,也對台灣學術界的積極發展造成嚴重傷害。面對人獸交圖片訴訟引發紛爭,她無懼也不嫌煩,並強調,今年一定要出版動物戀書籍,讓過時的法律觀念跟得上時代。
何春蕤是國內著名的性別研究專家,與性學研究團隊師生架設的性解放網站,因用網路超連結方式,提供使用者點選觀看人獸交圖片,去年遭15個婦幼與宗教團體向台北地檢署檢舉,檢方並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至今已舉行了六次庭訊,昨日是言詞辯論庭,何春蕤從學術觀點提出10多頁答辯狀,表示理性開明的學術研究,不能屈服傳統保守的宗教道德。
昨日庭訊持續近三小時,何春蕤強調自己是為了研究性文化,才會在網站上連結相關圖片。她認為放置連結並不是犯罪、也不是散佈色情,即使連結的網站圖片算是猥褻,也不能說性別研究網站在散佈色情。何春蕤說隔行如隔山,司法人員對她的學術研究可能不太清楚,檢視各種性愛圖片對性學研究來說,就好像是觀察腫瘤對癌症研究一樣的重要,這是學術自由範疇,不該由道德審判。
不過檢方並不認同何春蕤的說法,表示學術自由有一定的範疇,何春蕤連結人獸猥褻圖片的行為,已經構成妨害風化罪嫌,檢方並在起訴書中指出,性別學研究室網站上所連結的圖片,社會上不特定人士都能輕易連結看到,另外網頁提供人與動物間猥褻圖片,都是裸體男女與動物性交的特寫圖片,「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及厭惡感而侵害性道德感情」,且沒有對進入網站者加以限制,社會大眾可輕易利用電腦觀看、下載圖片,何的行為構成刑法散播猥褻圖片罪嫌,因此依法起訴。
法官裁示下個月25日將作出一審判決。
原文出處:http://tw.news.yahoo.com/040529/46/orz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