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4 自由】
社會新聞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日前在性別研究網站內張貼「人獸性交」圖片,遭婦女團體遞狀告發涉嫌公然散佈猥褻物,台北地檢署昨天首度開庭,何春蕤表示,這個學術連結網站存在已四年之久,目的單純是為學術研究,絕無公然猥褻犯意。
何春蕤並宣稱,「動物戀文化」是中外學界長久以來正當研究議題,只有在封閉社會才會引起大驚小怪,她希望藉此官司讓台灣社會思考反色情與學術研究的分際。
但勵馨基金會等十多個婦幼團體,對於大學教授在任何人皆可點選進入瀏覽的網站上,公然張貼「人獸交」圖片的行為,咸認無法苟同,希望檢方依法追究相關刑責。
婦幼專組檢察官俞秀端對於案件偵查內容不願具體說明,僅稱目前全案仍為「他」字案,檢方將會根據所有事證,綜合判斷張貼相關網頁內容是否觸犯妨害風化相關刑責。
何春蕤昨天上午在部分支持此項「學術研究」團體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應訊。
她表示,學術研究需由司法單位介入處理,是台灣民主的倒退,因為「動物戀」題材對於性學界而言,長年以來均屬正當研究題目,未料在台灣這種相對較封閉無知的社會環境,卻遭部分人士刻意誇大渲染。
何春蕤進一步說明,她的研究網站僅是提供資料連結,且需經繁複點選,才能看到所謂人與動物間的性愛圖片,就連檢舉的婦女團體也沒找到過,可見並不好找,內容也與部分團體指控罪名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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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擔心孩子不設防受傷害
〔記者何天立╱台北報導〕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昨天傳喚到案,並對外說明人獸交圖片是學術自由,遭控告是性恐慌事件;婦女團體則不表認同,認為她不應打著學術自由的高帽子,而讓兒童有機會接觸不設防的訊息內容,且女性自主應回歸「人」的面向,尋求正當的情慾管道。
日前出面控告人獸交連結網站涉及散播猥褻圖片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昨天也發表聲明指出,學術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人獸交的圖片不應被合理化,而此案已進入法律程序,靜待司法做出最後認定。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蔣月琴表示,不應將人獸交視為正常的情慾宣洩管道,因為女性身體的自主權應回歸「人」的面向,且情慾應建立在對等與自主兩項要素,而人獸交完全看不到這兩項因素,動物有動物權,應有其生命的自主權,不能將其視為玩偶,否則對動物是一種虐待。
蔣月琴指出,婦女團體所恐慌的不是道德的壓力,而是在不設防的狀態下,任何年齡的兒童都可點選觀看相關訊息,將使不正常的教育理念因而傳播,她認為何春蕤未依年齡加以區隔訊息內容,是未盡人師的責任倫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說,站在保護孩子的立場,她認為相關網頁必須透過申請的機制,研究者若以申請的方式瀏覽網頁,並不會因此限制言論與學術自由,而大剌剌地將圖片置於網頁並不適宜。
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發表的聲明指出,人獸交是法律問題無關學術自由,學者不應頂著學術研究的光環為所欲為,罔顧社會責任、製造社會問題,而法律問題應交由法律途徑解決,由司法做出最後認定。